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百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二百一
章节：卷二百一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二百一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故事各门总　故事

《隋书·经籍志》说：古时朝廷的政令，发号施令，百官奉行，收藏在官府，各自修治职责，遵守而不忘。《春秋传》说：“我查看那些旧府，”说的就是这类事。《周官》记载：御史掌管治朝的法令，太史掌管万民的契约和质剂，以迎受邦国的治理。如此则百官众府，各藏其事，太史的职责，又总揽掌管。汉代时，萧何制定律令，张苍制定章程，叔孙通制定仪法，条流派别，制度逐渐增广。晋初，甲令以下，到九百多卷。晋武帝命车骑将军贾充广引群儒，删取要点，增律十篇。其余不足以经远的为法令，施行制度的为令，品式章程的为故事，各归还其官府。缙绅之士，撰写记录，遂成篇卷，然而也在隋代遗失。今根据现存，称为旧事篇。

《宋三朝艺文志》说：西汉有掌故之吏，以主管故事，那么名称的起源不是很久远吗？魏相为丞相，务在奉行故事，孔光领枢机，也守法度修故事罢了。如此则师古之学，是当世要务。隋、唐载故事数十家，都是台阁府署旧制及诸遗风往事。今所存只有二三书，又取后世纂类相近的著录。

《隋志》二十五部，四百四卷。

《唐志》十七家，四十三部，四百九十六卷失名姓二十五家，裴矩以下不著录十六家，九十卷。

《宋三朝志》十六部，八十六卷。

《宋两朝志》六部，六十三卷。

《宋四朝志》六十四部，九百二十卷。

《宋中兴志》一百七十家，一百八十九部，一千九百九卷。

右故事。

《隋书·经籍志》说：古时做官的人，名字写在所臣的策上，各有分职，以相统治。《周官》：冢宰掌建邦的六典，而御史数凡从政者。如此则冢宰总六卿之属，以治其政御，史掌其在位名数，先后次序。今《汉书·百官表》列众职之事，记在位次序，大概也是古制。汉末，王隆、应劭等因《百官表》不具，乃作《汉官解诂》、《汉官仪》等书。此后相因，正史表、志，不再有百僚在官之名了。搢绅之徒，或取官曹名品之书，撰写记录，别行于世。宋、齐以后，其书益繁，而篇卷零叠，易为亡散；又多琐细，不足可纪，故删。其现存可观者，编为职官篇。

《隋志》二十七部，三百三十六卷通计亡书，三十六部，四百三十三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六部，二百六十二卷失姓名十家，《六典》以下不著录二十九家，二百八十卷。

《宋三朝志》三十四部，二百一十三卷。

《宋两朝志》八部，三十二卷。

《宋四朝志》十二部，一百三十二卷。

《宋中兴志》三十六家，四十二部，四百一十三卷。

右职官。

《隋书·经籍志》说：刑法，是先王用来惩罚罪恶，齐整不轨的。《书》述唐、虞之世，五刑有服，而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周官》：司寇掌三典，以刑邦国；司刑掌五刑之法，丽万民之罪；太史又以典法逆于邦国；内史执国法以考政事。《春秋传》说：“在九刑不忘。”如此则刑书的制作很久了。大概藏在官府，惧人知争端，而轻易犯。及其末也，肆情越法，刑罚僭滥。至秦，重以苛虐，先王的正刑灭了。汉初，萧何定律九章，其后渐更增益，令甲以下，盈溢架藏。晋初，贾充、杜预删而定之，有律，有令，有故事。梁时，又取故事宜于时的为《梁科》。后齐武帝时，又在麟趾殿删正刑典，称为《麟趾格》。后周太祖又命苏绰撰《大统式》。隋则律令格式并行，自律以下，世有改作，事在《刑法志》。《汉律》久亡，故事驳议，又多零失。今录其现存可观者，编为刑法篇。

