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43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043
章节：卷043

## 本章概览

本卷围绕北宋对西夏战事展开，先记宝元元年赵元昊反叛后，朝廷在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招募强壮、点差弓手，命韩琦、明镐、吴遵路、石延年等经画。又记庆历年间增置宣毅、保捷、义勇等军，张方平上奏利害八事、贾昌朝论备边六事、韩琦请拣刺土兵、田况言冗兵之弊。至皇祐元年，庞籍、文彦博建议裁兵，诏放陕西保捷兵五十以上及短弱者归农，共三万五千余人，省缗钱二百四十五万。

本卷记述北宋因赵元昊反叛而在陕西、河北、河东等地招募强壮弓手、增置保捷宣毅等军，后因冗兵耗财，于皇祐元年裁放陕西保捷老弱三万五千余人以省费安民。

## 正文

募兵

宝元元年，赵元昊反叛，二年八月庚午日，知原州、六宅使郭志高请求在本部内招募设置弓箭手五千人，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康定元年正月癸未日，下诏令陕西转运使明镐，前往鄜州、同州、河中府招募强壮之人以防备边境。

二月丁未日，下诏给陕西安抚使韩琦：“与转运司估量民力，免除所征收的草料粮食，调发百姓修筑城池，全部统计数目上报，应当加以优厚抚恤。官吏因军兴而受贿的，允许他人告发。近来命令各州军招募集结丁壮，只打算用来防护城池，也不在脸上刺字，除教习之外，不得让他们服其他劳役，如果有奸人妄图煽动，委托所在地方擒拿捕杀。”在此之前，下诏陕西招募强壮之人，命韩琦安抚晓谕，仍督促本路按照诏书所言，言官又请求增加数目，韩琦上奏说：“转运司及郡县尚未招募集结，必定会谨慎对待此事，担心引起惊扰，因为民丁既已成为强壮，而且担忧被刺字充军。本路近来曾添差弓手，耳目都已熟悉，必定没有疑虑恐惧，请求除商、虢二州外，各在逐县现管乡村，三丁以下主户内，选差一名充弓手，不再差强壮，使他们减税，免立阶级，分番教习，制定条规非常完备。”下诏全部依从所请。

三月己卯日，工部郎中、直史馆、同修起居注吴遵路，任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计置粮草。吴遵路曾建议恢复民兵，于是同时下诏吴遵路登记河东乡丁作为边防准备，并将其办法下达到各路。

四月，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石延年前往河东路，同计置催促粮草。明道年间，石延年曾建议：“天下不知战争三十余年，请求选择将领训练士兵，作为两边边境的准备。”没有答复，等到西边多次报警，才召见，命他副吴遵路出使河东，当时正采用石延年的说法，登记乡丁为兵。乙巳日，下诏河北都转运使姚仲孙、河北缘边安抚使高志宁，秘密下达各州军，添补强壮。起初，知制诰王拱辰出使契丹回来，说：“见河北父老都说契丹不怕官军而怕土丁，因为天资勇悍，乡关之地，人自为战，不耗费粮廪，坐得劲兵，应该迅速加以招募并训练他们。”所以降下此诏。

六月甲辰日，下诏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估量州县户口，登记百姓为乡弓手强壮，以防备盗贼。河北、河东强壮，自咸平以来就有，承平年久，州县不再阅习，多已逃亡，于是下诏二路选补，增加扩大数目，并涉及各路。

八月丁亥日，下诏：“各路罪人多，犯徒罪，情理重，选少壮者刺配永兴军牢城，等到三百人，选置军校，编为威捷指挥，教阅武艺，分隶逐路部署司，以准备前锋。有能效命的，加以提拔。”

九月乙丑日，下诏：“河北、河东路强壮、陕西、京东西路新置弓手，都以二十五人为团，设置押官，四团为都，设置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指挥，设置指挥使，都以阶级伏事。年二十登记入籍，六十免除，家人或他户代替，允许。私人置弓弩，每年十月后，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阅半月，即遣归农，或遇非时勾集守城及捕盗贼，日给粮二升。每年正月，县以簿上州，州以籍奏兵部，按举不如法者。”

十二月乙酉日，命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李淑；知制诰贾昌朝；同修起居注郭稹；天章阁侍讲王洙，同详定弓手强壮通制，又命李淑判兵部，王洙同判。当时各路正登记乡兵，上兵部，河北强壮在籍的，共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

