# 用刑第三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抱朴子》
作者：葛洪
时代：东晋
类别：道教著作 · 白话译文
卷目：外篇
章节：用刑第三十四

## 本章概览

抱朴子在此篇中直面“圣明君主以德化民，无需刑罚”的流行论调，以犀利笔触展开辩驳。他承认仁爱是治政的脂粉，但强调刑罚如同缰绳鞭子，片刻不可或缺。从自然四时的春生秋杀，到黄帝战涿鹿、尧舜流放四凶、汉文帝一年决狱四百，历史证明纯任仁德无法遏制奸邪。他甚至以针石治病为喻：重病须猛药，乱世须重典。有人指责秦朝因严刑而亡，他反驳道：秦亡于暴政失度，而非刑杀本身——正如水与火能活人亦能杀人，关键在运用得当。针对当时废除肉刑后轻重失当的问题，他大胆提出恢复肉刑以震慑凶恶，认为斩趾割鼻的惩罚比死刑更持久警示世人，且不灭绝受刑者生计。全文围绕“刑德相济”的核心，既反对虚谈老庄的放任，也警惕滥用刑罚的暴虐，主张以公正严明的法律维系统治秩序，同时不废仁爱的教化功能。这种务实而辩证的治理思想，至今仍引人深思。

抱朴子论述刑罚是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工具，与德教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本文通过问答形式，批驳了纯任德教的观点，论证了刑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探讨了肉刑的恢复问题。

## 正文

抱朴子说：没有不重视仁爱的，但没有谁能只用仁爱来达到治理；没有不轻视刑罚的，但没有谁能废除刑罚来管理民众。有人说：“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就像风吹草伏一样。道义融洽，教化淳厚，哪里还用得着刑罚呢？”我对此评论说：“德教，好比是绣有花纹的祭服；刑罚，好比是抵御刀剑的铠甲。如果用德教去治理狡诈凶暴的人，就像用祭服去抵挡锋利的刀刃；如果对太平盛世施用刑罚，就像穿着铠甲登上朝堂。所以仁爱是养育万物的器具，刑罚是惩罚邪恶的工具。我想让民众得利，而他们却想害人，施加仁爱他们不知悔改，不用刑罚就不能制止。刑罚是仁爱的辅佐，从这里就可以明白了。

譬如存想丹田、胎息修炼、呼吸吐纳、内视存神、模仿熊攀树鸟伸翅等导引之术，是长生的方法。但是这些方法艰难而且缓慢，做的人很少成功，能得到的，万人中只有一个。如果病重痛剧，身体困顿生命垂危，就不得不用针石来攻治，用毒性猛烈的药物来治疗。如果废弃了医和、扁鹊的方剂，而羡慕赤松子、王子乔的仙道，那么死的人就多了。用仁爱来治理政事，并不是不美好。但是百姓巧诈虚伪，追逐利益而忘记道义。如果不用威严来整治他们，用刑罚来纠正他们，而远远地羡慕伏羲、神农时代的淳朴风气，那么混乱就无法挽救，祸害就深重了。用杀戮来制止杀戮，难道是乐意这样做吗！

“八卦的创作，穷尽万物之理和人之本性，明确刑罚处理诉讼，体现在《噬嗑》卦中；用绳索捆绑罪犯，保存在《习坎》卦中。可见用刑由来已久了。到了轩辕黄帝，圣德尤其崇高，却亲自率兵征伐，历经百战，在涿鹿积尸，在阪泉流血，仍然不能使当时没有叛逆，收起兵器。又怎能使得百姓都善良，民众不犯罪而不加治理，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尧舜的盛世，效法上天使用刑罚，流放、诛杀、放逐，天下才归服。汉文帝清静无为，可与周成王、周康王比隆盛，但仍然一年判决四百起案件，被鞭打而死的人很多。木匠石不放弃绳墨，所以没有不直的木料。英明的君主不废弃杀戮和刑罚，所以没有衰败的政事。

