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51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三朝北盟会编》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151
章节：卷151

## 本章概览

《三朝北盟会编》卷151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起紹興二年五月一日庚申盡九月七日甲子有閏

五月一日庚申朔，權邦彦簽書樞密院事。

權邦彦自朝議大夫、兵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給事中程瑀不書黄，具疏其謬，繳駁之，不聽。

三日壬戌，呂頤浩以都督之職出北關門。

先是，桑仲遣人告朝廷，欲宣力收復京師，乞朝廷出兵於淮南爲聲援，頤浩信之，乃有恢復中原之意，開都督府，都督江淮荆浙諸軍事，制有曰：「盡江淮表裏之師，悉歸經畧，舉宿將王侯之貴，咸聽指呼」，以新創置忠銳軍十將偕行。是日，出北關門，百官班送焉。

霍明棄郢州走，李橫以李𥳑知郢州，遂還歸襄陽府。

郢州糧盡，李橫圍城不退，城外麥方熟，悉為李橫所得，又城門盡閉，城中乏水，橫攻益急，郢城西壁乃石崖，號爲石城，城下即漢江，漢江猶有舟船，惟西壁不受敵，故兵不能近，明知事急，乃夜半縋石城而下，與其眾數百泛舟順流而去，翌旦，橫覺之，追已無及矣，遂别以李𥳑知郢州，橫乃退兵襄陽。

曹成以其眾降於韓世忠。

初，曹成據道州，以兵守莫邪關，岳飛遣前軍張憲攻關。有郭進者，趫勇有膂力，毎以夥飯不飽爲言，乃自製大馬杓打飯，火頭亦笑而與之，無忤意，軍中呼為大馬杓，郭進毎隨憲執馬槍。莫邪之役，進與旗頭二人先登攻關，賊兵拒關，進揮槍先進，殺賊旗頭，賊兵亂，官軍齊進，遂入關，俄報郭進已得關爲第一功，飛喜之，解金束帶并隨行跟從物賞之，仍補秉義郎。官軍既入關，賊兵散亂，第五將韓順夫解鞍卸甲，以所虜婦人佐酒恣飲，賊黨楊再興率眾直犯順夫之營，官軍退卻，順夫爲再興斫折一臂而死，飛怒，盡誅其親隨兵，責副將王某擒再興以贖罪，會糧軍統制王經、前軍統制張憲皆到，掩殺再興，再興屢戰，又殺飛之弟飜，官軍追擊不已，再興屢敗，率騎走廣西。韓世忠以成屢敗北，乃命董昊旼往招之，成以其眾降。有郝政者，獨不從，率眾走沅州，戴白巾，稱爲成報仇，謂之「白頭兵」，郝政後歸於張憲，再興走至靜江界中，官軍追及，跳入深㵎中，官軍欲殺之，再興曰：「我是好漢，當執我見岳飛！」遂受縛，飛見再興，解其縛曰：「我與汝是鄉人，汝好漢也，吾不殺汝，當以忠義報國。」再興謝之。

呂頤浩至鎭江府丹徒，前軍反。

呂頤浩至丹徒，前軍趙延夀反，劉光世命王徳、王世忠追至建平縣，殺之。

六月一日庚寅朔，李宏殺馬友於潭州。

韓世忠將至潭州，李宏遂有殺馬友之意，是時，友爲湖南兵馬副總管，宏爲統制，因友詣天慶觀朝拜囘，襲殺於市，友之眾欲遁走，世忠圍之，宏遂降，盡併其軍。友押字如「市」字，果死於市。友在潭州措置酒法，官不造酒，祗收税酒錢，城外許造酒，不許賣，城裏賣酒，不許造，若酒入城，則計升斗收税，至今利之。

十三日壬寅，劉光世起復寧武寧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

劉光世父——延慶，靖康閒，在京城受圍，及城䧟，延慶斬關奪萬勝門出奔，死於亂兵中，光世以不知父存亡，多以金寶遣人詣僞境尋訪。五月，有客人自僞境來，得其父之骸骨，具言死狀，皆不可參考，乃云以其骨雜在甘草把中，故僞境官司不能盡譏察，或勸光世割皮滴血以試驗其骨，若滲血入骨中，即眞父骨也，光世不從，以禮安葬，發哀成服，以軍事付幕府，上章力請終喪，不許，奪哀，起復。至是以捍蔽京口，經理淮壖功，加寜國一鎭節鉞，制曰：「數摧巨敵，累奏膚功，不移寜武之舊邦，更莅宣城之名鎭。特授寜國軍節度使」。

