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一
章节：卷十一

## 本章概览

本章为《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十一官制二，详述南宋渡江后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使、发运使、总领诸路财赋、都统制等官职的创设由来、品级秩次、职权范围与任人变迁，涉及张魏公、赵忠简、韩忠武、岳鹏举、虞彬甫等人物，展现南宋军政制度在战时的灵活调整与战后逐步规范化的过程。

本章系统记载南宋时期宣抚使、招讨使、制置使、发运使、总领等官职的设置沿革、职权范围与任职事例。

## 正文

官制二

宣抚使

宣抚使，在祖宗时不常设置，有军事大事，就任命执政大臣担任，历朝只授任向文简、范文正、富文忠、文忠烈、韩献肃五人。仁宗征讨侬智高，任命狄青为宣抚使，武臣任宣抚使从此开始。熙宁末年，神宗命郭逵讨伐交趾，郭逵先前是执政，但只以招讨使为名，是吝惜他。建炎三年，张魏公以知枢密院事任宣抚处置使，其后杜丞相、周仲弼、孟富文、赵元镇、虞彬甫、王公明、郑仲一、沈得之等人，都从二府出任此职。虞公起初以元枢授资政殿大学士，皇上恐怕不足以加重，后两天就又让他带知枢密院事。如果是前宰相任宣抚，那么自渡江以后，也只授任李伯纪、吕元直、朱藏一三人。绍兴元年，刘光世以使相宣抚淮南，武臣不是执政而任宣抚使从此开始。二年，李泰发以端明殿学士任寿春等州宣抚使，文臣不是执政而任宣抚使从此开始。但绍兴至嘉泰，武臣只有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吴玠、岳飞、吴璘六人，侍从官只有李泰发、王伯召二人，大概是重视此职。绍兴末年，诏令杨存中为江淮宣抚使，刘恭父不书录黄，于是搁置任命，当时又诏令虞彬甫以兵部尚书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适逢杨存中任命被搁置，于是改任川陕宣谕使，而杨存中措置两淮。

宣抚处置使

宣抚处置使，旧时没有。张魏公开始担任，他行文于六曹、寺监、帅司都用劄子，而六曹对宣司用申状。绍兴四年，赵忠简出使川陕，六年，韩忠武出使京东淮东，都带“处置”字入衔，但忠简后来未实行，而韩在山阳，只是隆其名而已，不是魏公处置之比。旧例：大臣任宣抚使的，对三省、枢密院都用申状，如果建都督府则只用关而已。隆兴初，魏公以少傅任江淮宣抚使，不久，拜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到符离军队溃败，内外纷然，公上表待罪，皇上说：“罢枢密使。”宰相陈鲁公说：“如此则是罢政。”于是降特进，复为宣抚使，陈正献公当时参赞军事，对孝宗说：“降官示罚，自古就有。今虽张浚自请，但人情观望，徒使号令不行，请恢复正其名。”皇上不听从，周元持当时为侍御史也说：“官爵者，人臣一己之私，其人有罪，随即贬降，可也；若都督之名，则国家用人之权柄，岂得亦行递减？”皇上采纳其言，于是恢复督府之名。凡前两府及从官任宣抚使，对六部用申状，总领所用公牒，监帅司及所部郡县用劄子。

宣抚副使

宣抚副使，旧时有。建炎二年，周仲弼宣抚两浙，以郭太尉仲荀为副，武臣任宣副从此开始。其后福建韩世忠、川陕吴玠都有此授。绍兴二年，张忠献已被谗言，将召归，先设置副，命王伯召、卢立之担任，文臣任宣副从此开始。其后，邵泽民继任，但只带“权”字。绍兴中，胡丞公、郑亨仲在川陕，岳鹏举在荆襄，杨存中在淮，此皆不置宣抚使，而数人只以副使为名，大概是吝惜。久了，鹏举落“副”字，其余则否。

