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八十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一百八十六
章节：卷一百八十六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六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经部·乐类

《西汉·艺文志》：从黄帝以下到三代，乐各自有名称。周朝衰微，《礼》、《乐》都败坏了，乐尤其精微细小。颜师古说：眇，是细的意思。说它的道理精微，节制在于音律，不能完全写在书上。眇也读作妙。又被郑、卫之音扰乱，所以没有遗留下来的法度。汉朝兴起，制氏凭借雅乐声律，世代担任乐官，颇能记录其铿锵鼓舞，但不能说明其意义。六国的君主，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帝时得到他的乐人窦公。颜师古说：桓谭《新论》说窦公年一百八十岁，两眼都瞎了，文帝觉得奇特，问他说：“什么原因到了这个年纪？”回答说：“我十三岁失明，父母哀伤我不能及于众技，教我弹琴，我导引，不服食药物。”献上他的书，就是《周官·大宗伯》的《大司乐章》。武帝时，河间献王爱好儒学，与毛生等共同采集《周官》以及诸子谈论乐事的，来作《乐记》，献上八佾之舞，与制氏相差不远。他的内史丞王定传授它，来授给常山王禹。禹，成帝时担任谒者，多次谈论其意义，献上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到《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逐渐更加衰微。颜师古说：浸，渐渐。

鼂氏说：古代治理国家的人先修养自身，所以以礼、乐的功用为根本；后世治理国家的人先治理人民，所以以礼、乐的功用为末节。先王想要在天下彰明德行，深深推究其根本，一定先修身，而修身的要在于正心诚意，所以礼用来节制其外在，乐用来涵养其内在，内在不贞正的心无从萌发，外在不义的事无从蹈行，一身既已修养，而天下就治理好了，因此礼、乐的功用，不可片刻离开。后世则不然，设立法令，务必用来整治天下，自己适从暴戾恣睢的心，认为亲身践行、率领别人是迂阔不可用。如果海内平定，好名的君主然后取礼的威仪、乐的节奏，来文饰其治理而已。那么他们所说的礼、乐，实际对治乱成败的命运有什么益处？所以说后世治理国家的人，先治理人民，以礼、乐的功用为末节。虽然如此，礼的文饰在外，容易看见，历代还不能废弃；至于乐的功用在内在，细微精密要眇，不是常情所能知道，所以从汉朝以来，指乐为虚器，杂以郑、卫、夷狄的音，虽然有时用于一时，随即放失，不再存留，何况其书呢！现在收集几种，姑且用来补书目的缺漏罢了。

陈氏说：刘歆、班固虽然以《礼》、《乐》著录在《六艺略》，总之都不是孔氏的旧本。然而《三礼》至今流行于世，还是先汉旧传，而所谓《乐》六家的，影响不再存在了。窦公的《大司乐章》既已见于《周礼》，河间献王的《乐记》也已录于《小戴》，那么古乐已不再有书。而前志相承，就取乐府、教坊、琵琶、羯鼓之类，来充《乐》类，与圣经并列，不也悖谬吗！晚年得到郑子敬氏《书目》，独不这样，其说法是：“《仪注》、《编年》，各自为类，不得附于《礼》、《春秋》，那么后世的乐书，本来不得列于《六艺》。”现在依从它。而著录在子录杂艺之前。

按：古时候《诗》、《书》、《礼》、《乐》，都是用来垂世立教，所以《班史》著录在《六艺》，作为经籍之首。流传到后世，虽然有这四者，而都不可称为经了。所以从唐有四库的目录，而后世所谓的《书》入史门，所谓的《诗》入集门，唯独《礼》、《乐》则都以为经，于是以历代典章、仪注等书厕列在《六典》、《仪礼》之后，历代乐府、教坊诸书厕列在《乐记》、《司乐》之后，猥杂殊甚。陈氏的话很好！然而乐，是国家的大典，古人以与礼并称，而陈氏《书录》则置之诸子之后，而侪之于技艺之间，又太不伦类了。虽然后世的乐不可以比拟古代，然而既以乐名书，则不止于技艺的末节而已。何况先儒释经的书，其反理诡道，被前贤所摈斥的，也沿经的名，得以入于经类，难道后世的乐书，尽不足与言《乐》吗！所以现在所叙录，虽不敢如前志相承，以之拟经，而以与仪注谶纬并列在经解之后，史、子之前云。

