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百四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二百四十七
章节：卷二百四十七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二百四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集章奏

陈氏说：凡是沒有其他文章而只有章奏的，以及雖然有其他文章但章奏又單獨流傳的，也另外分為一類。

※《漢名臣奏》一卷

陈氏说：按《隋志·刑法類》有《漢名臣奏事》三十卷，《唐志》已經丟失其中一卷，《中興書目》僅存其中兩卷：一為孔光，一為唐林，現在只有唐林而已。所說的都是王莽朝的事情，沒有值得討論的，姑且用來保存古書罷了。

◎唐《魏鄭公諫錄》五卷

陈氏说：唐尚書吏部郎中瑯琊王綝編纂。王綝，字方慶，以字行世。爲武后之相。他任吏部，應在高宗時。《館閣書目》寫作王綝，是錯誤的。所記錄的是魏公進諫奏對的話。又名《魏文貞公故事》。

※《陸宣公奏議》二十卷

陈氏说：唐宰相嘉興陸贄敬輿撰。又名《榜子集》，議論並見別集類。

※《李司空論諫集》七卷

晁氏说：唐李絳深之，贊皇人。貞元八年進士，中宏詞，補渭南尉。六年，進中書侍郎平章事。太和初為出南西道節度使。四年，南蠻入寇，為亂兵所害。

李絳體貌魁偉，以直道進退，望冠一時，賢與不肖太分明，屢次被讒邪所中傷。平生論諫數十百事，其甥夏侯孜所編，史官蔣偕為序。

※《令狐公表奏》十卷

晁氏说：唐令狐楚字殼士撰。令狐楚為憲宗之相，為文善於箋奏。自為序云：「登科後，為桂、並四府從事，掌箋奏者十三年，始遷御史，綴其槁，得一百六十三篇。」自號曰白雲孺子。

陈氏说：令狐楚長於應用，嘗以授李商隱。

※《包孝肅奏議》十卷

晁氏说：包拯字希仁，合淝人。天聖五年進士。為御史中丞、知開封府。為人剛嚴無私，聞者皆憚之。

汪玉山序：公奏議分門編類，其事之首尾，時之先後，不可考也。如請那移河北兵馬凡三章，其二在第八卷《議兵門》，其一廼在第九卷《議邊門》，其不相貫穿如此。今考其歲月，繫於每章之下，而記其履歷於後。若其歲月可見於章中者，不復重出，與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於不闕也，庶幾讀者尚可以尋其大概云。如劾罷張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議》不載，豈包氏子孫所不欲以示人者邪？

※《范文正公奏議》二卷

陈氏说：范仲淹撰。

※《諫垣存稿》三卷

陈氏说：韓琦撰。

※《富文忠公劄子》十六卷

陈氏说：富弼撰。平生歷官辭免陳情之文也。

※《從諫集》八卷

陈氏说：歐陽修撰。

※《南臺諫垣集》二卷

陈氏说：參政信安趙抃閱道撰。

※《范貫之奏議》十卷

直龍圖閣范師道貫之撰。曾南豐序曰：自至和以後十餘年間，公常以言事任職。自天子大臣至於群下，自掖庭至於四方幽隱，一有得失善惡關於政理，公無不極意反覆，為上力言。或矯拂情欲，或切劘計慮，或辨別忠佞，而處其進退，章有一再或至於十餘上。事有陰爭獨陳，或悉引諫官、御史合議肆言。仁宗常虛心採納，為之變命令，更廢舉，近或立從，遠或越月逾時，或至於其後，卒皆聽用。蓋當是時，仁宗在位歲久，熟於人事之情偽，與群臣之能否，方以仁厚清凈休養元元，至於是非與奪，則一歸之公議，而不自用也。其所引拔，以言為職者如公，皆一時之選，而公與同時之士，亦皆樂行其言，不曲從茍止。故天下之情，因得畢聞於上，而事之害理者，常不果行。至於奇袤恣睢，有為之者，亦輒敗悔。故當此之時，常委事七八大臣，而朝政無大闕失，群公奉法遵職，海內又安。夫因人而不自用者，天也。仁宗之所以其仁如天，至於享國四十餘年，能承太平之業者，繇是而巳。後世得公之遺文，而論其世，見其上下之際，相成如此，必將低回感慕，有不可及之嘆，然後知其時之難得，則公言之不沒，豈獨見其志，所以明先帝之盛德於無窮也！