宣抚判官

宣抚判官，昔日熙宁初，韩康公出使陕西，李邦直以知制诰为判官，实为上幕。绍兴中，刘彦冲曾受张魏公便宜之命为宣抚判，其后张宗元、吕祉也担任。十年，杨和王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刘信叔以节度使为判官，二帅礼抗权均，犹如转运副使判官之比，不再是熙宁之制。

宣抚使官属

宣抚使官属，昔日张魏公出使，张通夫深以端明殿学士、程纯老庶以宝文阁学士、王子尚庶以龙图阁待制，并为谋议官，刘彦冲子羽以徽猷阁待制为参赞军事，赵应祥开以秘阁修撰为随军转运使，傅彦济雱、冯元通康国以尚书郎干办公事，皆非常制。绍兴四年，始着令参谋视提点刑狱，参议视转运判官，机干在知州通判之上，至今不改。

招讨使

招讨使，古官。熙宁间，始命郭宣徽一人。建炎四年，李成围江州，诏以张循王为招讨使于江西，位在宣抚使下，制置使之上，著为令。绍兴五年，以岳鹏举为湖北襄阳招讨使，鹏举请州县官不法害民者，许移罢，从之。十年，兀术犯三京，以韩、张、岳三帅兼河南河北招讨使。三十一年，海陵南牧，以吴璘、刘锜、成闵、吴拱、李显忠兼陕西、河东、北京东西招讨使，大概是遥领其地，不是张、岳之比。隆兴元年，以显忠为淮南京畿京东河北招讨使，邵宏渊副之，未领职即罢。

招抚使

招抚使，古未有。淳化末，李顺据成都，赵景肃昌言以参知政事为川陕招抚使，后不复置。建炎初，李伯纪奏以张龙图所为河北招抚使。所，益都人，曾为监察御史，喜言兵，汪廷俊等厌恶他，未及出师而废。绍兴十年，北兵取河南地，制以刘雍公光世为三京招抚处置使，以援刘锜，适逢兀术已败，乃驻军太平州，逾年复罢。三十一年，孝宗即位，以成闵、张子盖、李显忠三大将，为湖北京西淮东西招抚使，子盖死，刘宝代之，逮和议成乃罢。

制置大使

制置大使，古未有。绍兴三年，赵忠简始为江西制置大使，其后席大光帅潭益，李伯纪帅江西，吴元直帅湖南，皆领之。大光在成都得旨位宣抚副使上，凡监司不法，许举按。八年，李泰发为江西帅，以前执政，亦带安抚制置大使，是年大光以忧去，胡丞公自给事中代之，始去“大”字，至今不改。

制置使

制置使，自熙丰后，多以武臣为之。建炎元年，郭太尉仲荀制置东南盗贼，请监帅司并听节制，许之。其后王襄愍渊、刘武僖光世、韩忠武世忠、张忠烈俊、岳武穆飞、吴武安玠、关毅勇师古、刘忠武锜，皆为制置使，掌兵事。建炎末，议者令帅臣悉带制置使，张达明为江州帅，以便宜竭取属郡之财，上闻之，诏除用兵听依便宜，余悉禁止，其他刑狱财赋事，归之监司。四年，遂罢制置使之名，惟统兵官如故。自休兵后，独成都守臣带四川安抚制置使，掌节制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边州守贰，其权略视宣抚司，惟财计茶马不与。又有沿海制置使，以明州守领之，然其职止肃清海道，节制水军，非四川之比。

宣谕制置使

宣谕制置使，旧无有。绍兴元年，上以江湖寇盗多，贡赋不继，乃命孟富文以户部尚书充江东西湖南宣谕制置使，理财治盗，富文未行而秉政，遂以为福建宣抚使焉。

宣谕使

宣谕使，旧有，以宣谕德意为职而已，不与军事。渡江后，所遣尤数，绍兴二年冬，分遣御史五人，宣谕东南诸路，观风问俗，平反狱讼，宣布德意，逾年乃还。六年，又遣范右司真方宣谕川陕。九年，又遣方察院廷实宣谕三京，皆使者职也，时李察院寀被旨宣谕江西，乃专督捕盗，遂罢为广西提刑，是年新复陕西，诏仲辉以签书枢密院事往永兴宣谕，郑亨仲以秘书少监为参谋，予卫卒千人，因制置移屯等事宣谕之，权自此重矣。十一年，郑亨仲宣谕川陕，始建使名，得与边事。三十一年，汪中丞澈宣谕京西湖北，抚劳将士，体访事宜。三十二年，虞雍公宣谕川陕，乃专招军买马，其年王瞻叔代之，亦参军政，盖自郑亨仲后，其权任在宣抚之亚焉。

