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13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113
章节：卷113

## 本章概览

本卷前半记元祐年间太皇太后为哲宗择后，宰臣吕大防、王岩叟等论选后应以贤德为先，最终立孟元孙女为皇后，并载纳后六礼仪注。后半记绍圣三年孟后被废居瑶华宫，赐号华阳教主，董敦逸、陈次升等言狱成宦官、事不经有司。卷末又记神宗配享功臣之争，元祐定富弼，绍圣罢富弼而改以王安石配享。

本卷围绕宋哲宗立孟氏为皇后及其被废、以及神宗配享功臣在富弼与王安石之间的改易，记录元祐至绍圣年间朝廷礼制争议。

## 正文

立后

元祐五年六月辛丑日，太皇太后向宰臣吕大防等人宣谕说：“皇帝年纪逐渐长大，将来纳后的仪式，曾让入内内侍省查找天圣二年纳郭皇后、景祐元年纳光献皇后行礼仪式的次序，各自因为年代久远，都没有考证依据，而且当时只是降制进册，不曾御殿，礼仪非常简略，有关官员的旧例必定有保存下来的，可以讲求寻访。”大防等人奏请退下讨论。

六年七月乙丑日，宰臣吕大防等人进言纳后的仪注，太皇太后说：“选取便于近事的，不必拘泥于古昔。”大防等人说：“长秋宫长久未建立，中外极为不安……外面认为在京臣僚之家，都蒙取索家状，只有高、向二族独未取索，众人议论深为抑郁。”太皇太后说：“采择近百余家，还没有契合的。高家没听说有人，向家也曾取索，尚未供到。然而这不是小事，本来就难以轻议。”大防等人说：“太皇太后深自损抑，圣虑高远，本非臣等所能拟议。然而为国家考虑，则自当付之公议，况且自古选后多出自勋戚之门，汉代的阴、邓就是如此，而当时也不以此为嫌。”太皇太后说：“如果是神宗皇帝时，则无所不可；如今若自诏外家，确实也不便。”

八月己丑日，三省进呈纳后六礼仪制，太皇太后说：“近来向家供到，没有相当的；高家诸女，少有合相法的，或有疾病不应采择的。”又说：“选后应当以贤德为先，不在姿质，固然知道如此，然而人家女子养在闺阁，贤与不贤，人怎么能都知道？选择之际，只看见门阀与人物罢了。此事也系于其人的福力可胜。”

七年三月庚戌日，礼部说：“据太常寺状，修撰到纳皇后仪注：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成、告期、发册、奉迎。尚宫引导皇后到福宁殿的大次，以等候到日晡后，皇后车入宣德门，礼直官、通事舍人前引，侍中跪，奏请中严，内侍转奏，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福宁殿，宫人、侍卫如常仪，尚宫引皇后出次，到殿庭之东，西向立，尚仪跪奏外办，请皇帝降座礼迎，尚宫前引，到庭中之西南，东面揖皇后以入，皇帝导皇后升自西阶入室，各就榻前立，尚食跪奏食具，皇帝揖皇后，皆座，尚食以馔进，皇帝及皇后皆食，三饭，尚食以酒进，皇帝、皇后俱受爵饮，尚食以馔从，再饮如初，三饮用卺如再饮，尚仪跪奏礼毕，皇帝、皇后俱兴，尚宫请皇帝御常服，尚寝请皇后释礼服入幄，次日，以礼朝见太皇太后、皇太后，参皇太妃如宫中之仪。”诏依。

