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208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三朝北盟会编》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208
章节：卷208

## 本章概览

《三朝北盟会编》卷208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起自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癸巳，止於十二年八月。

《林泉野記》記載：岳飛，相州人，是韓魏王家的佃戶。靖康末年，張所任河北招討使，岳飛投奔他，加入效用。建炎初年，張所的都統制王彦任岳飛為將，跟隨王彦與金人在太行作戰，多次立功，後來王彦疑忌岳飛的才能，就率領他的部眾投奔京城留守杜充，任統制。建炎三年，賊寇張用、王善擾亂京城，杜充派岳飛及丁進、桑仲打敗他們，杜充後來守建康，叛變歸附敵人，諸將扈成、戚方都反叛，只有岳飛保全一軍，屯駐在宜興縣，當時常州官吏百姓避居縣中的很多，依賴岳飛而保全。四年，到湖北，率眾隸屬張俊，被推薦給朝廷，授通泰鎮撫使，打敗敵眾。紹興初年，命令岳飛聽從江淮招討使張俊，以抗拒李成，李成的將領馬進來約戰，岳飛請求為軍鋒，在洪州玉隆觀擊破馬進，追到筠州，蘄州頻頻獲勝，岳飛功勞最大，又攻擊降服張遇部眾五萬，授神武右軍副統制。二年，在道州打敗曹成，轉中衛大夫、武安軍丞宣使，又在潭州打敗劉忠、平定虔州山賊數萬，來朝見，加鎮南軍承宣使、江西制置使、神武後軍統制。四年，劉豫的將領李成侵犯京西，岳飛打敗他，收復郢州，進而收復襄陽、鄧、隨、唐等州，又收復潁昌，遷清遠軍節度使、河北京西制置使。劉豫想攻廬州，岳飛派統制牛臯、徐慶，會合劉錡軍，擊敗劉豫部眾。五年，改鎮寧軍節度使，前往鼎州討伐湖賊楊么，楊么黨羽楊欽有部眾數十萬抗拒命令，適逢有詔召都督張浚防秋，想等再舉，岳飛就拿出一小圖指示張浚攻賊出入的要點，請求除去來往的路程，約期八天擒賊，張浚聽從他的話。先前，湖南統制任士安、王俊、郝晸等，不稟承帥王𤫉的命令，所以屢次失敗，岳飛到，鞭打士安及孫議，讓他們先引誘賊，告訴說：「三天不能平定賊，都斬！」起初，揚言岳太尉兵二十萬到了，賊見士安等兵少，合兵來戰，岳飛等他們睏倦，率大兵四面埋伏發動，賊眾殲滅殆盡，奪船入據水寨，楊欽等窘迫屈服，相繼出降，餘眾還有數萬，岳飛杖打楊欽等各一百，打發回去，趁他們被杖打，還未來得及謀劃，夜襲其營，殺戮很多，俘虜楊欽等回來，只有夏誠一寨背山，三面臨湖，恃險不降，岳飛親自到場測量水淺處，派善罵的二千人，隔水罵賊，賊爭著扔瓦石來擊打他們，岳飛先令人砍草木投到上流，瓦石遇到草，相互積壓，很久淤塞可以涉水，於是長驅，進擒其眾，湖南平定，只用了八天，加檢校少保，把他的軍隊改為行營右護軍。六年，加檢校少傅、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宣撫使，征討劉豫，攻克鎮汝軍、商、虢州、西京長水縣，慷慨有澄清中原的志向，而諸將養寇不進，岳飛就退軍鄂州，統制王貴在商州等處打敗劉豫軍。七年，進太尉，與宰相張浚議事不合，請求守母喪，居江州廬山，張浚命張宗元為宣撫判官，安撫他的部眾，詔岳飛赴行在，諭令遣還軍中。八年，入朝，與宰相秦檜議和不合。九年，加開府儀同三司。十年，敵人敗盟，岳飛派統制李寶、孫彦在曹州及宛亭縣打敗他們，進少保、河南北路招討使，李寶又在宛亭打敗敵人，牛臯在京西打敗他們，又在河上打敗他們，張憲收復潁昌府、陳州，董先、姚政在潁昌打敗他們，軍將楊成收復鄭州，統制孟邦傑收復永安軍，張憲、韓清在河南府打敗他們，軍將楊遇收復河南府南城，軍將梁興、董榮在絳州曲垣縣、孟州王屋縣、濟源縣等處打敗他們，岳飛又在偃城縣打敗兀朮，殺其將阿李朵孛堇，張憲在臨潁縣打敗他們，王貴、姚政在潁昌打敗兀朮，張憲、傅選、寇成在臨潁打敗他們，岳飛乘勢想深入，而秦檜議和，累次下詔班師，就還師，不久失去所收復的州縣，梁興又在絳州翼縣打敗他們，趙秉淵在淮寧府打敗他們，後來敵人金取濠州。秦檜忌恨岳飛，就罷免他的兵權，授樞密副使，不久，同張俊前往楚州護送韓世忠軍歸鎮江，當時秦檜與張俊、楊沂中讒害罷免劉錡，岳飛請求還其兵權，不允許，岳飛子岳雲帶御器械，秦檜暗示臣僚說岳飛不援淮西事，以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醴泉觀使罷免，不久，統制張憲謀亂，希望朝廷還岳飛軍權而已，被副統制王俊揭發其奸，張俊也這樣說，秦檜因而讒害岳飛令岳雲寫信給張憲，下岳飛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万俟禼審訊，歸罪岳雲、張憲，坐斬，並賜岳飛死，年三十九，妻子遷嶺外，天下認為冤。岳飛略知書傳，禮士恤民，所到秋毫無犯，民不知兵。

