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四
章节：卷十四

## 本章概览

本章为《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十四，集中记录南宋财政制度。开篇列国初至绍熙天下岁收数，述东南岁入由不满千万增至六千五百余万。次载景祐、庆历、绍兴、淳熙盐酒税绢数及两浙岁入。再详东南折帛钱、两川畸零绢估钱、四川上供绢绸绫绵绮、两川激赏绢、两川绵估钱、西川布估钱、广西布钱。后半总论国朝盐荚、淮浙盐、广盐、福建盐、蜀盐、解盐、矾，以及东南茶法、江茶、建茶、蜀茶、夔州茶和东南酒课、四川酒课、夔路酒课，系统呈现南宋财政来源与弊端。

本章记述南宋渡江前后天下岁收、东南折帛、两川绢估及盐茶酒课等财政收入数额与制度变迁。

## 正文

国初至绍熙天下岁收数

本朝统一之初，天下每年收入缗钱一千六百余万，太宗皇帝认为极盛，是唐室的两倍了。天禧末年，所入又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嘉祐年间又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到熙丰年间，合苗、役、易、税等钱所入，乃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去其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

渡江之初，东南岁入不满千万，淳熙末，遂增至六千五百三十余万——如今东南岁入之数，独上供钱二百万缗，这是祖宗的正赋；其六百六十余万缗，号“经制”，是吕元直在户部时恢复的；七百八十余万缗，号“总制”，是孟富文秉政时创设的；四百余万缗号“月桩钱”，是朱藏一当国时取得的。自经制以下钱，都是增赋。合茶、盐、酒算、坑冶、榷货、籴本、和买之入，又四千四百九十余万缗，宜乎民力之困了。

景祐庆历绍兴淳熙盐酒税绢数

景祐中，天下岁收：商税钱四百五十余万缗；酒课四百二十八万余缗；盐课三百五十五万余缗；和买绢二百万匹。

庆历中：商税钱一千九百七十五万余缗；酒课一千七百一十余万缗；盐课七百一十五万余缗；和买绢三百万匹。

绍兴末：东南及四川酒课一千四百余万缗；盐课二千一百余万缗；折帛绢三百余万匹。淳熙中，临安府城内外及诸县一年共收税钱一百二万余缗，已当景祐四分之一。

两浙岁入数

祖宗盛时，两浙岁入钱三百三十余万缗，而盐、酒、茶税十居其八，郡国支计皆在其间，时人以为承钱氏横敛之政，故赋入视他路已厚。淳熙末，两浙岁输左内藏库钱至千二百万缗，而茶盐之利，隶于朝廷者不与焉。

东南折帛钱

东南折帛钱，张本于建炎而加重于绍兴。祖宗时，民户夏、秋输钱米而已，未以绢折。咸平三年，度支计殿前诸军及府界诸色人春冬衣应用布帛数百万，始令诸路漕司于管下出产地土应输布帛诸州军于夏秋税输钱帛物料辇运上京自此始以秋钱米料而于夏折绵绢料输之。闻诸父老，川陕四路，大抵以税钱三百文科折绢料一匹，此乃咸平之实直。又有所谓和买绢者，大中祥符九年内帑灾，乃发镪下三司，预市绸绢，是时，青齐间绢直八百，绸六百，官给钱率增二百，民甚便之，自后稍行之四方。宝元后，西边用兵，国用颇绌，于是改给盐七分钱三分，至崇宁三年，改钞法，则盐不复支，而所谓三分本钱，州县亦无从出。建炎初，苗、刘作乱，两浙转运副使王琮言：“本路上供和买绸绢每岁为一百七十余万匹，乞令民户每匹折纳钱二千。”朱藏一为相，许之，东南折帛钱盖自此始。绍兴二年，秦桧为相，吕元直督军于外，户部请诸路上供丝帛并半折钱，如两浙例，又许之，是时行都月费钱百余万缗，财无所从出。四年，梁汝嘉在户部，乃令民输帛，每匹纳钱四千或六千折帛钱自此愈重。九年，复河南，赦，遂减折帛钱，匹一千，其后又增之。十七年，始诏两浙绢绸每匹减作七千，和买六千五百，绵每两四百。江东绸绢每匹六千，绵每两三百。时东南诸路，岁额绸三十九万匹，绢二百六十六万匹绫罗絁三万余匹其淮衣、福衣、天申大礼与绫罗绸总五十二万匹有奇，皆起正色，其他绢绸二百五十六万余匹，约折钱一千七百余万缗，而绵不与焉。