抚谕使

抚谕使，建炎元年以路公弼、耿伯顺为京城抚谕副使，始建使名。四年，以中书舍人李正民为江浙湖南抚谕使，且令按察官吏能否，伸理民间屈抑。绍兴元年，以吏部侍郎傅崧卿为淮东抚谕使，采访民间利病及措置营田等事，后不复置。建炎初，又命御史马伸等八人抚谕东南、两河、川陕。三年，命吏部郎中方闻抚谕淮东。绍兴二年，命吏部郎中周随亨、驾部员外郎李愿二人抚谕川陕，皆不带“使”字。其余如建炎末，周文若太傅使劳李成，赐以器币。绍兴初，胡丞公察院督捕闽盗，亦皆以抚谕使为名。

镇抚使

镇抚使，旧无有。建炎四年，上自海道还会稽，时江、湖、荆、浙皆为金人所蹂，而群盗连衡以据，州郡大者至十余万，朝廷不能制，范觉民为参知政事，说此皆乌合之众，急之则并死以拒官军，莫若析地以处之，盗有所归，则可以渐制，乃言于上，请稍复藩镇之制，少与之地，而专付以权，择人久任以屏王室，群臣多以为不可，觉民说：“今诸郡为盗据者已十数，何若朝廷为之使，恩有所归。”上亦决意行之，其五月，觉民为仆射，是月甲子，觉民请以淮南、京东西、湖南北诸路并分为镇，除茶盐之利仍归朝廷，置官提举外，他监司并罢，上供财赋权免三年，余听帅臣移用，更不从朝廷应付，遇军兴，听从那便宜，仍许世袭，上说：“便令世袭，恐太重，当俟其别立大功，然后许之。”时剧盗李成在舒蕲，桑仲在襄邓，郭仲威在维扬，薛庆在高邮，皆即以为镇抚使，其后，河南翟兴、山阳赵立、历阳刘莅、东海李彦先与薛庆皆战死，而淮宁冯长宁以地降刘豫。绍兴初，诸镇或亡或死，遂不复除，久之，但余荆南解潜而已。五年赵元镇相，召潜主管马军，遂罢镇抚使之有声者，文臣惟陈规，武臣惟岳飞，王彦、解潜、李横耳。

发运使

发运使，祖宗盛时有，置司真州，岁漕江湖粟六百万斛以赡中都。渡江后，江湖寇盗多，发运使第职籴买而已。绍兴二年正月，遂罢发运司，以其钱帛赴行在。八年，起居舍人勾龙如渊建言，户部非生财之地，请置诸路水陆度支转运等使，置司苏杭，户部侍郎李弥逊因请复置发运司，别给籴本钱数百万缗，广行储积，分毫不得取供近用，以待恢复之需，徽猷阁待制程迈为江淮京浙闽广经制发运使，专掌籴事，迈入辞，上疏说：“唐刘晏为九使，财赋悉归于一，国朝始分为二，而三司使居中，发运使居外，相为表里。今租庸分于转运司，常平分于提举司，盐铁分于茶盐司，以至鼓铸则有坑冶司，平准则有市易司，总之以户部，而发运使徒有其名。”因辞不行，上不许，已而右谏议大夫李谊请令检察营田市易等事，俾总六路而制其盈虚，亦不行，第令和籴而已，其冬，李泰发秉政，以为虚靡廪禄，请罢发运而復常平。九年正月，遂废发运使，以户部侍郎梁汝嘉为经制使。乾道六年，虞丞相当国，三月奏复发运司，以户部侍郎史正志为淮浙京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大发运使，朝论不以为宜，汪圣锡、黄通老二尚书言之尤力，执政皆不之听，然正志实无能为，但峻督诸司州郡，多取美财而已，其年十二月，正志以奏课诞谩贬，乃复废发运使焉。