“天地的规律，不能只有仁爱，所以春天发扬化育万物的和暖，秋天显示严厉肃杀的威势，温暖的春风吹拂则枯萎的草木舒展绿叶，寒冷的白露凝结则繁茂的花朵凋零。因此万物丰盛，一年的收成得以完成。只有温暖而没有寒冷，那么蠕动的昆虫就不冬眠，草木在冬天也会茂盛。只有宽容而没有严厉，那么奸邪之人就会一起作乱，而锋利的兵器就会长期把持。所以明确奖赏来维护正义，必定惩罚来防止邪恶。劝善止恶的手段，没有比这更重要的。观察民众的情况来设置教化，调节宽严，使懦弱的人不能轻慢，刚强的人不伤害恩情。五刑的罪名，多达三千条，这是法绳不能弯曲；司寇执行刑罚，君主为此不举乐，这是法律不能废除。法绳弯曲，奸邪就会萌生；法律废除，祸乱就会滋长。

“亡国并非没有法令，问题在于法令繁琐却不能施行；败军并非没有禁令，问题在于禁令设立却不能制止。所以各种邪恶蔓延，下属轻慢上级。奖赏贵在与功劳相当而不必过重，刑罚贵在与罪行相当而不必残酷。家庭中废除了鞭打，那么僮仆就会懈怠懒惰；国家中停止了征伐，那么群臣就会不恭敬。爱需要依靠敬重才能不衰败，所以制定礼节来崇尚它；德需要依靠威严才能长久树立，所以制定刑罚来整肃它。公输班和倕不抛弃规矩，所以方圆不违背物体的形状；英明的君主不放弃法度，所以机巧诡诈不能放肆其伎俩。尧舜的仁爱像天一样广大，却不宽恕四个罪人；周公对兄弟友爱，却不赦免管叔、蔡叔。孔子诛杀少正卯，汉武帝杀死外甥，都流着眼泪珍惜法律，大概是不得已啊。

所以诛杀一人来震慑万人，牺牲少数来成就多数，好比梳理头发，那么得到利益的人很多；好比割除毒疮，那么保全的性命很大。因此针灸刺割惨痛却不能停止，是为了治愈疾病；刑罚凶恶丑陋却不能废除，是为了救治弊病。六军如林，不一定都勇敢。冲锋陷阵，是人之常情所畏惧的。然而和颜悦色地劝勉他们，那么卖命的人很少；用斩首来威慑他们，那么没有人不奋勇杀敌。所以用欢笑来驱使人们，不如用呵斥来得迅速；用利诱来取悦人们，不如用刑罚来整齐。

所以安于有感于深谷的危险而严明法律，卫子痛恨弃灰于道而加重刑罚。用人们所畏惧的东西，来禁止人们所轻慢的行为，严厉而无人敢犯，这是保全民众的方法。明白治病方法的人，杜绝尚未发生的疾病；通达治乱要领的人，遏止将要发生的祸患。至于用轻刑来禁止重罪，用薄法来保卫厚利，法律条文越来越详细，而犯法的人越来越多，这就像在路上挖陷阱，不是仁人所怀有的用心。

“善于治理政事的人，必定先端正自身来率领别人，治理亲族来整顿疏远之人，不曲解法律来顺从私意，必定有罪而不赦免。就像石碏割舍爱子来大义灭亲，晋文公忍痛杀死了颉。所以仁爱，是治理政事的脂粉；刑罚，是驾驭天下的缰绳鞭子；脂粉不是身体中极其紧要的东西，而缰绳鞭子片刻也不能没有。严肃恭敬稍微松懈，那么懈怠懒惰就来了；威严暂时松弛，那么群邪就会产生邪念。应当发怒而不发怒，奸臣就会成为老虎；应当杀戮而不杀戮，大盗就会发生。水长久浸泡会毁坏河堤，山从咫尺之高开始兴起。八尺高的树木千丈之长，开始于毫末；钻木取火得到的火，一勺水就能浇灭；天鹅蛋还没有孵化，手掌就可以捏碎。等到它乘着狂风而燎原于巨野，奋起六翮而凌驾于朝霞，那么即使智勇之人也不能控制了。