庆历元年二月，下诏京东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为就粮禁军。在此之前，河东、北、陕西与京东西都增募乡兵，其后遍令天下，各增募额外弓手，于是开始立宣毅军额以统领他们，只有陕西仍旧号为“保捷”，两河强壮虽别名义勇，也有隶属宣毅的。

当初招募额外弓手，著作佐郎、通判睦州张方平上奏利害八事，其一曰：“敕文：‘逐县除旧管弓手外，据见管主户，每一千户，差点弓手五十人，一万户，五百人，如不满千户及万户以上，据今所定分数，比量点差’者。臣以为天下大县有到五六万户的，若县管主户五万，则所差二千五百人，不仅人数过多，民力烦敝，或地处远险，或岁逢连饥，或守令非人，或奸猾乘隙聚兵资寇，也不可以不特别忧虑。欲乞请诸万户以下县，所差人数一如敕文处分，即万户以上，也以五百人为止，因为虽小县不可以无备，虽大县而选兵五百，也足以自卫了。如此则轻重之势平，臂指之力均了。”其二：“敕文：‘其弓手须见管帐籍主户差´点’者，只如臣州管内户籍，有升降帐，有桑功帐，并岁上于户部，升降帐所管主户二万一千二百有余，此是官吏受俸，约此户口数。桑功帐所管主户三万七千六百有余，此乃州县户口岁有增益之数。州县赋役，各有五等户版簿，常所据用，窃虑逐处拘于‘帐籍’二字，致有点差异同，欲乞明降处分，州县只以见用五等版簿见管主户数为准，则天下之役均了。”其三：“敕文：‘所差点弓手，其第四、第五等户，如委实贫阙，虽有丁数，即不得一例点差’者，乞令诸州县，先从物力丁数最高强户点差，第一等不足，即差第二等，第二等不足，即差第三等，比并资产丁力高强者点定，所有合供州县色役，依旧轮流差遣，见供州县色役者，暂免弓手，已毕役者，却充弓手，不仅先富强而宽贫弱，又高赀之人，各有护惜家乡亲爱之意，故必重于犯法，至于合用器仗，也有力置办，各得精好，自然天下点差事体均当。”其四：“敕文：‘令逐县创设教场，每岁起十月后，至正月终，常分番勾集教阅。自教阅时，每人支日食米二升’者，十月后虽是农隙，集教日长，民也不易，又约计逐岁人且支米二石四斗，今诸州县仓廪除上供外，留州支遣，例少储蓄，即如臣州在两浙中户口不多，所差点弓手，若据主户实数，犹仅二千人数，例支给口食，岁支米四千八百石，将多补少，计天下支费，其数不止百万斛，若令逐县所点弓手便作三番教习时，即支与口食，已教放归，便截日住支，即如三千户县，弓手一百五十人，每番五十人赴教，每岁习四十日而已，人不失业，官不费储，是减天下粮给之费三分之二。”其五：“敕文：‘自教阅时，量借甲弩器械，教习披带，教罢，便仰管辖官员收纳入库。其弓箭刀锯及木枪杆棒之类，即许自置，以备本乡村教习’者，夫奋梃揭竿，犹足以资啸聚之势，况人知斗战，家有利兵，不可启也。请令逐人所置弓箭器械，各自标认，全部交纳州县，每当教阅，及遇有盗贼勾抽会合之时，据数给付，事毕随纳，常令官吏点检，其有损动，即番次给出，各令修换。”其六：“敕文：‘所差弓手，每五百人内，选差会武艺有身手者一人充指挥使’者。臣以为内地州县与河朔不同，河朔所置乡军，本备战守之用，故依军法，立为阶级，以相摄制，又逐州军各屯强兵，势足弹遏。今内地州县，人不习兵，但财力相维，富役贫，强暴寡，其兼并豪猾之民，居常犹吞噬贫弱，为乡邑害，况公许之相制呢？夫能为五百人长，必乡里大猾者，不仅为贫弱之暴，更且有患之大者，彼前世之大寇，乘饥扰之衅，奋臂犹足以为天下患，况使之有素练之士、甲兵之利呢！兹事大有安危之势，请令所点弓手，每十人团为一甲，置节级一人，使岁一替换，依次更番补充，其指挥使之名，伏乞省去。逐甲人少，则节级易为拘管呼集，更番补充，则不相摄服，也是驭民之上策。”其七：“敕文：‘所点弓手，须是少壮者充，与免户下诸杂差配’。臣以为天下州县民户，大抵贫多富少，逐县五等户版簿，中等以上户，不及五分之一，第四、第五等户常及十分之九，故国家诸杂赋役，每于中等以上差科，所以惠贫弱。今富强之家尽占为弓手，即诸杂科配，悉出于贫弱，倘又奸吏因缘骚扰，即县乡益困，若分番教习，每岁赴教止四十日，而官与之食，富强之家未为有损，而乃虚免差配，贻患下户。欲乞令州县，诸杂差配，一切仍旧，但严行条约，所差弓手，除教阅外，州县不得妄有勾抽，差借诸般追役，或有强恶贼徒结成群党，勾抽会合之时，也只许随例勾点，令佐亲自部勒掩逐，不得令公人押领，淹延团聚，如长役弓级耆壮等一例监捕之法。若县乡小，小盗贼持仗窃盗，非群行攻劫者，也不得擅行勾抽，免致官吏挟便，恣意聚散，即其受利过于免差配之惠。”其八：“每岁教阅之时，乞令逐州知州、通判，一次巡行诸县以按阅之，或所点人非壮健、器械不完利、行列不整、训习不精、移易簿帐、减削粮食诸事，其逐县令佐，各行勘罚，其弛慢甚者，具事闻奏，严加黜责。”方平所议如此，然而当时不能尽用。