经制使

经制使者，宣和间陈亨伯资政，始以大漕兼之，亨伯创比较酒务，及以公家出纳钱粮，取其赢以佐用度，其后翁端朝中丞为之。绍兴初，与发运俱罢。九年正月，复置，以户部侍郎梁汝嘉为使，司农少卿霍蠡为判官，以检察内外失陷钱粮、举催未到纲运、措置籴买、总领常平为职，未几，曾谏议统言其无益而多费，遂省之。十三年八月，上谕大臣说：“今漕司各掌一路有无，不能相通，可仿发运置都转运使一员，通掌诸路粜籴，选从官中晓财谷者为之。”上虽有是言，然亦不克久也。绍兴中，又有总制司以执政官领其事，先是经制司既废，诸路贡赋或不时至，五年闰二月，孟富文以参知政事提领措置财用，富文请以总制司为名，许之，其职略视经制司，七月，富文罢，诏沈忠敏与求权领。六年三月，忠敏罢政，诏总制司候除执政日取旨，既而不除，后二年乃复置经制发运使，凡二司钱谷本末语，在〈财赋〉事。建炎初，又以马忠为河北经制使，王𤫉、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名虽同，然实掌兵事。

都转运使

都转运使，渡江后惟四川有。明受元年三月，始以黄右司概有四川水陆制置发运使，置司遂宁府，未行而反正，遂除兵部侍郎，明年，张魏公出使川陕，遂以赵应祥为随军转运使，专一总领财赋，应祥说：“总领财赋，于四路漕计或不相关，当正其名使知有所统属。”张公是之。绍兴六年冬，遂除应祥都转运使，后又置副使或判官。十五年，省都转运使，以其事归宣抚司，用郑亨仲请也，其年十月，汪侍御渤言制军给食，通而为一，虽密院户部不得而专，于是复置总领矣。

总领诸路财赋

总领财赋，古无其官，靖康末，高宗以大元帅驻军济州，命随军转运使梁杨祖总领措置财用，然未以名官也。建炎末，张魏公用赵应祥总领四川财赋，始置所系衔，总领之官，自此始。其后，大军在江上，间遣版曹或太府、司农少卿调其钱粮，皆暂以总领为名，而四川改置都转运司，故总领又废。绍兴十一年，诸将既罢兵，乃置三总领，以朝臣为之，皆带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盖又使之与闻军政，不独馈饷而已。凡镇江诸军钱粮，隶淮东总领，治镇江；建康池州诸军钱粮，隶淮西总领，治建康；鄂州荆南江州诸军钱粮，隶湖广总领，治鄂州。其序位在转运副使之上。十五年，复置四川总领，治利州，天下凡四总领矣。乾道七年，併淮东总领所入淮西，以有发运使之故也，未几，复旧，然东南三总领，皆仰朝廷科拨，独四川总领，专管利源，即有军兴，朝廷亦不问，故赵应祥榷盐酒，而王瞻叔括田契以佐军需。

馆职为总领

诸路总领，旧例皆带在内金谷官，若太府、司农卿、少、丞、户部列曹郎中、员外郎之类。淳熙中，赵温叔用宇文郎中子震为淮东总领，时宇文尚为馆职，以未历郡，不可除郎，乃命著作郎兼权金部郎官为之，以馆职领钱粮，非旧典也，当时皆以为是。

提点铸钱

提点坑冶铸钱公事，自咸平初有。渡江后，屡罢屡复，语在〈财赋〉事中。乾道六年，併其事于发运司，发运司罢，遂复之。淳熙五年，又加“都大”二字，于提点之上，以仿川秦之茶马，又置提点江淮铁冶铸钱公事，以淮西漕臣为之。

