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纪效新书》
作者：佚名
类别：兵书谋略
卷目：卷十七
章节：卷十七

## 本章概览

本篇是《纪效新书》卷十七守哨篇的白话正文，集中规定明代卫所烽堠与守城事宜。先述烽堠为边防第一要务，批评陆路官废弃职守、台堠不修；继而列出墩堠什物如碗口铳、小手铳、火箭、大白旗、草架等，并详载报警号令、走报军法、查点墩堠法式与墩军守嘹之法，又规定守城派守规则、守城号令、守城军法及伏路制度。

本篇为海防守哨军令，规定烽堠墩军的什物配置、报警传烽规则、查点方法、守城派守与连坐军法。

## 正文

守哨篇

为军务事，照得卫所烽堠为边防第一要务。近来该管陆路官员多不晓此，每遇考选是任，便为闲散之局，甚至废弃职守，或台堠不修，或器械不整。如军士偷安，略无惩究。寇犯地方，则烽火之号不传；船只在海，则声息之警不报。万一失事，甘受参提。殊不知惩沸汤者吹冷齑，伤弓之鸟惊曲木，自能省此，便当寒心，岂可玩岁愒日，甘蹈如前？及查松门桃渚卫所原设烽堠，有远在外海，而军士藉此偷安，如狮子望火楼等处是也；有置于内地，而遇警嘹望不及，若盘马、乌沙浦等堠是也。已曾旧有行令：堠军于近海去处，照依渔户搭盖橧架一般，上则用草苫为一厂，各置守嘹器具。每堠每日轮军三名。遇有贼船出没，昼则卓大白旗一面，夜则放炮起火，在堠军余，接警传报。如在外海远堠，每每密切差人查闸。此时地方广阔，未经核实，而奉行者十无一二。即今风汛正临海洋，贼船叵测，内地安危、居民趋避、兵机预备、城池警守，均当责在一堠之司。一堠失报，则地方贻害万万矣！为今之计，除行取各卫所管堠官军前来本职面授烽火方略形式号令，使各遵守外，所有条列报警事宜，拟合申饬通行为此牌，仰本官照牌事理，即将后开条约事件备录。每墩一本，付军读诵背熟，其条内事宜，平日务各件件备完停当，随坏随用者，随补随完。遇有警迹，务要依后条款举放传报，敢有一件不完，一军不到，查问得出，定照军法连坐，决不轻贷。先将各堠旗军备完件数，该管官具结缴来查考，以凭或时委官，或本职自坐小网船，沿途暗往亲验。其给过牌内条款，陆路官先行读背痛熟，面教各堠军名名读诵背记痛熟，限一月外，以凭本职调来，或到墩考背，生一句，打一棍，不恕。

今开墩堠该备什物：

一、每墩立五人睡住卧房一间，不拘草瓦。灶一口，水缸二个，锅一口，碗五个，碟十个，米一石，鲞十斤，种火一盆，种火牛马粪一担。一、器械

碗口铳二个，小手铳三个，火箭九枝，大白布旗一面（方十二幅），草架三座。草架法：

每架务高一丈二尺，方四面俱一丈，下二尺高用木横阁，使草柴不着地，不为雨湿所浥。上用稻草苫盖，如屋形。伏睹祖宗墩法举狼烟，南方狼粪既少，烟火失制，拱把之草火然不久，十里之外岂能目视？且遇阴霾昼晦，何以相嘹？故必用立此大茅屋，积草柴既多，火势大而且久，庶邻墩相望可见。其屋内不拘柴草，务相均停，一层柴一层草，填实盈满。

墩堠报警号令

一、每墩不拘日夜，分三人，带起火三枝，碗口铳一个，手铳三个，在于极外海边巡逻守哨。遇有贼登，昼则摇旗放铳为号，夜则放起火放铳为号，墩上即便接应。如天晴，则卓十二幅大白旗，相邻之墩卓起大旗，一路只至本府所在之处，及一路至本卫所城池而止。如若遇天日阴霾有云雾，望旗不见，则将原搭草屋举火，连草屋通听烧然一架。邻墩接放火则已，如不接放，又烧放一架。夜遇有警，看近海下墩哨军火箭号响，止烧放草屋一座。盖夜间火甚明，不必二座也。邻墩即便一体点放草屋，贼到之墩一面差一人由便路径到本卫所并陆路官处报贼多寡、登犯时日情由，听该卫照本府原发报式转报。

