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卷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营造法式》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第二十四卷
章节：第二十四卷

## 本章概览

《营造法式》第二十四卷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第二十四卷·诸作功限一

雕木作旋作

锯作竹作○雕木作每一件：混作：

照壁内贴络：

宝床：长三尺，（每尺高五寸，其床垂牙豹脚造，上雕香炉、香合、莲华宝科、香山七宝等。）共五十七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功九分。仍以宝床长为法。）

真人：高二尺，广七寸，厚四寸，六功。（每高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功。）

仙女：高一尺八寸，广八寸，厚四寸，一十二功。（每高增、减一寸，各加、减六分六厘功。）

童子：高一尺五寸，广六寸，厚三寸，三功三分。（每高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分二厘功。）

角神：高一尺五寸，七功一分四厘。（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四分七厘六毫功。宝藏神每功减三分功。）

鹤子：高一尺，广八寸，首尾共长二尺五寸，三功。（每高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功。）

云盆或云气：曲长四尺，广一尺五寸，七功五分。（每广增、减一寸，各加、减五分功。）帐上：

缠柱龙：长八尺，径四寸，（五段造，并爪、甲、脊膊、焰焰云盆或山子。）三十六功。（每长增、减一尺，各加、减三功。若牙鱼并缠写生华，每功减一分功。）

虚柱莲华蓬：五层，（下层蓬径六寸为率，带莲荷藕叶枝梗。）六功四分。（每增、减一层，各加减六分功。如下层莲径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功。）

扛坐神：高七寸，四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六分功。力士每功减一分功。）

龙尾：高一尺，三功五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五厘功。鸱尾功减半。）

嫔伽：高五寸，（连翅并莲华，坐或云子、或山子。）一功八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四分功。）

兽头：高五寸，七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四厘功。）套兽：长五寸，功同兽头。

蹲兽：长三寸，四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三厘功。）柱头：（取径为准。）

坐龙：五寸，四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八分功。其柱头如带仰覆莲荷台坐，每径一寸，加功一分。下同。）师子：六寸，四功二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七分功。）

孩儿：五寸，单造，三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六分功。双造每功加五分功。）

鸳鸯：（鹅鸭类同。）四寸，一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分五厘功。）莲荷：

莲华：六寸，（实雕六层。）三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五分功。如增、减层数，以所计功作六分，每层各加减一分，减至三层止。如蓬叶造，其功加倍。）

荷叶：七寸，五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七厘功。）半混：雕插及贴络写生华：（透突造同。如剔地，加功三分之一。）华盆：

牡丹：（芍药同。）高一尺五寸，六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五分功，加至二尺五寸，减至一尺止。）

杂华：高一尺二寸，（卷搭造。）三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分三厘功。平雕减功三分之一。）华枝：长一尺。（广五寸至八寸。）

牡丹：（芍药同。）三功五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五厘功。）杂华：二功五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分五厘功。）贴络事件：

升龙：（行龙同。）

长一尺二寸，（下飞凤同。）二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六厘功。牌上贴络者同。下准此。）

飞凤：（立凤、孔雀、牙鱼同。）一功二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功。内凤如华尾造平雕，每功加三分功。若卷搭，每功加八分功。

飞仙：（嫔伽类。）长一尺一寸，二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七厘功。）

师子：（狻猊、麒麟、海马同。）长八寸，八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功。）

真人：高五寸，（下至童子同。）七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五厘功。）仙女：八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六厘功。）菩萨：一功二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四厘功。）

童子：（孩儿同。）五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功。）

鸳鸯：（鹦鹉、羊鹿之类同。）长一尺，（下云子同。）八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八厘功。）云子：六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六厘功。）

香草：高一尺，三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厘功。）

故实人物：（以五件为率。）各高八寸，共三功。（每增、减一件，各加、减六分功。即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功。）帐上：

带：长二尺五寸，（两面结带造。）五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厘功。若雕华者同华版功。）山华蕉叶版：（以长一尺、广八寸为率。实云头造。）

平棋事件：

盘子：径一尺，（剗云子间起突盘龙。其牡丹华间起突龙凤之类，平雕者同，卷搭者加功三分之一。）三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分功，减至五寸止。下云圈、海眼版同。）

云圈：径一尺四寸，二功五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分功。）

海眼版：（水地间海鱼等。）径一尺五寸，二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四厘功。）

杂华：方三寸，（透突平雕。）三分功。（角华减功之半，角蝉又减三分之一。）华版：

透突：（间龙凤之类同。）广五寸以下，每广一寸一功。（如两面雕，功加倍。其剔地减长六分之一，广六寸至九寸者减长五分之一，广一尺以上者减长三分之一。华牌带同。）

卷搭：（雕云龙同。如两卷造，每功加一分功。下海石榴华两卷三卷造准此。）长一尺八寸。（广六寸至九寸者，即长三尺五寸。广一尺以上者，即长七尺二寸。）

海石榴：长一尺。（广六寸至九寸者，即长二尺二寸。广一尺以上者，即长四尺五寸。）

牡丹：（芍药同。）长一尺四寸。（广六寸至九寸者，即长二尺八寸。广一尺以上者，即长五尺五寸。）

平雕：长一尺五寸。（广六寸至九寸者，即长六尺。广一尺以上者，即长一十尺。如长生蕙草间羊鹿鸳鸯之类，各加长三分之一。）

钩阑槛面：（实云头两面雕造。如凿扑，每功加一分功。其雕华样者同华版功。如上面雕者，减功之半。）云栱：长一尺，七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厘功。）

鹅项：长二尺五寸，七分五厘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厘功。）

地霞：长二尺，一功三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六厘五毫功。如用华盆，即同华版功。）