两川畸零绢估钱

两川畸零绢估钱，本三路纲。方承平时，东西两川，每岁于二税及和买畸零绢内，起正色绢三十万匹，应副陕西、京西、河东支遣，谓之三路纲运。建炎三年，张魏公出使川陕，改理估钱，以给军食，西川每匹至为钱十一千，东川每匹十千。绍兴二十五年，钟世明奉诏裕民，每匹减一千。二十七年，萧德起为帅，又减一千。其后节次减免，今犹输七千或七千有半。绍熙末，杨侍郎辅总计，又权减一千，至今为例，两路见额理绢估钱二百余万，实理钱一百七十余万云。

四川上供绢绸绫绵绮

四川上供绢绸七万四千匹；绫三万四千余匹；锦绮一千八百余匹叚皆正色。

两川激赏绢

两川激赏绢，于建炎四年宣抚处置使司量宜于四川民户，劝谕令其等第输纳，以助给赏，凡三十三万余匹，俟边事宁息即罢，不为永例，自后不复减。绍兴十六年，郑亨仲为宣抚副使，始减利路绢二万匹。二十七年，钟郎中奉诏裕民，复减夔路绢九千余匹，惟东西二川独存至今，遂为常赋。旧例：皆理正色，绍熙末，杨嗣勋总计，每匹但取估钱引三千，民甚便之。庆元中，司农少卿河间权安节总计，又权减一千，今以为例，凡两川激赏绢额理三千万匹，实理缗钱六十万焉。

两川绵估钱

两川绵估钱，旧例：上三等户皆理正色，而下户每两估钱半千，所以优之。杨嗣勋总计，始令当输正色者，每两估钱引二分，而旧输钱者如故，是上户反轻，下户反重，至今犹然，其他绸丝绫，凡旧本三路正色纲视此而输其直。

西川布估钱

西川布估钱，始天圣中薛田帅蜀，于成都府、邛、蜀、彭、汉州、永康军产麻六郡，岁市官布，每匹给钱三百，以起上供及三路纲运，是时价值颇优，民乐与官为市。至熙宁间，物已贵，于是每匹增价至四百，然始以等第配率，及军兴以来，遂改理估钱，以赡大军每匹至为钱三千，后节次减免，至庆元初，每匹犹理二千或一千七百。三年，袁起岩为帅，与诸司议，每年减其半，制置司、成都府抱五万缗，总领所三十万缗，转运司五万缗，每年春正月乞降度牒百五十，下制司出卖，为钱十五万缗，所余四千七百缗，令提刑提举司抱纳，九月癸亥以闻。今西川布估钱实理缗钱六十五万缗。

广西布钱

广西折布钱，旧有之，独桂、昭二州岁产布九万二百有奇，每匹折钱五百。绍兴五年，张魏公为都督，每匹增至一千五百文。二十年，骆彬为广西提刑，代还，奏减三之一，上悦从之，擢彬直秘阁。今实理缗钱九万云。

总论国朝盐荚

国朝盐荚，旧有三路解盐，行于关中，东北盐，行于东西畿甸，东南盐，行于江淮。东南盐者，通泰煎海也，旧为江湖六路漕计，蔡京为政，始行钞法，取其钱以赡中都，自是淮浙之盐，则官给亭户本钱，诸州置仓，许商人买钞算请，闽广盐则官般官卖，以助岁计，其后亦行钞法，然罢复不常。旧淮盐息钱岁八百余万缗，绍兴初，才三十五万缗而已，以后朝廷益修其政，至绍兴末年，东南岁产盐二万七千八百六十万斤自福建外每五十斤为一石，淮浙盐六石为一袋，钞钱十有八千，绍兴四年正月，增三千，九月以入纳迟，罢之，今六路十二州收息钱约一千九百二十余万