墩军号火走报军法

一、贼所登犯之地，本墩失误放火卓旗，遇贼流至邻墩之下，邻墩放火卓旗而本墩后接者，全墩军法示众。

一、遣下墩海边人役失误者，罪坐下墩海边之人，墩上者连坐，捆打一百。

一、近贼本墩放火卓旗，而全墩接应失误者，邻墩军法示众。

一、举火迟延，走报不时，因而误事者，军法示众。

风汛时月，墩军不拘正墩、邻墩，敢有下墩回家、及虽近墩而不在墩者，无贼至，捆打一百，割两耳；有警，军法示众，该管官捆打、穿耳，连坐。

一、应备前项什物军器，欠缺一件者，墩军捆打一百，割耳，仍罚月粮置办。该管官连坐捆打。

一、应备前项什物军器，虽不欠缺而不如法者，墩军捆打四十，扣月粮改置。该管官以分数论罪，治以军法。

查点墩堠法式

一、每月，本职十次，把总七次，卫所五次，各差人本府，于见驻之处，起南北分发人员点闸。如有不到者，即便绑解治罪。或本府自坐小网船，由潮不拘时日，亲阅查点。

一、凡差人员点堠，敢有需受分银粒米，与墩军所得之罪一体均治。虽素亲信，并不轻减。

一、差阅人员不亲逐墩到上，却乃在于总路拘查，或托人代查，及到墩而又点查不明者，一体捆打，沿墩示众。

一、差查人员到墩，先数军足五名，即看种火之处火种有无；次看火箭收拾药线可否；次看大小铳装收何如；次看十二幅大旗有无损坏；次看大旗杆坚直何如；次看烽火草屋三架柴草，有无雨湿漏坏，有无损用、致欠原数；次看水缸有无水；次看米鲞见存用过数目；次看碗碟、睡卧处所，是否在墩宿歇。

一、遇警之时，但经放过军器、草屋，不许过三日，即要补完，违者治以缺欠法条。

墩军守嘹之法

一、墩军每风汛时月，如三、四、五、六，尽数在墩，不准以取米粮破调。正、二、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月，准以一名专运薪米；每二名为一班，分为二班，每半月一更赴墩。

一、官府经过，止可击锣，放小手铳一个，不许擅卓大小白旗、灯笼、烽火等项，以疑邻墩。违者，以妄报声息，军法重治。

守城

一、为军务事照得风汛迫临，海警叵测，捍御之方，惟在战守。已该本职见在操练标下官兵临机调发外，但查各卫所城守无法，每遇寇至，则仓惶失措，或致掩袭不备，甚者守御无法，无警之时昼夜耗人精力，及至五更，往往倦怠失事。是皆已往之咎，而事豫则立，正宜先机分布。夫守城之法，惟蓄养精力有余，而贼来贵在远知预备。其远知预备之责，又在陆路。但伏路官军，亦多因袭旧套，虚应故事，缓急之间，全无实赖，均合示授方略号令，以严责成。为此牌，仰本卫所官照牌事理，即照发去图式号令条款，将本卫所旗军丁舍人等，止除出海墩陆人役不派垛口外，其余自举监、生员、致政、供贴、杂差及应袭以下，尽数照依后开条件图式，或四名一垛，或三名一垛，或二名一垛，每五垛另编立知事勤勇一人充为垛长，专一执厂旗查督。大约以一城人丁众寡通融，不必拘泥原分窝铺。其陆路官员，亦照原曾发去方略一一遵奉施行，通将编派过旗军丁舍照式攒造书册一本，同各官依准申缴其守城号令，仍动支不拘何项官银，刊刷成书，每人一丁给与一本，以便熟习，毋得徇情遗逸，及违玩军令，自甘重典未便。