四月，初三省枢密院进呈太史局勘婚文字，吕大防说：“虽说勘婚先须门阀，于门阀中勘乃可。”王岩叟说：“不取于勋德之家，无以服人心。”过了很久二月乙卯日，太皇太后才宣谕说：“近来选得九家十女，只有孟家女最可，但长三岁，然而容貌殊未及。”王岩叟说：“不知是正出否？”回答说：“王广渊女嫁孟在，生此女。”大防等人因而说：“只恐为勘婚，又难成就。”太皇太后说：“如今台官郑雍、杨畏、谏官虞策、姚勔总有文字，乞不用阴阳之说，也要与公等评驳，更不勘婚如何？”都赞美，后两日，遂进呈纳后不当勘婚并孟家审察选召札子，枢密院再对，太皇太后问忠彦等人：“也闻孟家子细否？”回答说：“孟在善人小官，门户静别无事。”又宣谕说：“不想选于贵戚家，政恐其骄，骄即难教。”忠彦说：“如孟在等人家，自应不骄，也须易教，不在富贵中，生则必谨慎敬畏。”太皇太后说：“然。”及是月甲寅日，太皇太后宣谕：“孟家女入内，能执妇礼，可降制立为皇后。”大防奏说：“当择日。”回答说：“今日明日皆好，只就明日降制。”王岩叟说：“太皇太后宜降一手书付学士院，庶于事体为顺。”从之，又语及赐予后家故事，大防说：“汉时赐予厚。”回答说：“汉时远，且说唐时。”大防说：“唐时不见。”又问本朝，大防说：“有之，但都无文字，必是出于内库，若不赐予，必作债。”退聚都堂，召范百禄、梁焘，谕以今日降手书及于制中要见奉母命之意，又令国史院检《孟元传》送学士院，乃拟手书草稿进入。戊午日，手书说：“我近来以皇帝年长，中宫未建，历选诸臣之家，参求贤德，故马军都虞候、赠太尉孟元孙女，阀阅之后，以礼自持，天姿端靖，雅合法相，宜立为皇后，付学士院降制施行，其他典礼，并依已降指挥。”己未日，内出制书，立故马军都虞候、眉州防御使、赠太尉孟元孙女为皇后，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是月，王岩叟退取历代皇后事迹可以为法者，编成一书，名曰《中宫懿范》，上之。