《隋志》三十五部，七百一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三十八部，七百一十六卷。

《唐志》二十八家，六十一部，一千四卷失姓名九家，自《开元新格》以下不著录十三家，三百二十三卷。

《宋三朝志》四十三部，六百九十四卷。

《宋两朝志》三十四部，三百七十七卷。

《宋四朝志》一百一十二部，一万七千三百卷。

《宋中兴志》八十七家，九十四部，三千九百三十卷。

右刑法。

《隋书·经籍志》说：从前先王化民，因五方土地，风气所生，刚柔轻重，饮食衣服，各有其性，不可变迁，所以疆理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达其志而通其欲，齐其政而修其教。所以说广谷大川异制，人居其间异俗。《书》录禹别九州，定其山川，分其圻界，条其物产，辨其贡赋，说的就是这个。周则夏官司险，掌建九州之图，周知山林川泽之阻，达其道路；地官诵训，掌方志以诏观事，以知地俗；春官保章，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之域，以观妖祥；秋官职方，掌天下之图地，辨四夷、八蛮、九貉、五戎、六狄之人，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周知利害，辨九州之国，使同其贯；司徒掌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教，以佐王扰邦国，周知九州之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及土会之法。如此则其事分在众职，而冢宰掌建邦之六典，实总其事。太史以典逆冢宰之治，其书大概也总为史官之职。汉初，萧何得秦图书，故知天下要害。后又得《山海经》，相传以为夏禹所记。武帝时，计书既上太史，郡国地志固亦在焉。而史迁所记，但述河渠而已。其后刘向略言地域，丞相张禹使属朱贡条记风俗，班固因之作《地理志》。其州国郡县，山川夷险，时俗之异，经星之分，风气所生，区域之广，户口之数，各有攸叙，与古《禹贡》、《周官》所记相埒。是后，载笔之士，管窥末学，不能及远，但记州郡之名而已。晋世，挚虞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无不具悉。凡一百七十卷，今亡。而学者因其经历，并有纪载，然不能成一家之体。齐时，陆澄聚一百六十家之说，依其前后远近，编而为部，称为《地理书》。任昉又增陆澄之书八十四家，称为《地记》。陈时，顾野王钞撰众家之言，作《舆地志》。隋大业中，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五十一卷，《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余记注甚众今任、陆二家所记之内而又别行者，各录在其书之上，自余次之于下，以备地理之记焉。

《隋志》一百三十九部，一千四百三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一百四十部，一千四百二十四卷。

《唐志》六十三家，一百六部，一千二百九十二卷失姓名三十一家，李播以下不著录五十三家，九百八十九卷。

《宋三朝志》九十五部，二千三百二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十八部，一百八十三卷。

《宋四朝志》四十二部，六百七十七卷。

《宋中兴志》三百二十二家，三百三十六部，三千四百七十一卷。

右地理。

《宋中兴艺文志》：前史时令皆入子部农家类，惟《中兴馆阁书目》别为一类，列之史部，以诸家之所载，不专为农事故也。今从之。凡十七家，十八部，一百九十九卷。

右时令。

《隋书·经籍志》说：氏姓之书，其所由来远矣。《书》称：“别生分类。”《传》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周家小史定系世，辨昭穆，则也是史之职。秦兼天下，铲除旧迹，公侯子孙，失其本系。汉初，得《世本》，叙黄帝以来祖世所出。而汉又有《帝王年谱》。后汉有《邓氏官谱》。晋世，挚虞作《族姓昭穆记》十卷。齐、梁之间，其书转广。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文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其《邓氏官谱》及《族姓昭穆记》，晋乱已亡，自余亦多遗失。今录其现存者，以为谱系篇。

《隋志》四十一部，三百六十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三部，一千二百八十卷。

《唐志》十七家，三十九部，一千六百一十七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

《宋三朝志》五十三部，一百五十四卷。

《宋两朝志》九部，六十二卷。

《宋四朝志》十六部，七十九卷。

《宋中兴志》五十三家，五十九部，二百二十三卷。

右谱系。

《隋书·经籍志》说：古时史官既司典籍，大概有目录，以为纲纪，体制湮灭，不可复知。孔子删书，别为之序，各陈作者所由。韩、毛二《诗》，也皆相类。汉时刘向《别录》、刘歆《七略》，剖析条流，各有其部，推寻事迹，疑即古之制也。自是之后，不能辨其流别，但记书名而已。博览之士，疾其浑漫，故王俭作《七志》、阮孝绪作《七录》，并皆别行。大体虽准向、歆，而远不逮矣。其先代目录，亦多散亡。今总其现存，编为目录篇。

《隋志》三十部，二百一十四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二部，四百六卷失姓名二家，毋煚以下不著录十二家，一百五十四卷。