派守城规则

一、除舍人并编中军者，俱听策应官带领，随贼紧处分投往来，捍御对敌，不派垛口。

次派神兵，先将本城内冲要处所共几处，每处量其险要，该用佛狼机几座，大铳几个，于各多所分抽其多者拨充，其余照各所地方城身均派。

次派鸟铳，通计本城共有若干垛口，见今通有若干边鸟二铳，各照原城所分派，稀密得宜。如有所伍太多者，取加冲要之处。

次派官，将掌印官专管中军高处号令，四面皆听所督，仍兼附近中军要城一处。又将险要门台几处，派以见在卫所指挥千户之有力勤勇者。次将各掌印百户，一官一旗，分派各原经本府编过信地楼铺，各相接界。如一百户署数印，则本官止在本伍楼铺，余则以旗甲一名分守各铺，本官仍往来兼管。凡有力千户与指挥同派，无用指挥与千户同派。

次将在城生员、致仕省吏，照所分派楼铺。

次将各所伍信地，一城共有若干垛口，凡上团、下团上下余丁，杂差、供贴、守城等军余丁，通计共有若干，每垛口一个，约合几人。计算已明，然后挨所挨照本府所编信地，一军一余或多许，均附。一军一余之外，凑合派垛，编成字号。如一所垛口已尽，而军余有余，则挨于下伍相邻垛口。如垛口未尽，而一所军余已尽，即以相邻所伍军余兼搭接派。惟据军余，照人均派，不拘所分定额，以致厚薄疏密失宜。

一、每五垛为一厂，内选年壮胆勇者一名，立为垛长。

一、派定先演三日，候本职亲临演之。如派拨不明、不均、不公，定将掌印官军法处治，当时夺其管事，罚以重差。守城该备器具厂屋

一、每垛口五个，立草厂一间，下用板铺，勿使泥湿伤人。上用苫盖，四面皆堪遮蔽风雨。遇至楼铺者，即听以楼铺充之，不必另立。每厂竹竿一根，长一丈三尺，上用布旗一面，叠方二幅，颜色照城方向。

一、每垛口有几丁，每丁用一尺高有底通节粗竹筒一个，埋在垛口里面。各军所执器械，或短枪，或斩马刀，或鸟铳，或弓矢，插于竹筒内立之。

一、垛口二个，其派过该守本垛之人，不拘几丁，共出灯笼一盏，其应卓灯绳、杆、灯底坠石、雨罩，俱照图式。（图Ａ）

一、每厂垛长出灯笼一盏，卓于草厂横竿上，并楼铺旗竿上，以照城里面。此厂完同验。

一、每垛下要石子五六斤重，以至一斤半重者，高圆三尺一堆。大圆石可五六十斤者，五块。此文到，即该预备完足。欠一寸者，罚粮一月；无粮罚挑濠一丈。

一、有铁架烧松节者，从便。每一架准灯一盏。此预备。

一、每垛竹木梆一个，每铺百户备大小鼓二面，锣一面。但城内有鼓者，皆许借用。此待贼至方用，贼去即听交还。打坏，以守铺军粮扣赔新鼓。无贼时，不许指此诓骗。如无借处，即便预将守城纪录老小军丁内扣粮速办，限文到十日内。此有警备用，今先备候，本职亲到验之。

一、每铺遇警，种火一盆，俱守铺人丁备。此临守城日时备也。一、每一厂，大水缸一个，贮清水。此临时备。

一、各色火器俱要预备齐整，责令派到铺边垛口之人管列在铺，听候不时之用。此预拨在铺。

一、各神兵照派过垛口所在，每一架处搭高厂一个，将佛狼机等铳在其下，遇警火草时时点候，铅子铳心装盖停当，药线装收干燥，其一应木马、铅子、石子、铳送等项，俱照本府旧日为紧急军务事头行内数目，件件完足，听不时查点。如遇敌用过，敌退，准从容五日之外补足。如敌尚在，限一时之内补足。过期，军法重处。此预备点查，各预收派到临近铺内贮阁，候临警取用。

一、守城鸟铳手，每人药一斤，装管五十三个，铅子五十三个，火绳每根三丈。此该点查，临警带上城。

一、中军惟看城外伏路及墩堠原定昼夜烟火旗炮起火号令。但见前项有警号令，掌印官即便将中军高处，昼则放火炮三个，卓起大白旗，在城大小官军、旗舍举监生员、致仕人等，尽照派过垛口，即时各执器械厂旗上垛乘城，照依号令。