六月壬寅日，中书奏：“近来添差弓手，准备捕盗，昨日令淮南、江南、两浙、荆湖诸州军，招置宣毅指挥，充本城禁军，今已成次第，所有添差弓手，须议减放，欲于现第二、第三等户内选留少壮有勇力者，于旧额外增两倍，每五十人置节级一名，其余拣退者及指挥使，并遣归农。”听从。

八月乙酉日，中书、枢密院奏：“京西弓手等愿充军的，已降宣命，并拣隶宣毅指挥，都监押等能召募五百人以上，特与酬奖。知州、通判，年终委本路转运使具所募人数以闻。”听从。甲午日，下诏京东等路弓手强壮：“愿隶宣毅军的，指挥使以下降一资，押官以下听如故，仍差朝臣二员晓谕招补。”知谏院张方平言：“伏见宣差朝臣分路往陕西、河东、京东西路，于前来点差强壮弓手中，招募愿充军人，分配宣毅、保捷指挥者。臣窃思此举事系安危，敢竭微衷，上裨国论，谨列不便事件及臣愚所见如左——自去年初降敕命，点差强壮弓手之时，民间喧然，皆言此时点差，虽以强壮弓手为名，实欲点补军籍，敕旨屡下，丁宁再三，谕以朝廷点差之意，只要各护乡闾，必不起从征戍，郡县多方安辑，民犹猜哗，及经去冬教习，寻放归业乡闾，窃语方以少定，然名在弓手之籍者，居常摇恐，心不自安，每闻一使出行州县，辄相扇动，谓来调发，今此命忽下，果如民所素料，此后命令无复可信，此其不便一也。宣差命令止召情愿，因先来点差弓手多是高赀之家，例皆衣食无阙，岂有情愿充军之人？臣闻所差朝臣已相与议，云此来受命，朝廷意在倚办，若至郡县无人应募，须与官吏迫致之尔！窃惟所差使臣，盖以朝行集事寻常浅见之人，复思郡县官吏，材术足任者无几，今既设以赏利，惟知用心干蹈，若其谋之匪臧，或致变生不测，奸猾乘衅相激噪聚，万一惊扰，更成厉阶，此其不便二也。所差使臣既与郡县官吏抑迫百姓，令伏充军，即须团结押赴京师，充军之人既非情愿，若其上路，因与亲戚离诀，方有悔心，中道逃散，安能防遏？既不敢各归本土，聚依萑蒲，远近相应，展转结连，或奸豪之有谋，乘郡县之无备，其势一扰，必劳定辑，此其不便三也。今京东西路颇为饥歉，民既艰食，居常犹为寇盗，一夫首难，奔赴必多，此其不便四也。强壮弓手各在郡县，未去农业，若朝廷用汉代更之术，因唐防秋之法，入耕出战，递为防戍，则是农不去业，兵不乏备，不因帑廪之积，常得丁壮之人，今既籍为正兵，处之连营，则其衣食财用，终身仰给县官，此其不便五也。已降御札，冬至将行郊礼，远近郡县尤宜肃静，夫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胜者，百姓也，绥之斯和，动之斯危，武有七德，安民为本，事规未兆，敝犹不救，若又迫之，是启乱也，则朝廷之忧，不在四鄙。夫祸起所忽，慝生有阶，秦之胜广、汉之黄巾、唐之巢让，是皆始于乌合之众，此其不便六也。