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六十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六十一
章节：卷六十一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六十一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六十一　职官考十五

司隶校尉

司隶，是周代的官职，掌管五隶的法律，辨别他们的物品并掌管政令五隶指罪隶、四翟之隶。物指衣服、兵器之类，率领其民众捕盗贼。汉武帝征和四年，开始设置司隶校尉，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中郎官，京师各官府，捕巫蛊，督大奸猾督指察视。后来罢除其兵。察三辅、三河、弘农《晋志》说：“汉武帝初置十三州刺史各一人，又置司隶校尉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元帝初元四年，去节，后来诸葛丰为司隶又加节，不久又去掉，司隶去节自诸葛丰开始诸葛丰为司隶，无所回避。侍中许章以外戚贵幸，宾客犯法，与许章相连。诸葛丰想劾奏，适逢许章外出，诸葛丰驻车举节招许章说：“下！”想收捕他。许章驰去，诸葛丰奔车追逐，许章遂入殿得免，因此成帝遂收诸葛丰的节。成帝元延四年省。绥和二年，哀帝复置，但为司隶除去校尉字，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司隶掌察皇太子以下，行马内事皆主之。专道而行，专席而坐。初除，皆谒两府两府指丞相、御史。唯涓勋初为司隶，不肯谒丞相、御史大夫，后为翟方奏免。又《汉书》说：“鲍宣字子都，明经，为司隶。丞相孔光行园陵，官属行驰道中，鲍宣使敛止丞相掾史，没入其车马，摧辱宰相。又王骏为司隶校尉，奏免丞相匡衡。又盖宽饶为司隶，亦无所回避。后汉复为司隶校尉，所部河南尹、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尹、河东、弘农凡七郡，治河南洛阳《北齐书》说：“后汉几乎皇族不得典三河，盖忌其亲，而惜形迹之地。”。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后汉江冯上言：“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陈元议以为不宜使有司省察公辅，乃止。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鲍永为司隶，鲍恢为都官从事，并不避强御。诏策说：“贵戚且当敛手，以避二鲍。”又中常侍王甫、曹节等用事，尚书令阳球常唾手拊髀说：“当令阳球作司隶，此辈敢尔？”及后拜司隶，遂表劾王甫，自临考，父子皆死于杖下。曹节见王甫尸，乃收泪入言阳球罪，帝徙为卫尉。阳球叩头说：“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鸱鸮悉伏其辜。”又李膺字元礼，拜司隶校尉。张让弟张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畏李膺而逃藏张让舍柱中。李膺率将吏破柱取张朔，付狱杀之。自是宦官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帝问其故，并叩头泣说：“畏李司隶。”。凡司隶属官有从事史十二人。其都官从事史至为雄剧，主察百官之犯法者。魏、晋司隶与二汉同刘聪僭号，置左、右司隶。司隶于端门外坐，在诸卿上，绝席；其入殿，按本品秩，在诸卿下，不绝席。初以司隶官属制置如州仪，而俗称之司州见《太康记》。及魏、晋乃以京辅所部定名，置司州，以司隶校尉统之。及东晋渡江，罢司隶校尉官，变其职为扬州刺史。后魏、北齐为司州牧。后周有司隶下大夫，掌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属大司寇。隋初，有雍州牧。后炀帝置司隶台，有大夫一人，掌诸巡察。薛道衡为司隶大夫，别驾二人，分察畿内，一人按东都，一人按京师。后又罢司隶台裴蕴为御史大夫，欲重己权，令虞世基奏罢司隶、刺史以下官属，而留司隶从事之名，不为常员，临时选京官清明者权摄以行。唐无司隶校尉，而有京畿采访使，亦其职也。

