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百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二百二
章节：卷二百二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二百二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职官

※《汉官仪》一卷，《续补》一卷

陈氏说：后汉军谋校尉汝南应邵仲远撰写。按《唐志》有《汉官》五卷，《汉官仪》十卷。如今只存此一卷，记载三公官名及名姓州里而已，其全书已亡佚。李埴季允曾续补一卷。

※《汉官典仪》一卷，《续补》一卷

陈氏说：汉卫尉蔡质撰写。杂记官制及上书谒见礼式。《隋志》有《汉官典职仪式》二卷，今存一卷。李埴也补一卷，其续者皆出于史中采拾。

※《汉官旧仪》三卷

陈氏说：汉议郎东海卫宏敬仲撰写。或云胡广。按宏本传，作《汉旧仪》四篇，以载西京杂事，不名“汉官”。今此惟三卷，而又有“汉官”之目，未知果当时本书否？《唐志》亦无“官”字，旧在仪注类，以其载官制为多，故著于此。

※《唐六典》三十卷

鼂氏说：唐元宗撰写，李林甫、张说等注。以三公、三师、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列其职司官佐，叙其秩品，以拟《周礼》。虽不能悉行于世，而诸司遵用，殆将过半。观《唐会要》，请事者往往援据以为实。韦述以为书虽成而竟不行，过矣。然识者谓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无寺监，自秦迄陈，有寺监而无六官，独此书兼之，故官皆衣复重也。

陈氏说：题御撰，李林甫等奉敕注。按韦述《集贤记注》，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旨修《六典》，上手写白麻纸凡六条，曰理、教、礼、政、刑、事典，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张说以其事委徐坚，思之历年，未知所适。又委母煛、余钦、韦述，始以令式入六司，象《周礼》六官之制，其沿革并入注。然用功艰难。其后张九龄又以委咸，二十六年，奏草上。至今在书院，亦不行用。今按《新书·百官志》皆取此书，即太宗贞观六年所定官令也。《周官》六职视《周礼》六典，已有邦土、邦事之殊，不可考证。唐制内外官与周制迥然不同，而强名“六典”可乎？善乎范太史祖禹之言曰：“既有太尉、司徒、司空，而又有尚书省，是政出于二也；既有尚书省，而又有九寺，是政出于三也。”本朝裕陵好观《六典》，元丰官制尽用之。中书造命，门下审覆，尚书奉行，机事往往留滞，上意亦颇以为悔云。

※《中台志》十卷

鼂氏说：唐李筌撰写。起殷、周，迄隋、唐，纂辅相邪正之迹，分皇、王、霸、乱、亡五类，以为鉴戒。唐相以李林甫、陈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宝初追以缀名云。

※《元和百司举要》二卷

陈氏说：唐宰相赵郡李吉甫弘宪撰写。首称文班八十四司，四百六十员，武班二十六司，一百八十员，都计六百四十员。末称京文武官及府县总三千七百九十九员。意者当时实数也。

※《具员故事》十卷

陈氏说：唐凤阁舍人梁载言撰写。以唐官具员附之历代事迹，盖后人《职林》、《职官分纪》之类所从始也。或称《职祖连珠》，《崇文总目》又作《具员事迹》。

《中兴书目》惟有七卷，三卷缺。

※《官品纂要》十卷

陈氏说：唐乐安任戩撰写。以官品令为主，而阶职、勋爵随品具列，历代沿革颇著其要。戩举进士不第，为此书当太和之丁未。

※《御史台记》十二卷

鼂氏说：唐韩琬撰写。载唐初至开元御史台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中丞、侍御史、殿中监察、主簿、录事，分门载次名氏行事。著论一篇，叙御史正邪得失、进擢诛灭之状，附卷末，以为世戒。