《汉志》：凡《乐》六家，一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刘向等《琴颂》七篇

《隋志》：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

《唐志》：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失姓名九家，张文收以下不著录二十家，共九十三卷

《宋三朝志》：四十五部，四百九卷。

《宋两朝志》：三十三部，一百七十四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一十卷。

《宋中兴志》：六十四家，七十一部，六百五十五卷。

※《乐府杂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段安节撰。其事芜驳不伦。

鼂氏说：记唐开国以来雅、郑的乐，并其事的始末。

※《历代乐仪》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徐景安撰。总序律吕，起于周、汉，终于唐。著录唐乐章差为详悉。

※《大乐令壁记》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刘贶撰。分《乐》、《元正乐》、《四夷乐》，合三篇。

※《古乐府乐府古题要解》共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吴兢撰。解释古乐典所以名篇的意思。

鼂氏说：吴兢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词，凡十卷。又在传记及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解释古题云。

※《乐府解题》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与吴兢所撰《乐府古题》颇同，以《江南曲》为首，其后所解差异。

※《玉台新录》十卷

鼂氏说：陈徐陵纂。唐李康成说：“昔陵在梁世，父子俱事东朝，特见优遇。时承华好文，雅尚宫体，故采西汉以来词人所著乐府艳诗，以备讽览，且为之序。”

※《玉台后集》十卷

鼂氏说：唐李康成采梁萧子范迄唐张赴二百九人所著乐府歌诗六百七十首，以续陵编，序说“名登前集者，今并不录，唯庾信，徐陵仕周、陈，既为异代，理不可遗”云。

后村刘氏说：郑左司子敬家有《玉台后集》，天宝间李康成所撰。自陈后主、隋炀帝、江总、庾信、沈、宋、王、杨、卢、骆而下二百九人，诗六百七十首，汇为十卷。与前集皆徐陵所遗落者，往往其时诸人的集尚存，其中多有佳句。

※《乐府古今解题》

《崇文总目》：唐郗昂撰。或说王昌龄撰，未详孰是。旧说《古今乐府解题》，又说《古题》，所载曲名与吴兢所撰《乐府解题》颇异。又有唐李百药词，今定为《乐府古今解题》

※《声律要诀》十卷

《崇文总目》：唐田琦撰。推本律吕及制管定音的方法，文虽近俗，而于乐理尤有造诣。

鼂氏说：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序说：“一切乐器，依律吕的声音，都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再和谐了。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这本书”云。

※《羯鼓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南卓撰。羯鼓，夷乐，与都昙、答鼓皆列于九部，至唐开元中开始盛行于世。卓所记多开元、天宝时曲云。

陈氏说：卓，唐为婺州刺史。

※《琴操》三卷

《崇文总目》：晋广陵相孔衍撰。述诗曲所从，总五十九章。

陈氏说：止一卷，不著名氏。《中兴书目》说：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的意思。今《周诗》篇同，而操、引才二十一篇，似非全书。

※《琴谱三均手诀》

《崇文总目》：宋谢庄撰。叙唐虞至宋世善琴者姓名，及古曲名。说《琴通》三均，谓《黄钟》、《中吕》、《无射》。

※《琴经》

陈氏说：托名诸葛亮，浅俚之甚。

※《琴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道士赵邢利撰。记古琴指法，为左右手图二十一种。

陈氏说：一名《弹琴古手法》。

※《金风乐》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宗撰。盖琴曲名。

※《琴书》三卷

《崇文总目》：唐翰林待诏赵惟{日东}撰。略述琴制，叙古诸曲及善琴人姓名。

陈氏说：惟{日东}称前进士滁州全椒尉。

※《琴谱》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康士撰。按康士作《琴曲》一百章，谱十三卷，《宫调》二十章，《商调》十章，《角调》五章，《徵调》七章，《琴调》五章，《黄钟》十章，《离忧》七章，《沉湘》七章，《侧蜀》七章，《缦角》七章，《玉女》五章。其谱散亡。今书旧目有《琴调》六卷，《琴谱》一卷，残缺无首尾，所裁乃《楚》、《角》、《宫》、《黄钟》、《侧蜀》、《琴调》数篇，余皆亡。