武臣提刑

武臣提刑，祖宗以来有，后罢去。建炎元年，以盗贼未衰，复之，然但管促杀而已。四年，又罢之。乾道六年五月，复置诸路各一员，皆选公廉晓习法令民事之人，如无听阙，大臣乞依故事，加“同”字，不从，于是武宪横于四方，至有六曹尚书典藩而被按者。淳熙末，上知其不便，遂不复除，今止除朝臣一人而已。

提举常平茶盐

提举常平官，自熙宁初置，元祐、绍圣间，罢复不常。建炎元年五月，复罢。二年八月，复诸道常平官，还其籴本，自青苗钱不取外，常平免役之政，皆掌之。九年，置经制司，改常平官为经制某路干办常平等公事，未几，经制司罢，复为常平官。久之，复置提举东南以茶盐司兼领四川以提刑司兼领仍别置官吏及岁举升改员，然常平钱皆取以赡军，今特掌义仓及水利役法、振济诸项役使等事而已，自此无复平籴之政矣。

安抚使

安抚使，旧号帅臣，祖宗时，惟陕西、河东东北三路及益、广、桂有。建炎初，李伯纪建言诸道皆带安抚使，而广东西仍旧制，加经略二字，其制今存。然兵事皆属都统，民政皆属诸司，安抚特虚名而已。又有管内安抚者，自军兴以来有，盖诸将在边，假使名以为重，事定以废，今金、均、黎、楚等数州，以极边得存，又有广西安抚都监，邕州守臣兼带，琼管安抚都监，琼州守臣兼带，外此则俱不带。

马步军都总管

马步军都总管，祖宗大帅职也，旧名都部署，避英宗讳改之。三路帅臣得兼，事权甚重，以武臣为之副，今江浙淮广京湖利路帅臣皆带都总管，但存虚名，而其副特以处贵游外戚及其离军之人，无可厘之务，盖以厚禄优之，非复祖宗之制矣。

兵马都钤辖

兵马都钤辖，祖宗时不常置。成都，大府也，帅臣第带兵马钤辖，而两武臣之为钤辖者，与钧礼。熙宁茂夷之变，蔡仲远自渭入蜀，始以都钤辖为名。蔡下令两钤辖循阶，神宗不乐，遂罢归。于是，冯当世以前执政来为安抚使，而都钤辖之名不带矣。建炎末，宣抚司始命卢立之，复带“都”字。后益、泸、夔、广、桂五州牧皆以都钤辖为称。而江西赣州以多盗，其守臣亦带“江西兵马钤辖”。至于武臣为路钤者，亦无尺籍伍符，然每岁犹往诸州按阅，特存故事而已。间有得旨葺治军器、或训练禁军者，则仍带入衔。

诸军都统制

诸军都统制，古无其官。宣和间，西南用兵，大将或三四人，不相统一，故即其中拔一人为都统制，以总之，兵罢则如故。建炎元年五月，既置御营司，遂擢王襄愍渊为都统制，都统制名官自此始。其后神武五军及川陕宣抚司、都督府、枢密院皆有之。绍兴初，诸大將官既尊，悉号宣抚使，其将佐则谓之统制官，去“都”字。十一年，三大将兵罢，乃擢其偏裨为御前诸军都统制，自太尉至诸司使副皆得为之，惟官至师相，则带领都统制职事。十八年，川陕三大将亦如之，今兴元、江陵、建康、镇江府与金、鄂、江、池州及平江许浦水军，皆除都统制，恩数略视三衙，权任在帅臣之右焉。

副都统制

副都统制，绍兴七年始置，后省。乾道三年五月，荆南都统制王宣久病，上恐其不起，且方边报不一，乃除员琦为副使同管军，欲俟宣疾愈改授，已而谕辅臣说：“朕欲今后江上诸军，各置副都统一员，令兼领，令兼领军，储他日统帅，亦使主将有顾忌，不敢专擅妄作。”大臣皆说善，上因欲令军中自推迁，叶子昂丞相说不可，上悟说：“极善。当自朝廷除人，不然，即似唐藩镇。”大臣又说都副统制礼数宜有隆杀，且为条约，将上，上说：“如此，庶几他日不致争权越礼，误国家事。”遂行之。然兴州自吴挺亡后，久未尝除人，盖重之也。其他军数少者，副都统帅亦不并除。