凡此六患，昭然在目，不可不深虑，不可不过防。臣以一介贱微，见识浅近，诚不足以参国论、赞圣谋，但以职在谏曹，当有犯无隐，故陈愚管，上祈裁择。臣谓陕西、河东其近里州郡，乞将前来点差强壮弓手等中，分其半戍边，每九月防秋，至二月放归，岁一代更，留其半防守本州，以时训练，当就戍之时，依出军人，官与装费，冬给衣赐，日支口食，盖民所以惧籍之为兵者，不惟前冒锋刃矢石之难，且重夫乡土，终身与亲爱姻族永相隔别，此其大戚也。今若番休递戍，终是不离本乡，冀望边事渐宁，即当息肩安业，昔太宗皇帝籍两河之人以为乡兵，于时识者亦悼其失策，盖不若因两河强壮，使之捍边，壮者入籍，衰者出役，不衣库帛，不食廪粟，边不阙戍，民不去农，何在乎畜之营堡而后为官军也？又闻于时籍乡兵之际，因大军方集之威，犹恐其乱，乃密诫诸州郡，克期一日而事毕，故民虽奸谋相动，不复及之，今朝廷既惜强籍之名，又为必籍之事，命两朝臣分使一路，周环三二十郡，幅员十数千里，或未能亲到，但行文移，州县官吏方且各率所见，异同纷起，但恐使人一出，民心一摇，后虽悔之，或所难及，愿朝廷审加图议，事不惮改，追还所下逐路转运司宣命，停所差官勿遣，实天下幸甚，国家之福也！”疏入，不报，方平再疏力争之，又不报。乙巳日，下诏诸军诸班直子弟：“民间有材勇者，如愿效用，听诣所属自陈，以补神捷指挥，满万人，即权遣戍边。”

十月，知并州杨偕言：“今虽得强壮百万，恐未可以应敌，请益本路官军六七万人。”诏报曰：“自昔边防悉用土兵，顾训练何如尔！所募强壮，若能以时阅习，与正军参用，何患不可以应敌邪？”己丑日，御史台推直官、秘书丞李宗易言：“奉诏之河东募强壮充军，其强壮避刺面，多逃逸，乞止刺其手。”听从。

十二月丙子日，中书、枢密院言：“京东西路所募宣毅军，令逐路各选万人赴京师，隶禁军。”听从。

二年正月壬戌日，分遣内臣往河北路催募兵，及万人者，赏之。

二月乙未日，下诏河北诸州，强壮自三月后并赴州阅习，委知州择其强劲者，刺手背为义勇军，不愿者释放，而存其籍，以备守葺城池，自是强壮渐废了。诏始下，人情忷忷，河北转运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数驿，开谕父老，众始安。

三月乙卯日，中书、枢密院奏：“乞简河东弓手有武勇者，不刺面，为义勇指挥，陕西弓手，刺面，为保捷指挥。”听从。

四月庚辰日，知渭州王沿，请刺本路弓箭手三万人充军，听从。戊子日，下诏河北教阅义勇指挥，令番休于家，其惰游不业农者，听其家长告官，重行科责。甲午日，刺环庆路保毅强壮人为军。

五月癸卯日，下诏：“乃者以河北、河东弓手为军，盖欲知山川道路，服习耕战，而诸道游冗之人，皆愿雇代之籍，其非正身者，一切罢去。”