※《呂獻可奏章》二十卷

晁氏说：呂誨字獻可。熙寧中為御史中丞，坐攻王安石，知鄧州。司馬溫公服其知人，且序其章奏集云。其草存者二百八十有九，歷觀古人有能得其一二者，己可載之史籍，在獻可蓋不足道也。

陈氏说：獻可，丞相正惠公端之孫也。

※《孫莘老奏議》十卷

晁氏说：孫覺字莘老。元豐末，自秘書少監除右諫議大夫。元祐初，遷給事中，吏部侍郎。莘老素與王介甫善，後為諫官論新法，遂絕。

※《李公擇廬山奏議》十七卷

陈氏说：李常字公擇。早年讀書於廬山。熙寧間為諫官，論青苗法而罷。元祐初為御史中丞。

※《范蜀公奏議》二卷

晁氏说：范鎮字景仁，成都人。舉進士，為禮部第一。仁宗朝知諫院，後言王安石新法不便，乞致仕，歸潁昌。元祐初，詔召不赴。封蜀郡公。年八十一。諡忠文。

※《經緯集》十四卷

陈氏说：樞密副使會稽孫抃元規撰。

※《傅顯簡奏議》四卷

陈氏说：傅堯俞撰。

汪玉山跋略曰：范忠宣公誌公墓曰：司馬溫公言傅欽之清且勇。邵康節謂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許，勇而能溫云。

※《范忠宣彈事》五卷《國論》五卷

陈氏说：范純仁撰。

※《范德孺奏議》二十五卷

陈氏说：龍圖閣直學士范純粹德孺撰。文正公三子。中子純禮彞叟至尚書右丞。純粹守邊，有將才。文正嘗謂仁得其忠，禮得其靜，粹得其略。其長子純祐天成尤英悟，不幸病廢蚤世。富文忠深惜之，為作墓誌。

※《盡言集》十三卷

陈氏说：諫議大夫元城劉安世器之撰。

※《王明叟奏議》二卷

陈氏说：翰林學士海陵王覿明叟撰。坐黨籍謫臨江而卒。其在朝，專論蘇、程朋黨之弊，以為深患。

※《丁騭奏議》一卷

陈氏说：右正言毗陵丁騭撰。元祐中在諫垣。嘉祐二年進士也。

※《諫垣集》二卷

陈氏说：陳瓘撰。

※《閑樂奏議》一卷

陈氏说：殿中待御史建陽陳師錫伯修撰。熙寧九年第進士，裕陵素知其文行，擢為第三人。蘇軾知湖州，師錫掌書記。軾下御史獄，師錫篤賓友之義，安輯其家。軾入西掖，薦自代，明著其事。師錫在元豐巳為察官，坐論進士習律，罷出。建中靖國再入，未幾又罷。

※《河間公奏議》十卷

晁氏说：朱光庭，元祐中為諫官時所論事也。

※《得得居士戇草》一卷

陈氏说：正言眉山任伯雨德翁撰。其論蔡卞、章惇欲廢宣仁尤切，故卞深恨之，獨貶嶺外。

※《龔彥和奏疏》一卷

陈氏说：殿中侍御史河間龔夬彥和撰。二陳、任、龔皆建中靖國言事官，極論蔡京者也。

※《石林奏議》十五卷

陈氏说：葉夢得撰。

石林自序《志愧集》曰：進對以來，奏槁藏於家者若干篇，不忍盡棄，乃序次為十卷，目之曰《志愧集》。夫天下豈無大安危，生民豈無大休戚，矧戎狄亂華，中原分裂，上方櫛沐風雨，旰食圖功，而身遭不世之主，橫被非常之知，所言僅如是而巳。心非木石，安得不愧？姑自識之，留以遺子孫，庶後世悼其意之不終，或有感勵奮發、慨然少能著見者，猶足雪其無功之恥，而償其未報之恩也。