五月戊戌日，上御文德殿，发册及命使奉迎皇后。己亥日，百官表贺于东上閤门。

绍圣三年九月甲寅日，上批：“皇后孟氏，纵欲失德，密构奇邪，上则不足以懿范内令，下则不足以章明妇顺。朕躬禀皇太后、皇太妃圣旨，恭奉玉音，可废居道馆，仍赐四字仙师法号并法名，仰三省、枢密院同定。”丙辰日，御延和殿见宰臣执政官，诏曰：“皇后孟氏，旁惑邪言，阴挟媚道，迨从究治，验佐甚明，狱辞具孚，覆案无爽。朕夙夜恻怛，寝食靡宁，难以私恩而屈大义，躬禀两宫慈训，恭被玉音，失德若斯，将来何以母仪万邦，上承宗庙？可上皇后宝册，废居瑶华宫，赐号华阳教主、玉清妙静仙师，赐紫，法名冲真。其居处、供帐、服用、廪给之类，务从优厚。称朕所以始终待遇之意。”起初皇后朝谒景灵宫完毕，就坐之际，嫔御皆立侍，刘婕妤独自背立帘下，皇后阁中人陈迎儿喝曰：“绰开！”婕妤背立如故，迎儿退，归有不平语，由此阁中皆忿。冬至日会朝隆祐宫，等候见于他所。皇后所御坐朱髹金饰，宫中之制，惟后乃得之。刘婕妤在他坐，意象颇怩，其从行者为之易坐，制与后等，众皆侧目，有不能平者，故传喝曰：“皇太后出！”后起立，婕妤亦起立，寻各复所，或已彻婕妤坐，顿于地，婕妤怼不复朝，泣而去，且诉于上。时内侍郝随用事，谓婕妤曰：“毋以此戚戚，愿早为大家生子，此坐终当为婕妤有耳。”会福庆公主病，后有姊㜮颇知医，尝医后危疾，以故出入掖庭，投公主药弗效，乃取道家治病符水以入宫，㜮以示后，后变色问曰：“此何从来？”㜮对以实，后曰：“六姊宁不知禁中严密，与外舍异耶？”戒令存之，俟上至，言所以然。已而上过视公主疾，后持以告上，上曰：“此亦人情之常耳。”后即取符爇于上前，宫禁相传，厌魅之端作矣。方公主病革，忽有纸钱在旁，后顾视，颇恶忌之，意自婕妤所遣人持来，益有疑心，未几，后养母听宣夫人燕氏，及尼法端与供奉官王坚以左道为后祷祠，事闻，诏入内押班梁从政、勾当御药院苏珪即皇城司鞫之。坚坐以家藏雷公式示法端，又以所得南方枫木，同法端即光教院造式，作后祷祠，有“所厌者伏，所求者得”等语，式成，恐门户几察，以生枣覆之而入。法端坐与坚同造式，又尝令坚求闾巷间所谓驴驹媚蛇雾叩头虫者，欲以进后，令佩侍上寝殿。燕氏坐上过后阁，作欢喜字烧符取灰，将置茶中以进，会上不欲茶而止，又用和水以洒御道，冀上数来，又令坚绘刘婕妤像，以大钉钉其心，又欲取五月中瘵死宫人，烧尸灰，置刘婕妤寝，几其以此疾患死，又取七家针各一，烧符置刘阁中，皆以厌况，卒无验。狱成，侍御史董敦逸录问，遂诏废后，降后父——庆州防御使、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在，为荥州刺史，添差邓州总管；王坚、法端、燕氏皆处斩，凡所连逮，以等第定罪；经由失几察官，贬秩赎金有差。先是上谕辅臣曰：“始因陈迎儿者造为语言，激怒中宫。”众皆曰：“然。”上曰：“已杖脊逐之矣。”诏狱初起，禁中被逮几三十人，菙楚甚峻，皆宦官宫妾柔弱之人，暨录问罪人，过庭下者，气息仅属，或肢体已毁折，至有无舌者，无一人能声对，敦逸秉笔疑未下，郝随从旁以言胁之，敦逸畏祸不能刚决，乃以奏牍上，盖宰相章惇迎合于外，而随排挤于内，莫有敢异议者。既降案付三省、枢密院约法，惇会执政李清臣、曾布、许将、蔡卞及刑部官徐铎等议，或谓：“雷公式未成，以造作不如法，及茶未进，恐不可处极典。”曾布曰：“驴媚蛇雾是未成否？”众皆矍然，布仍谕法官：“但当守法。”法官遂执议坚等三人皆处死。是日上谕辅臣曰：“朕待后有礼，不意其所为如此，朕日夜怵惕，至为之废寝食，今日之事，诚出于不得已。”上言及此，恻怛见于颜色。臣惇、臣清臣、臣布、臣将、臣卞奏曰：“废后，大事也，臣等见案辞如此，不敢复有开陈，陛下为社稷宗庙大计，诚出于不得已，愿少宽圣心，以幸天下。”其后上颇有悔悟意，尝曰：“章惇坏我名节！”故元符末，皇太后复后位号者，推上遗意而行之也。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言：“以皇后孟氏旁惑邪言，阴挟媚道，迨从究验，证佐甚明，而陛下能断大义，不牵私恩，奉承两宫慈训，废皇后孟氏为华阳教主，降诏以告中外。命下之日，士庶惶惑，咸谓后无可废之罪，而陛下废之，或相与为之咨嗟弹指，良可骇也。盖以所治之狱不经有司，虽闻追验诬佐，而事迹秘密，朝廷之臣犹不预闻，士庶惶惑，固无足怪。臣窃谓自古推鞫狱讼，皆付外庭，未有宫禁自治高下，付阉宦之手。陛下但见案牍案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虚实？万一冤滥，为天下后世讥笑。欲乞陛下亲选在庭侍从或台谏官公正无所阿附之人，专置制院，别行推勘，庶得实情。如后之罪，在所不容，虽废之，人无怨言；今事不经有司，狱成宦官，此天下人心不能无疑也！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施行，不胜幸甚。”