陈氏说：自唐初迄开元五年，御史姓名、行事及官制沿革，皆详著之。第八卷为琬著传，九卷以后为右台。右台创于武后，废于中宗，岁月盖不久也。末有杂说五十七条。

※《御史台故事》三卷

陈氏说：唐朝集使洺州录事参军李构撰写。

※《集贤注记》二卷

鼂氏说：唐集贤学士韦述撰写。述在集贤四十年，天宝丙申，摭置院始末及院中故事、修撰书史之次及孝明时学士名氏。颇善叙事。

※《南宫故事》一卷

鼂氏说：不题撰人。韦述云开元中刘郑兰撰写。刘，儒者，无著述方。

※《翰林志》一卷

鼂氏说：唐李肇撰写。纂唐世翰林院中供奉、仪则、制诰、书诏之式。其后云“睿圣文武皇帝裂海、岱十二州为三道之岁”，盖宪宗元和十四年也。

※《承旨学士院记》一卷

陈氏说：唐承旨河南元稹微之撰写。载承旨姓名，自贞元二十一年郑絪，至元和十五年杜元颖，并稹为十二人。末又有李德裕、李绅、韦处厚三人，盖后人所益也。

※《翰林学士记》一卷

陈氏说：唐侍讲学士万年韦处厚德载撰写。

※《翰林院故事》一卷

陈氏说：唐学士京兆韦执谊撰写。

※《翰林学士院旧规》一卷

陈氏说：唐学士冯翊杨钜文硕撰写。杂记院中事例及文书格式。其祠祭祝版社稷宗庙，上至天地，用“伏惟尚享”，岳渎而降只曰“尚享”。此例今人皆莫之知，则施之尊卑无别矣。钜，宰相收之子，其为学士任昭宗时。

※《重修翰林壁记》一卷

陈氏说：唐学士丁居晦撰写。开元二年也。所记姓名迄于咸通，而独无天宝、大历学士、为不可晓。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说：唐张著撰写。记唐朝儒臣美事，凡三十八人。

※《史馆故事录》三卷

鼂氏说：不题撰人姓名。记史馆杂事，分六门，迄于五代。李献臣以为后周史官所著。

陈氏说：六门曰叙事、史例、编修、直笔、曲笔，而终之以杂录。末称皇朝广训，则是周朝史官也。

※《翰林续志》二卷

鼂氏说：皇朝苏易简撰写。易简在北门，最承太宗睠遇，录元和以后至国朝翰林故事，以续李肇之书。

※《金坡遗事》三卷

鼂氏说：皇朝钱惟演撰写。载国朝禁林仪式事迹，并学士名氏。文元公述真宗礼待儒臣三事，附于卷末。

陈氏说：题名自建隆至天圣四年，凡四十七人，自开元而下合三百一十五人。其他典故视前记详矣。

※《翰林杂志》一卷

鼂氏说：不题撰人。辑唐书韦执谊《故事》、元稹《承旨壁记》、韦来微《新楼记》、杜元颖《监院使记》、郑璘《视草亭记》并诗、李宗谔《题名记》为一篇。或云苏易简子耆采其父《翰林续志》所遗，附益之。

陈氏说：苏耆以其父遭遇恩礼之盛，续于其后，名《次续志》。

※《别书金坡遗事》一卷

陈氏说：学士澶渊鼂昭远撰写。因钱惟演寄示《遗事》，别书真宗待遇恩礼三则于其后。

※《翰苑杂记》一卷

陈氏说：学士饶阳李宗谔昌武撰写。

※《掖垣丛志》二卷

鼂氏说：皇朝宋庠撰写。景祐中，李宗谔始取国初掌诰名氏刻之于石，自为纪序，庠因之成此书。王禹玉颇讥其疏略。裴庭裕载舍人上事，知印宰相压角，至今传之为故事，而上书阙焉。时为三字。

※《掖垣续志》一卷

鼂氏说：不详撰人。续宋庠书，迄元祐六年十一月陈轩试中书舍人。

※《御史台记》五卷

陈氏说：不知何人作。记本朝御史台事，至崇、观闲。

※《嘉祐御史台记》五十卷

鼂氏说：右皇朝冯洁已撰写。御史台有记，始于武后时姚庭筠，其后韩琬、韦述嗣有纪著。嘉祐中，王畴命洁已续之，乃上自太祖建隆之元，迄于嘉祐之末，凡一百四年，分门载其名氏行事，凡三百余人。洁已，拯之子也。为《叙传》两篇，述其父事，且自叙立朝本末云。与吕献可、傅钦之、赵阅道相善，而鄙韩玉汝、周孟阳，亦可概见其为人也。