统制统领官

统制统领官，三衙及御前军将佐也。祖宗时，禁兵但以路分州都监等领之，神宗用兵，始置百三十将，是在钤辖路分之外矣。渡江后，大将军又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其外又有正将、副将、准备将之名，皆偏裨也。旧制，准备将而上，自主帅升差，仍先申枢密院审察。乾道七年，建康都统制王宏罢，乃升差将佐数百人代者，王友直言于朝，二月庚申，有诏训练官部队将而下，军中一面升差，仍申朝廷照会。绍熙四年正月乙酉，诏江上诸将升差统制至准备将者，令主帅解发三人赴总领所，选择一名，事既行，诸将皆不以为便。庆元三年二月戊午，诏令升差并委主帅选择，令总领或屯军处守臣审核保明，申密院，绍熙指挥勿行，自是主帅之权复重矣。

## 关键人物

- **张魏公**：知枢密院事、宣抚处置使、江淮宣抚使；始任宣抚处置使，后为江淮宣抚使，因符离兵败上表待罪，被罢枢密使，降特进复为宣抚使。
- **赵应祥**：随军转运使、都转运使、总领四川财赋；张魏公出使川陕时以赵应祥为随军转运使，专一总领财赋，后除都转运使，始置总领之官。
- **虞彬甫**：元枢、兵部尚书、宣抚副使、宣谕使；以元枢授资政殿大学士，后带知枢密院事，又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改川陕宣谕使，乾道六年奏复发运司。
- **李伯纪**：前宰相、宣抚使、河北招抚使；渡江后以前宰相任宣抚使者三人之一，建炎初奏以张龙图所为河北招抚使。
- **刘光世**：使相、宣抚淮南、制置使、三京招抚处置使；绍兴元年以使相宣抚淮南，武臣不是执政而任宣抚使自此始；后为三京招抚处置使。
- **韩世忠**：韩忠武、京东淮东宣抚使、制置使；绍兴六年出使京东淮东，带“处置”字入衔，后为制置使。
- **岳鹏举**：岳武穆飞、湖北襄阳招讨使、荆襄宣抚副使；绍兴五年为湖北襄阳招讨使，请州县官不法害民者许移罢，后为荆襄宣抚副使，落“副”字。
- **范觉民**：参知政事、仆射；建炎四年为参知政事，建议复藩镇之制置镇抚使，后为仆射，请以诸路分为镇。

## 时间线

- **建炎三年**：张魏公以知枢密院事任宣抚处置使。；宣抚处置使开始设置，张魏公始任。
- **绍兴元年**：刘光世以使相宣抚淮南。；武臣不是执政而任宣抚使从此开始。
- **时间不明**：李泰发以端明殿学士任寿春等州宣抚使。；文臣不是执政而任宣抚使从此开始。
- **建炎四年**：范觉民为参知政事，请复藩镇之制，置镇抚使。；上决意行之，以剧盗李成等为镇抚使。
- **绍兴十一年**：诸将既罢兵，乃置三总领。；总领之官复置，镇江、建康、鄂州三总领分掌诸军钱粮。
- **建炎元年五月**：既置御营司，遂擢王襄愍渊为都统制。；都统制名官自此始。

## 地点

- **镇江**：淮东总领治所。
- **建康**：淮西总领治所。
- **鄂州**：湖广总领治所。
- **利州**：四川总领治所。
- **真州**：发运使置司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载南宋渡江后宣抚、招讨、制置、总领等使职的创设、职权与任人变化，是了解南宋军政制度运行与演变的重要文献。

## 标签

- 宣抚使
- 招讨使
- 制置使
- 总领
- 都统制
- 镇抚使
- 发运使
- 经制使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1e2d8d7e714d62f2b1ddcc5ab36a1927/volume-07131f09c1ae0f9c033a9ed296c95379/zhws-8797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