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五
章节：卷五

## 本章概览

本卷为《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五，汇集南宋高宗至孝宗朝政事。开篇记高宗南都即位册文与定都经过，继述褒录元祐党籍、籍记崇观奸邪、临轩疏决、参政分治省事、修政局等。又详载经界法由李椿年创设、推行及罢止始末，并及籍记监司郡守、隆兴台谏与和战、孝宗革冗官、乾道郊赐、孝宗总核名实、淳熙庆寿礼、大理狱送寺、福建经界、军中承代敦减、淳熙臧否郡守、经筵转官裁省、役法撮要等制度。

本卷以朝事为中心，记述南宋高宗即位与定都、褒录元祐党人、籍记奸邪、经界法、隆兴和战、孝宗革冗官等朝政与制度沿革。

## 正文

朝事一

高宗即位册文

渊圣皇帝被掳北去，康王在山东，群臣请求他继承皇统，皇上谦让没有接受。当时赵伯山（延康）镇守淮宁，与各镇争当盟主，而宗室在京西，有人招集群贼设置皇帝的车驾服饰，皇上宽容了他们。一天，群臣商议继承皇位的礼仪，宗室承宣使仲宗等人说：“如今二帝蒙难，大王不应当即位，应穿淡黄衣，称制不改年号，下诏书到四方，称元帅。”副元帅汪廷俊等人用唐肃宗旧例驳斥他们。参议官耿伯顺对仲宗说：“您是宗室，难道不避嫌吗？”仲宗无言以对，于是决定在南都即位。五月庚寅，初一，王登坛告天，册文说：“嗣天子臣某敢昭告于昊天上帝：金人入侵，二帝北狩。天的亲属，混于穹庐之中。宗社无所依托，华夏不知谁主。臣某以道君皇帝之子奉宸旨，总领六师掌握大元帅之权，倡导义旅以先于诸将，希望肃清京邑恢复两宫，而百官卿士、万邦黎民都说‘人思宋德，天眷赵宗’，应将帝位属于臣某。推辞再三，惧怕不能负荷，贻羞于来世。九州四海，万口一辞，都说‘不可拖延皇天的宝命。’战战兢兢，岂敢不敬承。尚祈！”暗中辅佐以中兴宋祚，册文是胜子济所撰。礼成，皇上流泪在府治的正衙即位，坛在府治中门之东，实际是耿伯顺建议所筑，后来命名其坛为“受命中兴之坛”。

中兴定都本末

靖康末年，高宗初建元帅府于河北，后闻京城破，汪廷俊等人便奉王到山东。很久之后，闻张邦昌僭立，廷俊等人想奉王去宿州，谋划渡江，有先锋到山口镇，三军议论纷纷，于是停止。五月，王在南都即位。六月，李伯纪入相，将奉銮舆巡幸襄邓。八月，伯纪去位。十月，皇上便幸维扬。当时黄懋和、汪廷俊为政。三年二月，尼雅满派五千骑侵犯扬州，皇上幸杭州驻跸。三月，苗傅、刘彦谋逆，尊皇上为睿圣仁孝皇帝，居别宫。四月，傅等败，皇上进幸江宁，冬，乌珠入寇，皇上用吕元直议，自明州幸海。四年，春，始还越州，时范觉民为相，后觉民罢。绍兴二年正月，以漕运不继，复移临安，冬，乌珠又入寇，赵元镇、张德远共事，皇上幸平江，时朱藏一首建避敌之议，元镇驳斥，朱由此罢相，明年，敌退，皇上复还临安。六年，秋，刘豫入寇，皇上进幸平江。七年，春，元镇罢，德远独相，乃有建康之幸，秋，郦琼叛，德远罢，元镇复相。八年二月，复奉皇上还临安，自元镇罢相后，秦桧独相，从此不复进都了。

褒录元祐党籍

绍兴初，朝廷褒录元祐党人，且擢用其子弟。六年正月，枢密院检详文字范直方言：“自蔡京用事，凡妬贤嫉能助成党论之人，偶乖迎合，遂致睚眦，京、卞欲终废之，故借党以报怨，如李清臣首唱异议，即加诬证大母杨畏反覆妄诈，皆隶名石刻之人，今又推恩子孙，伤教败俗，莫此为甚。请命近臣审订而甄别之。”上纳其言，遂命给舍，甄别元祐党籍。他日，上谓赵忠简曰：“一时甚有滥居党人之数者，范仲任申先皆能辨之。”先是，渡江以来，党碑无复存者，凡自陈者，悉以胥吏私传之本为据，绍兴四年，陈去非在吏部以为言，始加搜访，后二年，乃命甄别。时朱子发为给事中、董令升、任世初为中书舍人，元镇以为贤，故付以此，然亦不克当意。直方，盖忠宣公孙云