金人元帥第四書。

書說：「冬深，想來動履萬福。本月十一日使者來，伏承手劄，且聞事大之勤，良可嘉尚，所進誓表，即時津發赴闕，今茲大事已定，然而其間有一二未慎者，須至塵浼，表云比又見行發遣北來三十五人，止是近日因渡淮樵牧，偶被掠者，殊非昔年逃亡被兵火隔絕之人，恐是有司姑徇人情，尚為濡滯也。審議使副蕭毅等在江南時，已蒙定論，據諸路所有北人，各於逐處沿邊州城，就近交割，望早為應所論，盡數發遣過界，唐、鄧二州，已想差官，趁此月下旬到彼，已備交割外，據陝西地界，其間或有犬牙相攙處，亦請依元約，於明年正月下旬，差官與本朝合干人員至鳳翔府會合，以憑同去，行路至日，別有計議。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固當使民各安其業，已遣濠州、楚州、昭信、盱眙等縣新歸附戶口數千，還其家貲，並復本土外，有未曾發遣人數，皆已盡數付去，人應江南商賈，隔在淮以北者，已指揮所屬刷會，候供到人數，亦便發歸，所有海州、泗州、漣水軍，今歲流移在南百姓，比及新正，竊望發過淮北，庶不廢一年耕作之計，惟閣下裁之。所有淮上大軍，使至日，諸道班還，昨以吳璘竊窺關陝，以此右副元帥提兵鎮撫，亦專人使之斂退，恐欲聞知。時寒，竊冀鈞重，專此布聞，不宣。」

朝廷答書。

「某啟：季冬極寒，伏惟鈞候，起居萬福。整軍安民，悉賴全德，特承惠白，佩荷記存，垂諭大事已定，若非國公以生靈為念，他人豈能辦此，天下幸甚。所取北人，敢不如命，今就近先次津發，耶律溫等，餘當節次發遣，唐、鄧二州，已遣尚書莫將、侍郎周聿，於此月十一日星夜前去交割，陝西地界，亦已差樞密都承旨鄭剛中，同宣撫官前去，趁明年正月下旬計議，海州、泗州、漣水在南百姓，見今根刷，發過淮北，先蒙遣還濠州、楚州、昭信、盱眙等縣戶口，又許根刷應江南商賈隔在淮北者，亦便發歸，卑情豈勝感激，恐遣人在路遲滯，今專發書計會泗州，差走馬傳到府下。伏冀向春，氣候淑和，竊望倍保鈞重，不宣。」

金人改皇統元年。

紹興十二年正月，樞密使張俊還行在。

張俊出視師，回到行在，力辭本兵，章凡四上，上遣近侍數留益確，俊乃復視事。

割泗、唐、鄧、商州入於金國。

和議既定，畫淮河中流為界，故泗州與唐、鄧、商州皆係割還金人之地，遣工部尚書莫將、刑部侍郎周聿往京西割地。是時邵隆在商州始終幾十年，披荆榛瓦礫以為治，招徠離散，皆得其心，自金人敗盟之後，屢與金人戰，雖常暫棄其城，俄即收復，終不肯離捨而去，至是割付金人，隆常怏怏不已。

