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灯火第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本草纲目》
作者：李时珍
时代：明
类别：本草医书 · 白话译文
卷目：火部
章节：灯火第五

## 本章概览

李时珍在本篇中系统论述灯火疗法的应用，明确指出只有胡麻油或苏子油点燃的灯火方可治病，鱼油、禽兽油、桐油等对眼睛有害，不可用于治疗。他详细记录了灯火对小儿惊风诸症的灼照方法：仰面向后者灼囟门及两眉上下；目上翻者灼脐上下；不省人事者灼手足心与胸部；手握拳目上翻者灼囟门与手心；口吐白沫者灼口部及手足心。头风胀痛时，用灯心蘸麻油灼太阳穴；外痔肿痛直接灼患处。对于初生婴儿因受寒气绝，李时珍主张不剪脐带，急烘棉絮包儿并烘热胞衣，以灯盏置脐下移动，令热气入腹回苏。搅肠沙表现为手足冷、腹痛、身出红点，则以灯草蘸油点燃灼红点，每点一下，有效验。全篇体现了李时珍对民间疗法的细致观察与分类，强调灯火材质之别与穴位对应，为后世中医外治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本章介绍各种油点燃的灯火对眼睛的影响及灯火在治疗小儿惊风、头风胀痛、外痔肿痛、婴儿受寒、搅肠沙等病症中的用法。

## 正文

用胡麻油或苏子油点燃的灯火。其他如鱼油、禽兽油、菜子油、棉子油、桐油、豆油、石脑油（即石油原油）等所点燃的灯火，都对眼睛有害，不能用来治病。小儿的凉风、昏迷、抽搐（抽筋）、眼珠上翻（眼珠隐在上眼睑里）等症以及头风胀痛等，都可用灯火治疗。在小儿各种惊风中，病孩仰面向后的，用灯火照灼其囟门和两眉间的上下方；眼睛向上翻不下来的，应照灼脐的上下；不省人事的，应照灼手足心和胸部；手紧握、目往上翻的，应照灼囟门部位和两手心；口吐白沫的，应照灼口部和手足心。头风胀痛，可用灯心蘸麻油在头额太阳穴处照灼。外痔肿痛，则照灼患处。婴儿初生，因受寒，气断欲绝，这时不要剪断脐带，急忙烘热棉絮把婴儿包好，同时烘热胞衣，又将灯盏放在婴儿脐下来回移动，令热气进入腹内，自然气回苏醒。灯火也治搅肠沙（手足冷，肚子痛，身上出红点）。用灯草蘸油点火灼触红点，有效。

## 标签

- 灯火
- 麻油
- 胡麻油
- 苏子油
- 小儿惊风
- 头风
- 外痔
- 搅肠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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