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01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三朝北盟会编》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101
章节：卷101

## 本章概览

《三朝北盟会编》卷101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起建炎元年五月一日庚寅，到这一天为止。

建炎元年五月一日，庚寅朔，大元帅在南京即皇帝位。

汪伯彦《中兴日历》说：在此之前，四月二十七日，元祐皇后下诏令派遣王时雍、徐秉哲准备车驾法仗等，百官庶务各分一半，发船载宫嫔及张邦昌等，前往南京迎请，又命内侍邵成章、王衮管押乘舆服御、御辇仪仗，到南京来迎。王坐在便厅，南仲、伯彦、潜善、延禧、耘、世则都侍立，成章等捧着笥上前，点数各件，内有道冠一顶，不是人间样式，成章等拱手捧着说：“太母传话，此冠自祖宗以来，凡退朝宴闲，不戴头巾，只戴此冠。后来神宗皇帝改用头巾，沿袭至哲宗皇帝、道君皇帝，不是祖宗制度。愿殿下即位后，退朝宴间，戴此冠，便是祖宗太平气象。”王敛容流涕说：“上天眷命，群情爱戴，幕属将佐上书劝进，拜叩固请至于五六次，我坚决推辞也多次了，正犹豫思虑，接着又奉太上皇帝即真之诏、太母乘舆服御之意，迫不得已，敢不钦承。”于是命克择官选得五月一日庚寅，命有司在南京谯门之左，营筑坛场，命朱胜非撰策文告天，命滕康撰赦文肆赦。五月一日庚寅，登坛，寅受天命，南仲充礼仪使，延禧读册告天，汪伯彦、黄潜善、董耘、高世则、元帅府僚属都登坛行事，王泣涕，即皇帝位于应天府治之正衙，南仲、伯彦、潜善、延禧、耘、世则等先称贺，上殿侍立，张邦昌率百官称贺。

改元建炎元年。

起初商议改元，命幕府官属聚议，耿南仲等议说：“王者即位，求端于天，探一元之意，以正本始，所以必建元。故汉光武中兴，改元建武，大王再造王室，宜用光武故事纪元。恭惟艺祖皇帝诞弥之年，太岁丁亥，大王殿下诞弥岁也是丁亥，丁亥天元属火，宋以炎德王，艺祖开基，改元建隆，累圣相授，逮至靖康，乃遭中微，殿下绍隆，益光前烈，南仲等请改元为建炎。”

耿延禧《中兴记》说：起初议年号，黄潜善定为炎兴，耿南仲说：“这是蜀年号。”遂为建炎。

大赦天下。

诏曰：皇天祐宋，卜世过于汉唐，艺祖承周，受禅同乎舜禹，列圣嗣无疆之历，保邦隆不拔之基。属以朝奸，稔成边衅，恃中都之安富，忘外敌之凭陵，驯致金人，来攻京邑，初登城而不下，终邀驾以偕行，痛念銮舆，远征沙漠，宗族从而尽徙，宫阙为之一空，仍仰臣僚，俾僣位号，朕以介弟之亲而受旨，开元帅之府以总师，方输敌忾之忠，亟奉讲和之诏，岂图变故，终致阽危，盖尝指日以誓诸军，使前迎而后请，不惮戴星而檄率土，冀外附而内亲，而三事大夫，与万邦黎献，共致乐推之恳，靡容退避之私，谓亹亹万几，难以一日而旷位，矧皇皇四海，讵可三月而无君？勉徇群情，嗣登大宝，宵衣旰食，绍祖宗垂创之基，疾首痛心，怀父兄播迁之难，顾号令久隔，众罔系心，军旅荐兴，农多失业，慰民耳目之注，敷朕腹心之言，爰布湛恩，诞绥区夏，可大赦天下。应赦书到日，昧爽以前，罪人所犯罪，无轻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证、未结证，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朕惟火德中微，天命未改，考光武纪元之制，绍建隆开国之基，用赫丕图，益光前烈，可以靖康二年五月一日改为建炎元年。二帝北狩，随行官吏、班直、诸军及诸色人等，见有家属，并仰旧支破请给，常切存恤，无令失所。昨金人逼胁，使邦昌僣号，实非本心，今已归复旧班，其应干供奉行使之人，亦不获已，尚虑畏避，各不自安，其已前罪犯，并与放免，一切不问。

