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九十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一百九十二
章节：卷一百九十二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二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正史

※《晋书》一百三十卷

晁氏说：唐房乔等人撰写。贞观年间，因为何法盛等十八家的《晋史》不够完善，下诏让房乔与褚遂良、许敬宗再加以编撰，于是根据臧荣绪的书增删而成。后来又命令李淳风、李义府、李延寿等十三人分别负责著述，敬播等四人考订其体例。西晋四帝五十四年，东晋十一帝一百零二年，又有胡、羯、氐、羌、鲜卑割据中原，建立五凉、四燕、三秦、二赵、夏、蜀十六国，共编成帝纪十篇、志二十篇、列传七十篇、载记三十篇。体例出自敬播。《天文》、《律历》，由李淳风专门负责。房乔因为《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论》是皇上亲自撰写，所以称制旨，又总题“御撰”。按：历代的史书，只有《晋书》最为丛杂冗繁，可以没有讥议。至于采用沈约荒诞诬妄的说法，采录《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诡异谬妄的言论，也不可不辨别。

夹漈郑氏说：古时修书，出于一人之手，成于一家之学，班固、司马迁等人就是这样。到唐代才开始用众人之手，《晋书》、《隋书》二书就是如此。但也随其学术所长而授任，不曾夺人所长而强人所短。如李淳风、于志宁等人就授以志，如颜师古、孔颖达等人就授以纪传，因为颜、孔博通古今，于、李明白天文、地理、图籍之学。所以《晋书》、《隋书》二志高于古今，而《隋志》尤其详明。

※《宋书》一百卷

晁氏说：梁沈约撰写。十本纪，三十志，六十列传。齐永明年间，沈约奉诏撰写此书，以何承天的书为底本，旁采徐爰的说法，颇为精详。但本志兼载魏、晋，失于断限。又王劭说沈约喜欢编造奇说，以诬蔑前代，如琅琊王妃与小吏牛氏私通而生中宗，孝武帝在路太后处寝息，当时人多有异议之类就是。后来梁武帝知道却不认为不对。嘉祐年间，因为《宋》、《齐》、《梁》、《陈》、《魏》、《北齐》、《周书》谬误缺失，才下诏馆职校勘。曾巩等人因为秘阁所藏多误，不足以凭以校正，请求下诏天下藏书之家全部献上异本，很久才收集起来。治平年间，曾巩校定《南齐》、《梁》、《陈》二书上呈，刘如等上《后魏书》，王安国上《周书》。政和年间才全部完成。颁布给学官，民间流传的还少。不久遭遇靖康丙午之乱，中原沦陷，此书几乎亡佚。绍兴十四年，井宪孟任四川漕，才发文各州学官，寻求当日所颁的本子。当时四川五十余州都没遭兵灾，书颇有存留的，但往往亡缺不全。收集补缀，唯独少了《后魏书》计十卷，最后得到宇文季蒙家藏本，偶然有所缺少的。于是七史齐全，因而命眉山刊行。

陈氏说：本是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所撰，到徐爰编为一史。起于义熙，止于大明，自永光以来，缺而不录。今新史起于义熙，终于昇明三年，唯独缺《到彦之传》。《馆阁书目》说其志兼载魏、晋，失于断限，以班固、司马迁史体衡量，不足为病。至于其所创《符瑞》一志，不经且无益，其赘疣太甚了。

《崇文总目》：其书虽诸志失于断限，但有博洽多闻之益。今世所传，文多舛误缺失，参补未获。《赵伦之传》一卷，今缺，《谢灵运传》，文注讹误驳杂。

水心叶氏说：司马迁、班固作书、志，论述前代旧章以经纬当世，而汉事自然多有阙略。蔡邕、胡广开始有纂辑，陈寿、范晔废弃不再著。到沈约编排汉、魏以来，最为详悉。唐人取之，以补晋记，然后历代故实，可得而推。虽离司马迁、班固本意已远，但古事既不能追，则所当存的，随世有无而已。但其体例烦杂，不再如前代，几乎成了会要。学者立乎千载之后，考见始末，应当使相承如一日，若姑且竞逐司马迁、班固的华彩而不求其实，则失之远矣。

※《南齐书》五十九卷

晁氏说：梁萧子显撰写。八纪，十一志，四十列传。起初，江淹已作十志，沈约又有纪，子显自己上表别修。但《天文》只记灾祥，《州郡》不著户口，《祥瑞》多载图谶。表说：天文事秘，户口不知，不敢私载。