十六日庚戌，知鎮江府劉子羽復徽猷閣待制。

和浹上書，辨岳飛之冤，編管袁州。

和浹，字巨源，汾州人，知書，通《春秋左氏傳》，有識，性不喜阿隨，好直言，岳飛以賓客待之。飛死，浹上書辯飛之冤，事下中書，秦檜怒，送袁州編管，袁官吏以浹取怒時相，全不少假，監繫甚嚴，浹不堪死。

二月，樞密行府參議官史愿，加敷文閣待制。

史愿，字仲參，燕人，先歸朝而來也。

楊沂中賜名字存中。

三月一日丁未，鄂州駐劄御前諸軍統制王貴，罷為特添差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福州駐劄。

侍衞親軍都虞候、雄武軍承宣使、御前統制關師古卒。

田師中加殿前都虞候，為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張俊力薦田師中，除殿前都虞候、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以統岳飛之軍。軍中初不服，統制傅選、李山、郭青輩往往乞罷去，撫諭久之稍定，師中專務結託內侍以為內助，故能久其權。

十三日壬子，工部尚書莫將、刑部侍郎周聿自京西割地回。

朝廷與金人元帥書。

書說：「某啟：即日春和，伏惟鈞候，起居萬福。某前日遣人付泗州上狀，續次津發耶律溫，今必皆達府下，近據邊界申報，合具咨禀唐鄧界上，緣李驃騎將甲軍到來，民方不知，多少有驚移。陝西隴城寨將官王吉，領兵馬於治坊鎮等處打劫，孳畜驅擄戶口，殺害人民，致使相近去處皆不安帖，竊慮引惹生事，致傷和好，敢望嚴賜約束，實為幸甚，兼告指揮泗州，今後遇有書信，即為收接發納，庶得情懇即達，不致留滯。向暖，竊冀倍保鈞重，不宣。」

四月，孟忠厚、王次翁迎護梓宮，奉迎皇太后。

金人許還徽宗皇帝、寧德皇后梓宮及皇太后，遣孟忠厚、王次翁往迎之，以丁𥜥為提舉一行事務。

五月三日，沈昭遠假禮部尚書為賀大金生辰國信使，王公亮假保信軍承宣使副之。

簽書樞密院事何鑄罷，提舉臨安府洞宵宮。

金人元帥第六書。

書說：「少意重有奉聞：今來國朝既推異恩，許成江南和議大計，普天率土，皆欲使其安樂，故其間士夫三兩人尚論列，據張中孚節使，及弟中彦、鄭億年資政，各係汴梁及陝右人民，早歲朝廷皆常委以近上職任，與餘人不同，今逐家親族及居地物產俱在本鄉，此三人者，幸冀指揮，並隨行家眷起發前來團聚復業，兼張孝純儀同、杜充儀同，早年各居外臺相輔之任，今張既請老，而杜亦物故，然二家子弟親屬皆有留河南者，及宇文虛中銀青，係是先朝特旨更不遣還，自後已經任使，到今多歲，並去歲濠梁之破，守臣王進既已貸其生命，緣世居州，見有親族在此，則其妻子亦當從之聚首，已上數家，並望早賜一就津發外，據昨復疆，時汴梁留守孟庾、陳州太守李正民，及有畢良史者，比審議使蕭毅等回，具言江南嘗詢訪此人，今並委沿邊官司發遣前去，所貴南北之人，無不均被德澤，仰副皇上聖人，使無一夫不獲其所之意，諒惟洞察此懷，悉為施行幸甚。」

朝廷答書。

書說：「啟上太傅、左丞相、都元帥、領省鈞座：即日極暑，伏惟鈞候萬福。區區不勝瞻仰，近何鑄等回，伏蒙遠枉鈞翰，副以甲馬厚幣，豈勝珍感，又承傳諭鈞意，所以存撫有加，及何鑄等往回種種照恤，俱深感佩。書中首蒙諭及墳域不在慮，皆久有望於上國者，自非仁厚，特留矜念，何以及此？諭早發遣北人過界，敢不承禀，但中間嘗以北人畏罪之意，如聞欲得上國降一赦罪文字，使之釋然無疑，徑即發遣，免致艱難，及諭唐、鄧二州交割官所說原約，多有不同，亦不經再三持論，又不告而去，已追原差官根問，從初差官根問前去，只要仔細持論，今承來諭，顯是原差官商量未盡，今當如鈞意唯是，烏陂尚書與鄭剛中分畫陝西地界，和尚原、方山原兩處，依舊保守，今畫圖兩本，用硃紅擬畫，一本納呈，乞降下烏陵尚書照便，縱有少侵劉某曾佔地界去處，止是欲與川路少留藩籬，以安彼眾人心，亦乞矜允，實荷大賜，其一本已降與鄭剛中遵用，伏乞鈞照。又諭發遣張中孚及其弟中彦，並張孝純、宇文虛中、王進等家屬，謹當一一依禀，為各人居處遠近不同，已令所在津遣，候到，即發去次，惟杜充家口，自充離江南之後，其家分散，久經歲月，親故絕少，故難根刷，鄭億年雖係汴京人，但億年初自上國來時，稱魯公恩造放歸，今親加體問，更不願前去，其母亦以此中親眷不少，只欲留此養老，誠出懇切，取到親書供狀繳納，想蒙情察也，餘曲折已一面照應行遣。暑次，時唯冀倍保鈞重，謹奉啟，不宣。」