十月壬戌日，侍御史董敦逸上疏论瑶华不应当废，其大略说：“瑶华之废，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诏下之日，天为之阴翳，是天不欲废之也，人为之流涕，是人不欲废之也。且臣曾录问狱事，恐得罪天下后世。”不报。丁丑日，侍御史董敦逸又奏疏论瑶华不应当废，上批付三省，堂吏白章惇等人欲与枢密院同上，翌日既对，上怒曰：“敦逸不可更在言路！”曾布与章惇、许将皆言：“愿陛下且函容，且言此事只宜静，不可令闹。敦逸罢黜，则从官、言官必有议论，恐更纷纷。”上曰：“不过同类！”蔡卞见上怒，且意坚，遂言：“须贬黜乃可别白是非，敦逸录问了却许多时，方有议论。”惇曰：“敦逸文字中亦云十月六日曾有章疏。”布曰：“陛下亲览政事，方欲开广言路，以来忠言谠论，兼祖宗以来，言事官虽狂妄，多不肯加罪。陛下以天地之度，函容四海，何必与敦逸较曲直，亦何必与此须别白是非。”上曰：“言事官贬责不少。”惇曰：“言外廷事不当，故可贬。”上曰：“常安民亦贬与知军。”布曰：“且乞函容。臣非敢违戾，但恐上累圣德。”卞又曰：“敦逸云恐得罪天下后世，他既得罪，陛下当如何？”布曰：“臣等固不敢以敦逸之言为当，固知其无理趣，但冀圣意且函容耳。”惇曰：“臣观其文词殊无伦理，皆不可晓。又云乞详酌施行，不知令朝廷如何施行？若便罢黜，诚恐众论纷纷，却聒噪朝廷。”许将亦再三陈述，言：“愿陛下且函容，不尔成小子之名矣。”布曰：“此事施行已久，幸无议论，今乃以敦逸一言，致众人纷纷，极未便。”布又言：“欲因孟在贬，略以狱辞告中外，使人知中宫失德之状。”惇、将亦助布言以为当然，卞曰：“且与一知州。”布曰：“知州与知军何异？”因怒目视卞云：“若贬敦逸，而众人更有议论，何以处之？”卞无以对，徐曰：“众人莫与敦逸不同，却可恕？”布曰：“此论不当不可。”上又曰：“须与知军。”清臣遂言：“领圣旨。”布厉声诘清臣，且曰：“臣未敢奉诏。”清臣曰：“且与罚金。”布曰：“此尤无义理，若罚金，更不如罢黜。”惇亦以为然，上怒曰：“三省！与一知军！”布少退，惇徐曰：“且乞函容。”将亦言：“恐未可行。”布见二人不变，遂复助之，上意稍解曰：“且休，然必不得已，待再有文字行遣。”布与惇皆称善。

元符二年八月戊寅日，贤妃刘氏生皇子。

九月丁未日，诏立贤妃刘氏为皇后。

闰九月乙未日，皇子薨。

配飨

元祐元年四月己亥日，礼部说：“太常寺状：真宗皇帝、仁宗皇帝、英宗皇帝配享功臣，并在山陵前，下两制定议。当寺谨按唐配享功臣，如肃宗以苗晋卿、裴冕；宪宗以裴度、高崇文、李愬，皆多历年岁，方诏配享，及国朝配享功臣，太祖皇帝以赵普、曹彬；太宗皇帝以薛居正、潘美、石熙载，并咸平二年制下。所有将来神宗皇帝神主祔庙所议功臣配享，今参详故事在前，缘仁宗皇帝配享功臣，系于山陵前下两制定议，英宗皇帝配享功臣，系在山陵后，降朝旨以司徒韩琦、太师曾公亮配享。今来神宗皇帝神主祔庙所议配享功臣，合自六曹尚书以下，至待制以上，及太常、秘书省长贰同议。”从之。