籍记崇观奸邪

建炎初，言者请以崇宁以来无位人为一籍，诏谏官、御史具名以闻，台省各录副本，不许堂除及任守令。事已行，俄命执政参酌非罪恶深重之人，皆许自新，量才擢用，时宰相黄懋和、汪廷俊意。四年，范觉民相，吏部侍郎季陵上疏，请收用近年废黜之人，且诏台谏勿复论列，敕榜朝堂，台谏沈与求等以为言，陵遂坐绌。绍兴五年。赵忠简为相，会右丞邓洵仁卒，诏赠官推恩如故事，刘立道为中书舍人，封还词头，言：“今日之事，洵仁父子实有力焉。得死牖下已为失刑，乃敢援例加恩，不知上皇今在何地！请令自今崇宁以来，侍从以上如洵仁等辈，一切更不推恩。”自靖康初遗录元祐诸臣，然议论不一，是非淆混，忠简夙有此志，以身任之，因缴洵仁词头，遂历言熙、丰、绍圣、崇、观政事，人才善恶，利害本末甚备，上嘉纳之，命榜于朝堂。

临轩疏决

自真宗以来，率以盛暑临轩录囚。建炎初废。二年六月，始诏疏决行在扬州系囚，杂犯死罪已下减一等，杖以下释之。其后越州县府皆同此制。绍兴二年六月，上在临安，甲申，始临轩疏决御史台、大理寺、临安府、三衙诸军系囚，自是遂为故事，然诸道未及。五年，赵元镇为相，复举故事，命诸路提刑以盛暑行之，迄今不改，然宪臣多不能遍所部，则以诸州通判代行，久之，通判亦不能行，第传檄往来，徒为具文而已，朝廷屡戒饬之，终不能革。

参政分治省事

元丰官制，尚书左右丞分治六曹，后以为皆执政官，乃令通治省事。绍兴四年，张魏公再入宰府，上谕魏公“凡事于三四大臣皆当分委，张浚可专治军旅，胡松年可专治战舰，如财用亦须委一大臣。”后魏公相不果行。七年，魏公独相，三月，诏尚书省常程事权，令参知政事分治，于是张全贞治吏、礼、兵房，陈去非治户、刑、工房。九月，魏公免，复诏三省事令参知政事权轮日当事，更不分政常程事，俟除相如故，自是参知政事，复通治省事矣。

修政局

自王荆公秉政，始创制置三司条例司，以行新法，其后蔡儋州当国，踵其故，置讲议司，儋州罢，张文忠代之，乃置政典局，不隶三省。靖康初，徐释之、吴原中共政，又置详议司，俄以人言罢。绍兴二年，吕元直、秦会之同相，元直督军于外，会之欲夺其柄，乃置修政局自钦之。诏职事官及守令以上，言省费裕国强兵息民之策，以户部侍郎黄叔敖为参详官，职局如讲议司故事，曾谏议说时为尚书郎，谓会之曰：“宰相事无不统，何以局为？”会之不听，数月，会之罢，是日彗星出，议者以为修政局所讲，多刻薄之事，失人心致天变，后五日遂罢修政局焉。