州牧刺史

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有九州。舜置十二州，有牧。夏为九州牧。殷、周八命曰牧。秦置监察御史，汉兴省之。至惠帝三年，又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词讼，所察之事凡九条，监者二岁更之，常以十月奏事，十二月还监。其后，诸州复置监察御史。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察监察御史。武帝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复监。五年，乃置部刺史，掌奉诏六条察州，凡十二州焉汉制，刺史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居部九岁，举为守相。成帝绥和元年，以为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不相准，乃更为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补是时，何武与翟方进奏说：“古选诸侯贤者，以为州伯。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选第大吏，所荐位高至九卿，所恶立退，任重职大。《春秋》之义，用贵理贱，不以卑临尊。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不相准。请罢刺史，更置州牧，以应古制。”奏可。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时朱博又奏说：“汉家立置郡县。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国，吏人安宁。故事，居部九岁，举为守相，其有异材功、效著者辄登擢。秩卑赏厚，咸劝功乐进。今增秩为牧，以高第补九卿，其中材则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奸宄不禁。臣请罢牧，置刺史如故。”奏可。元寿二年，复为牧。后汉光武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外十二州各一人，其一州属司隶校尉。汉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中兴，所治有定处。旧常以八月巡行所部常以秋分行部，郡国各遣二吏迎之界上，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吏，不复自诣京师建武十一年，初断州牧自还奏事。虽父母之丧，不得去职元嘉元年，初听刺史二千石行三年服；延熹二年，复断之。或谓州府为外台谢夷吾为荆州刺史，第五伦荐之说：“寻功简能，为外台之表；听察声实，为九伯之冠。”。灵帝中平五年，改刺史，惟置牧。是时天下方乱，豪杰各欲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领州牧。州牧之任，自此重矣。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按验，然后黜退。光武即位，用法明察，不复委三府，故权归举刺之吏。魏、晋为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皆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绛朝服；领兵者武冠。而晋罢司隶校尉，置司州，江左则扬州刺史。自魏以来，庶姓为州而无将军者，谓之单车刺史庶姓指非帝族。凡单车刺史，加督进一品，都督进二品，不论持节、假节。晋制，刺史三年一入奏甲午诏书说：“刺史衔命，国之外台。其非所部而在境者，刺史并纠之。”。宋与魏同。梁刺史受之明日，辞宫庙而行，皆持节。后魏天锡二年，又制诸州置三刺史，皇室一人，异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士也。郡置三太守，县置三令长。孝文太和中，次职令。自后魏、北齐，则司州曰牧；而北齐制，州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之差，自上上州至下下州凡九等。后周则雍州曰牧。而制刺史初除，奉辞之日，备列卤簿。凡总管、刺史则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及苏绰为六条之制，初文帝秉魏政，令百官诵习，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六条之制，其略说：其一，先治心，心不清净则思虑妄生，见理不明，是以治民之要，在于清心而已。其二，敦教化。其三，尽地利。其四，擢贤良。其五，恤狱讼。其六，均赋役。静帝大象元年，诏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余悉罢之。隋雍州置牧，余州并置刺史，亦同北齐九等之制，总管、刺史加使持节。至开皇三年，罢郡，以州统县，自是刺史之名存而职废后虽有刺史，皆太守之互名，理一郡而已，非旧刺史之职。按：魏置使持节，宠奉使官之任。隋氏废郡，而以刺史牧人，既非使官，则合罢持节之称。其时制置不以名实相副为意，仍旧存之。后改为太守，亦复不省，所以使持节之名，及于边远小郡，乃不征典故之失。刺史、县令，三年一迁。诸有兵处，则刺史带军事以统之炀帝乃别置都尉领兵，兵不属郡。十四年，改九等州县为上、中下、下，凡四等。炀帝大业初，复罢州置郡。为司隶台，大夫一人巡察畿内又有司隶刺史，房彦谦尝为之；其刺史十四人，巡察畿外诸郡，亦有六条之制与汉六条不同。从事四十人，副刺史巡察。每年二月乘轺巡郡县，十月入奏。唐武德元年，罢郡置州，改太守为刺史，而雍州置牧。至神龙二年二月，分天下为十道，置巡察使二十人一道二人，以左、右台及内外官五品以下坚明清劲者为之。兼按郡县，再期而代。至景云二年，改置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十年省，十七年复置，二十七年改置采访处置使其有戍旅之地，即置节度使，仍各置印。天宝九载三月敕：“本置采访使令举大纲，若大小必由，是一人兼理数郡。自今已后，采访使但采察善恶，举其大纲，自余郡务，所有奏请，并委郡守，不须干及。”，理于所部之大郡至德之后，改采访使为观察。观察皆并领都团练使。其僚属随事增置。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各因其山川区域为制。诸道增减不恒，使名沿革不一，举其职例，则皆古之刺史云。