六月四日乙丑，鎮西軍節度副使吳璘來朝。

十一日壬申，王庶責授嚮德軍節度使，道州安置。

王庶落職，居於江州，秦檜猶怨其異己，不附和議，令臣僚言其在江州占奪百姓田宅，故責授嚮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

莫將、周聿各降兩官。

莫將、周聿坐割地不親往界首，各降兩官。

金人放東京留守孟庾、知陳州李正民還。

孟庾掌東京鑰。一旦失節。附於金人。及和議已定，上以書請放庾還，金乃遣庾及徽猷閣待制、知陳州李正民皆還朝，於是畢良史父子亦得歸。良史，字少董，蔡州人，略知書傳，喜字學，粗得晉人筆法，少遊京師，以買賣古器書畫之屬，出入貴人之門，當時謂之「畢償賣」，遭兵火後，僑寓於興國軍，江西漕運蔣傑喜其辯慧，資給令赴行在，遂以古器書畫之說動諸內侍，內侍皆喜之，上方搜訪古器書畫之屬，恨未有辨其真偽者，得良史甚悅，月給俸五十千，仍令內侍延請為門客，又得束修百餘千，良史月得錢幾二百千，而食客滿門，隨有輒盡，當時號為「窮孟嘗」，有姓畢人，合得文資恩澤，無宗族承受，良史邂逅得之，補文學，既得三京地，即擬官，就祿於新復之地，留守司俾權知東明縣，良史到縣，乃搜求京城亂後遺棄古器書畫，一應古今骨董，買而藏之，會金人敗盟，良史無所用心，乃教學解《春秋》，及復得還歸，遂盡載所有骨董而到行在，上大喜，於是以解《春秋》改京秩，自此人號良史為「畢骨董」。

朝廷又書。

書說：「某啟：季夏極熱，伏惟某官鈞候萬福。何鑄等還，所蒙惠書，近已草略修報，伏蒙上國曲軫仁慈，悉從所請，深念恩德，實自國公特留鈞意，力賜贊成，區區銘感，何有窮已。比睹泗州關報，備坐指揮，送護一行人使等，約七月末過界，聞命鼓舞，舉國之幸，已取八月間遣使報謝闕下，敢先次奏知，有新茶五百斤，聊以將意，便中未能多致，竊幸笑留，餘續上次，不宣。」