经界法

经界法，李椿年仲永所建也。绍兴十三年，仲永为两浙转运副使，上疏言：“经界不正有十害：一侵耕失税、二推割不行、三衙前及坊场户虚供抵当、四乡司走弄税名、五诡名寄产、六兵火后税籍不信争讼日起、七倚阁不实、八州县隐赋多公私两困、九豪猾户自陈税籍不实、十逃田税偏重故税不行。”十一月癸巳，疏奏，上纳其言，仲永又言：“平江岁入，昔有七十万斛有奇，今入才二十万耳。询之土人，其余皆欺隐也。请考按核实，自平江始，然后推之天下。”因上经界画一其法，令民以所业田，各置坫基簿，图田之形状，及其田亩数目、四至，土地所宜，永为照应，即田不如簿者，虽有契据可执，并拘入官，知县各为坫基簿三，一留县，一送州，凡漕臣若守令交承，悉以相付，诏专委仲永措置，遂置局于平江。周敦义遂车事免。十三年六月，诏颁其法于天下，仲永亦迁户部侍郎。十五年，仲永以忧去，命王成可以户部侍郎代之，成可请员外郎开封李朝正同措置，又请令民十家为甲自陈，不复图画丈量，即有隐田，以给告者，成可罢，朝正权户部侍郎。十七年，春，仲永免丧复故官，专一措置经界，仲永复以结甲自陈为不便，请令州县造图，而遣官核实，先成有赏，如慢有罚。十九年，经界毕，民多诣台省诉其不均，曹庭筠时为台官，因奏仲永私结将帅，曲庇家乡，请罢之，更选官核实。初，朝廷既颁其法于诸道，其后有司画图供帐分立土色均认苗税，民始病其烦，仲永既遣官属分往诸道，又覆视之，议者不以为便，明年二月壬子，户部请委漕臣，限一季结局，悉罢先所遣官，三月戊戌，遂下诏曰：“昨李椿年乞行经界，初欲去民十害，遂从其请，今闻寝失本意，可令监司将乖谬害民者，日下改正。”时敕令所删定官开封郑克经界川陕四路，颇峻责州县，故蜀中增税亦多。又官田号省庄者，所租有米、谷、粟、麦、麻、豆、桑、茶、鸭卵之属，凡十八种，皆令输以钱，故事至今，尤以为患。时冯济川檝为泸南抚使，论于朝，于是泸叙长宁独免经界。仲永，盖饶州浮梁人云，然诸路田税由此始均。今州县坫基簿，半不存，典吏豪民又有走移之患矣。

籍记监司郡守

绍兴初，楼仲辉资政为左吏，请命从官举可为监司者，令中书省籍记姓名，遇缺除授，上从之。已而谓辅臣曰：“朕亦当书之屏风，以时揭帖，其不任职而无他过者，以自陈宫观与之。”乾道初，孝宗新创选德殿于御殿后，作金漆大屏，分画诸道，各列监司郡守而两行，以金签标识居官者职位姓名，其余皆为华夷之图云。

隆兴台谏

隆兴初，汤庆公复除右仆射，王谏议上章论列，不从，奉祠去，自是台谏多引退者。张忠简时为工部尚书，因奏事，面请增台谏员，上曰：“士大夫多卖直，故难其选。”忠简曰：“直言事之所尚，陛下开纳，则有益于国家。”胡忠简铨时为左史，造朝，以张公之语质，上曰：“此语非也，朕与张阐所言，谓台谏论事当辨曲直，非谓卖直也。”明日张公请对，又论台谏一空，上曰：“卿与胡铨昨议论一同，得非傅会圣意，止欲辨论其直，非恶直也。”忠简曰：“陛下当受垢纳污，若校曲直是非，便拒谏也。”上改容纳之。隆兴时，主圣臣直，盖如此。

隆兴和战

孝宗初受禅，起张魏公为江淮宣抚使，上委以经略北事，魏公欲命李显忠、邵宏渊引兵进取，而史曾公以宫寮位执政，谓强弱不敌，未可进也，数从中止之。魏公及陈鲁公皆主招纳东北人，史公尤以为不可，因城洲白遣大府寺丞史正志志道合两淮帅臣、监司集议，俾谕以庙堂指意，志道有口辨，既见魏公，谕说云云，魏公之意不回，而史公亦数致书，为言兵少而不精二未可恃，魏公不听也，时上意乡魏公，故史公拜右仆射，而魏公亦拜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会显忠、宏渊进师取宿州，命从中出，三省、枢密院不预知，史公遂丐免，不数日，符离师溃，上意亦浸疑，汤丞相进之还朝，复主和议，由是魏公遂绌，而海、泗、唐、邓、商、秦弃矣，论者惜之。

孝宗革冗官

孝宗初受禅，以官冗恩滥，议革之，欲定制百官已任事者，遇郊恩权免奉荐，开贤良科，令中外普荐，而权罢者得已奏名。隆兴二年，秋，诏右谏议大夫王之望、右正言尹穑、殿中侍御史晁公武参酌来上，之望言：“陛下即位未久，恩泽未遍，此二事关于士大夫者甚多，愿少宽之，不已，则宜立为奏荐限员，逾数者许回受，罢门客亲戚，漕司之职止移邻州，如是省额可减百十人，此救弊之策也。”疏奏，亦不果行。至淳熙中，始定奏荐员限云。