※《琴谱序》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等撰。康士字安道，以善琴知名。尝操琴曲百篇，谱十三卷。进士姜阮、皮日休皆为序，以述其能。康士谱今别行。

※《琴调》四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楚调》五章，《黄钟调》二十章，《侧蜀》、《瑟调》皆一章。

※《离骚谱》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依《离骚》以次声。

※《大唐正声新扯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陈拙纂。集琴家之说，不专声谱。

※《广陵止息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吕渭撰。晋中散大夫嵇康作琴调《广陵散》，说者以魏氏散亡自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康避魏、晋之祸，托之于鬼神。河东司户参军李良辅说袁孝己窃听而写其声，后绝其传。良辅传之于洛阳僧思古，传于长安张老，遂著此谱。总二十三拍，至渭，又增为三十六拍。

※《东杓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李约撰。约患琴家无角声，乃造《东杓引》七拍，有麟声绎声，以备五音。

※《无射商九调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萧祐撰。祐因胡笳推《无射商》，自创为九调。

※《琴雅略》一卷

《崇文总目》：唐殿侍中郎齐嵩撰。概言创制音器之略。

※《琴声律图》一卷

《崇文总目》：唐恭陵署令王大刀承诏撰。国琴制度，以六十律旋宫之法次其上，前序历引诸家律吕相生之术。

※《琴德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因寺僧道英撰。述吴、蜀异音，及辨析指法。道英与赵邢利同时，盖从邢利所授。

※沈氏《琴书》一卷

《崇文总目》：沈氏撰，不著名。首载嵇中散《四弄》，题赵师法撰；次有《悲风》、《三峡》、《流泉》、《渌水》、《昭君》、《下舞》、《间弦》，并《胡笳四弄》，题盛通师撰。盖诸家曲谱，沈氏集之。

※《琴说》一卷

陈氏说：唐工部尚书李勉撰。

※《琴说》一卷

陈氏说：唐待诏薛易简撰。衡州来阳尉。

※《教坊记》一卷

鼂氏说：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于正乐。

※《琵琶故事》一卷

鼂氏说：未详何人所纂。

陈氏说：段安节撰。

※张淡正《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茅仙逸人张淡正撰。不详何代人。解琴指法。

※《琴谱》二卷

《崇文总目》：梁开平中王邈撰。

※《小胡笳子十九拍》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琴曲有大、小胡笳，《大胡笳十八拍》，沈辽集，世名“沈家声”。《小胡笳》又有《契声一拍》，共十九拍，谓之“祝家声”。祝氏不详何人，所载乃小胡笳子。

※《阮咸谱》一卷，《琴调》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

※《琴杂说》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盖琴家杂集器图声诀之略。

※《琴调》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无射》、《商》、《角》诸谱皆亡其曲名。

※《琴谱》四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四大曲，一曰《别鹤林》，其三皆失其名而谱存，今留以待知琴者。

※《琴略》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序有七例，颇抄历代善琴者。各为门类，又载拍法及杂曲名。

※《琴式图》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琴制度为图，杂载赵邢利指诀，又有白云先生《三诀》。

陈氏说：《三诀》凡一卷，称天台白云先生。

※《三乐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载《商调三乐谱》。

※《琴谱纂要》五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图琴制度，及载古曲谱曲名。

※《琴书正声》九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集《游春》、《绿水》、《幽居》、《坐愁》、《思秋》、《思楚》、《明光》、《易水》、《凤归林》、《接兴》、《白云》，凡十数谱。

※《琴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杂录琴谱大小数曲，其前一大曲，亡其名。旧本或说李翱。用指法与诸琴法无异，而说翱者，岂其所传欤？

※《阮咸调弄》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阮咸金羽调》一卷，《降圣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载《降圣引》一篇，谱一首，不详何代之曲。

※《阮咸谱》二十卷，《阮咸曲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有《宫》、《商》、《角》、《徵》、《无射宫》、《无射商》、《金羽》、《碧玉》、《凄凉》、《黄钟调》，凡十篇，总十二卷。