※《新御史台记》

鼂氏说：右皇朝宋圣宠编。崇宁中，圣宠为察官，续韩琬书。咸用其规式，所异者不为诸人立传，于仪制敕令格式为详。后人续至绍兴九年。

※《御史台弹奏格》一卷

鼂氏说：右政和中，御史中丞蒋猷奏，乞委属官李弥大将本台制敕令格式弹奏事件，编成格目。六月，书成上之。

※《陈氏宰相拜罢录》一卷

鼂氏说：皇朝陈绎奉诏编。起范质，止曾公亮，所载拜罢之由与《实录》不同。元祐史臣谓绎多出已意。

※《陈氏枢府拜罢录》一卷

鼂氏说：陈绎编。起魏仁浦，止宋绶。

※《宰相拜罢录》二十四卷

陈氏说：史馆修撰范冲元长等撰。起建隆元年，止绍兴六年。宰相自范质至张浚，执政自赵普至折彦质，名记除授年月、训词，亦略叙在位本末于后。

※《执政拜罢录》十卷

鼂氏说：不题撰人。自建隆元年，止绍兴九年。按国朝以枢密院及参知政事为执政，改官制后，以左右丞、两省侍郎并密院为执政，建炎三年后复用旧制云。

※《国朝辅相年表》一卷，《续》一卷

陈氏说：同知太常礼院开封陈绎和叔撰写。自建隆庚申迄治平丙午。《续》自丁未迄绍兴十四年，称臣易记，而不著姓，当是李易也。时方自给事中奉祠，其曰私题臣易之次者，其书盖未必上，而私续之耳。自后接于嘉定，则后人所益也。

※《百官公卿表》一百四十五卷《书录解题》作十五卷。

鼂氏说：皇朝司马光君实等撰。熙宁中，光以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建议，欲据国史，旁采异闻，叙宋兴以来百官除拜，效《汉书》作表，以便御览，诏许之。光请宋敏求同修。及敏求卒，又请赵彦若继之。历十二年书成。

公自序曰：唐初职事官有六省、一台、九寺、三监、十六卫、十六府之属，其外又有勋官、散官。勋官以赏战功，散官以褒勤旧，故必折馘执俘，然后赐勋，积资累考，然后进阶。以其不可妄得，故当时以为荣。及高宗东封，武后预政，欲求媚于众，始有泛阶。自是品秩浸讹，朱紫日繁矣。肃宗之后，四方糜沸，兵革不息，财力屈竭，勋官不足以劝武功，府库不足以募战士，遂并职事官通用为赏，不复选材，无所爱吝。将帅出征者，皆给空名告身。自开府至郎将，听临事注名。后又听以信牒授人，有至异姓王者。于是金帛重而官爵轻矣。或以大将军告身才易一醉，其滥如此。重以藩方跋扈，朝廷畏之，穷极褒宠，苟求姑息，遂有朝编卒伍，暮拥节旄，夕解提衣，旦纡公衮者矣。流及五代，等第益紊，三公端揆之贵，施于军校；衣紫执象之荣，被于胥史。名器之乱，无此为甚。大宋受命，承其余弊，方纲纪大基，未暇厘正，故台、省、寺、监、卫、率之官。止以辨班列之崇卑，制廪禄之厚薄，多无职业。其所谓官者，乃古之爵也，所谓差遣者，乃古之官也。自余功臣、检校官、散官、阶勋爵邑，徒为繁文，人不复贵。凡朝廷所以鼓舞群伦，缉熙庶续者，曰官、曰差遣、曰职而已。于三者之中，复有名同实异，交错难知，又迁徙去来，常无虚日。欲观其大略，故自建隆以来，文官知杂御史以上，武官ト门使以上，内臣押班以上，迁除黜免，删其繁冗，存其要实，以伦类相从，以先后相次，为《百官公卿表》云。

陈氏说：此书本入《职官类》。以《稽古录序》所谓“建隆接熙宁，臣又著之于《百官表》”，即此书。盖与《通鉴》相与表里，故著之《编年类》。鼂《志》有一百四十二卷，未详。