上书补官

乾道初，陈正献公恭知政事，时有衢州进士毛日新者，以上书补文学，陈公与同时相叶子昂覆奏其事，且曰：“陛下识其人否？”上曰：“朕不识之，但见累上书。”陈公曰：“士人上书，果有益国家，如贾谊治安之策、魏元忠防边利害，虽朝奏暮召可也。今观其书，无甚可行之事，此例一开，恐举人舍本业而事上书，纷然何以应之？又安知非假手以欺朝廷也。”上乃止。

乾道郊赐

国朝故事：郊祀大礼，宰臣、枢密使赐银帛四千匹两；执政官三千；三司使行资政殿学士五百；直省已上四百；杂学士省副三百；中丞、给谏、舍人、待制各一百。庆历二年，减冗官，于是执政以上各减一千，三司使减三百，余减二百，中丞以下减三十，遂为定制焉。渡江以来，宰臣郊赐，匹两不过千两。乾道六年，虞忠肃为大礼使，率同列恳辞，上不许，忠肃曰：“旧来银一两为钱四百，绢一疋为钱七八百，故千匹两，其直不过千余缗，今则七八千缗，或者但言祖宗时锡予甚厚，今徒多裁减，不知所赐之直，已过祖宗时数倍也。”参知政事梁文靖公奏曰：“今秘阁中有太祖御扎禁军券钱，至亲笔裁减一二百者。”上曰：“虽一麻鞋之微，亦经祖宗区处，爱惜用度如此。”于是上遂许群公之辞，自是进书加恩，率多辞赐矣。

孝宗总核名实

孝宗总核名实，于官职未尝妄授。刘忠肃为建康留守，终更当再任，上知其政绩，特除观文殿学士以旌之，执政除目云：“刘珙居守建康已及二年，可除观文殿学士再任。”上曰：“以及二年而除职，非用人之体。”乃改云“居守建康，绩效显著”。

淳熙庆寿礼

淳熙中，再行庆寿礼，时旧相史文惠以太保、保宁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居明州，陈正献以少傅、观文殿大学士、福国公致仕，居兴化军。十二年，十一月丁未，诏二公赴阙立班，令明州、兴化军以礼馈遗，上又赐手扎，令勿过辞用赴廷侍，陈公以道远不能至，十二月，史公至江皋，上遣使赐银盒茶药，又诏都城外赐御筵，及见毕对御赐燕，皆固辞，甲戌，入见内殿，上为之曲宴，且还，赐第居之。十三年，春，王正月庚辰朔旦，上率百官，簪花用乐，上寿于康寿殿，是日，自人主至群臣、禁卫、吏卒，往还皆簪花，癸未，百官拜表称贺于文德殿，又移班秩束笺贺中宫，史公丐以戊子辞朝，上不可，赐手笔留之，推恩，拜史公太傅、陈公少师。二月壬子，赐史公玉带、金鱼。庚子，史公入辞，且请归赐第，诏修内史交割，又命三省、枢密院官燕饭，恩数悉视文潞公，礼遇之优厚，自中兴以来所未有也。

大理狱非得旨不得送

自神宗置大理寺，著令专一承受内降朝旨重密公事，及推究内外诸司库务侵盗官物，余民事送开封府。乾道三年，二月癸酉，诏事涉情理巨蠹，及经州县推勘番异者，方许取旨送寺。七年，四月辛亥，又诏诸处合送寺公事，并取朝旨，时曹钦道为户部尚书，不以为便，是岁五月，诣都堂白云：“六曹所行，最计利害，若俟取朝旨，恐事政彰露，犯人逃窜，请先次送寺，仍申朝廷，照会丞相。”出札子许之，自是六曹寺监，事无巨细，率皆送寺矣。淳熙十四年，正顺伯少卿为大理寺丞，转对，言所以重天狱者，请复旧典。十月丁卯，先是，大理寺官散居僦舍，论者以为非宜，淳熙中，乃创大第聚居之，如台谏之宅也。