《宋三朝志目录》十六部，一百四十一卷。

《宋两朝志》十一部，九十二卷。

《宋四朝志》六部，三十卷。

《宋中兴志》四十六家，五十一部，五百二十一卷。

右目录。

※《贞观政要》十卷

鼂氏说：唐吴兢撰。以唐之极治，贞观为最，故采时政之可备劝戒者，上之于朝。凡四十篇。

陈氏说：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按《新》、《旧书》列传，兢未尝为此官。而书亦不记岁月。但其首称良相传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亦未详为何人。《馆阁书目》说神龙中所进，当考。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说：唐剡尉常山张著处晦撰。记儒人盛事，自武德中，迄于天宝。首载张文成七登科者，即著之祖也。

※《衣冠盛事》一卷

陈氏说：唐武功苏特撰。

※《太和辩谤略》三卷

鼂氏说：唐李德裕撰。先是，唐次录周、秦迄隋忠贤罹谗谤事，德宗览之不悦。后宪宗以为善，命令狐楚等广之，成十卷。太和中文盛上之。

陈氏说：李德裕以令狐楚所著删其繁芜，益以唐事，裁成三卷。集贤裴潾为之序。元和书今不存，《邯郸书目》亦止有前五卷。

※《秦传玉玺谱》一卷

陈氏说：题博陵崔逢修，协律郎严士元重修，河东少尹魏德谟润色。

※《国玺传》一卷，《传国玺记》一卷

陈氏说：《传》无名氏所记，止唐肃宗。《记》称严士元，与前大同小异。

※《玉玺杂记》一卷

陈氏说：徐景撰。乾元元年七月记。《唐志》有徐景《玉玺正录》，即此书也。

※《楚宝传》一卷

陈氏说：杜确撰。肃宗乾元二年楚州尼真如献宝事。

※《八宝记》一卷

陈氏说：无名氏。大观二年。

※《唐文宗朝备问》一卷

陈氏说：不著名氏。杂录唐朝典故。

※《通典》二百卷

鼂氏说：唐宰相杜佑撰。先是，刘秩采经史自黄帝迄天宝末制度沿革废置，议论得失，仿《周礼》六官法，为《政典》三十五篇。房琯称才过刘向。佑以为未尽，因广之，参以新礼，为二百篇。以《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刑法》、《州郡》、《边防》八门分类叙载，世推该洽。三十六年成书，德宗时上之。

※《续通典》二百卷

陈氏说：翰林学士承旨大名宋白太素等撰。咸平三年奉诏，四年九月书成。起唐至德初，迄周显德末。王钦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数千载，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今之所载二百余年，亦如前书卷数，时论非其重衣复。

※《国朝通典》二百卷

陈氏说：不著名氏。或言魏鹤山所为，似方草创，未成书也。凡通典、会要，前书及《馆阁书目》皆列之类书。按通典载古今制度沿革，会要专述典故，非类书也。

※《唐会要》一百卷

鼂氏说：皇朝王溥撰。初，唐苏冕叙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大中七年，诏崔铉等撰次德宗以来事，至宣宗大中六年，以续冕书。传又采宣宗以后事，共成百卷，建隆二年二月奏御。词简礼备，太祖览而嘉之，诏藏于史阁。

陈氏说：按《唐志》：苏冕《会要》四十卷；《续会要》四十卷，杨绍复等撰，崔铉监修。而《会要》称杭州刺史苏弁与兄冕续国朝故事为是书，矣聚书至二万卷，次于集贤、芸阁。

※《五代会要》三十卷

鼂氏说：皇朝王溥等撰。采梁至周典故纂次，建隆初上之。

※《三朝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

鼂氏说：皇朝章得象天圣中，被诏以国朝故事因革制度编次。宋绶、冯元、李淑、王举正、王洙同修，得象监总。庆历四年，书成上之。

※《六朝国朝会要》三百卷

鼂氏说：神宗朝以《会要》止于庆历，命王珪续之。起于建隆之元，迄于熙宁十年，通旧书增损成是书。总一十一类，八百五十八门。其间礼乐政令之大纲，仪物事为之细目，有关讨论，顾无不载。文简事详，一代之典备矣。