一、应缘金人犯阙，殁于王事军人，祖父母妻笃疾，及年七十以上家无子孙者，委所在勘会诣实，特与支本营小分请受。如阵亡人，依格合给多者，即从多给。

一、应永安军祖宗陵寝、西京应天禅院、会圣宫影殿西坟，可差西京留守及台臣一员，日下前去躬亲省视，如有历年久远，为风雨之所剥蚀，及军马之所蹂躏，墙垣倾颓，栋宇残损，采色黯旧，合修理者，一面措置修理之，不得有所遗失，毋惜重费，毋畏劳苦，务期完密，以称朕意，俟事竣日，仍密具奏闻；南坟委汝州守臣依此。

一、应天下神霄宫并罢，舍屋、什物、钱粮、田产，州县拘收，具数申尚书省。

一、应常平司散敛青苗钱谷本以便民，岁久法弊，反为民患，可自今住罢。

一、应缘军马侵犯，有临难死节，义不受辱，出使军前及守御出战，并殁于王事，许本家经所在官司自陈，先次核实，具名，保明闻奏，当议优与褒赏。访闻自来殁于王事，合得恩数，官司多事指摘细故，非理问难逗留，致死事者不即沾恩，可令所属疾速施行。

一、应缘金人大入，朝廷遣使往来，实历险难，有未经推恩人，许令自陈，与检详元指挥推恩，内有金人拘留未还者，其请给，令所属且权给一半赡养其家，候及一年止。

一、应因金人驱拥及差使过军州官员及诸色人等得还者，并许依旧官职祗应，支破请给等，内官员已别差人者，并令吏部先次别与一般差遣。

一、应文臣 —— 承务郎，武臣 —— 承信郎以上，并内官、医官、伎术官及致仕，并与转行一官。文臣 —— 中大夫，武臣 —— 承宣使，并回授与本宗有官、有服亲。武功大夫未带遥郡，一官，已带遥郡防御使，又与转行右武大夫。选人与循资，已系承直郎，与改官，次等合入官校副尉下班祗应，依格与转官资，仍并不隔磨勘。

一、应诸路帅守监司，许依例进贡恩，其金人及盗贼曾失守或逃避之人，不许进贡。

一、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者，不以赃私罪，与转服色。

一、应文武升朝官并禁军都虞候以上，父母妻未有官封者，并与封叙，已封叙者，更与封叙；亡殁者，与封赠，已封赠者，更与封赠。祖父母者，亦听回授。

一、应文武致仕官，并赐粟帛羊酒，即曾任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官者，倍赐。

一、应士庶男子妇人年九十以上者，赐粟帛等，令户部具别则例行下，所在州县就赐，务令得实，不得扰呼。百岁以上，仍保明以闻。

一、应禁军指挥使以上，各特与儿男下班祗应一名；诸军将校合加恩者，并与加恩；马步诸军将士等，并特优赏，仍比旧例，以三分为率，更增一分。

一、应文武官，因金人到离任者，并限一月内，经所在州县自陈，并与免罪，转运、提刑司勘验，给还任。

一、应军人、丁夫等逃亡及溃散官兵，并州县百姓，因金人所至，令失业之人，皆因有首领统率，原其本心，皆欲勤王，止缘道路不通，迁延日久，粮食不继，因而取给民户，劫掠逐路，帅守不曾差人总率，见今啸聚未散，出首无路自新，限一月，于所在首身，其已前罪犯，一切不问，并放，令逐便。军人依旧，本营原职名收管，仍免所辖官司及本营问，当其少欠官私债负，并除与放。百姓愿在军者，如少壮，即减三指刺填，即便支给例物请受。其徒中能谕众归业，或别首纳。限满不首，复罪如初。

一、应今来啸聚贼徒，既许自新，如尚敢乘时作过，杀害军民，仰安抚、提刑司差那兵马捕捉并家属，务尽斩杀，如数多，本路军马不足，申枢密院差大兵前去剿除。仰提刑司原立赏格，召人擒捕，仍许徒中自相杀并，依格推赏，功效尤大者，别具保明，格外推恩。后获，不以今降赦恩原减。

一、应逃避公人，限一月出首，依旧职名收管。

一、应逃亡军人，如能劝诱逃亡之人首身，本辖官司直簿拘籍，每五十人，转一资，副都头以上，每一百人，转一资，及千人，所属具名，申尚书省，当议优与推恩。

一、应战斗亡失官马及散亡军器什物之数，合该科罪，及官司见责令备者，仰统制官保明，如委无欺隐，特与放罪除免。其民间有收到军器等物，许限一月，经所在官司陈首。其私收藏官马不纳，计赃科罪。