※《琴义》一卷

陈氏说：称野人刘籍撰。

※《琴曲词》一卷

陈氏说：不知作者。凡十一曲，辞皆鄙俚。

※《大周正乐》一百二十卷

《崇文总目》：周翰林学士窦俨撰。显德中，俨奉诏集缀，其书博而无次。

※《乐苑》五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叙乐律声器，凡二十篇。

※《周优人曲辞》二卷

《崇文总目》：周吏部侍郎赵上交、翰林学士李昉、谏议大夫刘涛、司勋郎中冯古纂。录燕乐优人曲辞。

※景祐《大乐图》二十卷

《崇文总目》：皇朝司封员外郎集贤校理聂冠卿撰。景祐二年，大乐署以律准考定雅乐，献之。上召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李照问钟律大要，照请用黍尺求声，遂命照制新乐。冠卿讨论故事，据经义，多所损益，以御制乐曲及钟律议说制器之法，与古今乐器图象之异，为书一百二十六篇，上之。

※《大乐图义》二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撰。受诏考试太常乐工，因集古乐钟律器用之说，上列为图，从释其义，并今乐署阙典所当厘补者，更为杂论七篇奏之。

※皇祐《乐记》三卷

鼂氏说：皇朝胡瑗等撰。皇祐二年，下诏说：国初循用王朴乐，太祖患其声高，令和岘减下一律，然而还未全。命瑗同阮逸等二十余人再定。四年，乐成奏之，上御紫宸殿观看。此其说也。

陈氏说：阮逸、胡瑗撰。凡十二篇。首载诏旨，次及律、度量衡、钟磬、鼓鼎、鸾刀，图其形制，刊校颁之天下。虎邱寺有本，当时所颁藏之名山者也，其末志颁降岁月，实皇祐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用苏州观察使印，长贰押字。余平生每见承平故物，未尝不起敬，因录藏之。一切依元本摹写，不少异。

※景祐《广乐记》

陈氏说：翰林侍讲学士冯元等撰。阙八卷。景祐元年，判太常寺燕肃建言钟律不调，欲以王朴律准更加考详。诏宋祁与集贤校理李照共领其事。诏言朴律太高，比古乐约高五律，遂欲改大乐，制管铸钟，并引校理聂冠卿为检讨官。又诏元等修撰《乐书》，为一代之典。三年七月，书成，然未几，照乐废不用。

※景祐《乐府奏议》一卷，皇祐《乐府奏议》一卷

陈氏说：胡瑗撰。

※《三圣乐书》一卷

陈氏说：宋祁子京撰。

※《补亡乐书》三卷，《大乐演义》三卷

鼂氏说：皇朝房庶撰。古律既亡，后世议乐者，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余，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故庶欲造以一千二百黍，纳之律管中，黍尽乃得九十分，为黄钟之长。其说大要以律生尺耳。范蜀公本之以制雅乐。

石林叶氏说：元祐中，昭陵命胡瑗、阮逸更造新乐，将成，宋景文得蜀人房庶所作《乐书补亡》三卷，上之，以为知乐。庶自言尝得《古文汉书·律历志》，言其度“起于黄钟之长，用子谷秬黍中者，一黍”字下，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乃与下文“之广”字相接。而人不悟，故历世皆以累黍为尺。当如《汉志》以秬黍中者千二百实管中为九十分，以定黄钟之长，而加一分以为尺，则《汉志》所谓“一为一分”者，黄钟九十分之一，而非一黍之一也。又说乐有五音，今无正徵音，国家以火德王，而亡本音，尤非是。范景仁力主其说。时方用累黍尺，故庶但报闻罢。崇宁中，更定《大晟乐》，始申景仁之说，而增徵音。然《汉书》卒未尝补其脱字，盖不知庶之所自本也。