※《节国朝会要》十二卷

鼂氏说：皇朝范师道以章得象书繁多，节其要以备检。

※《续会要》三百卷

陈氏说：监修仙井虞允文并甫等上。自绍兴十年编修，起元丰元年，迄靖康之末，乾道六年书成。

巽岩李氏序略说：徽宗初诏王觌、曾肇续编元丰至元符，寻复诏起治平四年，止崇宁五年，凡四十年。二书皆弗克成。政和末，有司独上《帝系》、《后妃》、《吉礼》三类，总一百一十卷。其书则通章得象、王珪所编，稍益以熙宁后事。而此三类外，皆未皇暇。运遭百六，史记放绝。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甚悯焉，绍兴九年诏馆职续编，三十一年又降趣旨。然阙简破牍，掇落匪易。皇帝陛下纂修洪绪，敷时绎思，更命宰相提举，阅再岁乃克成书。断自神宗之初，迄于靖康之末，凡六十年。总三百卷，分二十一类，六百六十六门。窃惟五朝大政，前书备载，类仍旧章，鲜所开创。逮神、哲、徽、钦之御世，因时适变，道与前异。大抵革于熙宁，复于元祐，旋革于绍圣，又复于元符，再革，遂臻崇、观、政、宣之丰豫，以及靖康。六十年间，业广事详，方策所记，视前倍蓰。今兹缀集于零落散亡之余，十仅得其六、七，诚不足允符神旨。然科条粗举，部类各分，礼、乐、兵、财之大原，儒术、刑法之要指，取贤敛才之品式，设官分职之制度，九州之别合，四夷之服叛，概见于斯。凡厥讨论，尚或有取。

容斋洪氏《随笔》说：国朝会要，自元丰三百卷之后，至崇宁、政和间，复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罢修书五十八所。时会要已进一百十卷，余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节次觊赏，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谓若朝廷许立限了毕，不过三两月可以投进。而黼务悉矫蔡京所为，故一切罢之。官吏既散，文书皆为弃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张渊道为太常博士，时礼寺典籍散佚亡几，而京师未陷。公为宰相言：宜遣官往访故府，取现存图籍，悉辇而来，以备掌故，此若缓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后逆豫窃据，鞠为煨烬。吁，可惜哉！

※《中兴会要》二百卷

陈氏说：监修晋江梁克家叔子等上。乾道六年，既进《续会要》，有旨自建炎元年续修，止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成书。

※《国朝会要总类》五百八十八卷

陈氏说：李心传所编，合三书为一。刻于蜀中，其板今在国子监。

※《三朝圣政录》十卷

鼂氏说：皇朝富弼上言，乞选官置局，将三朝典故编成一书。即命王洙、余靖、孙复、欧阳修编修，分别事类，成九十六门。

陈氏说：其书初名《太平故事》，凡九十六门。每事之后，各释其意。至绍兴八年，右朝议大夫吕源得旧印本，刊正增广，名《政要释明策备》，上之于朝。《馆阁书目》指《政要》为《宝训》，非也。

※《三朝宝训》三十卷

陈氏说：翰林学士李淑等撰。天圣五年，监修国史青社王曾奏，乞用唐吴兢《贞观政要》故事，取三朝圣语、政事及臣僚奏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与国史、宝录并行。至十年，书成，诏以“宝训”为名。其后进读于迩英。今《馆阁书目》以为二十卷，富弼所上者，非也，乃《政要》耳。

王氏《挥麈录》说：仁宗即位方十岁，章献明肃太后临朝。章献素多知谋，分命儒臣冯章靖元、孙宣公奭、宋宣献绶等，采摭历代君臣事迹为《观文览古》一书，祖宗故事为《三朝宝训》十卷，每卷十事。又纂郊祀仪仗为《卤簿书》三十卷，诏翰林待诏高克明等绘画之，极为精妙。叙事于左。令傅母辈日夕侍上展玩之，解释诱进。镂板于禁中。元丰末，哲宗以九岁登极，或有以其事启于宣仁圣烈皇后者，亦命取板摹印，仿此为帝学之权舆，分锡近臣及馆殿。时大父亦预其赐，明清家因有之。绍兴中为秦伯阳所取。

※《三朝训鉴图》十卷

陈氏说：学士李淑、杨伟等修纂。庆历八年，伟初奉旨检讨三朝事迹，乞与淑共编，且乞制序。皇祐元年书成。顷在莆日，有售此书者，亟求观之，则巳为好事者所得，盖当时御府刻本也。卷为一册，凡十事，事为一图，饰以青赤。亟命工传录，凡字大小、行广狭、设色规模，一切从其旧。敛衽铺观，如生庆历、皇祐间，目睹圣作明述之盛也。按《馆阁书目》载此书云绘采皆阙，至《续书目》乃云得其全。未知果当时刻本乎，抑亦摹传也？