陈氏说：子显，是齐豫章王萧嶷的孙子，本传称六十卷。

南丰曾氏序说：子显对于此文章，喜欢自己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绘之变尤多，而其文越发低下，岂不是材质本来不可强求而有吗！

※《梁书》五十六卷

晁氏说：唐姚思廉撰写。六本纪，五十列传。唐贞观三年，下诏思廉同魏徵撰写。思廉，是梁史官姚察的儿子，推衍其父之意，又采谢吴等所记，以成此书。魏徵只著《总论》而已，笔削次序，都出自思廉。思廉名简，以字行世。

※《陈书》三十六卷

晁氏说：唐姚思廉撰写。六本纪，三十列传。其父姚察在陈时曾删撰梁、陈事，未成，陈亡。隋文帝问他，姚察以所论载每一篇成辄上之，未完成而去世。姚察将死，嘱思廉继承其业。贞观年间与《梁书》同时上呈。其书世以罕传，多脱误。

陈氏说：思廉采谢旻、顾野王等诸书，综括为二史，以完成父业。

南丰曾氏序说：唐兴，武德五年，高祖因为自魏以来二百余年，世统多次更迭，史氏放逸，于是下诏论次。而思廉于是受诏撰《陈书》。很久，仍未完成。贞观三年，于是下诏在秘书内省论撰。十年正月壬子，才上呈。观察等人撰此书，历三世，传父子，经数十年而后才成，大概其难如此。然而等到既成，与《宋》、《魏》、《齐》、《梁》等书，世亦传之者少。所以学者对于其行事之迹，也罕得而详。而其书也以罕传，则自秘府所藏，往往脱误。嘉祐六年八月，才下诏校勘，使可镂板行之天下。而臣等说：《梁》、《陈》等书缺，唯独馆阁所藏，恐不足以定著，愿下诏京师及州县藏书之家，使全部献上。”先皇帝为此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开始收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陈书》三十六篇才校定，可传之学者。其疑者也不敢损益，时各疏于篇末。其书旧无目录，列传名氏多阙谬，因别为《目录》一篇，使览者得详。陈之为陈，盖为一切之计，非有先王经纪礼义风俗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后世。然而，兼权尚计，明于任使，恭俭爱人，则始之所以兴；惑于邪臣，溺于嬖妾，妄患纵欲，则其终之所以亡。兴亡之端，莫非己致者。至于有所因造，以为号令、威刑、职官、州郡之制，虽有事已浅，然亦各施于一时，皆学者之所不可考也。而当时之事，争夺诈伪，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为世戒；而况于坏乱之中，仓皇之际，士之安贫乐义，取舍去就不为患祸势利动其心者，亦不绝于其间。若此人者，可为笃于善矣。盖古人之所思见而不可得，《风雨》之诗所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没不少概见于天下哉！则陈之史，其可废乎？盖此书成之既难，其后有久不显。及宋兴已百年，古文遗事，靡不毕讲，而始得盛行于天下，列于学者，其传之之难又如此，岂非遭遇固自有时也哉！

※《后魏书》一百三十卷

魏收本传：收修《魏书》不甚能平，修史诸人、宗祖姻戚，多被书录，饰以美言，夙有怨言，多没其善。每云：“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起初，收得杨休之助，因谢曰：“无以谢德，当为卿作佳传。”又纳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而增其善。时谓之“秽史”。

《崇文总目》：齐天保中，始诏收撰魏史。收博采诸家旧文，随条甄举，缀属后事，成一代大典。追叙魏先祖二十八帝，下终孝静，作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十志，析之凡百三十篇，而史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然收谄于齐氏，言魏室多所不平。至隋开皇中，敕魏澹更作魏史；唐李延寿作《北史》，并行于世，与收史相乱，因而卷第殊舛，今所存仅九十余篇。

晁氏说：北齐魏收撰写。起初，魏史官崔浩既诛，太和以后，始有李彪、崔鸿等书。魏末，山伟、綦隽更主国书，二十余年，事迹荡然，万不纪一。文宣时，始诏收撰次，成十二纪、十志、九十二列传记上。全部焚毁旧书。多谄讳不平，受尔朱荣子金，故减其恶；夙有怨者，多没其善；党北朝，贬江左。时人疾之，号为“秽史”。刘知几说其生绝允嗣，死逢剖斫，皆阴慝所致。后隋文帝命颜之推等别修，唐贞观中，陈叔达亦作《五代史》，皆不传，唯独收书在。皇朝命刘恕等校正。