陈氏说：庶说惟范镇是之。时胡瑗、阮逸制乐已有定议，遂格不行。元丰四年，庶子审权作《演义》，以述父之意。其后元祐初，范蜀公自为新乐，奏之于朝，盖用其说云。

※范蜀公《乐书》一卷

鼂氏说：景仁论乐宗房庶，潜心四十余年，出私财铸乐器。元祐中上之。

※《五音会元图》

鼂氏说：未知何人撰。说乐各有谱，但取筚栗谱为图，以七音十二律，使俗易见。

※《乐书》二百卷

陈氏说：秘书省正字三山陈旸撰。建中靖国初进之。为《礼书》陈祥道，其兄也。其书雅、俗、胡部音器、歌舞，下及优伶杂戏，无不备载，博则博矣，未免于秽芜也。旸绍圣初制科，终礼部侍郎。杨诚斋序说：“其书远自唐虞、三代，近逮汉唐、本朝，下逮子史百氏，内自王制，外逮戎索，网罗放失，贯综烦悉，放郑而一之雅，引今而复之古，使人味其论，玩其图，忽乎先王金钟天球之音，粲乎前代鹭羽玉戚之容，后有作者，不必求之于野，证之于杞、宋，而损益可知焉。”

※《大晟乐书》二十卷，《雅乐图谱》

陈氏说：大中大夫开封刘炳子蒙撰。大晟者，本方士魏汉津妄出新意，以裕陵指节定尺律，傅会身为度之说。炳为大司乐，精为缘饰。又有《图谱》一卷。

※《隆韶道百和集》一卷

陈氏说：保义郎大晟府按协律姚公立撰。以律吕、节气、阴阳为说，凡四十九条。

※《乐府诗集》一百卷

鼂氏说：皇朝郭茂倩编次。取古今乐府，分十二门：郊庙歌辞十二，燕射歌辞三，鼓吹曲辞五，横吹曲辞五，相和歌辞十八，清商曲辞八，舞曲歌辞五，琴曲歌辞四，杂曲歌辞十八，近代曲辞四，杂谣歌辞七，杂乐府词十一，通为百卷，包括传记、辞曲，略无遗轶。

※《琴筌》十卷

鼂氏说：皇朝荀以道撰。记造琴法、弹琴诀并谱。

※《琴史》六卷

陈氏说：吴郡朱长文伯原撰。唐、虞以来迄本朝，琴之人与事备矣。

※《制琴法》一卷

陈氏说：不知何人撰。

※《大胡笳十九拍》一卷

陈氏说：题陇西董庭兰撰，连刘商辞。又说“《祝家声》”“《沈家谱》”，不可晓也。

※《琴谱》八卷

陈氏说：鄞学魏邸旧书有之，己卯分教传录，亦益以他所得谱。

※《琴操谱》十五卷，《调谱》四卷

陈氏说：参政历阳张岩尚翁以善鼓琴闻一时，余从其子人必得此谱。

※《琴谱》十六卷

陈氏说：新昌石孝隆君大所录。

※《律吕新书》二卷

《中兴艺文志》：说蔡元定季通撰。其法以律生尺，如房庶、范镇之论，亦祖《两汉志》蔡邕说及我朝程子、张子，又主淮南太史、小司马之说，以九分为寸。

朱子序说：南狩今六十年，学士大夫因仍简陋，遂无复以钟律为意者。吾友蔡君季通乃独心好其说而力求之，旁搜远取，巨细不损。积之累年，乃若冥契，著书两卷，凡若干言。予尝得而读之，爱其明白而渊深，缜密而通畅，不为牵合附会之谈，而横斜曲直，如珠之不出于盘。其言虽多出于近世之所未讲，而实无一字不本于古人已试之成法。盖若黄钟围径之数，则汉斛之积分可考；寸以九分为法，则淮南太史、小司马之说可推。五声二变之数，变律半声之例，则杜氏之《通典》具焉；变宫变徵之不得为调，则孔氏之礼数因亦可见。至于先求声气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则尤所谓卓然者，而亦班班杂见于《两汉》之志、蔡邕之说，与夫《国朝会要》以及程子、张子之言，顾读者不深考，其间虽或有得于此者，而又不能无失于彼，是以晦蚀纷拏，无复定论。抑季通之为此书，词约理明，初非难读，而读之者往往未及终篇，辄已欠伸思睡，固无由了其归趣，独以予之顽顿不敏，乃能熟复数过，而仅得其旨意之仿佛。季通亦许予能知己，故属以序，而不得辞焉。

《朱子语录》说：季通律书分明是好，却不是暗说，自有按据。

※《乐舞新书》

《中兴艺文志》：吴仁杰撰。论《关雎》者二，论《风》、《雅》、《颂》者九，论笙镛雅颂者二，论《大雅》、《小雅》者一，论《二南》者二，论雅者九，凡二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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