一、应系官欠负，不以名色，百贯，并行蠲免。其曾经金人兵马焚劫残破州县乡村人户，日前私债，虽无利息，并限二年外，方许理索。

一、诸军昨缘勤王，并因差出借过衣粮料钱，并与除破，更不克纳。

一、应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登极，合该转一官，向有未经改转之人，并合，吏部逐旋具钞拟转。如失去公案，无可照据，许取见任告敕照验，许本色官一员委保，特与转补。如未祗受殁于王事，许回授于本宗本色有官有服人。

一、应缘金人经由州县，有烧毁系官屋宇等去处，除城池仓库外，未得科差修葺，少息民力。如违，以违制论，令监司按举。

一、应经劫所在坊场住罢月日，净课利钱，特与细计除放。

一、应因战守及差使，被贼劫杀虏者，特与免本家二年支移折变，仍仰州县倍加存恤。

一、诸路纲船，靠岸见久，或遭风水抛失，若被盗劫，勘会分明，委无欺弊，不得将官兵克折请受，特与除破。

一、应诸路人户见欠税租，并依阁展税赋，及缘纳钱物，并与除放。

一、应诸路借贷常平钱谷，并特与除放。

一、应诸路漕司多财用匮乏，将民户合纳二税宛转折纳，或支移他郡，却免未支移，只纳脚乘实惠之类，致民间输纳增倍，深属掊克，今来并仰遵依条法，不得妄冒支移折变，仍许人户越诉，提刑司觉察，当重寘典宪。内京西路，昨缘方田添起税租，除六分外，止送四分，见钱更不支移折变。访闻转运司将所减分数敷入旧税，抑令人户输纳，重困民力，可限赦书到，令与蠲免。所有违法敷入旧税去处，悉行改正，仰提刑司觉察，仍许越诉。

一、诸路税赋支移折变，自有成法，比年漕司以财用不足，往往反复细折，如合纳见钱，令输紬绢，却以紬绢之直，折纳丝绵之类，惟务削刻，良民受弊。自今仰转运司遵依条法，不得依前违戾，仍委提刑司觉察，听人户越诉。

一、二税折科，合用纳月时估中价，近岁转运司与州县务于掊克，将及纳月，顿减时估，不以丰凶低昂，但称引用卷例，折纳太重，人户往往破产，今后朝廷非军事，更不下转运司非泛须索，如折科尚敢循习不革，守贰、转运司非泛须索，并以违制之罪加二等，仰提刑司、提举司觉察，于起催月终，以前具有无违戾，保明闻奏，不以实闻，与同罪。

一、预和买法，本支实价。访闻官司立价甚低，或高抬他物价准折，或以无价虚券充数，甚者，直至受纳，未支本钱，不遵条限，前期起催，急于星火。今来上供类，欲依祖宗法，其和预买，有前项违戾，守令并转运司，并以违制论加二等，仍委提刑司觉察，每岁于依限后一月内，具有无违戾闻奏，不以实闻，与同罪。

一、诸路诸般徭役，非法令该载者，罢，该载而非急务，仰监司守臣速具以闻，当议一切蠲罢。

一、应逃田见今地邻及地分掌管人等，摊认租税，许令陈状，特与放免。其田依条召人承佃，候逃户人归业日给还。

一、昨缘军兴，官司于民间劝借财物，及靖康元年后，来人户于所属州县献助钱物，依靖康元年六月二日指挥，给降空名告敕，计价书填给还。比缘监州州县申明，将未降上件指挥已前献助之物，不理数，今仰逐州长吏，限十日，将已降空名告敕，通计前后实纳之数，计价尽数书填给还讫，以闻，如人数所纳前数未及，愿帖纳书值者，听，即不得抑勒，如违，许越诉，当议重行黜责。

一、应今来因金人所至州县劫掠逃避人户，仰监司守令多方招诱归业，内阙食不能自存之人，依灾伤七分法赈给，与免今年夏税。虽即归业而无力耕种者，仰提举常平司更切审量，据等，特行借贷钱粮，收买牛具之类，候将来收成之日，分三等，逐科带纳。人户置买耕牛，权免钱粮一年。其缘金人兵马蹂践田土乡村，依此施行。