巽岩李氏序曰：司马光以熙宁二年建议，请撰宋兴以来《百官公卿表》，元丰四年《表》成。凡十卷。诏送编修院，世莫知其书何如也。按光《集》有《百官公卿表总序》，文官知杂御史以上，武臣閤门使以上，内臣押班以上，其迁出咸表见之。初不纪其卷第，某家藏旧书有所谓《百官公卿表》者七卷：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为一卷，三师、三公、左右仆射、东宫三师、三少、宾客为一卷，使相、宣徽、节度、留后、观察为一卷，尚书、丞、郎、给、谏、常侍为一卷，知开封府、三司使、学士、舍人、御史、中丞为一卷，观文、资政、端明、枢密侍讲读学士为一卷，十二卫、上将军、六军统军为一卷。他官皆止天禧，惟宰相执政尽熙宁，疑此表则光等所修也。然卷第此实录所载尚缺其三，伦类往往颠倒纷错，而《总序》所称ト门使及押班以上皆绝不见，岂三卷所缺，即此表者而传写偶失之欤？若然，则他官除拜俱当以元丰为限矣，不应自天禧以来遽绝笔，但详于宰相执政也。且当时修此表，历十二年乃成，其久如是，其疏略顾如是，是必不然，当某家旧藏不得其纯全耳。某能薄，不堪世用，颇愿尽力于史学，而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某既不自料，故追继光作，将以昭明祖宗之盛德大业，使众说咸会于一，不敢凿空架虚，荧惑视听。固当事事谨其月日，如古《春秋》，乃可传信。彼百官沿革，公卿除拜，皆事之最大者也，年表又安可缺？因取旧七卷，亟整治之，续编其年，至宣和止。元符以前皆从《实录》，治平而上又参诸正史，元符以后不免凭所传闻。国书既非人闲通有，辛苦求得之，脱简误字，绝无他本可校，于先后次序，谅多手氏牾。但凭所传闻，则宣和距元符二十五、六年，兹不详，此皆某之罪也。改而正诸，必有所待。年表旧止七卷，卷第不均，今厘析之，与某所续编者总一百四十二卷。凡所增益伦类，具之目录，其故事则当别见续纪，此不重列。

按此序，则温公本书止十卷，巽岩《续编》推而广之，为一百四十二卷。鼂氏所言乃巽岩续书，非温公本书也。陈氏以为未详者，是未见巽岩之书，然又以温公之书为十五卷，则不知其何所本也鼂氏在巽岩之前，安得见其书？所谓一百四十五卷者，决非巽岩之书也。

※《职林》二十卷

陈氏说：集贤院学士钱唐杨侃撰写。咸平二年所序。有胡昉者，明道二年作后序，增益事实七百四十五条，而以新续标之。侃，端拱进士，晚为知制诰，避真宗旧讳，更名大雅。欧阳公其婿也，集中有墓志。

※《辅弼名对》四十卷《目录》一卷

鼂氏说：皇朝刘颜撰写。纂西汉迄五代群臣应对之名者。汲黯有“天子置公卿辅弼之臣，宁令从谀承意，陷主不谊”之言，颜取以名其书。天圣初，冯元为侍讲，上之。颜常为令，坐事免，由是诏复其官。

※《职官分纪》五十卷

陈氏说：富春孙逢吉彦同撰写。大抵本《职林》而增广之，条例精密，事实详备矣。秦少游序之，元祐七年也。

※《官制》、《学制》名一卷

陈氏说：司马光撰写。

※《唐职林》三十卷

陈氏说：石埭尉维扬马永锡明叟撰写。以《唐六典》为主，而附以《新史》所载事实，颇采传记歌诗之属。政和乙未天台左誉序。

※《朝集院须知》一卷

陈氏说：无名氏。录承平时京朝官得替回朝见礼式。

※《皇宋馆阁》五卷

陈氏说：不著名氏。所记止于元祐。《中兴馆阁书目》云秘阁校理宋匪躬撰写，又云共八门，元十五卷，存十一卷。今本止五卷，不见门类，前三卷又混而为一，意未必全书也。

※《蓬山志》五卷

陈氏说：秘书少监剑川罗畸畴老撰写。凡十五门，崇宁四年序。

※《麟台故事》五卷

鼂氏说：皇朝程俱撰写。绍兴初复馆职，俱首入馆，纂集旧闻，成十二篇。予所藏书，断自南渡之前，独此书以载官制后事为详，故录之。

陈氏说：俱在承平时，凡三入省，故其见闻为详。

※《中兴馆阁录》十卷，《续》十卷

陈氏说：秘书监天台陈骙叔进撰写。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仁父为序。《续录》者，后人因旧文增附之耳。

巽岩李氏序曰：上世官修其方，故物不坻伏，后世弗安厥官，其方莫修，职业因以放失。夫方云者，书也。究其本原事迹及朝夕所当思营者，悉书之，法术具焉。使居是官者奉以周旋，虽百世可考尔。周官三百六十，官各有书，小行人适四方，则物为一书，多至五书。盖古之人将有行也。举必及三，惟始衷终，依据审谛，则其设施斯可传久。六龙驻跸临安逾四十年，三省枢密院制度尚稽复旧，惟三馆秘阁岿然杰出，非百司比。自唐开元韦述所集《记注》，元祐闲，宋宣献之孙匪躬作《馆阁录》，绍兴改元，程俱致道作《麟台故事》。朱氏皆祖韦氏，而程氏《故事》并国初他则多阙，盖未知其有宋《录》也。惜最后四卷俄空焉。余屡蒐采弗获，欲补又弗暇，每每太息。今所編集，第断自建炎以来，凡物巨细，靡有脱遗，视程氏诚当且密。官修其方，行古道者不当如是耶？昏忘倦游，喜见此书，乃援笔为之序。