都督总管节度团练都统等使附

后汉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置督军御史，事竟罢。建安中，魏武为相，始遣大将军督之，而袁绍分沮授所统诸军为三都督袁绍以沮授、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魏武征孙权还，又使夏侯惇督二十六军。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明帝太和四年，司马宣王征蜀，加号大都督。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司马文王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晋受魏禅，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及伐吴之役，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兼给羽葆、鼓吹、缇幢、兵万人、骑二千，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增参军、骑司马各十人，帐下司马二十人，大车、官骑各三十人。太康中，都督知军事，刺史理人，各用人也。惠帝末，乃并任，非要州则单为刺史庾翼都督征讨诸军事，镇襄阳，绥怀招纳，立客馆，置典宾参军。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惟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宋氏人臣则无居者，惟江夏王义恭得假黄钺。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又有都督诸州诸军事者，则为常职。旧曰监某州诸军事，文帝即位，改监为都督。后魏有都督中外诸军事。永安以后，近远多事，置京畿大都督，总摄军人，立府置佐。后周改都督诸军事为总管则总管，则总管为都督之任矣。又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至隋，三都督并以为散官。炀帝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唐武德七年，改上大都督为骁骑尉，大都督为飞骑尉，帅都督为云骑尉，都督为武骑尉。按此，则都督之名微矣。隋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置大总管并、益、扬三州以亲王临统，唯荆州以韦世康为之，时论以为美，其余总管府置于诸州，列为上、中、下三等，加使持节。炀帝悉罢之。唐诸州复有总管，亦加号使持节，刺史加号持节。武德元年，诸州总管亦加号使持节。五年，以洺、荆、并、幽、交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总管府为都督府旧洺州已置都督府，武德四年废府，置大行台。复有行军大总管者，盖有征伐则置于所征之道，以督军事。武德以来，亦有元帅之号，太宗为秦王，加西讨元帅；中宗为周王，为洮河道元帅；睿宗为相王，为并州道行军元帅安禄山反后，天宝十五载，哥舒翰为诸道兵马元帅，其后李光弼、郭子仪复为副元帅，李峘、李若幽、李勉又为兵马都统，并从其宜也。太极初，以并、益、荆、扬为四大都督府。开元十七年，加潞州为五焉。其余都督，定为上、中、下等上都督府五，中都督府十三，下都督府十六。前后制置改易不恒，难可备叙。凡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一人掌所管都督诸州城隍、兵马、甲仗、食粮、镇戍等，亲王为之，多遥领其任；亦多为赠官，长史居府以总其事各有长史、司马、录事、功曹以下官属，因员数多少与诸州府有差，其职事不异，具《郡佐篇》。分天下州县制为诸道，每道置使，理于所部即采访、防御等使也。其边方有寇戎之地，则加以旌节，谓之节度使。自景云二年四月，始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其后诸道因同此号，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外任之重莫比焉。本皆兼度支、营田使，开元九年十一月敕，其河东、河北不须别置，并令节度使兼充。有副使一人副贰使，行军司马一人申习法令。自汉、魏至隋，总戎出征，则刺史、都督、将军等官置长史、司马、诸曹参军为之僚佐，按官置司。唐本制，大总管乃前代专征之任，其僚佐亦多同之。自后改为节度大使，署副使、判官以为僚佐，如前代长史已下之任。然长史、司马及诸曹是曰官名，副大使、副使、判官乃为使职。有所改易，合随府主。置大使则有副使已下，今若改名使府，不合设官充其僚吏。盖因授任者莫详其源，既有副使，又置司马，参杂重设，遂为其例。况不标于甲令，固须区别著定恒规也，判官二人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副使及行军司马通署，掌书记一人掌表奏书檄。《齐书》说：“宋江夏王义恭取邱巨源为掌书记。”，参谋无员或一人，或二人，参议谋画，随军四人分使出入。开元中，凡八节度使碛西、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幽州、剑南、岭南，此八节度也。后更增加，兼改名号，盖古之持节都督江左四中郎将、近代行军总管之任凡将帅出行，兵满万人以上，则置长史、司马，仓、兵等曹参军；若万人以下，员数递减。自至德以来，天下多难，诸道皆聚兵，增节度使为二十余道。其非节度使者谓之防御使，以采访使并领之。采访理州县，防御理军事。初，节度与采访各置一人，天宝中始一人兼领之。乾元中，始置都统，使监总管诸道，或领三道、或领五道，皆古方岳牧伯之任也。上元末，省都统，后又改防御使为都团练守捉使，皆主兵事而无旌节，僚属亦减。有副使一人掌贰使事，判官二人分判军事。自永泰以来，都团练使稍有加置参谋者。若朝觐则置留后，择其人而任之宋武帝起义讨桓玄既平京口，向建业，以孟昶为长史，总摄后事；及讨司马休之，伐荆州，以中军将军刘道邻监留府事，皆留后之任也。自后无代无之，不复遍举。

都护

汉宣帝地节二年，初置西域都护，为加官也。或以骑都尉、谏议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始以郑吉为之。后废。至后汉永平十七年复置班超为西域都护，大破焉耆、尉犁，斩其王。自是西域降伏，纳质者五十余国。晋、宋以后，有都护之官，亦其任也。《齐书》说：“广州西南有二江，川源深远，别置督护，专征讨之任。陈伯超为西江都护，沈僟为南江都护。”。唐永徽中，始于边方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后又加单于、北庭都护府麟德元年，改云中都护为单于都护。府置都护一人掌所统诸蕃慰抚、征讨、斥堠，安辑蕃人及诸赏罚，叙禄勋功，总判府事，副都护二人掌贰都护事。其安北、单于则置一人，长史、司马各一人录事、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参军各一人，参军事三人。其安北、单于唯有司马、仓曹、兵曹各一人，余并不置。

观风俗使

唐贞观八年，分遣萧瑀、李靖、杨恭仁、王珪、窦静、李大亮、刘德威、皇甫无逸、韦挺、李袭誉、张亮、杜正伦、赵宠智等巡省天下，延问疾苦，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以后不复置。