所以英明的君主在容易的时候处理困难，在微小的时候除去邪恶，不夸耀善行来助长乱事，不拿着斧柄而犹豫。那么刑罚这东西，是国家的神器，君主亲自掌握，不可交给别人，就像长剑不能倒着拿，大鱼不能离开深渊。它是国家兴衰的缘由，安危的本源。田常夺取齐国，六卿分割晋国，赵高弑杀秦二世，王莽篡夺汉朝，踩着霜就联想到坚冰，都是逐渐发展而来的。有的人在海滨长叹，有的人在望夷宫捶胸，祸患延及宗庙，成为后世的警戒，是由于羡慕古代的虚名，而忘记了自己眼前的实际祸患啊。”

有人说：“刑罚的兴起，大概存在于末世。立身处世的道理，只有仁和义。我清静无为而百姓自然端正，我没有欲望而百姓自然淳朴，烹煮小鱼的告诫，是不想让它烦扰。宽厚地爱护人民就能得到民众，高兴地使用人民百姓就会归附。所以孟子认为体行仁爱是安稳的，扬雄说申不害、韩非是屠夫。频繁地挥鞭勒缰，不是造父的驾驭方法；严酷的刑罚，不是三皇五帝的治国之道。所以虞舜手不指挥，口不多言，恭敬地坐在南面君位上，而治理教化和谐昌盛。宓子贱治理政事来引导风俗，弹琴咏诗，自身不下堂，而打鱼的人夜晚就肃然自律了。

一定能厚施恩惠、薄收赋税，救济匮乏、提拔滞留的人才，举荐贤能、任用才士，鼓励农耕、节省用度，用礼节招抚离心的人，用德行安抚远方的人，用学校来陶冶他们，用庠序来治理他们。受教化而兴起善行的人，一定像柔弱的草跟随惊风一样；洗心革面的人，一定像清波洗去轻尘一样。朝廷上有德行谦让的群臣，民间没有违犯礼法的行为。监狱可以空置荒芜，刑具可以永远搁置，何必一定要用赏罚来治理国家呢！”

抱朴子回答说：“《易经》称‘明确刑罚，整饬法令’，《尚书》有‘哀怜谨慎地判决诉讼’。在朝廷上封爵，在市集中行刑，由来已久了，难道是从末世开始的吗？仁爱太多则法律不能确立，威严太少则下属侵犯上级。法律不确立，那么各种事情就混乱了；下属侵犯上级，那么叛逆的行径就明显了。最为淳朴的风气在三代时就已浇薄，最古朴的民风在秦汉时又消散了，道义在以往衰落，风俗在当今浅薄，却想用结绳记事来整顿奸邪欺诈，用不说话来教化狡猾之人，丢弃缰绳鞭子而驾着奔马在险途上，舍弃船舵船桨而泛着空船在波涛上，在原地打转去追赶逃跑的盗贼，用揖让之礼去扑灭火灾，斩杀晁错来退却七国之兵，挥舞干戈来平定赤眉军，我看不到这是可行的！

“三皇缓步而行，五帝疾走，霸王以来，奔驰不停。当世道败坏时，官吏欺诈，百姓巧伪，盗贼公然横行，剃发颈枷不足以惩罚无耻之徒，灭族之刑不能禁止觊觎之心。多设眼睛来扩大视野，多设耳朵来听取远方，举起蜡烛来清理积压的事务，焦心劳思来平息奸邪的根源，然而市朝中仍有呼号叹息的声音，边远之地仍有听不到的冤屈。

作威作福的人，有的就出现在眼前；凶害家国的人，有的就发生在内部。而想用太昊伏羲氏的道术，来治理偷薄的风俗；用画一之歌（指汉初的简易法令），来挽救如水沸腾的乱局，是不懂得因袭与变革要顺应时势，明白减损与增盖要灵活变通。这就是所谓刻舟求剑，仰天而射五步之远，穿着犀兕的铠甲去涉足不测的深渊，穿着抵御寒冷的皮裘来抵挡盛夏的酷暑，颠倒穿鞋，搔背搔到下巴，没有比这更糊涂的了！