陈氏说：起初，魏初邓彦海撰《代记》十余卷，其后崔浩兴史，为编年体，李彪始分作纪、表、志、传。收搜采遗亡，缀续后事，备一代史籍上之。时论言收著史不平，诏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前后诉者百有余人，众口喧然，号为“秽史”。仆射杨愔、高德正与收皆亲，抑塞诉辞，遂不复论。今纪缺二卷，传缺二十二卷，又三卷不全，志缺《天象》二卷。收既以史招怨，齐亡之岁，竟遭发冢弃骨之祸。隋文帝命魏澹等更撰《魏书》九十二卷，今皆不传，而收书独行。《中兴书目》说所缺《太宗纪》以澹补之，缺志以太素书补之。二书既亡，惟此纪、志独存，不知何据也。

※《后魏书纪》一卷

《崇文总目》：魏澹撰写。起初，高祖因为魏收书褒贬失实，平绘中兴事，叙事不伦，诏澹别成魏史。澹断自道武，下迄恭帝，为十二帝纪、七十八列传，史论及例、目录一篇，合九十二篇，退东魏孝静帝称传，矫正收绘之失。收天子名则书，太子名则讳；澹讳皇帝名，书太子名。收讳太武、献文之弑，使同善终天年；澹显书之以惩逆。收书敌国皆曰死，澹书曰卒。体裁简正，帝甚善之。然世以收史为主，故澹书亡阙，今才纪一卷存。

※《后汉书‧天文志》二卷

《崇文总目》：唐张太素撰《魏书》凡百篇，今悉散亡，唯此二篇存焉。

※《北齐书》五十卷

晁氏说：唐李百药撰写。本纪八，列传四十二。百药父德林，在齐时曾撰著纪传。贞观初，诏分修诸史，百药因父书续成以献。诸史称帝号，百药避唐朝名讳，不书“世祖”、“世宗”之类，例既不一，议者少之。书今亡阙不完。

※《周书》五十卷

晁氏说：唐令狐德棻等撰写。本纪八，列传四十二。起初，周有柳蚪，隋牛弘，各有撰次，率多牴牾。贞观中，德棻请撰次，乃诏与陈叔达、唐俭共成之。先是苏绰秉周政，军国词令，多准《尚书》，牛弘为史，尤务清言，德棻因之以成是书，故多非实录。仁宗时，出太清楼本，合史馆、秘阁本，又募天下书，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馆阁正是其文字，其后林希、王安国上之。

陈氏说：起初，德棻武德中建言近代无正史，诏德棻及诸臣论撰。历年不能就，罢之。贞观二年，复诏撰定。议者以魏有收、澹二家书为已详，惟五家史当立，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次周史，李百药次齐史，姚思廉次梁、陈史，魏徵次隋史，房元龄总监督而修撰之。原自德棻发之。

※《隋书》八十五卷

晁氏说：唐魏徵等撰写。纪五，列传五十，五长孙无忌等撰志三十。起初，诏颜师古、孔颖达修述，徵总其事，序、论皆徵自作。复又诏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无忌上之，诏编第入《隋书》，人亦号“五代史志”。《天文》、《律历》、《五行》三志，淳风独作。

陈氏说：十志高宗时始成上，总梁、陈、齐、周之事，俗号“五代志”。

夹漈郑氏说：按《隋志》极有伦理，而本末兼明，可以无憾，迁、固以来皆不及也。正为班、马只事虚言，不求典故实迹，所以三代纪纲，至迁八书、固十志几乎绝绪。虽其文彩洒然可喜，求其实用则无有也。观《隋志》所以该五代南、北两朝，纷然淆乱，岂易贯穿？而读其书，则了然如在目。良由当时区处各当其才。颜、孔通古今而不明天文地理之序，故只令修纪传，而以十志付之志宁、淳风辈，所以粲然具举。

※《南史》八十卷，《北史》八十卷

晁氏说：李延寿撰写。延寿父太师，曾谓宋、齐逮周、隋，分隔南北，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欲改正，拟《吴越春秋》编年，未就而卒。延寿后预修《晋》、《隋书》，因究悉旧事，更依马迁体，总序八代，北起魏尽隋，二百四十二年；南起宋尽陈，百七十年，为二史。删烦补阙，过本史远甚。今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独阙本志，而《隋书》有之，故《隋书》亦行于世。

《崇文总目》：唐高宗善其书，自为之序，序今阙。

遯斋陈氏说：李延寿著《南》、《北史》，粗得作史之体。故《唐书》本传亦谓其删略穰辞，过本书远甚。然好述妖异兆祥谣谶，特为繁猥。

司马公说：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读之，自宋迄隋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虽于示几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