闰九月壬申日，下诏河北路义勇乡兵死，而其家有丁壮者，令逐处选补之。

十月，知秦州韩琦曾奏：“本路兵备素少，请益军马。”朝廷以诸处未可抽那，难于应副，诏琦详度，以点到弓手，选其少壮刺手背充军，或为保毅弓箭手，或别立名额，速具利害以闻，琦奏曰：“有唐以前，兵出于民，而国不费财，战得其用者，盖军令必行，而尺籍有叙也。五代多故，法制不立，乃募黥面以名正军，年纪渐久，耳目习熟，百姓更不知前代籍民为兵，但为刺面给粮，则甘死战斗。圣朝因旧重改，广置禁卒以安天下，以服四夷，亦随时御世，不易之良制也。自逆昊寇扰西鄙，乃于陕西点民为弓手，以助防守，有警则赴集，无事则归农，武艺废而不修，禁约轻而易犯，至有父子兄弟、疏属外亲，或别雇人应名，更相为代，而官中了不可别，每遇上州防托，多是结众逃避，以此州郡徒有人数，若倚以战贼，适足败事。臣累陈拣刺土兵，自是祖宗旧法，今或只刺手背，及充保毅弓箭手名目，终与民不殊，请点为禁军，人给刺面，钱二千，无用例物。”诏从琦请，简陕西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挥，仍给例物，命既下，朝廷复检会前奏，令勿给，琦复奏：“拣刺土兵，人皆知为当今之利，顾无敢发明者，虑生事，己有责尔。臣不避数十万户之怨，捐躯建言，众情幸已帖然，今数十万人所得之物，乃以臣一言故罢，岂不取怨益深？欲使总此新军御戎立事，岂不难哉？愿给例物如前诏。”听从。庚戌日，转运使言：“刺保捷军，凡一百八十五指挥。”秦州既刺保捷，又增收保毅及三千人，环庆、保安也各籍置，是时诸州保毅，总六千五百十八人，为指挥三十一。河东、河北义勇，当庆历初，河北路，总十八万九千二百三十人；河东路，总七万七千七十九人，皆拣强壮兵，抄民丁涅手背为之。户三等以上置弩一，当税钱二千，三等以下，官给。各营于其州，岁分两番训练。上番给俸廪，犯罪，断比厢军，下番，比强壮。戊辰日，御史中丞贾昌朝上疏言备边六事，其二曰：“复土兵——今河北、河东强壮、陕西弓箭手之属，盖土兵遗制也，且寇敌居苦寒沙碛之地，恶衣食，好驰善射，自古御寇却敌，非此不可。然河北乡兵，其废已久，陕西土兵，屡为贼破，其存者十有二三，臣以谓河北、河东强壮除已诏近臣详定法制外，每因阅习，则视其人武力兵技之优劣，又择其家丁夫之壮者，以代老弱，每乡为军，其才能绝类者，籍记其名姓而递补之，陕西蕃落弓箭手，贪召募钱物，利月入粮俸，多就黥刺，混为营兵，今宜优复田畴，安其庐舍，使力耕死战，世为边用，则可以减屯戍而省供馈，为不易之利，内地州县增置弓手，也当约如乡军之法而阅试之。”