一、夜则放炮三个，卓起双灯笼二盏，在城前项人等一照白昼事例上城。遇夜，中军发擂，楼铺一齐发擂；中军打更，遇夜铺处处打更。一处断绝更鼓，依临阵军法连坐本管官旗。

守城号令

一、凡遇有警，但看城上中军内，昼则放火炮三个，卓起大旗，各人照派信地垛口火速上城；夜则听中军高处放大铳三个，卓灯二盏，各人照派信地垛口上城。凡上城时，即将器械插于竹筒内，垛长将旗插于草厂边。照垛不拘一垛几人，俱向外立定，视贼来，远则佛狼机，近则鸟铳，再近打石子等类，难以预料。如贼退，或探贼未来尽，如探贼归巢，其巢在十里之外，看中军高处放炮落旗，每垛留一人城上看嘹，余俱下城休息，听中军前令上城。

一、凡遇夜，则五垛之人，不拘通有几丁，看中军高处放炮，举双灯，通上城，照垛向外立听中军放炮落灯。每一厂内之人，先轮一垛者，或二名，或三名，支一更，余俱入厂安睡。一更尽，吹长声喇叭转更，又一垛者轮出敲梆守更。守过者进厂同睡，不许脱衣。如此，五更五轮轮完天明。若遇夜间，忽听中军高处炮响，卓起双灯，是看贼来攻城，各厂内不该支更人丁，尽数起出向垛口备战。一处有贼，擂鼓敲锣，满城铺俱擂鼓敲锣。一铺锣鼓止，挨铺通止。如贼已退，候中军高处放炮落灯，各丁又俱进厂睡，轮该守垛，照旧支更。

一、人丁虽不令俱在垛下立到天明，所以休息人力，务使精神有余，免致每夜到四更人倦失更，被贼掩袭入。又不许一人因而乘机私归家内安睡；既许开厂内轮睡，又不许说话依旧，厂内困倦了，及至轮该执更，却值渴睡。

守城军法

一、凡一厂内一人不至，或夜归私家，连坐垛长，各打二十棍；本犯割耳；同垛同厂连坐。遇贼攻打城池之时而不到者，本犯军法示众，垛长割耳，同垛、同厂捆打。

一、凡旗厂器械、矢石、火铳、三鼓之类一件不完者，本犯捆打，坐连同垛同厂。五垛以上，本官俱捆打。卫城五铺以上，所城二铺以上，掌印官旗、本管官捆打。临贼攻城之时以致缺少、及放及分不如法者，本犯军法示众，照前连坐者，皆割耳。

一、回头者割耳。

一、擅行动者割耳。

一、见贼大言喧哗者，或被伤高叫惊走者，遵照临阵退缩军法示众。一、夜惊者，治其所由，同厂、同垛、本管官旗连坐。

一、中军高处接应在外并墩堠号令迟法者，掌印官重治嘹堠司号之人，军法示众。一、在外伏路墩堠误事致贼猝至者，究其伏路官军以法。

一、各铺内遇守城时，或致种火断灭；与凡传敲锣鼓，或起或止不明，俱罪该管百户。如一百户而兼数印，不得分身者，罪其旗甲，百户从轻发落。

（图Ａ）

天字五号止，即接地字一、二、三、四、五号，又接玄黄字号，俱仿此式，刊版填造书册。各城内建立中军号令。

一、应备什物

先于本城高处可以四面嘹视之地，立桅竿一根，粗径一尺，长五丈；上用棕绳一条，粗大耐久者；又用布十二幅，旗一面；即于旗竿下或就楼铺，或另立房屋一所，预备灯笼四盏，亮好油烛一百二十枝；大将军炮一个，碗口响炮四口，即以原派管神兵守之。其随铳应该小马、火药、火绳、送子等件，俱照神兵头行备足。仍将好军十名，专管种火一盆，日夜分班四嘹城外陆路号火铳炮。拨吹鼓手一副八名，专执此处号令，不拘何事，不许差扯。

号令

平时无警之日，每早天明吹打一通，守城人下城；每晚吹打一通，守城人上城。

凡遇有警，每夜，日入山不见，便放大炮三口，卓起双灯。城内人丁闻炮看灯，即便上城守夜。俟定更炮响起更时，双灯放落，各处支更守城人照守城项下条约施行。所拨十人，分更向四面嘹看城外伏路人动静。

