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七
章节：卷七

## 本章概览

本章分述两事：其一，范琼在靖康之变中参与张邦昌僭位谋划，高宗即位后获赦，却拥兵跋扈；吕安老、张浚等奏请诛杀，最终范琼被诱入朝、下狱赐死，诸将始知国法。其二，乾道年间范文穆成大知处州，推行义役以助役户，后经户部看详、淳熙年间争议，蒋继周力论扰民请罢，两浙听民从便，义役成败牵涉民力与役法。

记载张浚等诛杀范琼以立国法，以及处州义役从推行到争议再役的过程。

## 正文

当时政事

张魏公诛杀范琼

范琼，山东人。靖康初年，斡离不入侵，范琼率领一万人救援王室，被任命为京城都巡检使。二帝被俘北去，张邦昌僭位称帝，范琼实际参与其谋划，因此升任神龙卫四厢都指挥使。高宗即位，赦免其罪，任命为御营平寇前将军，第二年冬天，让他领兵北伐，范琼到东平，敌势正盛，便从淮西小道转移到江东，每天以声色自娱，又转而到江西。

苗、刘被诛杀后，吕安老任谏官，首先上奏其罪状，并有取范琼之策，当时陈待制戬任监察御史，奉诏召范琼入朝，范琼陈兵以待，剥人皮以恐吓他，陈不为所动，慢慢对范琼说：“将军不见苗、刘之事吗？希望仔细考虑。”于是引兵前往行在，到达后，不肯释兵，于是上奏请求宽恕管军左言等人依附苗刘之罪，又说招降盗贼十九万人，都愿听从臣的节制，皇上惊骇而怒，于是吕忠穆为相，张忠献在枢密，忠献上奏：“范琼大逆不道，罪恶满盈，今释放不诛，他日必有王敦、苏峻之患。”皇上同意，吕公上奏说：“臣与范琼旧有嫌隙，不敢独任其事，愿交付张浚、刘彦冲。”彦冲当时权枢密院检校，忠献退下召彦冲谋划，夜里锁吏于府中，使为榜札，敕书皆备，明日朝退，便遣神武右军都统制张浚以千人渡江，若捕其他盗贼者，使其带甲而来，因此召御营副使刘光世及范琼赴都堂计事，范琼从兵满溢街巷，意气自如，食毕，忠献等相顾未发，彦冲坐廊下，恐事觉，遽取写敕黄纸诣前，揖范琼下谓曰：“有敕，将军可诣大理置对。”范琼惊愕失措，彦冲已揭榜疏其罪状于省门，浚使光世出抚其众曰：“所诛者止范琼耳！若等固天子自将之兵也。”众投刃，曰：“诺。”即分其兵隶神武五军，械范琼送棘寺，后五日，有诏赐死，中外快之。先是国威不立，诸大将多偃蹇不恭，及范琼就诛，始知有国法矣。

处州义役

乾道中，范文穆成大知处州，言：“松阳县民输金买田以助役户，为三千三百亩有奇，排比役次以名闻，官不烦差科可至一二十年者，请命诸县通行之。”事下户部看详，盖江浙民久病差役催科，往往破家竭产，用是良民惮役，争讼嚣然，故文穆以为言，然事未下也。及文穆为中书舍人，复言处州六邑义役已成，可以风示四方，美俗兴化，请命守臣胡沂以其规约来上，从之。淳熙初，知州事陈孺还朝，乃言民间贫富不均，今止据成规差役，争讼不已，请依旧法，以物力资次差募，事下常平司，已而用言者请，命郡太守务在其必行，有能率先，量与推赏，言者又请有罚，以禁其沮败，许之。于是知常州李结请捐官田予民，以充其义役，自于两浙为始，乃先以本州未经佃户官田二十余万亩均给义役，事下版曹、给舍议，乃命结措置以闻，而卒不能行。久之，处之布衣上书，申言义役事甚详，诏知州事李翔修义役事，翔因请民田百亩，毋问其官民，并僧道皆出田二亩以助，保正长官为置坫基簿，而子孙毋得觊觎，此法一成，可为数百年之利也，上许焉，然官民僧道既出丁役钱，又取其田以助其役者，是谓再役也，或有议者，乃举一人经御史台诉其扰，翔不以为然，其执政王鲁公等皆是翔请，时蒋尚书继周为右正言，因力论其扰民，请罢翔议，令两浙见行助役去处，听民从便，官司不得预，或有争讼，令郡县如著令行。十五年，冬十月也。先是我先君子为饶州德兴宰，奉诏举行义役事，乃令民以田之多寡，而为役之久近，如多者役二年，少者不过役三月，又自三等以上，各户赋输，皆与之期，不以委之保正，至则随手给钞，即赍民一钱用是税节赋，时以后为耻，而保正长官之役亦为之争先，而所不辞也，邑人绘先君之象祠焉，太府寺丞浮梁程宏图为之记，今有二十年矣，其义役规约故在，当有能举而行之者云。