※《唐书》一百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韦述撰写。起初，吴兢撰《唐史》，自创业讫于开元，凡一百一十卷。述因兢旧本，更加笔削，刊去《酷吏传》，为纪、志、列传一百一十二卷。至德、乾元以后，史官于休烈又增《肃宗纪》二卷，而史官令狐峘等复于纪、志、传后随篇增缉，而不知卷帙。今书一百三十卷，其十六卷未详撰人名氏。

※《唐书》二百卷

晁氏说：石晋宰相刘昫等撰写。因韦述旧史增损以成，为帝纪二十、列传一百五十。繁略不均，校之实录，多所阙漏；又是非失实，其甚至以韩愈文章为大纰缪，故仁宗时删改焉。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

晁氏说：皇朝嘉祐中，曾公亮等被诏删定，欧阳修撰纪、志，宋祁撰列传。《旧书》约一百九十卷，《新书》约一百七十四卷，而其中增表。故书成上于朝，自言曰“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也。而议者颇谓永叔学《春秋》，每务褒贬，子京通小学，唯刻意文章，采杂说既多，往往牴牾，有失实之叹焉。

陈氏说：起初，庆历中诏王尧臣、张方平等别修，久而未就。至和初，乃命修为纪、志，祁为列传，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同编修。嘉祐五年上之。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志三、表四，故其进书上表曰：“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第赏增秩训词，刘敞原文所行，最为古雅。曰：“古之为国者法后王，为其近于己，制度文物可观故也。唐有天下且三百年，明君贤臣相与经营扶持之，其盛德显功、美政善谋固已多矣。而史官非其人，记述失序，使兴败成坏之迹晦而不章，朕甚恨之。肆择廷臣，笔削《旧书》，勒成一家。具官欧阳修、宋祁，创立统纪。裁成大体，范镇等纲罗遗逸，厥协异同。凡十有七年，大典乃立。闳富精覈，度越诸子矣。校雠有功。朕将据古鉴今，以立时治，为朕得法，其劳不可忘也。皆增秩一等，布书于天下，使学者咸观焉。”旧例，修书止著官高一人名衔。欧公曰：“宋公于我为我前辈，且于此书用力久且深，何可没也！”遂于纪、传各著之，宋公感其退逊。今按《旧书》成于五代文气卑陋之时，纪次无法，详略失中，论赞多用俪语，固不足传世。而《新书》不出一手，亦未得为全善。本纪用《春秋》法，削去诏令，虽大略，犹不失简古；至列传用字多奇涩，殆类虬户铣溪体，识者病之。欧公尝卧听《藩镇传序》，曰：“使笔力皆如此，亦未易及也。”然其序全用杜牧《罪言》，实无宋公一语。然则欧公殆不满于宋，名衔之著，固恶夫争名，抑亦以自表异邪？温公《通鉴》多据旧史，而唐庚子西直谓《新唐书》“敢乱道而不好”，虽过甚，亦不为亡谓也。刘元城亦谓“事增文省，正《新书》之失处”云。

《宋氏笔记》曰：文有属对平侧用事者，供公家一时宣读施行似快便，然不可施于史传。余修《唐书》，未能得唐人一诏一令可载于传者，惟拾对偶之文近高古者，乃可著于篇。大抵史近古，对偶非宜。今以对偶之文入史策，如黛粉饰壮士，笙匏佐鼓声，非所宜云。

《高氏纬略》曰：仁宗诏重修《唐书》，十年而欧阳公至，分撰帝纪、表、志，七年书成。韩魏公素不悦宋景文公，以所上列传文采太过，又一书出两手，诏欧公看详，改归一体。公受命，叹曰：“宋公于我前辈人，所见不同，讵能尽如己意？”竟不易一字。又故事，修书进御，惟书署官崇者。是时宋公守郑州，欧公位在上，公曰：“宋公于此日久功深，吾可掩其长哉！”遂各列其姓名。宋公闻之曰：“自昔文人相凌掩，斯善古未有也！”然宋公却曾自撰纪、表、志，今其家犹有此本，世人固未尝见之耳。

平园周氏曰：景文之于唐史，删烦为简，变今以古，用功既至，尤宜不苟也。如《吴兢》一传，具稿不知其几。

※《五代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说：皇朝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监修。