五月壬午日，礼部说：“祖宗神御并合塑配飨功臣侍立，太祖神御前塑赵普、曹彬；太宗神御前塑薛居正、石熙载、潘美；真宗神御前塑李沆、王旦、李继隆；仁宗神御前塑王曾、曹玮、吕夷简。神宗神御前侍臣，乞先行议定本庙配飨功臣修塑，如未议定，请依例权塑侍臣二员。”从之。

六月戊申日，吏部尚书孙永等人议：“按《商书》‘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恭惟神宗皇帝以上圣之资，恢累圣之业，尊礼故老，共图大治，辅相之臣，伏见司徒赠太尉谥文忠富弼秉心直亮，操术闳远，历事三世，计安宗社，熙宁初访落眷遇特隆，匪躬正色，进退以道，爱君之志，虽没不忘，以配享神宗皇帝庙庭，实为宜称。”从之。初议或欲以王安石，或欲以吴充，太常少卿鲜于侁说：“勋德第一，惟富弼耳。本朝旧制，虽用二人，宜如唐朝，止用郭子仪故事，只以弼一人配享。”议遂定。

三年十二月甲午日，江宁府右司理参军、郓州州学教授周穜罢，用右正言刘安世、翰林学士苏轼言也。安世说：“臣伏见周穜上书，乞以故相王安石配享神宗皇帝庙廷，中外喧传，颇骇群听。臣闻天圣中钱惟演曾请以章献明肃太后、庄懿太后并配真宗庙室，以希帝意，是时御史中丞范讽劾惟演擅议宗庙，遂落平章事，罢归本镇。臣窃谓惟演位兼将相，言之未为大过，而责之如此之重者，乃所以严宗庙也。今穜以疏远微贱之臣，怀奸邪观望之志，陵蔑公议，妄论典礼，使安石功德茂著，实可从享，在穜之分，犹不当言，而况辅政累年，曾无善状，残民蠹国，流弊至今，安可侑食。清庙传之万世，如穜狂僭，岂宜轻贷，伏望陛下以春秋之法，诛其始意，重行窜殛，以明好恶。”苏轼说：“臣先任中书舍人日，敕举学官，臣曾举江宁府右司理参军周穜，蒙朝廷差充郓州州学教授。近者窃闻穜上疏，言朝廷当以故相王安石配享神宗皇帝。谨按汉律，擅议宗庙者弃市，自高后至文、景、武、宣，皆行此法，以尊宗庙、重朝廷，防微杜渐，盖有深意。本朝自祖宗以来，推择元勋重望始终全德之臣，以配食列圣，盖自天子所不敢专，必命都省集议其人，非天下公议所属，不在此选，奏议既上，诏云恭依，册告宗庙，然后敢行，其严如此，岂有既行之后，复使疏远小臣各出私意，以议所配？若置而不问，则宗庙不严，而朝廷轻矣！窃以安石平生所为是非邪正，中外具知，难逃圣鉴，先帝盖亦知之，故置之闲散，终不复用。今已改青苗等法，而废退安石党人吕惠卿、李定之徒，至于学校贡举，亦已罢斥佛老、禁止字学，大议已定，行之数年，而先帝配享已定用富弼，天下翕然以为至当，穜复何人，敢建此议？意欲以此尝试朝廷，渐进邪说，阴倡群小，此孔子所谓‘行险侥幸居之不疑者’也，而臣忝备侍从，谬于知人，至引此人以污学校，若又隐而不言，则罔上党奸，其罪愈大，谨自劾以待罪，伏望圣慈特敕有司，议臣妄举之罪，重赐责降，以儆在位。”

元祐六年二月辛丑日，诏以富弼预配飨功臣，其遗表恩泽，特许奏异姓一人，余人毋得引例。富弼子绍庭请奏甥，故有是诏。

绍圣元年四月甲寅日，诏故观文殿学士、集禧观使、守司空、荆国公、赠太傅王安石配享神宗皇帝庙庭。

三年二月壬申日，诏罢富弼配享神宗庙庭。初元祐定富弼配享，天下以为宜，至是谓富弼得罪先帝，罢之。翌日曾布对，上即问曾布：“已罢富弼配飨，何如？”曾布说：“臣自元祐中闻之，固已讶其不当。富弼最不为先帝所悦，乃以配食事亡，如事存，义所未安。先帝经营政事，以王安石为相，君臣相得之际，近世之所未有，舍安石而用富弼，岂先帝之心哉！但元祐之人偏执己见，不恤义理之所为耳。”