十一月戊戌日，下诏河北现教习义勇，宜并放归田里，候来年正旦，分作四番勾集训练。

三年正月庚寅日，募关中流民，补振武指挥。咸平中，选乡兵为振武，后益衰耗，至是岁数不登，因有是诏。

五月丁丑日，下诏河东义勇兵愿隶诸州就粮神虎、宣毅、禁军者，听之。

四年四月癸丑日，下诏诸路招禁军而人才小弱者，官吏并劾罪以闻。时上封者言：“招军有常格，而所至务张其事，多得怯弱不及等之人，比有复自禁军降隶厢军者。”故条约之。

五年正月丙子日，枢密副使韩琦言：“……当此之时，若便谓太平无事，则后必有大忧者三；若以前日之患而虑及经远，则后必有大利者一……臣久在陕西，敢陈陕西合措置事宜，且鄜延、环庆、泾原、秦凤四路，虽罢招讨使，而边备不可弛，请仍选有才望近臣为之主帅，特降手诏，委之久任，使其经略一方，以备羌人翻覆之变。又四路所驻兵，十分中宜留六分在边，二分令东还，二分徙近里州军——其鄜延路，徙屯河中府；环庆、泾原路，徙屯邠州、永兴军；秦凤路，徙屯凤翔府，逐路分钤辖一员、驻泊都监二员，与逐处知州同行训练，而本路仍领之，非有事宜，不得辄抽动，其徙屯军马处知州，才望轻者，请选人代之。又逐路所抽就粮土兵，请委逐路帅臣相度，岁分两番，留一番在边，一番放归本处，不唯减节边上粮草，兼使无久戍之劳。又陕西州军经南郊赏给之后，官帑例皆空虚，今范仲淹若过陕西宣抚，则又有军间特支，徒益所费，若臣策可行，陕西也别无处置，不必仲淹更往也。复见诸路昨招置宣毅兵仅一十万，然朝廷物力未充，何以赡给？况闾里窃发，自有巡检、县尉可捕击，若防群盗，只当益屯一路都会之地，不必每州尽要防守，其宣毅军，欲乞除河北、河东外，其京东、京西、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福建等路，每指挥可减以三百人为额，后有阙，即招填之。今天下兵冗不精，耗蠹财用，陕西、河东、河北、京东州军已曾差官拣选，其余路也请选近上内臣分往拣选，所贵冗食可蠲而经费可给也。”皇上全部施用其言。

在此之前，田况言：“……观当世之弊，验致灾之由，其实役敛重而民愁，和气伤而沴作。役敛之重，由国计之日窘，国计之日窘，由冗兵之日蕃，今天下兵逾百万，比先朝几乎三倍了！自昔以来，坐费衣食，养兵之冗，未有如今日的，虽欲敛不重、民不愁、和气不伤、灾沴不作，不可得也。夫国家所养之兵，其上者战，其下者役，苟不能堪此，则为冗食，于诸路宣毅、广捷等军，其间孱弱者甚众，大不堪战，小不堪役，逐处唯欲广募以邀赏格，岂复顾国家之利害呢？宜分遣干臣，简选诸路宣毅、广捷等军，其不堪战者，并降为厢军，其不堪役者，并放停，议者必曰兵骄久，一旦遽加澄汰，则恐立以致乱，此虑事者之疏也，且孱弱之兵，既不堪战，则勇强者也耻为伍，去年韩琦汰边兵万余人，岂闻有作乱的？今天下财用不足以赡冗食之兵，尚或顾恤细故，不思救弊之原，臣窃忧之，唯陛下裁择。”

二月戊子朔日，分遣内臣往诸路选汰羸兵——宫苑使周惟德，京西路；北作坊使武继隆，淮南路；东染院使任守忠，两浙路；供备库使陈延达，江南东路；左藏库副使王怀正，江南西路；内殿承制张志，福建路；黄元吉，荆湖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荆湖北路。诸州宣毅军超过三百人的，不得再募，用韩琦议。

八年二月壬申日，遣内侍往诸路简兵马为上军——如京使陈延达，京西路；北作坊副使卫承绪，淮南路；文思副使蔡舜卿，京东路；礼宾副使董元吉，荆南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江南东西路；内殿承制黄元吉，两浙、福建路。

三月甲寅日，翰林学士张方平条对所问，曰：“康定、庆历之间，朝廷议刺民兵，升厢军充禁旅，臣时任谏官，屡上章疏，极言其害，至于今日，事势果然。臣昨在三司，计会天下财用出入之籍，及建隆以来兵数，乞朝廷速加图议，盖太祖畜兵不及十五万人，太宗时不过四十万人，章圣备御西北，兵籍颇增，祥符以后，住招募，斥疲老，以减冗食，至于宝元，几乎四十年，天下可谓久安，向因夏人阻命，宰相非其人，虑害不深，事失几先，遂致大扰，陕西、河北、京东、京西增置保捷一百八十五指挥、武卫七十四指挥、宣毅一百六十四指挥，更于江湖、淮浙、福建诸路，又添宣毅一百二十四指挥，凡内外增置禁军，约四十二万余人，通三朝旧兵，且八九十万人，其乡军义勇、州郡厢军、诸军小分剩员等不在此数，军人日多，农人日少，三边税赋支赡不足，募人入中粮草，就京给还钱帛，加抬则例价率三倍，外则剗刷诸道之物，中则侵用内帑之财，厚赏聚敛之人，贱立鬻官之令，苟循目前之急，莫为经久之虑，凡此冗兵，非惟困天下之财用，方且成天下之祸阶，若不早图，后无及了！然兹事体实大，非君臣同心而上下协济，则事必难成，伏望陛下先且将臣此言，详问两府，若别有长策，丰财足食，则非臣浅智所及，若量入为出，则乞严令天下，禁止招募，命逐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分按所部，拣选疲老，便与放停，岁须两三次，更互巡历，只依常程，旋旋拣放，无得宣露密旨，若虽系禁军，其间羸弱，惮于教阅，愿退就厢军者，也听从便。委枢密院点勘军籍，其人数少者，即令团并。其马军无马，愿补填步人者，稍与补充近上衣粮优处军分，其有马者，即与团并，足成指挥，仍诏诸路经略部署司，使知朝廷深意，有专愎自任，无体国之心者，也在陛下断自圣心，惩一足以警众了。”