巡察按察巡抚等使

贞观二十年，遣大理卿孙伏伽等二十一人，以六条巡察四方，多所举刺。太宗命褚遂良一其类以闻，乃亲自临决牧宰以下，以能官进擢者二十人，罪死者七人，流罪以下免黜数百人。天授二年，发十道存抚使，以右肃政御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等为之时分巡天下者，皆左、右台官。神龙二年，敕左右台内外五品已上官，识理通明无屈挠者二十人，分为十道巡察使，二周年一替，以廉按州郡。景龙二年，置十道按察使，分察天下。至开元八年五月，复置十道按察使，以陆象先、王皎等为之。贞元八年，以江、淮荆、襄、陈、宋、河朔水灾，遣中书舍人奚陟、左庶子姚齐语、秘书少监雷成、京兆少尹韦武为诸道宣抚使，振给灾荒，均平赋役，疏决囚系，惩肃官吏。元和四年，以旱灾，复遣左司郎中郑敬等为诸道宣抚使。

黜陟使

贞观八年，发十八道黜陟大使。二十年，遣大理卿孙伏伽等以六条巡察四方，黜陟官吏。开元二十一年遣使，以崔翘等为之。天宝五载遣使，以席豫等为之。至德二载遣使，以虢王等为之。建中元年，以庾何等为之。自建中以后省。

采访处置使

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仍置印。二十五年，命诸道采访使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永为常式。天宝九载，敕：“采访使但察访善恶，举其大纲，自余郡务所有奏请，并委郡守，不须干及。”乾元元年，诏：“近缘狂寇乱常，每道分置节度。其管内缘征遣及文牒，兼使命来往，州县应命非不艰辛，仍加采访，转益烦扰。其采访使置来日久，并诸道黜陟使宜且停，待后当有处分”其年改为观察处置使。

容斋洪氏《随笔》说：“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都府，权势不胜其重，能生杀人，或专私其所领州，而虐视支郡。元结为道州刺史，作《舂陵行》，以为‘诸使诛求符牒二百余通’，又作《贼退示官吏》一篇，以为‘忍苦裒敛’。阳城守道州，赋税不时，观察使数诮责，又遣判官督赋，城自囚于狱。判官去，复遣官来按举。韩愈《送许郢州序》说：‘为刺史者恒私于其民，不以实应乎府；为观察使者常急于其赋，不以情信乎州。财已竭而敛不休，人已穷而赋愈急。’韩皋为浙西观察使，封杖决安吉令孙澥至死。一时所行，大抵类此，然每道不过一使临之耳。今之州郡按制控刺者，率五六人，而台省不预，毁誉善否，随其意好，又非唐时一观察使比也。”

按：野处所言，以为唐之州县不过一使临之，而宋则有帅、漕、宪、仓四司，故州县之官尤难以奉承展布。盖唐制，一道兵政属之节度使，民事属观察使，然节度多兼观察；又各道虽有度支、营田、招讨、经略等使然，亦多以节度使兼之。盖使名虽多，而主其事者，每道一人而已。至宋则监司各自有建台之所，每司专有长官，专有掾佐，而号令之行于统属者始烦矣。然宋之监司虽多，而一司犹不过一人专之也。若夫司存鼎立，而每司之称牧伯刺史者比肩数人，而以临乎其郡；每郡则称守者比肩数人，而以临乎其县；每县则称宰者比肩数人，而以临乎其民，则其诛求之苛密，奉承之不易易，又振古所无也。

度支营田使

开元十年敕，度支、营田若一使专知，宜同为一额，共置判官两人。元和十三年诏说：“事关军旅，并属节制；务系州县，悉归廉察。二使所领，实曰管辖。诸道度支、营田承前各置使。自艰虞以后，名制因循，方镇除授之时，或有兼带此职，遂令纲目所在各殊。今日务修旧章，思一法度，去烦就理，众心为宜。唯别置营田处，其使，且令仍旧。其忠武、凤翔、武宁、魏博、山南东道、横海、邠宁、义成、河阳等道度支、营田使及淮南度支，近已停省，其余诸道并准此处分。”初，景云、开元间，节度、度支、营田等使诸道并不置，又一人兼领者甚少。艰难以来，优宠节将，天下拥旄者常不下三十人，例衔节度、度支、营田、观察四使。其边界藩镇增置名额者又不一。前后六十余年，虽尝增减官员及使额，而度支、营田以两河诸将兼领，故朝廷不议停废。至是群盗渐息，宰臣等奏罢之。

租庸使

开元十一年，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句当租庸地税使。天宝二年，陕郡太守韦坚兼知句当租庸使。六载，杨国忠加诸郡租庸使。至德，元载、第五琦除监察御史，充江、淮租庸使。广德元年，考功郎中裴谞为河东道租庸、盐铁等使。永泰元年，京兆尹第五琦奏：“租庸使请一切并停，唯差判官一人、巡官二人催遣。”从之。