※《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

晁氏说：皇朝欧阳修永叔以薛居正《史》繁猥失实，重加修定，藏于家。永叔没后，朝廷闻之，取以付国子监刊行。《国史》称其可继班固、刘向，人不以为过，特恨其《晋出帝论》，以为因濮园议而发云。

陈氏说：欧阳子之说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法；余为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发论必以“呜呼”，曰：“此乱世之书也。”诸臣止事一朝曰“某臣传”，其更事历代者曰“杂传”，尤足以为世训。然不为韩瞠眼立传，识者有以见作史之难。按韩通之死，太祖犹未践极也，其当在《周臣传》明矣。

李方叔《师友谈记》：欧阳公《五代史》最得《春秋》之法。盖文忠公学《春秋》于胡瑗、孙复，故褒贬谨严，虽司马子长无以复加。不幸五十二年之间，皆戎狄乱华，君臣之际无赫赫可道之功业也。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说：皇朝国史。纪十卷，志六十卷，列传八十卷，吕夷简等撰写。起初，景德中，诏王旦、先文元、杨亿等九人撰太祖、太宗两朝史。至天圣五年，诏夷简、宋绶、刘筠、陈尧佐、王居正、李淑、黄鉴、谢绛、冯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监修。曾罢，夷简代。八年书成，计七百余传。比之《三朝实录》，增者太半，事覈文赡，褒贬得，宜百世之所考信云。

※《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说：仁宗、英宗两朝国史也，王珪等撰写。元丰五年六月奏御，监修王珪，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赵彦若、曾肇，赐银绢有差；苏颂、黄履、林希、蔡卞、刘奉世以他职罢去，吴充、宋敏求前死，皆有锡赉。纪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实录》，事迹颇多。但非寇准而是丁谓，托之神宗诏旨。

※《四朝国史》二百五十卷

陈氏说：绍兴二十八年，置修国史院，修《三朝正史》。三十一年，提举陈康伯奏纪成，乞选日进呈。至乾道二年闰九月，始与《太上圣政》同上。淳熙五年，同修史李焘言修《四朝正史》开院已十七年，乞责以近限。七年十月，修史王希吕奏志成，十二月进呈。至十三年，修史洪迈奏；昨得旨，限十年内修成列传，今已书。十一月，与《会要》同进。盖首尾三十年，所历史官不知其几矣。

《中兴艺文志》：绍兴末，始修神、哲、徽《三朝正史》，越三年纪成，乾德初进。时洪迈已出，李焘未入馆，史官迁易无常，莫知谁笔。后又进《钦宗本纪》，诏通为《四朝国史》。乃修诸志，未进而焘去国。淳熙初志成，焘之力为多。召修列传，垂成而焘卒，上命洪迈专典之。起初，迈以孙觌熟宣靖事，乃奏令撰蔡京、王黼、童贯、蔡攸、梁师成、谭稹、朱勔、种师道、何㮚、刘延庆、聂昌、谭世勣等列传。觌颇徇爱憎，迈多采之。迈又奏四朝诸臣有虽显贵而无事迹可书者，用迁、固史刘舍、薛泽、许昌例，不为立传。逾年，书成，为列传八百七十。迈又尝欲合九朝三史为一书，而不及成。

容斋洪氏《随笔》曰：本朝国史凡三书，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英宗曰《两朝》，神宗、哲宗、徽宗、钦宗曰《四朝》，各自记事。至于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类，不免烦衣复。元丰中，《三朝》已就，《两朝》且成，神宗专以付曾巩，使合之。巩奏言：“五朝旧史皆累世公卿、道德文学、朝廷宗工所共准裁，既已勒成大典，岂宜辄议损益？”诏不许。始谋纂成，会以忧去，不克成。其后神、哲各自为一史，绍兴初，以其是非褒贬皆失实，废而不用。淳熙乙巳，迈承乏修史，丙午之冬，成书进御。遂请合九朝为一，寿皇即以见属。尝奏云：“臣所为区区有请者，盖以二百年间典章文物之盛，分见三书，仓卒讨究，不相贯属。及累代臣僚，名声相继，当如前史以子系父之体，类聚归一。若夫制作之事，则已经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贬，皆有所依据，不容妄加笔削。乞以此奏下之史院，俾后来史官知所以编缵之意，无或辄将成书擅行删改。”上曰：“如有未稳处，改削无害。”迈既奉诏开院，亦修成三十余卷矣，而有永思攒宫之役，才归即去国，尤袤以《高宗皇帝实录》为辞，请权罢史院，于是遂已。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两朝史》，今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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