※《虞雍公奏議》

丞相虞允文撰。後溪劉氏序略曰：余讀雍國忠肅虞公奏議二百二十有七篇而慨然有感。世但知采石之戰以七千卒却金兵四十萬，其功甚偉，然忌者猶曰「適然」。豈知公於紹興辛巳之前，已因論對，面奏虜必叛盟，兵必分五道，正兵必出淮西，奇兵必出海道，宜令良將勁卒備此二境，其先事之識，巳絕出乎眾人之表矣。及虜叛盟，上令從臣集議，公獨言虜兵必出兩淮。丞相善其言而未果行，及遣公勞師采石，事巳大壞。公以書生收合亡卒，激厲諸將，施置於倉卒之際，而破虜於俄頃之間。嗚呼！非胸中素有蓄積忠誠，足以動天地，感人心，而作士氣，未易成此偉績也。而曰「適然」可乎？自昔狃勝者，必忽其餘憂，公又令設備於瓜洲，其他區畫，悉各精密而不茍，虜遂遁去，乃徐請車駕還行都，皆歷歷見於奏疏也。余竊妄論本朝多議論，少成功，雖盛時猶然也。況積習消靡之餘，夫人皆喜逸而惡勞，圖安而懼危。中興以來，前有張魏公，後有虞雍公，為國家任其勞，當其危者也。彼不少愧焉而又忍短毀之乎？

※《連寶學奏議》二卷

陈氏说：寶文閣學士安陸連南夫鵬舉撰。紹興初知饒州，捍禦有功。及和議成，南夫知泉州，上表略曰：「不信亦信，其然豈然？」又曰：「雖虞舜之十二州，昔皆吾有；然商於之六百里，當念爾欺！」由是得罪。

※《若溪奏議》一卷

陈氏说：資政長城劉玨希范撰。嘗以同知三省樞密院扈從隆祐南幸。

※《毗陵公奏議》二十五卷

陈氏说：張守撰。

※《陳國佐奏議》十二卷

陈氏说：禮部侍郎赤城公輔國佐撰。政和三年，上舍釋褐首選。紹興初為諫官。

※《胡忠簡奏議》四卷

陈氏说：胡銓撰。

※《玉山表奏》一卷

陈氏说：汪應辰撰。

※《陳正獻奏議》二十卷、《表劄》二十卷

陈氏说：陳俊卿撰。

※《龔實之奏稿》六卷

陈氏说：龔茂良撰。

※《南軒奏議》十卷

陈氏说：張拭撰。

※《胡獻簡奏議》八卷、《臺評》二卷

陈氏说：禮部尚書會稽胡沂撰。

※《梅溪奏議》三卷

陈氏说：太子詹事樂清王十朋龜齡撰。

※《省齋歷官表奏》十二卷

陈氏说：周必大撰。

※《軒山奏議》二卷

陈氏说：王藺撰。

※《北山戇議》一卷

陈氏说：戶部侍郎濡須王𧅣少愚撰。藺之兄。開禧中諫用兵。

※《李祭酒奏議》一卷

陈氏说：國子祭酒錫山李祥元德撰。慶元初，論救趙忠定得罪者。

※《齊齋奏議》三十卷、《掖垣繳論》四卷、《銀臺章奏》五卷、《臺諫論》二卷、《昆命元龜說》一卷

陈氏说：倪思撰。

## 标签

- 文献通考
- 卷二百四十七
- 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56acb5eb5e05612e6e5c862f1a73daf3/volume-7750b9bc16b11034b6786e659cb5564e/zhws-8768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