两税使

建中三年，初分置汴东、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包佶、崔纵分为之。八年，以东都、河南、江淮、岭南、山南东道两税等钱物，令户部侍郎、转运使张滂主之。东渭桥以东诸道巡院并隶张滂。以关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财物，令户部尚书、度支使班宏主之。其后，班宏、张滂互有短长。宰相赵憬、陆贽具以其事上闻，由是参用大历故事，如刘晏、韩滉所分焉。元和四年制，令盐铁使杨子留后，宜兼充淮南、浙西东、宣歙、福建等道两税使；其江陵留后，宜兼充荆南、山南东道、鄂岳、江西、湖南、岭南等道两税；使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宜兼充剑南、东西川、山南西道两税使；其硖内五监旧属盐铁使，宜割属度支使，便委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知粜货，各奉所职，期于悉心。

户口使

开元十二年，宇文融除御史中丞，充诸色安辑户口使。天宝四载，户部郎中王鉷加句当户口色役使。

苏氏驳说：“九寺、三监，东宫三寺、十二卫，及京兆河南府，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焉。尚书省旧章立程度以颁之，御史台按格令采奸滥以绳之。中书门下立百司之体要，察群吏之能否，善绩著而必进，败德闻而且贬。政有恒而易守，事归本而难失，经远之理，舍此奚据？洎奸臣广言利以邀恩，多立使以示宠，克下民以厚敛，张虚数以献状，上心荡而益奢，人望怨而成祸。使天子有司，守其位而无其事，受厚禄而虚其用。宇文融首倡其端，杨奢矜、王鉷继遵其轨，杨国忠终成其乱。仲尼说‘宁有盗臣，而无聚敛之臣’，诚哉是言。前车既覆，后辙未改，求达化本，不亦难乎？”

洪氏《容斋随笔》说：“杨国忠为度支郎，领十五余使；至宰相，凡领四十余使。第署一字不能尽，胥吏因是恣为奸欺。《新》、《旧唐史》皆不详载其职。按其拜相制前衔说‘御史大夫判度支，权知太府卿事，兼蜀郡长史，剑南节度、度支、营田等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访处置使，两京太府、司农、出纳、监仓、祠祭、木炭、宫市、长春九成宫等使，关内道及京畿采访处置使，拜右相兼吏部尚书、集贤殿崇元馆学士、修国史、太清太微宫使。’自余所领，又有管当租庸、铸钱等使。以是观之，概可见矣。宫市之事，咸谓起于德宗贞元，不知天宝中已有此名，且用宰臣充使也。韩文公作《顺宗实录》，但说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亦不及天宝时已有之也。”

转运使

唐先天二年，李杰始名务光始为水陆发运使，盖使名之起。开元二十一年，裴耀卿以侍中充江淮、河南转运使，而崔希逸、萧旻为副，盖副使始此。天宝以韦坚充句当转运使，第五琦充诸色转运使，刘晏充诸路转运使。其后韩滉、杜悰、杜让能、崔昭纬皆以宰相充使，而诸道分置巡院，皆统于此。五代罢巡院，始置转运使。

宋朝艺祖开基，鉴于五代之乱，藩臣擅自拥有财赋，不归王府，自乾德以后，僭伪略平，开始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管利权。开宝六年，广南平定，任命徐泽为判官，大概转运判官始于此。转运使的名称，国初只称句当某路水陆计度转运事，官高的则称某路计度转运使。太平兴国初都称使，两省以上则为都转运使，又设副使与诸路判官，又设同句当转运事，不久罢去诸路副使。真宗每用兵，或令都部署兼转运使；王师征讨，则有随军转运使，事毕即停。至道中，诏曰：'天下物宜，民间利病，惟转运使得以周知。令更互赴阙，延见询问焉。'庆历中，皆带按察之任；六年，罢之三年，诏诸路转运使并兼按察使，每岁具官吏能否。先是，欧阳修请遣使按察官吏，贾昌朝言转运以按察官吏，故令兼而领之。六年赦书，以为所过烦扰，吏不能安其职，遂并罢之。先是，判官与转运争权而罢。至嘉祐中复置。熙宁二年，诏转运使用本资序人即充，资序下一等为权，二等为权发遣。中兴以来，逐路都转运使除授不常，惟使、副、判官常置。旧制，转运司除授皆命词给诰，渡江已后，例给敕命，后稍复旧，转运使、副命词，运判则否。六年，诸路运判亦命词给诰。光宗绍熙以来，使副、运判不双除。属官有主管文字一员、干办公事人员，又有准备差遣，员多寡不一。