二十八日己丑，翟琮卒。

二十九日庚寅，御前統制傅選為殿前司副統制。

八月，金人元帥第七書。

書說：「皇統二年八月日，皇叔、太傅、尚書左丞相、兼侍中、監修國史、都元帥、領行臺尚書省事，近者疊蒙惠音，備悉勤意，即日秋涼，想惟候履安和。承諭遣報謝人使，已聞朝廷，並唐鄧二州，至亦再遣官交割去訖外，昨來計議分畫陝西地界，緣未得盡知彼處地界遠近，曾言候大事議定，各差官仔細檢視，臨時從宜施行，回辱示報，凡事已遵來命，差官前去，仍約定至彼期限，遂即令行臺刑部尚書烏林答、贊謨等同往交割，仍丁寧戒諭，據陝西諸路疆土，並合交收，緣照鳳、成、階、石四州，於彼切近，若行盡取，或有不便，其四州之地，更不交割，如兩界地形犬牙相侵，各有合要去處，仰從宜相度施行，續據本官等申，至彼相度得大散關，合屬本朝，於關外立為界首，除將上件四州與江南外，應陝西之地，並行交割，便於立定界，卻得鄭剛中等公文，稱來時只指揮檢視商量，難便一面分付，已具申稟，別行移報，又據烏林答、贊謨申，三月內鄭剛中公文，坐奉指揮，照吳玠、劉某所管地界分畫內，商州、秦州不是吳玠原管地方，合自逐州以南吳玠原管界至分畫，其餘和尚原、方山原兩處，不係劉某所管地方，遵依元降指揮保守，為此於何鑄等回時，已令達意，令於大散關西正南，立為界首，承今書已前據烏林答、贊謨申，鄭剛中五月中公文稱和尚原、方堂堡、秦州等已承指揮，許交割，乞差官前來分畫外，商州已具申審，其間卻說以龍門關為界，至今承來書，與前鄭剛中狀內所報亦又不同，所云『縱有少侵劉某曾佔舊界，止是欲與川路留少藩籬，以安彼眾人心』，契勘彼間地界已前布聞，何煩再三別有改議，若謂欲為藩籬以安人心，乃是無故輒有疑惑，豈原約也？竊冀早為指揮所司，交割施行。所謂商州一處，來書並不謂遷延，到今尤未了當，亦請依原約催促施行。又近據沿邊官司申，有舊係淮北人民在南方者，思鄉前來，緣恐其人在南地，別有罪犯，逃避過淮，難以不行，勘會便行，一例收受，曾經指揮，仰問當初來歷因依，移文對境州軍，仔細勘合，卻緣逐處稱別無奉到指揮，不肯收接文字，深詳此事已經計議，並誓表盟，言淮北之人有願歸鄉者，更不禁約，蓋兩國和好，務在安濟生靈，告以此意，便行開諭，使上下曉然，則有司奉行，自無疑難，豈有不接文字之理，即日到此之人，雖是淮北鄉貫，合得歸業，緣彼處不曾明有指揮，遂使逃竄，於理不應，請為指揮有司，出榜曉諭，應淮北人數，願歸鄉者，許其自陳，及今後沿邊取會文字，仰合屬官司依應收接，契勘回報，以稱通和之義。及來書內有北人畏罪之說，欲得朝廷赦罪文字，使之釋然無疑，據前此雖曾發到北人，止是數十人小民，其餘並昨有劄錄姓名之人，都未見發遣，檢準今年二月二十四日赦罪書，自來亡命，沒在江南人等，見行理索，節次發遣來到，並行釋罪，其官員百姓軍人等，並許復舊，已有上件寬貸明文，今將赦書內一項，全備抄錄前去，請以此曉諭應在彼北人，遍令省會，早與發遣，自可安心來歸，尚何疑哉？所附到鄭億年申狀，尋具奏聞，准奉聖旨，為已經放還，只令在彼居住外，有杜充家口，雖曾離散，其元住州縣官司，並從來親屬一行人等，豈應全不知得次第去處，今國家大議既定，欲人人咸獲其便，理合使其骨肉圓聚，並張中孚兄弟、張孝純、宇文虛中、王進等家屬，諸處津遣，今有數月，計此合到，即催趁，亦就早令到來，惟閣下留意。貺賜新茶極佳，媿荷，餘冀順時倍加保嗇，傳奉復問，不宣。」

朝廷答書。

書說：「某啟：即日秋涼，伏惟某官鈞候萬福，專使來辱惠問，感荷契愛，垂諭上國講修和好，開示大信，含生蒙福，遐邇同之，此敝邑之幸也，敘謝之誠，言不能盡。竊聞元帥府自班師之後，每嘗丁寧諸路帥守，應防把兵官吏人等，咸使仰體德意，謹守封疆，不得生事，如此處置，則天下舉安，深合古訓，四海之內，孰不欽服。又聞近日諸處申達北界人馬，無故侵掠，及謀畫出入，至於收納叛人，強奪鞍馬，又縱群寇攻縣，道殺官吏，驅虜人畜，焚毀舍屋，及假裝飾，以草賊為名，公然犯界，驚擾百姓，遠煩開諭，不勝駭愕，雖是聽聞，未及已蒙矜恕，然邊吏妄作，不遵約束，甚不稱某畏天事大之誠意也，已備錄所示，付四川宣撫鄭剛中，刷根南來人馬，依准交割與對境州軍，取收管公文，仍戒沿路諸將，不得令人過界劫掠，收接南投人馬，令出榜界上曉諭，庶得疆埸安靜，人民樂業，信義敦篤，垂裕無窮，少副來誨，老母還歸，知恩有自，已就報謝使副，齎書信布敘，前書所論陝西地界，亦已別修報書。向寒，竊冀倍保鈞重，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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