## 关键人物

- **范琼**：山东人，京城都巡检使，御营平寇前将军；因参与张邦昌僭位升官，高宗即位后被赦，后拥兵不恭，被诛杀。
- **张浚**：张忠献，在枢密；上奏范琼大逆不道，参与谋划诛杀范琼。
- **吕安老**：谏官；首先上奏范琼罪状，并有取范琼之策。
- **吕忠穆**：宰相；上奏请求不敢独任诛范琼事，愿交付张浚、刘彦冲。
- **刘彦冲**：权枢密院检校；参与谋划，取写敕黄纸宣读诏敕，揭榜范琼罪状。
- **陈戬**：陈待制戬，监察御史；奉诏召范琼入朝，面对范琼威吓不为所动。
- **范文穆成大**：知处州，后为中书舍人；在处州推行义役，并请命诸县通行。
- **蒋继周**：蒋尚书继周，右正言；力论义役扰民，请罢李翔所议，令两浙听民从便。

## 时间线

- **靖康初年**：斡离不入侵，范琼率领一万人救援王室，被任命为京城都巡检使。；范琼被任命为京城都巡检使。
- **时间不明**：张邦昌僭位称帝，范琼实际参与其谋划，升任神龙卫四厢都指挥使。；范琼升任神龙卫四厢都指挥使。
- **时间不明**：高宗赦免范琼之罪，任命为御营平寇前将军。；范琼任御营平寇前将军。
- **第二年冬天**：朝廷让范琼领兵北伐，范琼到东平，因敌势正盛，从淮西小道转移到江东，每天以声色自娱，又转到江西。；范琼未北伐，转徙江东、江西。
- **苗、刘被诛杀后**：吕安老任谏官，首先上奏范琼罪状；陈戬奉诏召范琼入朝，范琼引兵前往行在，不肯释兵，又上奏请求宽恕管军左言等人。；皇上惊骇而怒，吕忠穆为相，张忠献在枢密，忠献上奏请诛范琼，皇上同意。
- **时间不明**：张浚以千人渡江，召刘光世及范琼赴都堂计事，刘彦冲取敕黄纸宣读诏敕，揭榜范琼罪状，分其兵隶神武五军，械送棘寺。；范琼被送棘寺，后五日有诏赐死，中外快之；诸大将始知有国法。
- **乾道中**：范文穆成大知处州，推行义役，请命诸县通行。；事下户部看详，然事未下。
- **及文穆为中书舍人**：复言处州六邑义役已成，请命守臣胡沂以其规约来上。；从之。
- **淳熙初**：知州事陈孺还朝言义役争讼不已，请依旧法差募；后又有请命郡太守必行及请罚沮败者。李结请捐官田充义役，先以本州未经佃户官田均给，卒不能行。后有布衣上书申言，诏李翔修义役事，许其法。；义役争议不断，虽许李翔请，但官民僧道再役，蒋继周力论扰民，请罢翔议，令两浙听民从便。
- **十五年，冬十月**：蒋继周力论义役扰民，请罢翔议，令两浙听民从便。；令两浙见行助役去处，听民从便，官司不得预，或有争讼如著令行。

## 地点

- **山东**：范琼籍贯。
- **东平**：范琼领兵北伐到达之地。
- **淮西**：范琼从淮西小道转移到江东。
- **江东**：范琼从小道转移至江东，每日声色自娱。
- **江西**：范琼转而到江西。
- **行在**：范琼引兵前往行在，不肯释兵。
- **处州**：义役推行之地。
- **松阳县**：处州属县，民输金买田助役户。
- **常州**：知常州李结请捐官田予民充义役。
- **两浙**：义役一度从两浙开始推行，后听民从便。

## 为什么值得读

通过范琼被诛，展现南宋初立国法、抑制大将跋扈；通过处州义役争议，反映役法改革中民力与官治的张力。

## 标签

- 范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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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法
- 吕安老
- 蒋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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