韓世忠爲太尉、武成感徳軍節度使；岳飛爲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

李橫、李道率兵犯徳安府。

初，李橫圍郢州，霍明縋城而奔，往復州。明在郢州也，常與徳安陳規通書問，規藉其通船路也，橫以爲明走投規，故有攻徳安之心，乃申明朝廷，謂陳規以徳安府順番，遂㑹隨州李道兵來犯徳安府，規登城請與橫相見，規以好語謂之，且申和好，仍送米百石并油醬之類，橫受之，規請解兵，橫曰：「襄陽之兵已到矣，無可議者！」遂造天橋爲攻具。先是，趙彪爲桑仲所敗，乃投於規，至是橫使人呼於城下曰：「趙彪與我約，欲獻門一座，何不速獻門邪？」規疑之，遂殺彪。

王彦爲洪州觀察使、金均房州鎭撫使；王徳加忠亮大夫、同州觀察使；李道爲鄧隨郢州鎭撫使、知鄧州。

七月，呂頤浩班師。

呂頤浩之出師也，方至常州，前軍趙延夀以本將兵反於丹徒，至鎭江府，聞桑仲被霍明所殺，頤浩不能支，又師病寒熱，乃歸行在。

五日癸未，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荆浙諸軍事。

朱勝非知紹興府，以同都督江淮荆浙諸軍事召赴行在所，勝非力乞守越，且丐外祠，皆不許。勝非同都督，吕頤浩薦其才也，㑹言路論其不知兵，給事中胡安國亦謂非所宜任，上親札諭以用勝非之意，且謂：「除朱勝非同都督，蓋爲昨逆傅作亂，而勝非卒調䕶於内，使勤王之師得以致力，矧今諸將，皆同功一體之人也，必能爲朕克濟事功。」丁寜雖至，而論者未已，上怒其朋黨，與封駁者俱逐，凡十三人，勝非惶懼，亦上㑹稽印，走旁郡，牢辭不就職，勝非嘗曰：「宰相權位已重，若更典兵，文武二柄，盡在其中，豈人臣所堪，後世不幸姦人居此位，立功業，託各濟世，將何以處之？」辭至數十，卒不受，兩詔不許，詔曰：「禮義不愆，縱多言而奚恤；君臣無閒，於大體以何傷？」

韓世忠大破劉忠於岳州伏龍崗。

劉忠爲韓世忠所敗，以數百人走潭州白面山，復聚眾走淮西。

蘄黄州鎭撫使孔彦舟叛歸於劉豫。

孔彦舟爲蘄黄州鎭撫使也，劉豫僣僞，即令刷彦舟親屬，因得其母妻及子共三人，賜第處之，厚給以禄。忽一日，有客人至南界，問之，乃云姓盧，是彦舟之親舅，境上以聞，彦舟使人迎之，果其舅也，彦舟以家人之禮厚待之，軍中呼爲盧舅，貝言劉豫厚待彦舟親屬之故，彦舟曰：「何以實之？」盧舅出劉豫之文，彦舟遂有叛意，未發，㑹報權邦彦同知樞密院事，彦舟在東平府與邦彦有隙，而邦彦用事，彦舟疑圖己，遂反。出左右婦人，皆嫁之，送官員入山寺中，恐爲行軍所擾，彦舟臨行，對官屬言無負朝廷之心，所以反者，蓋疑權邦彦也，搥胷至腫，唯携所寵宗女趙氏去，至光州界，棄甲仗器械不勝計，乃歸劉豫，豫厚待之。其將陳彦明者，率餘眾詣知江州劉紹先降。

八月，金人遣王倫歸。

朱勝非爲侍讀，孟庾同都督江淮荆浙諸軍事。

先除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荆浙諸軍事，胡安國繳止之，乃除勝非侍讀，而以孟庾同都督。勝非既入朝，詔特綴宰相班，復自内批云：「位知樞宻院事之上，仍日赴都堂議事。」勝非雖在經筵，實預國論。初見，上謂：「卿前日責降，非朕意也，卿當能亮之。」存勞優渥，恩寵冠一時，然後人知上之卒欲相勝非之意。

十八日乙巳，李橫攻徳安府不克，退兵歸襄陽。

李橫自六月圍徳安府，未嘗攻城，亦未嘗去。西北隅造天橋成，塡壕皆畢，乃鼓眾以天橋臨城之西北角樓，陳規在城上，率軍民禦之，塡壕不實而天橋䧟，不可進，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兩門出，縱燒天橋，城上以火牛助之，倐忽皆盡，橫亦自焚礟座，翌日黎明，橫已退兵，城下無一人一騎矣。圍城兩月中，並無爭戰，亦無相傷，唯有一將背城而坐胡床，看造天橋，規問：「有能殺賊者乎？」有牢城兵士田金請行，許之，金滿飲巵酒，橫槍下城，潜身於城壕中，壕岸稍高，金在壕中行，約至賊所，即横槍上岸，揮而刺之，洞胷而卒，金復跳入壕，渉水而過，城上人皆鼓噪，規大喜之，除金承信郎。