一、昨经大元帅府驻札及一月以上去处，应办军马，极为劳费，今来夏税，特予除放。

一、应天府，兴王之地，理宜优异，今年夏税，并与放免。

一、省举人、特奏名，并就殿试。及再就殿试人，并与同进士出身。免解人，与免省试。靖康元年得解及州学职事人，并免将来文解一次。

一、应天府差人防秋，至今春未能放散，显妨农务。应将来差科保甲，除逃亡人外，特与免一科，支移折变。

一、诸路义仓，在法合同正税，为一钞输纳。访闻提举司以转运司侵用，有令人户不得随税带纳去处，显属违法，仰命遵依成法，改正施行。

一、应人户典卖田宅，因官司不为减落第等，见依旧供应科配差使，限赦书到一月内，许自陈，验实，特与减免。

一、应今日以前典卖田宅马牛之类，违限印契，合纳倍税者，限百日，许陈，特与蠲免。事發在限内者，亦准此。

一、应崇宁以来，增置税务，其岁入课利，除给官吏等支费外，所收钱物不多去处，仰转运司体度，并行废罢。

一、应崇宁以来，因买扑坊场河渡，及折欠官物没纳田产未有承买者，与减见买价三分，听欠户与收赎，限满不赎，即依所减价，出榜别召人承买，仍作三年六料输纳。

一、访闻自来赦书所放逋欠，转运司及州县迫于调度，依旧催纳，至民间有“黄纸放，白纸催”之语，甚失朝廷宽恤爱民之意。今来大恩与常赦不同，兼务节用，可以裕民，如监司州县辄敢故违，巧作名目，依旧科，抑被科人户越诉，其官吏当重行贬窜。

一、应近年以来州县，缘应奉之费，用度窘迫，至有前期括借民间二税、免役、坊场、课利等钱，显是违法。自今须管依条限催纳，不得预借。

一、祖宗以来，天下上供，委有常数，自熙宁后，因臣僚奏请，岁有增加，不胜其弊，仰诸路转运司取索辖下应于见今上供物数，开具祖宗旧制，及熙宁以后增添数目闻奏，当议并行裁损，以纾民力。自崇宁以来，州县仓库受纳税赋，务加概量，以图出剩，东南六路为甚，以故民力困乏，其弊本于补发纲运，斛斗额外增数，可除岁额，上供数外，其每年任其起补发额斛，并权住罢。

一、诸路常贡之内，有时新果味之类，所在因缘贡奉外，取索多归空库，更有馈送，骚扰为甚，仰礼部勘会，除缘天地、宗庙、陵寝供献所须外，余并罢贡。

一、自崇宁以来，州县困乏，抛买上供纲运，取办民力，或以和雇为名，科差乡夫般担挽运，极为骚扰。自今后，并不得以和雇为名，科借乡户，以代兵役。州县故违，或监司强抑州县应副者，并许人户越诉，当议重行窜黜。

一、应监司州县，违法赋敛，涉于掊克，或科配代买物色，实有扰害，及应干民间疾苦事件，并许中外臣庶详具利害，经所属官司陈诉缴奏，或诣阙投进，当议考察，改正施行，虽语言诋讦，亦不加罪。

一、应州县官，昨缘京城围闭，赴任愆期，多致员缺，应已差下官除程，限一月到任，限满不到，令本路监司郡守，各选有才干人权行，具名奏差一次，已奏差者，他司不许冲替。及昨缘防秋所辟官属，先次赴任，因邮置梗涩，未受告身人，并以掌管职事日，与理为到任月日。

一、应州郡金人曾到城下，保守无虞者，令所属等开具元守御及出战官兵等，保明，申尚书省，取旨推恩。内应天府系祖宗开基之地，有三圣御容、两院宗室，控扼东南，为襟喉冲要之处，与其余州军，事体不同，所有原守御战官兵等，特先次与转一官资，选人比类施行，仍令元统帅及应天府长官开具保明，申尚书省，给降付身。

一、应吏部宗室注授恩例，自有定法，昨缘言官论列，遂同庶姓，甚失惇叙之意，可依旧法。

一、应宗室犯罪，见锁闭监管、拘管人，该遇今来恩宥，并放，逐便。宗子妇人，见入道为尼，愿还俗，听。元有官封者，依旧。

一、应宗室昨来预贡及得解之人，并与推恩。

一、应宗室无官人，依政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册皇太子赦，与量试推恩。

一、应外官宗室未有差遣，及已授三路差遣，愿别授者，并令吏部不依名次，先次注阙近便差遣。

一、应诸宫院屋宇，近因拆毁，致使宗室至无处居止，并许量口数多寡，指占空闲官屋及寺院居住。

一、应宗室因金人取过军前，本房老幼无人养赡，或因逃避，散居州县，以至失所，在京委开封府，在外委守臣，速行措置，月给钱米，无令失所，不管漏落，别听候朝廷指挥。

一、应宗室年幼未合出官，与依见今官序支破请给。

一、应官员并忠义之士，在外非曾奉朝廷及大帅府指挥，激于忠愤，自募勤王人兵，未有统属，今来国事稍定，仰各将见管人兵交付所至州县主兵官讫，出公据，量带人从，前来行在，特与推恩。