淮浙盐

淮浙盐额最多者：泰州，岁产盐一百六十一万石；嘉兴，八十一万石；通州，七十八万石；庆元，三十九万石。淮浙盐一场十灶，每灶昼夜煎盐六盘，一盘三百斤，遇雨则停。淳熙末，议者谓：“总辖甲头权制亭灶，兜请本钱，恣行刻剥，惧其赴诉，纵令私煎，且如一日雨，乃妄作三日申，若一季之间十日雨，则一场私煎三十六万斤矣，而又所谓‘镬子盐’，亭户小大一灶之下无虑二十家，家皆有镬，一家通夜必煎两镬，得盐六十斤，十灶二百家以季计之，则镬子盐又百余万斤矣，一场之数而如此，则诸路可知也。”十三年九月己未，遂罢总辖，令亭户自请本钱焉。

广盐

广盐旧从官卖，建炎四年春，以淮盐道不通，户部侍郎叶芬乞通闽广盐于诸路，侍郎高卫因请即虔州榷货务，鬻广南盐钞二十万缗，以供行宫之用，许之，未几复止。是时恩州未有盐，绍兴初以咸土生发始榷之。盐田一顷二十四亩，置灶六十七，岁产七十万斤有奇，后收净息钱三万余缗。九年，罢官卖盐，许通商于岭外，其钱助鄂州养兵之费。十二年冬，议者以钦州咸土生发，岁产盐三十余万斤，商人不通，请复官卖，许之，已而广东转运判官范正国亦言：“本路上供及经费，皆仰于盐息钱，客钞既行，遂或阙乏，请得官卖如广西。”不许，自后广西官卖之法又改为钞法，乾道四年罢盐钞，令漕司自认钞钱，岭南极以为患，淳熙初，张钦夫为帅，始与漕臣詹体仁计议，立为定额定直，且条上之，邕州官卖盐每斤百钱，二人既去，漕臣赵公瀚增其六十，钦州岁卖盐千斛，公瀚五增之，六年秋，侍御史江溥以为言，上黜公瀚，遂诏：“闽广发卖盐自有旧额及定直，自今毋得擅有增添。”九年，上命奉议郎胡廷直奉使岭南，详议盐法，廷直还言钞法甚便，诏罢官卖，复通商，擢廷直太府寺丞，寻出提举广南东路常平茶盐同措置广西盐事使，行其法，明年春，降诏谕二广官吏以更法之故，夏，又迁廷直湖广广西转运判官兼提举盐事同措置广东盐事，胡本詹体仁所荐，体仁时为吏部侍郎，即命知静江府，其后又置都提举广南盐事一员，俾掌其政，淳熙末，体仁坐改法不当抵罪，如是官般如故焉。

福建盐

福建盐，自祖宗以来漕司官般官卖，岁产盐一千一百万斤，收课钱四十万。建炎末，以淮盐不通，权改钞法，未几与广盐皆罢之，第令漕司岁认钞钱二十万缗，运赴行在。绍兴中，闽盐既增倍，朝廷以其多羡息，十二年又增钞钱十万缗，时漕司悉贮盐于海仓，令上四州取而鬻之，以供岁用，其后吏缘为奸，盐恶不可售，即按籍而散，号“口食盐”，下里贫民无一免者，人甚苦之，民多私鬻以给养，而官亦不问。二十六年，汤中丞鹏举以为言，诏提刑崇安吴逵核实，逵遂约郡县岁费，除二税所入外，即分盐纲补之，凡上四郡岁般千有六百万斤，视旧直损其三，毋得敷于民户，旧漕司所增盐钱、提举司吏禄钱，皆损三之一又漕帅二司，毋得鬻盐以侵州县，上悉许之，由是力稍宽，然郡邑无以供给百费，且繁非漕司之便，故众论摇之，朝廷遂徙吴守鼎州，命诸司相度更定其令，诸司请运盐如逵数而增其直上命辅臣计之，会提举常平官张汝楫奏行钞法，陈枢密诚之言于上曰；“闽中山溪之险，细民冒法私贩，禁之不可恐不尽，请钞则课入愈亏。”上是之，乃减钞钱十万自此漕司及州县稍舒，不复仰售于民矣。乾道初陈正献公、刘忠肃公在二府，有言福建盐弊者，诏户部侍郎沈度、陈弥祚相度，二人请量减钞钱之半，岁令漕司于八州增盐钱及桩留盐本钱内，那融十一万缗起发。四年春，遂减钞钱十五万，第令漕司抱七万缗以充上供，于是宿弊稍去，忠肃与三公皆闽人云