福建经界

自绍兴年经界后，久之，诸道经界图籍多散佚，吏缘为奸。淳熙八年，闰三月癸巳，新知江阴军王师古言于朝，诏漕臣督州县补葺，八月戊辰，谏官葛楚辅言其扰民，乃止。初绍兴时之经界也，漳、泉、汀三郡以何白旗作过之后，朝廷恐其重扰，故止不行，然漳泉富饶，未见其病，惟汀在深山穷谷中，兵火之余，旧籍无存者，豪民溺税常赋无矣，五六郡邑无以支吾，因有计口科盐之事，一斤之盐，至出数斤之直，论者患之。淳熙十四年，四月，福建转运判官王回代还，入见，为上言其病，不专在盐，请先行经界，上是其言，丙申，以回为户部右曹郎官，往汀措办，未至，官有武臣提刑言其不便，遂止之，其后朱文公守漳州，亦以为可行，而卒不听也。

军中承代敦减

渡江以来，江上及关外诸军使臣死亡，率以宅内人承代，朝廷患之。乾道二年，正月，建康都统刘源缴纳事故人付身二万有奇，枢密都统承旨龙大渊言于朝，诏进官二等，然统帅多庇其部曲，罕能行，朝廷乃许之自陈，敦减补正。淳熙七年，三月丁丑，权吏部侍郎阎苍舒才元言：“今内外报到承代官数二万三千五百余人，请置取会销落。”从之，自后冒官率皆补正矣。六部旧无图籍，八年七月，才元始搜索氏族簿书，凡七百八十册，请下本部收管，并令他部仿此以扼奸，从之。

淳熙臧否郡守

孝宗留意治民，绍兴三十三年，十一月丙申，首诏诸路帅臣、监司，每日悉具部内知州治行臧否，连衔闻奏，后以多事不克行。淳熙八年，闰三月辛巳，复命监司、帅臣，岁以所部郡守臧否来上，皆著事实，即考察不公者，御史劾。十年，四月丙申，诏新知归州汤鸴罢所除官，己酉，以知普州范仲圭，为利州路转运判官；知琼州韩碧，提举广东常平茶盐公事；知复州、阁门祗候王去恶，为右领军卫中郎将，皆用监司奏臧否也。十二年，六月丁丑，浙东安抚使郑丙、提举常平等事勾昌泰，皆坐奏臧否稽缓，降官，时赵卫公判江州，奏言当举劾而必臧否之，不从，赵公因具文以事报，乃以七月乙巳诏漳州见任守臣及监司，令其精察臧否来上，已除者，俟到阙，令都堂审察，既而漳守黄启首以臧闻，遂除直秘阁再任，十二年未除，后又迁广东转运判官。九月乙巳，侍御史陈贾奏：“令诸路臧否既上，而黜陟未行，请令诸州见任守臣系监司所否之人，许令自陈，并与宫观，违者，御史纠之，使臧者益劝，否者知勉。”又言：“诸路臧否，外间多不闻知，请札下给舍台谏，其不公不实者，许缴驳论奏。”从之。十月癸亥，又诏：“今后诸路守臣臧否，限次年三月终、川广五月终闻奏。”时青州蒲果知忠州，为监司所否，果代还，入见，上问之，果曰：“臣得罪于监司，不得罪于百姓。”翊日，上谕辅臣曰：“蒲果诚直可取。”十三年，潼川路漕臣岳霖，奏知泸州眉山史皋为否，五月壬辰，诏罢皋，时赵昌裔者，守全州，帅臣林栗、监司宋若水、张柳管鉴，连年以为否，六月癸丑，诏昌裔奉祠，右谏议大夫陈贾言非所以示惩，七月己丑，遂寝其命。十四年，六月癸未，江西提刑马大同坐臧否稽缓，降官，时夔州路安抚杨辅所奏亦久不至，己丑，诏诘之，寻送贬秩。上既留意黜陟之政，由是诸道皆奉承行之，然恐十余年不免有徇私之弊，上亦疑其不可尽信，尝以谕辅臣，要在精择部使者，而以台谏考察之，庶乎可也。

经筵转官裁省

故事：经筵读一书毕，自儒臣修注下至中人、吏士，皆迁一官，虽篙工、厩卒无不沾被。淳熙十三年，冬，陈大谏贾因史苑进书，言酬赏泛滥，上纳其说，于是吏辈易转官为磨勘者，无虑三数百人，议者犹以为滥。十四年，春，陈又言：“经筵及宫读《陆贽奏议》皆终篇，经筵转官者三十二人，东宫讲堂转官循资者二百九十一人，平阳郡王府授《论语》彻章，转官者二十二人，至有只授《论语》末篇，才一日而与转官者，冗滥极矣。请自今并行裁抑，官吏实预者量与推恩，其余窜名一切省汰，或量予犒设。”上从之，时人皆以为当。