凡伏路人在於城外，不拘昼夜，但放起火三枝，炮响三个，是有贼来偷城。中军嘹见，如是白昼，则放炮三口，卓起大旗，城内人丁尽数火速上城守御，一照守城号令条约。贼去落旗，人丁休息。若夜间嘹见城外不拘何面伏路人放起火炮响，则卓起双灯二盏，放大炮三口，厂内人丁尽数出向垛口，以备攻打。贼退后落灯，各人丁仍还厂内休息。

一、军法

凡伏路人已举火号，而中军接应迟延毫刻，或炮松不致大响，以致在厂之人听闻不明，及灯笼不亮者，致贼突到城下，攻城登雉，掌号鼓手、嘹望人役以军法示众，决不贷生；掌印官捆打一百，割耳。

凡平时各应备器具什物不完者，应备之人军法施行，掌印官连坐。

伏路

一、发人伏路，凡风汛时月，每城陆路官将伏路人役照城外要口四面共有几处，每处拨三人，每人管二更，俱于每日午时，赴陆路官处领起火六枝、手铳四口，各照派过信地方向出城，离三二里之远守伏。每至次日午时，有人交代，方许回家。若遇有贼在近，每路每方加拨五名，每人止执一更。

应备什物

一、每陆路军每一名自办三眼手铳一把，好起火六枝，火绳随时办用，每人灯笼一盏，小黄旗一面，雨具一副。

发伏路号令

一、凡白昼遇有贼至，即放手铳三个，起火三枝，摇展黄旗，驰回。中军高处照给过号令接应，城内人丁又照中军号令上城守御。

一、凡夜遇贼至，伏路人先觉，即放手铳三个，起火三枝，一面奔告城下。中军高处嘹见，照给过号令举动，厂内人乘城备战。

伏路军法

一、凡伏路人出伏迟期，及备该随身前项火药不如法，药绳、药线湿落不堪，雨具不整，及在外之人不候交代而辄回家者，通以军法捆打一百，割耳。如有误事，军法示众，陆路官连坐。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烽堠失修、军士偷安，寇犯地方则烽火之号不传，船只在海则声息之警不报；一堠失报，则地方贻害万万
- **本章前段**：行令堠军近海搭盖橧架，每堠每日轮军三名，遇贼船出没昼卓大白旗、夜放炮起火；奉行者十无一二
- **本章中段**：规定墩堠报警号令：每墩分三人带起火、铳器在外海巡逻，遇贼登昼摇旗放铳、夜放起火放铳；邻墩接应，天晴卓十二幅大白旗传至本府及本卫所；阴霾则烧草屋
- **本章中段**：定墩军号火走报军法，对失误放火卓旗、接应失误、举火迟延等分别治罪；全墩军法示众、捆打、割耳、连坐等处罚
- **本章中段**：定查点墩堠法式：每月本职十次、把总七次、卫所五次差人点闸；不到者绑解治罪；差查人员需逐墩查验军器什物
- **本章后段**：定守城派守规则：按垛口分派军余，每五垛立垛长，派神兵、鸟铳、官、生员等；编派过旗军丁舍照式攒造书册，刊刷成书每人一丁给一本
- **本章后段**：定守城号令与守城军法：中军放炮卓旗举灯，各人上城守御，轮更休息；违者割耳、捆打、军法示众，连坐垛长同队
- **本章后段**：定伏路制度：风汛时月每处拨三人，每人管二更，出城离三二里守伏；次日午时交代方许回家；遇警放铳起火摇旗驰回

## 地点

- **松门桃渚卫所**：原设烽堠有远在外海、有置于内地的卫所
- **狮子望火楼**：远在外海、军士藉此偷安的烽堠
- **盘马、乌沙浦**：置于内地、遇警嘹望不及的堠
- **本府**：报警传报所至之处，也是差人点闸的发出地
- **本卫所城池**：报警传报的另一终点
- **中军高处**：守城时掌印官专管号令之处，放炮卓旗举灯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篇集中呈现明代海防守哨的操作规范，从烽堠什物、报警信号、查点制度到守城派守与军法连坐，构成一套可执行的边防预警与城池守御体系。

## 标签

- 烽堠
- 守城
- 报警号令
- 墩军
- 军法连坐
- 伏路
- 火器
- 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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