蜀盐

蜀盐，自祖宗以来皆民间自煮之，岁输课利钱银绢，总为八十万缗。绍兴二年秋，赵应祥总计，始变盐法，尽榷之，仿蔡京东、南、东北钞盐条约，置合同场以稽其出入，每斤纳引钱二十五土产税及增添约九钱四分所过税七分除税一钱有半，每引别输提勘钱六十，其后又增贴纳等钱，凡四川二十州四千九百余井，岁产盐约六千余万斤。引法初行，每百斤为一担，又许增十斤勿算以优之，其后递增至四百余万缗，休兵后数减之，今犹存三百余万。始赵应祥立榷法也，令商人入钱请引，井户但如额煮盐，赴官输土产税而已，然咸脉盈缩不常，久之，井户月额不敷，则官但以虚钞付之，而收其算引，法由是坏，井户既为商人所要，因增其斤重以予之，每担有增至百六十斤者，又有逃废绝没之井，许人增其额以承认，小民利于得井，每界递增，盐课益多，遂不可售，而引息土产之输无所从出，由是刎缢相寻，公私皆病。绍熙三年夏，赵子直为吏部尚书，奏言：“赵开盐法最为精密，今井户多凿私井，务以斤重多寡相高，故盐日多，价日贱，而其法大坏，乞下总领所，参照旧法施行。”从之，时杨嗣勋总计，因是遣官核去虚额栈闭助筒二千有奇，申严合同场旧法，禁斤重之逾格者，而重私贩之罚，盐直由是顿昂。嘉泰二年，陈郎中昱总计，又尽除官井所增之额焉，自庆元后，州县及井户稍舒，而民始食贵盐矣。

蜀中官盐

蜀中之官盐，有隆州之仙井、邛州之蒲江、荣州之公井、大宁、富顺之井监，西和州之盐官、长宁军之淯井，皆大井也，若隆、荣等十七州民间所煎，则皆卓筒小井而已，其用力甚难，惟大宁之井咸泉出于山窦间，有如垂瀑，民间分而引之。又有彭山之瑞应井，其味近硝，得隆荣卤饼杂煎，然后成盐，元丰、崇宁两尝禁止，以食者多病故也，绍兴末，总领弛其禁，隆、邛、嘉、荣之人，病其侵射，商贩因代输课息，而行栈闭，今谓之“石脚钱”，然彭山之民私煎如故。仙井岁产盐二百余万斤，隶转运司，蒲江亚之，隶总领所，大宁盐二百五十余万斤，岁取其四分，计值九万余缗，亦隶总领所淯井四十余万斤，岁取其赢五万缗为军食之用盐官岁产盐计羡缗钱三万，为利州钱监铸本云，然官盐多恶杂，不可食，往往抑售于民，州郡第令其赢，无能正之者。

解盐

解池盐，今隶虏中，置解盐使以掌之，池周百里，开畦灌水，遇风即成，不假人力，故味厚而直廉，边人多盗贩者，往往十百为群，遇巡尉出逻，则蹋开生路以避之，有司亦不敢问，第遥护之出境而已。今边上惟行盐官盐，其盐官岁课七十余万斤，半为官吏柴茅之费，半鬻于西河成凤州，岁得钱七万缗，为铸钱之本。盐多地狭，人甚苦之。绍兴二十九年秋，诏减其直之半今每斤犹为二百云。

矾

矾，国朝旧制，晋州矾行河北、京畿，淮南矾行于东南九路，今独无为军昆山场为盛。岁额白矾六十万斤。韶州岑水场十万斤，信州铅山场青胆、黄矾无定额，其法自榷货务给引，赴场许客人算请，每百斤为一大引，输引钱十二千，头子市利雇人工墨钱二百七十六，又许增二十斤勿算以优之，五十斤为中引，三十斤为小引，引钱及加货以此为差。十四年以商贩利薄，减为十千十四年又增一千。昆山矾则民间自煮，官置场买纳岁收息钱四万缗有奇。铅山矾则官自煎，以十分为率，四分充工本，六分赴榷货务焉。