一、应官员因疾病陈乞致仕，今已安痊，不以年限满，许召保官员原委保自陈，特令再任。

一、应命官寻医侍养，许并召保注授。

一、应恩泽补受文学，并许依法，召保注授入官。

一、应合特奏，并与免试，内曾经六举以上，到省人，与登仕郎，五举，补京助教，四举，上州文学，两举，诸州助教。人愿赴将来特奏名殿试者，亦听，虽试在下等，不应出官人，亦取旨升推恩。

一、新春合赴省试人，昨缘道路艰阻，复归本贯，及在京人，即未有取应之期，令礼部检会故例，取旨施行。

一、应去年锡庆院试中武士未经推恩人，仰本部，限一月，开具等第姓名，申尚书。

一、应寺院宫观有隔下拨放，并许于所属自陈，保明，申礼部，限三日给降。其今岁乾龙节，合拨放去处，虽不曾投进功德疏，特与依例拨放。试经者，与额外添数一次，合就试一百人，以添一名，一百人以上者，两名，三百人以上，三名。

一、应暴露遗骸，无人识认者，许在寺院埋瘗，每及一百人，令所属勘验，申礼部，给度牒一道。

一、应自今官员犯罪，若依赃私，自合断定，更取特旨断，如系公罪，止令刑部、大理寺断定刑名施行，更不取特旨。

一、应命官流配、编管、羁管人，永不移放，逐便除名。追降官资及勒停、责授散官安置、或终身不齿，放归田里人等，及永不收叙人，并与叙元官。落职人，与复旧职。折资及降等差遣人，与复本等差遣。合检举者，刑部限三日检举。其蔡京、童贯、王黼、朱勔、李邦彦、孟昌龄、梁师成、谭稹，及其子孙，皆误国害民之人，更不收叙。

一、应吴储、吴侔、王宷、刘昺等亲属，前来禁锢约束指挥，条具以闻，停降诸色人等，未经叙用，及永不收叙人，并特与叙原职名，已迁补者，额外收补。

一、应编管移乡人并永不移放者，并放逐便。沙门岛罪人，不以年岁远近，并移至乡五百里州军。

一、应命官、公人、军人犯罪除名，有特旨除名停替羁管，大理寺合断刑名外，一时特旨除名停替羁配安置之类，本不合坐罪者，并与除落，理元断月日。

一、应特旨还俗僧道，许自陈，特与依旧为僧道，令本州出给公据。

一、应禁军犯偷盗，情重依条并行隔下，不得迁补转，若经断及五年，不曾再犯，候转日，委所属勘会诣实，特与转行。

一、应急脚马递铺兵，因金人所至逃避，散在诸处送递角，可专委本路提刑司，疾速措置招刺，依旧摆铺，仍依时支给请受。

一、应缘军兴，收置物色未曾支还价钱者，并限十日支还。

一、京城围闭日久，商旅不行，今道路方通，理当优异，其商贾欲般贩物货上京者，并经州县自陈，出给公据，特与免沿路税钱。

一、应中外有文武才略，艺出伦，或淹布衣，或沉下僚，内自禁从，外至监司郡守，广行搜访，各举所知一名。如举得其人，并行旌擢，限十日内荐举，仍与以所举人移文州县，以礼津遣，赴行在。

一、应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所宜旌表，以厚人伦，事节显著者，仰长吏明白来上。

一、应祖宗以来，赦内常税宽恤事件，及名山大川、历代帝王，祭祀封爵等，并检会施行。

呜呼！圣人何以加孝？朕每惟问寝之思，天子必有所先，朕欲救在原之急，嗟我文武之列，若时忠义之家，不食而哭秦廷，士当勇于报国，左袒而为刘氏，人咸乐于爱君，其一德而一心，伫立功而立德，共徯两宫之复，终图万世之安。副我忧勤，跻时康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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