“只应当先发布法令而后诛杀，查得实情而不要高兴，使伯氏没有怨恨失去封邑，虞国和芮国知道羞耻而不再诉讼。如果对强暴之人掩饰宽容，手持法绳却无所畏惧，被包庇纵容所诱惑，恶草蔓延而不铲除，依仗容纳污垢的大话，忘记心腹之患的急迫，这和喉咙焦渴而指望着万里之外的沧海，滔天的大水已经到来，才到长洲的树林里造船，怎么能避免夸父那样的祸害，逃脱水淹的灾难呢！

世人轻视申不害、韩非的务实之说，赞赏老子、庄子的虚诞之谈。然而治理政事没有谁能放弃刑罚，如果杀人者宽恕其死罪，伤人者赦免其罪行，这就是所谓用泥土做成的半瓦半肉，不能解救早晨的饥饿。道家的言论，高妙是够高妙了，但运用起来就有弊病，辽远空阔而不切实际，好比干将宝剑不能用来缝线，巨大的象不能用来捕捉老鼠，金船不能渡过阳侯之波的汹涌，玉马不能驰骋千里的路程。

如果实行他们的主张，就应该焚烧枷锁，毁掉监狱，撤销官吏，消灭刑书，熔化兵器，铲平城池，散发府库财物，毁掉符节，撤除关卡桥梁，砸毁度量衡。粘住离朱的眼睛，塞住师旷的耳朵。自由自在无所系缚，回到自然原始的状态；不教化不经营，在江湖中相忘。朝廷空寂如同无人，百姓到死不相往来。这些可以谈论，却难以实行。

“俗儒只听说周朝因仁而兴起，秦朝因严酷而灭亡，却没有察觉周朝得天下并非纯用仁爱，而秦朝失天下也并非只因为严酷。

过去周朝使用肉刑，砍脚、割鼻。在盟津会盟时，命令后到的人斩首，尽力赏罚，誓词中有株连妻小的规定。考察他们的所作所为，并非纯然仁爱。到了周朝末年，法网松弛，玩忽法律条文，君主苛刻暴虐，号令不能出宫门，礼乐征伐不再由天子掌握。群臣竞相逞强，反而成为长蛇。砍伐根本，堵塞源流，毁坏冠冕。有的被沉入汉水，有的被流放为猪。失去权柄的失败，是由于不严厉。

秦朝最初兴起时，任用官员得到人才。卫鞅、由余这类人在国内立法；白起、王翦这类人在外攻取。兼并弱国，攻打昏昧之国，获取威势，确立霸业，吞并四邻，消灭群雄，开拓疆土，驱逐戎狄，龙变虎视，实在是依赖明确奖赏、必定刑罚，来奠定帝业的基础。到了末代，得意而骄傲，穷奢极欲。再加上威虐，修筑万里长城，离宫千余座，钟鼓女乐，不迁移而具备。骊山的工程，大半的赋税，闾左的戍卒，坑儒的酷刑，北击猃狁，南征百越，暴兵百万，持续数十年。天下有生离死别的悲哀，家家户户怀有怨恨旷夫的叹息。白骨堆积如山，空设的祭品遍布原野。徐福出海而加重了仇恨，赵高入朝而聚集了豺狼之党。天下想要造反，十室九空。它之所以灭亡，难道是因为严刑吗？这是秦朝靠严厉取得天下，并非因严厉失去天下。

“而且刑罚好比刀刃，巧手的人用它来成就自己，笨拙的人用它来伤害自己。治理国家有办法，同时又用刑罚来辅助，就能使邪恶虚伪不发生，凶恶邪僻的人改变心志。如果纲纪断绝，法网紊乱，得罪上天，用刑失去条理，那么危险必定很快到来。这也如同水与火能使人活，也能使人死，在于能运用还是不能运用。