东莱吕氏曰：'国初，未尝有监司之目。其始除转运使，止因军兴，专主粮饷，至班师即停罢。如太祖时平泽、潞，则命户部侍郎高防、兵部侍郎边光范充北路转运使；用师湖南，则命部判官滕白充南面，给事中沈义伦充京西水陆转运使是也。至于命何幼冲充东面，刘仁遂充西面，曹翰充南面，胡玩充北面，皆水陆转运使。太宗时，如刘保勋为河东城西四面转运使，乐冲为太原管内水陆转运使，郭泌为御河至关南水陆转运使，王在田为陆路转运使，崔迈为水路判官。或谓路，或谓道，或曰知，或曰同，或曰同知，或为干当，皆缘用武，责以馈运之职也。太祖开宝五年，命二参政事薛居正、吕余庆兼领提举诸州水陆转运使。明年，薛居正、沈义伦拜相，吕余庆去位，遂以居正、义伦二相兼提举水陆漕事。累朝以武臣为帅守而兼漕事，则太祖朝，均州刺史、襄州荆门至石门关兵马都总管曹翰兼西南面水陆转运使，襄州节度使潘美、庐州节度使尹崇珂同知广州军州事，并兼岭南转运使；太宗朝，右武卫大将军、滨州团练使、知通利军王宾兼河北转运使，又以宾知扬州、兼发运司；真宗朝，定州驻泊都总管、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王显兼河北水陆都转运使，显总领、定、高阳三路，又领河北都转运使，副都总管、侍卫马步军都虞候、天平军节度使王超充转运副使。此皆武臣任帅守兼漕也。太祖朝，知容州毋守素、知邕州范旻、通判桂州符嗣，各知本管转运事。太宗朝，知广州李符兼诸州转运使，知洪州王明兼江南西路转运使。真宗朝，知益州宋太初兼川陕四路都转运使，参知政事、判天雄军府王钦若都大提举江北转运使。此皆文臣任帅守兼漕也。始转运一司隶州县，与夫废置皆在一时，初无定制，所掌者军需粮饷而已。自高保寅知怀州，州隶河阳，时赵普为河阳帅，与保寅素有隙，事多抑制，保寅不能平，手疏请罢支郡。会左拾遗李干亦言：'诸州藩镇支属州郡，多俾亲吏掌其关市，颇不便于商贾，滞天下之货。望不令有所统摄，以分方面之权，尊奖王室，亦强干弱枝之术也。'时太平兴国二年也。遂诏：'邠、宁、泾、源、鄜、坊、延、丹、陕、虢、襄、均、房、复、邓、唐、澶、濮、宋、亳、郓、济、沧、德、曹、单、青、淄、兖、沂、贝、冀、滑、卫、镇、深、赵、定、祈等州先隶藩镇，令直属京师，郡长吏得自奏事。'自是而后，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皆委于转运使。又节次以天下土地形势，俾之分路而治矣。继增转运使判官，以京官为之。于是转运使于一路之事无所不总也。太宗淳化二年五月，诏转运使司命常参官一人纠察州军刑狱。四年十月，诏刑狱司宜从省罢，委转运司振举之。以此知转运司总刑狱之事也。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广南西路转运使言：'如洪寨主、殿直李文著以轻兵掩袭蛮贼，文著中流矢死，其随文著将校八人，本司并斩讫。'七年八月，梓州转运使寇瑊言：'本使公宇在梓、遂州，去戎、泸地远，或戎人缓急寇边，难于照应，请置资州。'诏从之。以此知转运司总边防之事也。至道元年八月，荆湖转运使何士宗请执政大臣出领外郡，应合申转运司公事，只书通判以下姓名，太宗谓宰相等曰：'大臣品位虽崇，若出临外藩，即转运使所部，要系州府，不系品位，此朝廷典宪，不可轻改，并仍旧贯。'由是观之，转运使权可谓重矣。然又疑其权太重，复置朝臣于诸路为承受公事，是机察漕司也。真宗即位，省罢承受之官。景德间，遂建提点刑狱一司，实分转运使之权，又以武臣带阁职者副之。熙宁中，议罢武臣提刑。或谓真宗时以武臣提刑，令机察漕司也。监司之官既众，所领之职又分，诸路复以知州带一路安抚、钤辖等名目，自领军事，而转运司所职催科征赋、出纳金谷、应办上供、漕辇纲运数事而已。仁宗庆历中，患漕司权轻，令带按察使。后二年，江东漕臣杨纮、王绰与提刑王鼎颇务深刻，号江东三虎，其余刻轹州郡，窘辱大臣者多矣，朝廷又患之，遂罢转运按察名，皆非太宗、真宗时委任转运使意也。富弼等论带按察使而不察司吏，以朝会速配率多为能；又谓转运使依资循例而入，多非其人，郡县官守因循，人受其弊；又谓不由举主择，所以大半不才。皆确论也。然而太宗时转运使皆人主亲自选择，故淳化五年十一月，上曰：'多士满朝，朕试令索班簿阅之，周行之人，鱼贯栉比，不胜其众矣。比于其中求一才中转运使、三司判官者，了不能得，虽多，亦奚以为？'臣以此知转运使自人主亲择之也。淳化三年正月，诏：'宰相、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三司使、翰林学士、尚书丞郎、两省给舍以上、御史中丞，各于京朝官内保举堪任转运使者一人。'臣以是知宰相、执政、侍从官皆举荐人才，而人主亲择之也。神宗谓文彦博等曰：'诸道帅臣、转运使职任至重，一道惨舒系焉，宜谨择其人，久于其任。汉宣循名责实，胥用此道。'彦博等对曰：'为治之要，无以易此。'故熙宁、元丰诸路漕臣率多举职。今军兴之际，调度日繁，理不可缓，而诸路转运使推择非才，任用不一，又非庆历比也。然臣区区之愚，窃谓太宗用李干之言，罢藩镇支属而委任转运使。真宗朝士大夫论列，言其不便者多矣。仁宗景祐三年十一月，诏怀远军本隶宜州，自今奏事无得专达，是亦复支郡之意也。然以今日之势观之，宜修支郡之制，增藩镇之权，以壮国势，而一道廉按之任，恐可改也。神宗即位之初，因知扬州徐缓告谢甚衰，尝与富弼、曾公亮辈议分置藩郡，令按察支属，而大臣无有能上当圣意者。熙、丰、绍、符、崇、观、政、宣更数十年，不能行神宗之意，盖有待于今日也。不然则愿如太宗之时，尽减监司之目，独存转运一司，其亲擢、举荐、委任、赐予，悉用祖宗初制，仍带按察之名。其久任如真宗用宋搏于河东十有一年不除代者，劳效显著则增秩赐金，简慢不职则削官夺赐。乘驿入奏，更互赴阙，以至给印历，却委诸司一作州长吏书绩，皆以太宗、真宗为法。比之复支郡，利害固不同，然亦愈于因循不振之弊也。'