总论东南茶法

东南茶，旧法，官买官卖，天禧三年，合六榷货务十三处山场所收茶钱十三万缗，除买茶本钱外，止有息钱三万缗而已。天圣中，稍改其法，岁所得亦不过数十万缗，人多盗贩抵罪，上下苦之，嘉祐中，韩魏公当国，遂弛其禁，但收茶租净利钱三十三万八千余缗，时以为便，元丰复榷，辇致都下，即汴流水磨官自鬻之，政和初，蔡京欲尽笼天下钱实中都，乃创引法，即汴京置都茶场，印卖茶引，许商人赴官算请，就园户市茶，赴所在合同场秤发，岁收息钱至四百余万缗，建炎渡江，不改其法，至绍兴末年，东南十路六十州二百四十二县岁，产茶一千五百九十余万斤收钞钱二百七十余万

江茶

江茶，在东南草茶内最为上品，岁产一百四十六万斤，其茶行于东南诸路，士大夫贵之。隆兴亦产茶二百二十八万斤，临安二百九十万斤，严州二百十二万斤，徽州二百十万斤，宁国一百十二万斤，潭州一百三万斤，其他皆不登此数。自江南产茶既盛，民多盗贩，数百为群，稍诘之，则起而为盗，淳熙二年，茶寇赖文政反于湖北，转入湖南、江西，侵犯广东，官军数为所败，辛弃疾幼安时江西提刑，督诸军讨捕，命属吏黄倬钱之望诱致，既而杀之，江州都统制皇甫倜因招降其党隶军。今东南茶皆自榷场，转入北界，亦有私渡淮者，虽严为稽禁而终不免于透漏焉。

建茶

建茶，岁产九十五万斤，其为团胯者，号腊茶，久为人所贵。旧制，岁贡片茶二十一万六千斤，建炎二年，叶浓之乱，园丁亡散，遂罢之，绍兴四年，明堂，始命市五万斤为大礼赏，五年，都督府请如旧额发赴建康，召商人持往淮北，检察福建财用章杰以片茶难市，请市末茶，许之，转运司言其不经久，乃止，既而官给长引，许商贩渡淮，十二年六月，兴榷场，遂取腊茶为场本，九月，禁私贩，官尽榷之，上京之余，许通商，官收息三倍，又诏私载建茶入海者斩，议者因请鬻建茶于临安，十月，移茶事司于建州，专一买发，十三年闰月，以失陷引钱，复令通商。今上供龙凤及京铤茶，岁额视承平才半，盖高宗以锡赉既少，惧伤民力，故裁损其数云。

蜀茶

蜀茶，旧无榷禁，熙宁间，始令官买官卖，置提举司以专榷收之政，每岁收课三十万。李稷为提举，增至五十万缗。其后岁益多至百万缗，久之，不能敷其数，而蜀人以为病。建炎初，赵应祥为成都漕司，上言榷茶买马五害，“请用嘉祐故事，罢榷茶，仍令漕司买马，或未能然，亦当痛减额以苏园户，轻立价以惠行商，如此则私贩衰，而盗贼息矣。”朝廷然之，擢应祥同主管川陕茶马，二年十一月，应祥至官，遂大更茶法，官买官卖并罢，仿蔡京都茶场法，印给茶引，使商人即园户市茶，置合同场以稽其出入，重私商之禁。其法，每斤引钱，春，七十；夏，五十。市利头子在外所过征一钱，住征一钱五分，每百斤增十斤勿算，自后引息钱乃复至一百五万缗。绍兴后，提举官又旋增引钱，至十四年，每引收十二道三百文，比应祥初立法，又增一倍，于是茶司一年遂收二百万，而买马之数不复加多，故当此时，茶马司之富甲于天下也，时以其岁賸者上供，他司不敢问也。自乾道末，青羌作乱，茶司为之增长细马名色等钱约三十万，淳熙六年以后，又累减园户重额钱，岁约十六万，其四年，李正之为提举，以茶课稽滞，为减引息钱十六万，至绍熙初，杨嗣勋为使，遂定以为例焉。今成都府、利州路二十三处茶场，岁产二千一百二万斤通博马物帛，岁收钱约二百四十九万三千余缗朝廷岁拨其一百十三万缗隶总领所赡军，然茶马司率多难之。乾道以后，岁拨或止一二十万缗，至淳熙十年，遂以五十万缗为准，盖茶司自言岁用二百四十六万余缗，以支比收，有賸钱二万余缗故也。然川、秦八场额，市马一万二千九百九十四匹，而比岁所市未尝及焉，则其言盖未足凭，而岁賸之缗可以坐计矣。自元丰以来，茶事官权诸司之上，淳熙十四年，议者请令制置司检点，奏可，后亦不果行。旧，博马皆以粗茶，乾道末，赵彦博为提举，始以细茶遗之，今雅州徼外夷人，亦有即山种茶者，由是纲茶遂为夷人所贱，然蜀茶之细者，其品视南方已下，惟广汉之赵坡、合州之水南、峨眉之白芽、雅安之蒙顶，士人亦自珍之，但所产甚微，非江、建之比也。