皇祐元年十月戊寅日，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臣伏见陕西路顷岁边鄙用兵之际，朝廷指挥以诸州新弓手刺面，充保捷指挥，用备战守，一路之兵，仅增十万，因当时仓卒不暇精择，其间甚有疲弱不堪征役之人，驱之行阵，固难得力，自休兵至今，岁月已久，尚未闻一加选汰，所费廪食，不可胜计，况其人并是州县等第之家，系在军籍，甚非所愿。伏望敕本路诸州，令告谕，应系新置保捷军士，除人员节级外，其余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及等之人，如不愿在军者，许令自陈，委监司长吏相度，减放归农。此等久习武艺，今若放罢，也须置籍拘管，仍乞以所居乡社相近处，如河北义勇，团作指挥，置人员节级管辖，其边郡每岁以此军番递防守处，也令比旧减数，非时边上或有警急，其罢放之人，尚可追集守城，却代精兵出战，于是也无废阙。方今财力大屈，所患在于兵冗，竭天下所出之物，仅能供亿，陛下幸听臣言，特行处置，一路之内可减三数万人，也是省费之一端。近包拯被命往陕西制置解盐，伏乞下臣此议，使其就近覆验，所冀审择利害，然后施行。”枢密使庞籍，独以郯所言为是。壬戌诏旨，实自郯发之。

十二月壬戌日，下诏陕西保捷兵年龄在五十岁以上以及身体矮小瘦弱不能胜任兵役的，听任他们回乡务农；如果没有田园可以回去的，减为小分。总共放归的有三万五千多人，都欢呼着返回家乡；在兵籍的还有五万多人，都悲伤流泪，恨自己不能离去。陕西沿边计算一年花费缗钱七十千来养一个保捷兵，从此节省缗钱二百四十五万，陕西百姓的财力稍稍复苏。起初，枢密使庞籍与宰相文彦博因国家用度不足，建议裁减兵员，众人纷纷陈说不可行，沿边诸将争论尤其极力，并且说士兵都熟习弓刀，不愿回乡务农，一旦失去衣粮，必定散到民间，相聚成为盗贼，皇上也对此怀疑，文彦博与庞籍共同上奏：“如今公私困竭，上下惶恐不安，其原因不是别的，正是由于养兵太多罢了；如果不裁减放归，就无法休养生息。万一果真相聚成为盗贼，我们二人请求为此而死！”皇上心意才决定，于是挑选淘汰陕西以及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的羸弱士兵，大约八万多人，其中六万多人，全部放归务农；其中一万多人，各减衣粮的一半。不久，判延州李昭亮又上奏：“陕西所免的保捷兵特别多，往往缩着脖子弯着腿，假装矮小，来欺骗官府。”庞籍于是说：“士兵如果不愿回乡务农，为什么要像这样欺诈呢？”皇上更加相信了。此后王德用任枢密使，许怀德任殿前都指挥使，才又上奏选厢军来补充禁军，议论的人非议这件事。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说：“臣看到朝廷昨日降下诏旨，委派诸路转运使等，依次挑选退除州郡老弱兵士，所去掉的，是衰老疾病孱弱之类，所保留的，是强壮健康的人。议论的人说训练士兵节省财用，这确实有利。近日听说边臣多有论奏，都说挑选淘汰过多，臣私下恐怕所说的话没有完全弄清利病。因为如今天下的祸患没有比冗食更大的了，冗食不去除，不可以节省财用；财用不节省，不可以除去横征暴敛；横征暴敛不除去，不可以宽缓民力；民力不宽缓，不可以谋求天下大治。想要谋求天下大治，应该以去除冗食为先。朝廷有这样的处置，本来也是考虑得很成熟了。如今命令刚刚下达，如果因为横议就急忙更改，那么去除弊病谋求大治，就没有时日了！臣私下料想招来边臣的话，也恐怕是因为转运使急于专断行事，不与众将帅协商所致。伏请特降指挥，约束各路转运使，所到州郡，都令先与帅臣长吏共同商议，然后再选择，仍不得过度张扬，使众人疑惑恐惧。那些被选退的人，如果力量可以耕垦，而别无生计，仍请于所居州县，根据人口酌量，拨给系官闲田，使他们得以给养，免致流离失所。朝廷先前的议论本来已经极为妥当，不可妄加更改罢废，仍请诏令边帅，各令遵守施行。”