※《翰林群书》三卷，《翰林遗事》一卷

陈氏说：学士承旨番易洪遵景严撰写。自李肇而下十一家，及年表、中兴后题名，共为一书，而以其所录遗事附其末，总为三卷。《遗事》录诸书所未及者。洪氏父子兄弟四人入翰苑。

※《续史馆故事》一卷

陈氏说：著作佐郎曲阿洪兴祖庆善撰写。记国朝史馆事迹，以续旧编。

※《祖宗官制旧典》三卷

陈氏说：直龙图阁东莱蔡惇元道撰写。大略以为元丰用官阶寄禄，虽号正名，而流品混淆，爵位轻滥，故以祖宗旧典，与新制参稽互考，而论其得失。元道，文忠公参政齐之侄孙，而翰林学士延庆之子，渡江，卒于涪陵。尹和靖焞尝题其墓。

※《官制旧典正误》一卷

陈氏说：无名氏。

※《国朝官制沿革》一卷

陈氏说：黄琮元礼撰写。

※《职官记》一卷

陈氏说：大理少卿蜀人张縯季长撰写。专载新旧迁转之异，亦以寄禄为未然也。以上三家皆附蔡氏书后。

※《官制新典》十卷

陈氏说：熊克撰写。其书以元丰新制为主，而元祐之略加通变，崇、政之恣为纷更，皆具列焉。

※《圣朝职略》二十卷

陈氏说：熊克撰写。仿马永锡《唐职林》，考其废置因革，亦颇采故事，摘旧制诰中语附焉。其书犹草创未成，盖应用之具也。

※《续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质疑》十卷

陈氏说：兵部尚书永嘉蔡幼学行之撰写。续温公旧书，起熙宁，至靖康。《质疑》者，考异也。

※《职源》五十卷

陈氏说：大理司直金华王益之行甫撰写。亦简牍应用之书也，而专以今日见行官制为主。盖中兴以后，于旧制多所并省故也。

※《元辅表》一卷

陈氏说：龚颐正撰写。专录宰相，不及执政。

※《汉官考》六卷

陈氏说：知金州清江徐筠孟坚撰写。以《百官表》官制为主，而纪传及注家所载，皆辑而录之。

※《汉官总录》十卷

陈氏说：王益之撰写。大较亦如前书。

※《县法》一卷

陈氏说：北京留守温陵吕惠卿吉甫撰写。曰法令、词讼、刑狱、簿历、催科、给纳、灾伤、盗贼、劝课、教化，凡十门。为县之法，备于此矣，虽古今事殊，而大体不能越也。惠卿，小人之雄，于才术固优，然法令居首，而教化乃居其末，不曰俗吏而谓之何哉！

※《县务纲目》二十卷

陈氏说：赣阳刘鹏撰写。凡四十四门，四百七十余事。其说不止于作县，而事关县务者为多焉。元符庚辰序。

※《作邑自箴》十卷

陈氏说：李元弼持国撰写。政和丁酉序。

※《中兴百官题名》五十卷

陈氏说：监察御史临川何异同叔撰写。首卷为《宰辅拜罢录》，余以次列之，刻浙漕司。其后以时增附。渡江之初，庶务草创，诸司闲有不可考者多缺之。

※《齐斋台谏论》二卷

陈氏说：尚书霅川倪思正父撰写。嘉定初更化，矫韩氏用事之弊，于是为论三篇，言为之鹰犬者，罪在台谏。已而其弊自若也，则又为牍论六篇，言其情状益精详。凡为台谏之所以得所以失者，至矣，尽矣。

※《金国官制》一卷

陈氏说：虏雍伪大定年所攽。窃取唐及本朝旧制，以文其腥膻之俗。马非马，驴非驴，龟兹王所谓骡者邪？

## 标签

- 文献通考
- 卷二百二
- 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56acb5eb5e05612e6e5c862f1a73daf3/volume-2306f4683985bab29f5c71a36944d437/zhws-8712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