安抚使

梁武帝普通五年，魏以郦道元为大使，慰抚六镇，大使始此。隋文帝开皇九年，诏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又仁寿四年，以杨素为并州道行军总管、河北道安抚大使。

唐贞观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节度使兼之，则有副使。天授二年，发十道存抚使。圣历中，狄仁杰为湖北道安抚大使，德宗贞元间，又置副使。

宋旧不常置，自咸平三年，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四川安抚使，知制诰梁颢为陕西安抚使，安抚使之名始此。其后景德三年，始置河北沿边安抚使，以雄州守臣为之，而陕西沿边诸州亦有安抚使。庆历二年，诏置湖南安抚司。八年，诏置河北四路安抚使以韩琦、王拱辰、贾昌朝等充诸路使。皇祐四年，诏广、桂二州带经略安抚使。熙宁五年，罢诸路经略安抚司。崇宁二年，置河南安抚使宣和二年，置辅郡内颍昌府带京西安抚使。宣和三年，臣僚言睦贼猖獗，乞以杭、越知州兼本路安抚使，镇抚一方。诏杭越州、江宁府守臣并带安抚使。诏洪州守臣可依江宁府安抚使。凡诸路安抚，遂州知州兼，以直秘阁以上充。掌总护诸将，统制军旅，察治奸宄，以肃清一道，凡兵民之政皆掌焉。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其行以法。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禀奏；即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则听以便宜裁断系边任，则绥御夷狄，抚宁疆圉。若甲兵屯戍、刍粟馈运，则视其缓急盈虚而移用之。掌凡战守之事。建炎元年，李纲请沿河、沿淮、沿江置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以文臣充。二年，令将兵处知州带管内安抚使，后省。四年，置镇抚使，罢逐路安抚使。后罢镇抚使，置安抚使如故。时诸路又有安抚大使，自两浙西路刘光世始。二品以上为帅，即为安抚大使。

提刑

宋太宗淳化二年，以司门员外郎董循等一十一人分充诸路转运司提点刑狱，四年省。景德四年，真宗谓王旦曰：'朕虑四方刑狱官吏未尽得人，一夫受冤，即召灾沴。今军民事務，虽有转运使，且地远无由知。先帝尝选朝臣为诸路提点官狱，今可复置，仍以使臣副之。'于是置诸路提点刑狱公事，以朝臣充，始命屯田李拱为之，副以武臣阁门祗候以上充。天禧四年，加劝农使，俄改提点刑狱、劝农使，又以武臣为副使。天圣六年悉罢，明道二年复置。嘉祐中，有武臣同提点河东刑狱，窃用公库银器及乐倡首饰，议者谓武臣不可为监司，罢之。治平元年，罢提点刑狱而委转运司。熙宁二年，诸路提点刑狱复差文臣，其武臣并罢。史臣曰：'上以武臣罕习吏文，多不足以举察所部人材，故罢之，人皆以为便。'十年，复置提点京畿刑狱。掌察所部疑留狱讼，劝课农桑，而按其官吏之不法，别其廉吏，以达于朝。元丰因之，总郡国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则隶提刑司；岁察所部廉能而保任之，若疲软或冒法，则随其职事劾奏。宣和初，诏江西、广东增置武提刑一员，然遇阙帅，不许武宪兼摄。建炎元年，以盗贼未衰，诸路无武臣提刑处，权添差一次，专管捉杀。四年罢之。孝宗乾道六年，诏诸路分置武臣提刑一员。臣僚乞依故事加'同'字，不从，于是武宪横于四方。淳熙末，上知其不便，遂不复除，止除朝臣一员。其属有干办公事一员，检法官一员。