二十七日甲寅，尚書右僕射秦檜罷爲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先是，呂頤浩薦朱勝非、綦崈禮、謝克家入朝，往往言秦檜之奸，上亦覺悟，於是檜結黨，欲傾頤浩。一日，上忽遣使於崈禮處取秦檜麻制，崈禮在翰苑，初未承詞頭，莫知所以，俄遣一中使來催，崈禮不得已赴殿側祗候，奏請詞頭，上召崈禮，親諭之曰：「秦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是北人，將安歸？又言若使臣爲宰相，可使聳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御筆付院，上乃索紙寫付崈禮，崈禮退，因默省其文而不覺口諷之曰：「聳動四方之意，朕聽已疑，建明二策之間，爾才可見。」足迹未到院而麻制已成，遂罷檜宰相，以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乃諭朝廷終不復用，仍榜朝堂，上怒未已，臣僚再言檜之罪，遂落職。

慧星見，肆赦。

李勃，詐稱徐王，伏誅。

李勃，䕫州人也，詐稱王弟徐王，州郡迎赴行在，送大理寺鞫勘得實，斬於市。

九月七日甲子，朱勝非爲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朱勝非復拜宰相，制詞有曰：「懲亟易之徒煩，蓋嘗輕用於新進，懐老成之往効，曷若登庸於舊勞」，又曰：「馴豺狼之暴而事無過策，卒銷沮於兇謀，翊簾幃之政而人靡閒言，旋復還於明辟。」復比之謝安心繫於蒼生，裴度威行於河朔，皆上授㫖也。

孟庾還行在。

撫諭川陜諸路官吏軍民。

「勅成都府、利州、䕫州、潼川府、鄜延、環慶、秦鳳、涇原、熈河路官吏軍民等：秦據成臯，蜀稱沃埜，百年無事，但知耕耨之及時，萬里如家，誰識戰爭之爲苦。豈謂中原之釁，來從東海之濱，越闗塞以䖍劉，並秦雍而毒螫，近者身罹于鋒鏑，逺者力困於征徭，或生生蕩析而無餘，或蠢蠢驚憂而莫保，禍流爾眾，痛切朕心！屬此治戎於南邦，未遑展義而西狩，興言榛梗，莫救傷殘，維天地之涵羣生，雖幽而覆育亦至，維父母之愛其子，在逺而思念愈深。向遣輔臣，往將使指，畢協邇遐之助，共圖修扞之功，然而外侮内陵，歲起仍興之役，行齎居送，民逾再籍之勞，雖兵家有利鈍之常，人心無思斁之改，將帥用命，官師即工，編氓竭力以應軍須，徒旅奮身而効死節，永懐愧歎，姑示拊存，載念事煩慮易者，人之常情，兵勝福生者，國之大計，尚毋難於督責，庶速底於丕平，奠樂土之居，竚復如於前日，行息民之政，當益豫於他時。播告有邦，咸知至意。」

詔韓世忠赴行在，

辛企宗罷。

解元襲劉忠於蘄陽口，大敗之，劉忠附於劉豫。

劉忠駐于蘄州蘄陽口，韓世忠下統制解元，以舟師奄至襲忠，大破之，忠率餘兵數十人遁走北去，遂附於劉豫。

呂源爲沿海制置使；劉紹先爲沿淮防遏使；韓世忠爲江南東西路宣撫使。

呂頤浩以蠟書結劉豫知應天府凌唐佐，事覺，唐佐爲劉豫所殺。

先是，建炎三年，召知應天府孟庾赴行在，以直祕閣凌唐佐陞直敷文閣，知應天府。金人犯應天府，唐佐投拜，金人以應天府爲歸徳府，令唐佐知府事。劉豫僣立，唐佐遣人齎蠟書到朝廷，宰相呂頤浩召唐佐之姪孫憲於常州，授以閤門祗候，俾持蠟書至應天議事，唐佐之妻田氏，使門客張約在家與憲同食，憲疑之，田氏曰：「無礙也。」既而爲約所告，豫遣人擒捕唐佐并家屬至京師，憲走得免。唐佐見豫，責以大義，且罵其背國家之恩，遂被害。豫命出犯由曰：「朝議大夫、直敷文閣凌唐佐，結連江南謀反，斬首號令，其家屬皆合從坐，特貸命，各决脊杖二十，送頴昌府拘管」，由是田氏暨婢妾五人，各遭重决。唐佐二子，長子已卒，次子方九歲，兩杖而斃。

## 标签

- 三朝北盟会编
- 卷151
- 历史典籍与正史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1b29892a9ef4edfc6bfba4ebeae858ec/volume-1267a7f3b72bb06b9ef2b699011850fd/zhws-10333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