夔州茶

夔路自祖宗以来不榷茶，政和中，有司请卖引，议者以民夷不便，罢之，绍兴中，韩球美成同提举茶马，始榷忠、达州茶，即渠、合、广安置合同场，岁收以八万斤为额，然商人以利薄不通，但以引钱敷民间耳，民甚苦之，二十七年冬，忠守董时敏以为言，事下茶马司，时许觉民侍郎为主管官，不肯蠲，乃止，后三年，王瞻叔以漕副摄事，遂除之，先是美成在茶司，尽取园户加饶之茶为正额，有一场而增至二十万斤者，民知输官不补所得，于是起为私贩，二十六年六月，秘书省正字张震真甫以为言，遂命茶司裁损。今茶场每百斤加饶率过半，若茶官稍加裁抑，则商贩者遂转而之他，宜量减引钱而禁其搭带，又因地之远近不同，而稍为低昂之，则庶乎其可矣。

东南酒课

东南酒课之入，自祖宗时，悉以留州，庆历二年秋，祠部员外郎王琪始请增价，以其钱上京，自后提举常平司、经制司、发运司各因事增添，然多不过每斤增七八钱，少止一二钱而止。建炎四年冬，每斤始骤增钱二十四，谓之军期钱，自是总制司、都督府又递增之，迄绍兴六年春，浙路出煮酒每斤共增一百十五钱，而官始困矣。其坊场课利者，自开宝九年冬，诏承买，以三年为限期，仍戒当职官吏，毋得信任小民一时贪利，妄增课额，此祖宗之仁政也。大中祥符元年春，始有实封投状，给卖价高之令，而民亦困矣。熙宁以后，坊场钱又尽入于常平司，绍兴元年，又命概增五分输户部，二十七年后，其败阙者复弛之，惟长沙一城无酒禁，盖剧盗反为税酒之法，人更安之，故不复改也。旧两浙坊场有一千二百二十四所，每岁收净利钱八十四万缗，至是合江浙荆湖人户扑买坊场，才有一百二十七万缗而已，盖败阙者众故也，是时行在户部，赡军东南中三库并殿司酒坊七十五所，岁收息钱亦有一百三十万缗，诸路酒课约有五百余万缗，盖自军兴以来，诸帅擅榷酤之利，朝廷所仰者，茶、盐耳，绍兴二十六年正月，始诏诸军扑买场务，令常平司拘收城郭酒店，令总领所拘收，三十一年二月三杨存中罢殿岩，赵密代为帅，又上军中及私家所买酒坊于户部，由是县官始得佐其经费，至乾道间，行在有七酒库，日售钱万缗，每岁收钱一百四十万，息钱一百六十万，曲钱二万，而岁额之外，羡余献于内帑者又二十万，其后加增至五十万缗，遂为定数云。