## 关键人物

- **吕大防**：宰臣；参与议立后仪注，奏请讨论选后之事，并奉太皇太后谕拟手书。
- **王岩叟**：臣僚；论选后应取勋德之家，又请太皇太后降手书付学士院，并编《中宫懿范》上之。
- **孟氏**：故马军都虞候、赠太尉孟元孙女，立为皇后；被立为皇后，后又因狱案被废居瑶华宫。
- **刘婕妤**：贤妃刘氏；与孟后争坐，后其党羽造厌魅之事，最终刘氏被立为皇后。
- **郝随**：内侍；用事内廷，劝慰刘婕妤，并在废后案中从旁胁迫使臣。
- **董敦逸**：侍御史；录问废后案，后上疏论瑶华不应当废，被批付三省。
- **章惇**：宰相；在废后事中迎合于外，并参与议董敦逸处分。
- **富弼**：司徒赠太尉谥文忠；元祐间被议定为神宗配享功臣，绍圣初被罢配享。
- **王安石**：故观文殿学士、集禧观使、守司空、荆国公、赠太傅；绍圣元年被诏配享神宗皇帝庙庭。
- **曾布**：执政；论董敦逸不当贬黜，又言富弼不当配享神宗。

## 时间线

- **元祐五年六月辛丑日**：太皇太后宣谕为哲宗议纳后礼，令寻访天圣、景祐纳后仪注。；宰臣吕大防等奏请退下讨论。
- **时间不明**：宰臣吕大防等进言纳后仪注，太皇太后论选后应不拘古昔。；太皇太后言采择近百余家未契合，高、向二族未取索。
- **时间不明**：三省进呈纳后六礼仪制，太皇太后论选后应以贤德为先。；未即选定。
- **时间不明**：礼部上纳皇后仪注，诏依。；诏依。
- **时间不明**：太皇太后宣谕孟家女入内能执妇礼，可立为皇后。；降手书、内出制书立孟氏为皇后。
- **时间不明**：上御文德殿，发册及命使奉迎皇后。；己亥日，百官表贺。
- **绍圣三年九月甲寅日**：上批皇后孟氏纵欲失德，密构奇邪，令废居道馆。；丙辰日诏废孟后为华阳教主、玉清妙静仙师。
- **时间不明**：侍御史董敦逸上疏论瑶华不应当废。；不报。
- **元符二年八月戊寅日**：贤妃刘氏生皇子。；九月丁未日，诏立贤妃刘氏为皇后。
- **元祐元年四月己亥日**：礼部奏议神宗配享功臣，请六曹尚书至待制以上同议。；从之。
- **时间不明**：吏部尚书孙永等议以富弼配享神宗庙庭。；从之，议遂定。
- **时间不明**：周穜罢，因刘安世、苏轼言其乞以王安石配享神宗。；周穜罢。

## 地点

- **长秋宫**：指中宫后位，臣僚言长久未建立。
- **福宁殿**：纳后仪中皇帝御殿、皇后入次行礼之处。
- **宣德门**：纳后仪中皇后车入之门。
- **文德殿**：发册及命使奉迎皇后之处。
- **瑶华宫**：孟后被废后所居之宫。
- **景灵宫**：皇后朝谒之处。
- **隆祐宫**：冬至日会朝之处。
- **江宁府**：周穜任右司理参军之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卷详载北宋元祐至绍圣间立孟后、废孟后及神宗配享功臣改易的全过程，涉及选后标准、纳后仪注、宫禁狱案与台谏论争，是观察当时礼制与政局互动的重要文本。

## 标签

- 立后
- 废后
- 富弼
- 王安石
- 董敦逸
- 瑶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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