役设总要

自高宗绍兴中，始修常平免役之令，其后岁月浸久，弊端益多，视旧法或抵牾，吏缘为奸。淳熙末，中书舍人莆田陈居仁详定一司敕令，因请下令敕取祖宗免役旧法，及于户部括取绍兴十七年以后续降指挥，精加参考。其有与旧法抵牾者，悉行删去，萃为一书，名曰《役法撮要》。书成，镂板布之天下。从之。

## 关键人物

- **高宗**：宋朝皇帝，康王；在南都即位，流泪在府治正衙即位，决定定都及巡幸。
- **赵伯山**：延康，镇守淮宁；镇守淮宁，与各镇争当盟主。
- **汪廷俊**：副元帅；用唐肃宗旧例驳斥宗室仲宗等人，后为政，奉王到山东，想奉王去宿州。
- **耿伯顺**：参议官；对仲宗说宗室应避嫌，建议筑坛，后来命名其坛为受命中兴之坛。
- **李伯纪**：入相；入相，将奉銮舆巡幸襄邓，后去位。
- **苗傅**：谋逆者；与刘彦谋逆，尊皇上为睿圣仁孝皇帝，居别宫，后败。
- **赵元镇**：宰相；驳斥朱藏一避敌之议，后罢相复相，为相复举临轩疏决故事，付经界甄别之任。
- **秦桧**：宰相；自元镇罢相后独相，从此不复进都；绍兴二年置修政局。
- **范直方**：枢密院检详文字；言蔡京用事，请命近臣审订甄别元祐党籍。
- **李椿年**：字仲永，两浙转运副使，后迁户部侍郎；建经界法，上疏言经界不正十害，请考按核实，自平江始，推之天下，专委措置经界。

## 时间线

- **靖康末年**：高宗初建元帅府于河北，后闻京城破，汪廷俊等人奉王到山东。；王在南都即位。
- **时间不明**：尼雅满派五千骑侵犯扬州，皇上幸杭州驻跸。；三月，苗傅、刘彦谋逆，尊皇上为睿圣仁孝皇帝，居别宫。
- **绍兴二年正月**：以漕运不继，复移临安。；冬，乌珠又入寇，皇上幸平江。
- **时间不明**：范直方言请甄别元祐党籍。；上纳其言，命给舍甄别元祐党籍。
- **绍兴十三年**：李椿年为两浙转运副使，上疏言经界不正十害。；上纳其言，诏专委仲永措置，遂置局于平江。
- **时间不明**：经界毕，民多诣台省诉其不均。；曹庭筠奏仲永私结将帅，请罢之，更选官核实。
- **隆兴初**：汤庆公复除右仆射，王谏议上章论列，不从，奉祠去。；自是台谏多引退者。
- **时间不明**：孝宗初受禅，起张魏公为江淮宣抚使，委以经略北事，魏公欲命李显忠、邵宏渊引兵进取。；符离师溃，上意浸疑，汤丞相主和议，魏公遂绌，海、泗、唐、邓、商、秦弃矣。
- **时间不明**：诏史文惠、陈正献二公赴阙立班。；史公至江皋，上遣使赐银盒茶药，甲戌入见内殿。
- **淳熙十四年**：福建转运判官王回代还，入见，言汀州经界之病，请先行经界。；上是其言，以回为户部右曹郎官，往汀措办，未至，官有武臣提刑言其不便，遂止之。

## 地点

- **山东**：康王在山东，群臣请求继承皇统。
- **淮宁**：赵伯山镇守淮宁。
- **南都**：王在南都即位。
- **维扬**：十月，皇上便幸维扬。
- **杭州**：皇上幸杭州驻跸。
- **临安**：复移临安，后还临安，不复进都。
- **平江**：皇上幸平江，置经界局于平江。
- **建康**：有建康之幸。
- **汀**：汀在深山穷谷中，经界不行，后请先行经界。
- **漳州**：朱文公守漳州，以为经界可行。

## 为什么值得读

本卷集中记录南宋高宗至孝宗朝重要朝政与制度变革，如经界法、隆兴和战、孝宗革冗官、淳熙臧否郡守等，展现南宋前期政治运作、财政改革与对金和战的实际面貌。

## 标签

- 高宗
- 孝宗
- 经界法
- 隆兴和战
- 元祐党籍
- 冗官
- 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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