“腹中肿块不消除，而不修习扁鹊的医术，难以期望彭祖那样的长寿。奸党确实众多，而不严惩违反法纪的制度，看不到长久的福祉。只应当从张汤这类人中选拔人才，任用他们以法理治理天下；挑选赵禹、陈咸这类人，让他们负责按察弹劾。英明的君主在上面留心，忠良之臣在下面竭尽忠诚，看到不善就像鹰鹯搏击鸟雀，看到乱萌就像农夫铲除杂草。奖赏不胡乱给予，诛杀不失于有罪，那么太平的轨道就不难达到。法令颁布而无人违犯，或许可以接近废除刑罚而达到治理，但我不敢说就是这样。”

有人说：“既然如此，那么刑罚果然是辅助教化、兴起善行的工具，是规范邪恶、纠正错误的准则。至于古代的肉刑，是否可以恢复呢？”

抱朴子说：“为什么不可以呢！过去周朝使用肉刑，国祚延续七百年。汉朝废除了肉刑，年代不如周朝长。至于改用鞭笞，大多被鞭打致死。外面有减轻刑罚的虚名，内里有杀人的实质。等到有人犯罪，上不足以判死刑，那么下面只有徒刑、流放、鞭杖，如果遇到赦令，则身体没有损伤；而且剃掉他们可以再生的头发，鞭打他们刚刚愈合的伤口，完全不足以惩罚仅次于死刑的罪行。现在废除肉刑，那么死刑之下没有中等刑罚在中间，而仅次于死刑的罪行不得不只限于徒刑、流放、鞭杖，这是轻重不得当。另外，犯罪的人虽然少但时有发生，至于杀他们则嫌重，而鞭打他们则嫌轻，犯这类罪的人很多。现在不用肉刑，这是仅次于死刑的罪行常常得不到相应的惩治。”

现在如果不是谋反、大逆、对君主和父母作恶，以及军队临敌时触犯军法的人，以及亲手杀人的人，用肉刑代替死刑，也足以惩戒并警示凶恶之人。而受刑的人还能承担劳役，能够有所作为，又不灭绝他们生存的方式，只是终身残疾毁坏，百姓看到后，没有人不感到寒心，也足以使未犯罪的人敬畏战栗，以此昭示将来，这比杀人更好。杀人，并非不严厉。但是暴尸三天后，就掩埋抛弃了，不知道的人很多，没看见的人也很多。至于肉刑，作为警示戒除的作用则更大。从前曹魏时代多次议论此事，诸多博学通达、精通殷周法理的大儒学者，都认为应该恢复肉刑，而意见不同的人反驳它，都不合乎情理。魏武帝也认为对。只是因为边疆地区尚未归顺，远方之人不能通晓至理，突然听说中原割断人的肢体、割掉人的耳朵鼻子，就会闻风认为是残酷暴虐，所以暂且暂时停止，以等待四方平定罢了。通人扬子云也认为肉刑应当恢复。只是废除已久，坐而论道的人，不把它当作急务罢了。

## 关键人物

- **抱朴子**：作者及主要论述者；主张刑罚必要性的核心发言人
- **有人**：提问者，代表纯任德教的观点；与抱朴子辩论的对手
- **尧**：古代圣王典范；被引用作为德刑并用的例子
- **舜**：古代圣王典范；被引用作为德刑并用的例子
- **汉文帝**：以清静无为著称的君主；被引用作为仍需刑罚的例子
- **孔子**：儒家圣人；被引用作为诛杀少正卯的例子，说明不得已用刑
- **周公**：周代辅政之臣；被引用作为不赦免兄弟的例子

## 地点

- **涿鹿**：轩辕黄帝在此积尸征战
- **阪泉**：轩辕黄帝在此流血征伐
- **望夷宫**：秦朝有人在此捶胸哀叹
- **盟津**：周朝在此会盟并执行刑罚
- **骊山**：秦朝在此大兴土木
- **汉水**：周朝末年被沉入汉水者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葛洪政治思想的核心篇章，系统阐述了刑德并用的治国理念，批判了当时流行的虚诞空谈，对理解魏晋时期法治与德治的争论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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