东莱吕氏曰：'太宗皇帝即位之久，天下无事。淳化二年五月，诏：'应诸路转运使各命常参官一人专知纠察州军刑狱公事，管内州府十日一具囚帐供报，有疑狱未决，即驰传以示之。郡县敢稽留大狱，久而不决，及偏辞按谳，情不得实，官吏用情者，并以闻。佐史小吏已下，得以便宜按劾从事。'此初置外路刑狱官之诏也，是时犹隶转运司。然行之二年，劳扰无补。于是淳化四年十月，降诏曰：'比者申命使臣分听狱讼，徒经岁序，蔑有平反，既莫副于哀矜，谅祗为于劳扰。其诸路决遣刑狱司，宜从省罢，委转运司振举之。'真宗景德四年，乃谓先帝常选朝臣，诸路提点刑狱遂复置之，不隶转运，别为一司，稍重其权矣。当时约束曰：'所至专察囚禁，详审案牍，州县不得迎送聚会。所部每旬具系囚犯由、讯鞫，次第申报，当检举催督。在系淹久者，即驰往案问。出入人罪者，移牒覆勘，劾官吏以闻。诸色词状逐州断遣不当，已经转运司披断未允者，并收接施行。官吏贪浊弛慢者，具名以闻，敢有庇匿，并当加罪。仍借绯紫，以三年为任，增给缗钱如转运使之数。内出御前印纸为历，书绩效。中书、枢密院籍其姓名，代还者课议功行赏。如刑狱枉滥不能摘举，官吏弛慢不能弹奏，务从畏避者，寘以深罪。'窃睹当日诏旨，专为刑禁词讼冤枉。天禧中，已兼劝农一事，至仁庙朝天圣六年正月诏，令诸路提点刑狱司朝臣、使臣交割本职公事与转运使、副，令转运司条所省事件以闻。既罢两年，天圣八年九月复置，仍令所至毋得送迎，其吏人约旧数裁减之。降诏十月九日，是月壬申却权罢。又三年，至明道二年冬复置。自后提刑一司虽专以刑狱为事，封桩钱谷、盗贼、保甲、军器、河渠，事务浸繁，权势益重，而转运司所总惟财赋纲运之责而已。司局愈多，官吏益众，而事愈不治，今日之弊正在按察之官不一也。臣故著提刑废置约束之详，以备朝廷采择。'

提举

即汉耿寿昌常平之任也。自卫李悝制平籴之法，汉人因之，则谓之常平焉。然汉人特置仓，而犹领之于大司农也。

宋朝淳化中，建常平仓。景祐元年，令转运司举长史举所部官专领之，然犹隶漕臣。熙宁遣使提领，此盖提举常平之所始也三年，制置三司条例言：'河北、陕西已差官提举常平、广惠仓，余路欲差胡朝宗、张复、侯叔献、曾谊等并为提举官。'。九年，府界、畿内亦专置提举常平仓一员，不令司农丞兼领。提举常平司操常平敛散之法，申严免役之政令。治荒修废，振民艰厄，则隶提举司。岁察所部廉能而保任之，若疲软或犯法，则随其职事劾奏又《哲宗正史　职官》：'提举常平司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因民之有無、岁之丰凶而敛散振济之。几役钱，视其产之厚薄。人吏廪禄，视其执役之轻重。凡市易，掌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乘其贸易，以平物价。皆举行其政令，以裕民力而阜邦财，掌按察官吏之事。'。元祐初罢，绍圣九年复置。政和改元，诏江、淮、荆浙六路共置茶盐提举一员。宣和三年，诏河北、京东路推行新法钞盐，可添置提举官一员。此提举茶盐之所始也国朝茶盐事，旧隶发运司。元丰间，或以转运、常平官兼提举，或以提刑兼领，知、通提辖。政和以后，始专置官吏。既而诸路皆置。建炎元年，诏提举常平司并归提刑司。二年八月，复诸常平官，还其籴本，自青苗钱不散外，常平、免役之政皆掌之。三年复置。四年，诏逐路提刑司茶盐司并依旧分东、西路。绍兴二年，诏荆湖北路复置提举茶盐司。四年，诏广西茶盐司官吏并罢，其职事委漕臣。五年，诏诸路提举常平并入茶盐司，仍以提举常平茶盐等公事为名。九年，置经制司，改常平官为经制某路干办常平等公事。未几，经制司罢，复为常平官。久之，复置提举，东南以茶盐司兼领，四川以提刑司兼领又《中兴系年录》：'绍兴十五年，户部侍郎王铁言常平法，望复置提举官，乃命诸路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惟四川、广西以宪臣，淮西、京西以漕臣兼领，仍令检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钱物者，按劾以闻。'，乃别置官吏。然常平钱皆取以赡军，今特掌义仓及水利、役法、振济等事而已，无复平籴之政矣。熙宁初，置提举常平司句当公事，于通判、幕职内选差一员，不妨本职。绍兴十五年，改为干办公事，依漕属例，此常平干也。宣和三年，置茶盐提举属官一员，此茶盐干也。故提举司存二干官，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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