## 关键人物

- **赵元昊**：西夏反叛者；宝元元年反叛，引发北宋在陕西等地募兵设防
- **郭志高**：知原州、六宅使；请求在本部内招募设置弓箭手五千人，朝廷听从
- **明镐**：陕西转运使；奉命前往鄜州、同州、河中府招募强壮之人防备边境
- **韩琦**：陕西安抚使、知秦州、枢密副使；安抚晓谕陕西募兵，上奏请求选差弓手、拣刺土兵，后又建议裁减宣毅等军
- **吴遵路**：工部郎中、直史馆、同修起居注、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计置粮草；建议恢复民兵，被诏登记河东乡丁作为边防准备
- **石延年**：大理寺丞、秘阁校理；曾建议选将练兵，后奉命副吴遵路出使河东，登记乡丁为兵
- **王拱辰**：知制诰；出使契丹回来后转述河北父老之言，促成添补强壮之诏
- **张方平**：著作佐郎、通判睦州、知谏院、翰林学士；上奏利害八事反对点差弓手扰民，又多次上疏反对招弓手充军，后条对论冗兵之害
- **李昭述**：河北转运使；在河北刺手背为义勇军时，开谕父老，使众人安定
- **杨偕**：知并州；上言强壮百万未必应敌，请增本路官军

## 时间线

- **康定元年正月癸未日**：下诏令陕西转运使明镐前往鄜州、同州、河中府招募强壮之人；以招募强壮之人防备边境
- **时间不明**：下诏给陕西安抚使韩琦，令与转运司估量民力、优恤百姓，并约束招募集结丁壮；韩琦上奏请选差弓手、不再差强壮，朝廷下诏全部依从所请
- **时间不明**：吴遵路任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计置粮草，建议恢复民兵；下诏吴遵路登记河东乡丁作为边防准备，并将其办法下达到各路
- **时间不明**：石延年前往河东路，同计置催促粮草；朝廷采用石延年说法，登记乡丁为兵；下诏河北都转运使姚仲孙、河北缘边安抚使高志宁秘密下达各州军，添补强壮
- **时间不明**：下诏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估量州县户口，登记百姓为乡弓手强壮；以乡弓手强壮防备盗贼，并增补河北、河东强壮数目
- **时间不明**：下诏规定河北、河东路强壮及陕西、京东西路新置弓手的编制、教阅与轮替之法；以二十五人为团，设押官等，每年十月后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阅半月
- **时间不明**：命李淑、贾昌朝、郭稹、王洙等同详定弓手强壮通制，李淑判兵部，王洙同判；各路上报乡兵籍，河北强壮在籍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
- **庆历元年二月**：下诏京东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立宣毅军额以统领额外弓手，陕西仍号保捷，两河强壮别名义勇
- **时间不明**：中书奏请减放添差弓手，在第二、第三等户内选留少壮有勇力者；听从，于旧额外增两倍，每五十人置节级一名，其余拣退者及指挥使遣归农
- **时间不明**：中书、枢密院奏请京西弓手等愿充军者拣隶宣毅指挥，并奖励召募五百人以上者；听从；甲午日又下诏京东等路弓手强壮愿隶宣毅军者指挥使以下降一资
- **时间不明**：下诏诸军诸班直子弟及民间有材勇者愿效用，听诣所属自陈，补神捷指挥；满万人，即权遣戍边
- **时间不明**：李宗易言河东募强壮充军，强壮避刺面多逃逸，乞止刺其手；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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