四川酒课

四川酒课，在建炎中合官民之入，总为缗钱百四十万。三年十月，张魏公为宣抚使，承制以赵应祥总领财赋，应祥言蜀民已困，惟榷酒尚有赢余，遂大变酒法，自成都始，令罢公帑卖供给酒，即旧扑买坊场所置隔酿，设官主之，民愿酿者，米一斛输钱三千，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于是岁课递增至六十九万余缗，凡官隔槽四百所，私场店不与焉，然法之始行，听民就务，分槽醖卖，官计所入之米而收其课，行之既久，醖卖亏欠，则责入米之家，认定月额，不复核其米而第取其钱，民始以为病，二十六年二月，知荣州安仁费廷直入对，为上言之，上谓辅臣曰：“此张浚、赵开以军兴财匮，济一时之急耳。今休兵既久，内外无事，自当更改。”遂命总漕司措置，时汤侍郎允恭总计，言若改为官监，应用米本至多，无从应付，王瞻叔为潼州漕，独请罢三州官监隔漕二百三十余务，许扑买，省官吏冗食以便民，明年，诏许之，其后扑买又改为官监。今四川酒课，累减之余，犹为缗钱四百一十余万。

夔路酒

夔路自祖宗以来亦不榷酒，赵应祥为大漕，建炎四年始榷之，旧一路场店一百四所，应祥增为六百余所，岁收钱四万三千九百余引，绍兴十六年，郑亨仲为宣抚副使，奏除之。

## 关键人物

- **吕元直**：户部官员；在户部时恢复经制钱
- **孟富文**：执政官员；秉政时创设总制钱
- **朱藏一**：宰相；当国时取得月桩钱，为相时许东南折帛钱
- **秦桧**：宰相；绍兴二年为相时许诸路上供丝帛半折钱
- **王琮**：两浙转运副使；建炎初奏请民户折纳钱，为东南折帛钱之始
- **梁汝嘉**：户部官员；绍兴四年在户部令民输帛纳钱，折帛钱自此愈重
- **张魏公**：宣抚使、都督；出使川陕改理估钱，为都督增广西折布钱
- **赵应祥**：总领财赋、成都漕司；变盐法尽榷之，大更蜀茶法，变四川酒法，榷夔路酒
- **杨嗣勋**：总计、使；总计核去虚额，减引息钱，权减绢估钱
- **辛弃疾**：江西提刑；督诸军讨捕茶寇赖文政

## 时间线

- **时间不明**：天下每年收入缗钱一千六百余万；太宗认为极盛，是唐室的两倍
- **天禧末年**：所入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
- **嘉祐年间**：岁入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
- **熙丰年间**：合苗、役、易、税等钱所入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去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
- **渡江之初**：东南岁入不满千万；淳熙末增至六千五百三十余万
- **建炎初**：苗、刘作乱，王琮请民户折纳钱，朱藏一许之；东南折帛钱自此始
- **绍兴二年**：秦桧为相，户部请诸路上供丝帛半折钱如两浙例；又许之
- **时间不明**：梁汝嘉在户部令民输帛每匹纳钱四千或六千；折帛钱自此愈重
- **建炎三年**：张魏公出使川陕，改理估钱以给军食；西川每匹至为钱十一千，东川每匹十千
- **天圣中**：薛田帅蜀，于产麻六郡岁市官布；每匹给钱三百，民乐与官为市
- **绍兴二年秋**：赵应祥始变盐法，尽榷之，置合同场；其后递增至四百余万缗
- **绍兴二十九年秋**：诏减解盐之直之半；今每斤犹为二百云

## 地点

- **东南**：南宋主要财政区域，岁入由不满千万增至六千五百余万
- **两浙**：祖宗盛时岁入钱三百三十余万缗，淳熙末岁输左内藏库钱至千二百万缗
- **四川**：上供绢绸绫绵绮，行赵应祥盐法、茶法、酒法
- **成都府**：西川布估钱产地之一，赵应祥大变酒法自此始
- **泰州**：淮浙盐额最多，岁产盐一百六十一万石
- **建州**：建茶产地，移茶事司于此专一买发
- **临安**：临安府城内外及诸县一年共收税钱一百二万余缗
- **夔路**：自祖宗以来不榷茶、不榷酒，后赵应祥始榷酒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记录南宋渡江后各项财政收入数额与制度变化，是了解南宋民力困乏、赋税加重及盐茶酒专卖制度演变的核心资料。

## 标签

- 岁收
- 折帛钱
- 盐课
- 茶法
- 酒课
- 赵应祥
- 月桩钱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1e2d8d7e714d62f2b1ddcc5ab36a1927/volume-96d3627ba447ef5579fd4fb84260d5df/zhws-8682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