矮柱：长一尺六寸，四分八厘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厘功。）剗万字版：每方一尺，二分功。（如钩片，减功五分之一。）

椽头盘子：（钩阑寻杖头同。）剔地云凤或杂华：以径三寸为准，七分五厘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二分五厘功。如云龙造，功加三分之一。）

垂鱼：凿扑实雕云头造惹草同。）每长五尺，四功。（每增、减一尺，各加、减八分功。如间云鹤之类，加功四分之一。）

惹草：每长四尺，二功。（每增、减一尺，各加、减五分功。如间云鹤之类，加功三分之一。）

抟枓莲华：（带枝梗。）长一尺二寸，一功二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功。如不带枝梗，减功三分之一。）

手把飞鱼：长一尺，一功二分。（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二厘功。）

伏兔荷叶：长八寸，四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五厘功。如莲华造，加功三分之一。）义子：

云头：两面雕造双云头，每八条一功。（单云头加数二分之一。若雕一面，减功之半。）鋜脚壸门版实雕结带华：（透突华同。）每一十一盘一功。

球文格子挑白：每长四尺，广二尺五寸，以球文径五寸为率，计七分功。（如球文径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五厘功。其格子长、广不同者，以积尺加减。）

○旋作殿堂等杂用名件：

椽头盘子，径五寸，每一十五枚：（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一枚。）

榰角梁宝饼，每径五寸：（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一分功。）

莲华柱顶，径二寸，每三十二枚：（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三枚。）

木浮沤，径三寸，每二十枚：（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二枚。）

钩阑上葱台钉，高五寸，每一十六枚：（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二枚。）

盖葱台钉筒字，高六寸，每二十二枚：（每增、减三分，各加、减一枚。）右各一功。

柱头仰覆莲胡桃子：（二段造。）径八寸，七分功。（每增一寸，加一分功。若三段造，每一功加二分功。）照壁宝床等所用名件：注子：高七寸，一功。（每增一寸，加二分功。）

香炉，径七寸：（每增一寸加一分功。下酒杯盘、荷叶同。）鼓子，高三寸：（鼓上钉镮等在内。每增一寸，加一分功。）注碗，径六寸：（每增一寸，加一分五厘功。）

右各八分功。酒杯盘：七分功。荷叶，径六寸：鼓坐，径三寸五分：（每增一寸，加五厘功。）

右各五分功。酒杯，径三寸：（莲子同。）卷荷，长五寸：杖鼓，长三寸：

右各三分功。（如长径各增一寸，各加五厘功。其莲子外贴子造。若剔空旋靥贴莲子，加二分功。）

披莲：径二寸八分，二分五厘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三厘功。）莲蓓蕾：高三寸，并同上。佛道帐等名件：

火珠，径二寸，每一十五枚：（每增减二分，各加减一枚。至三寸六分以上，每径增减一分同。）

滴当子，径一寸，每四十枚：（每增减一分，各加、减二枚。至一寸五分以上，每增、减一分各加减一枚。）

瓦头子，长二寸，径一寸，每四十枚：（每径增、减一分，各加、减四枚，加至一寸五分止。）瓦钱子，径一寸，每八十枚。（每增、减一分，各加减五枚。）

宝柱子，长一尺五寸，径一寸二分，（如长一尺径二寸者同）每一十五条；（每长增、减一寸，各加减一条。）如长五寸，径二寸，每三十条：（每长增、减一寸，各加、减二条。）

贴络门盘浮沤，径五分，每二百枚：（每增、减一分，各加、减一十五枚。）

平棋钱子，径一寸，每一百一十枚：（每增、减一分，各加减八枚，加至一寸二分止。）

角铃，以大铃高三寸为率，每一钩：（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一分功。）

栌枓，径二寸，每四十枚：（每增、减一分，各加、减一枚。）右各一功。

虚柱头莲华并头瓣：每一副胎钱子，径五寸，八分功。（每增、减一寸，各加、减一分五厘功。）○锯作解割功：

椆、檀、枥木，每五十尺：

榆、槐木、杂硬材，每五十五尺：（杂硬材谓海棘、龙菁之类。）白松木，每七十尺：

柟、柏木、杂软材，每七十五尺。（杂软材谓香椿、椵木之类。）榆、黄松、水松、黄心木，每八十尺：杉桐木，每一百尺：

右各一功。（每二人为一功，或内有盘截不计。）若一条长二丈以上，枝撑高远，或旧材内有夹钉脚者，并加本功一分功。○竹作

织簟，每方一尺：

细棋文素簟：七分功。（劈篾刮削拖摘收广一分五厘。如刮篾收广三分者，其功减半。织华加八分功。织龙凤又加二分五厘功。）

粗簟：（劈篾青白，收广四分。）二分五厘功。（假棋文造减五厘功。如刮篾收广二分，其功加倍。）织雀眼网，每长一丈，广五尺：

间龙凤人物杂华刮篾造，三功四分五厘六毫。（事造贴钉在内。）如系小木钉贴，即减一分功下同。）浑青刮篾造，一功九分二厘。青白造，一功六分。

笍索，每一束：（长二百尺，广一寸五分，厚四分。）浑青造，一功一分。青白造，九分功。障日{}：每长一丈，六分功。（如织簟造，别计织簟功。）

每织方一丈：笆，七分功。（楼阁两层以上处，加二分功。）编道，九分功。（如缚棚阁两层以上，加二分功。）竹栅，八分功。

夹截：每方一丈，三分功。（劈竹篾在内。）

搭盖凉棚：每方一丈二尺，三功五分。（如打笆造，别计打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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