按《三朝宝训》一书，《直斋书录解题》以为宰相王曾奏请编修，成于天圣十年，凡三十卷。《挥麈录》以为章献命儒臣所修，成于天圣初年，凡十卷。殊不相吻合。然《挥麈录》所言禁中刻本，且有绘图，则似即此《三朝训鉴图》十卷之书。然《直斋》以此书为庆历、皇祐时所修纂，则又与《挥尘录》所谓仁皇初年傅母辈侍上展玩之语深不合矣！当俟考订精者质之。

※《仁宗政要》四十卷

鼂氏说：皇朝张唐英撰。

※《仁皇训典》六卷

陈氏说：翰林侍讲范祖禹撰。元祐八年经筵所上。凡三百十七条，大略亦用宝训体。

※《两朝宝训》二十卷

陈氏说：礼部郎中长乐林希子中编进。用天圣故事也。元丰六年表上。

※《神宗宝训》二十卷

鼂氏说：皇朝林虙撰。虙，希之侄也。剽闻神宗圣政，辄称记录，分一百门，以续五朝宝训。崇宁上于朝。

※《历代年号并宫殿等名》一卷

陈氏说：丞相饶阳李昉明叔在翰苑时所纂。

※《朝制要览》五十卷

陈氏说：屯田郎中宋咸撰。此书传于陆放翁氏，放翁书其后说：“先君会稽公晚岁喜观，闲为子弟讲论因革，率至夜分。”会稽公者，宰元钧也。其书作于嘉祐中，皆国初故实，观之使人有感焉。

※《景德会计录》六卷

鼂氏说：皇朝丁谓谓之撰。谓景德中纂三司户口税赋之入，及兵食吏禄之费，会计天下每岁出纳赢亏之数，书成奏御。

陈氏说：谓时为三司使。序言岁收两京十七路帐籍四万四百有七，日入疾徐事一千五百，文移倍之。以李吉甫《国计簿》、贾耽《国要图》，总其目得四十，列为六卷，一《户赋》，二《郡县》，三《课入》，四《岁用》，五《禄食》，六《杂记》。大抵取景德中一年为准。

※《皇祐会计录》六卷

鼂氏说：皇朝田况元钧撰。况两为三司使，谓夏戎阻命之后，增兵比之景德几一倍，加之吏员益繁，经费日侈，民力日疲。乃约丁谓《会计录》，以皇祐财赋所入多于景德，而其出又多于所入，著成此书上之。庶几朝廷稽祖宗之旧，省浮费以裕斯民云。

陈氏说：元钧仿《景德》之旧，取一岁最中者为准。又为《储运》一篇，以补其阙。

※《春明退朝录》三卷

陈氏说：龙图阁学士常山宋敏求次道撰。所记多故实。其父宣献公绶居第在春明坊，如鼂氏称昭德也。

※《先朝政范》一卷

陈氏说：直集贤院徂徕石介守道编进。自《任将》至《悔过》，凡十二篇。

※《尊号录》一卷

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大意以为徽号夸诩非古，而我祖宗往往谦逊不居，犹愿超然远览，尽屏前号。其爱君以德者欤？至神宗，遂却不受，至于今行之。

※《辅弼名对》四十卷

天禧中前进士刘颜编。自汉迄五代，为四十门。

※《青社赈济录》一卷

丞相富文忠公弼青州救荒施行文牍也。

※《元丰问事录》二卷

光禄寺丞李德刍撰。德刍邯郸李淑之子，元丰中为详定官制检讨文字，诏旨所问奏稿，录为此书。

※《官制局纪事》一卷

李德刍奉旨编。录置局以来命官等事。

※《中书备对》十卷

鼂氏说：皇朝元丰三年毕仲衍承诏编次。序说：《周官》所谓要会者，正今日中书所宜有，自汉至唐，莫知议此。今编成十卷，凡一百二十五门，附五十八事。李清臣尝与许将书说：《备对》乃吴正宪公居宰路，以圣问多出意表，故令中书掾毕君为之。其时预有画旨，诸司遇取会，不许濡滞，如此尚历数年乃就。后多有改革，然事亦可概见也。

※《蒋魏公逸史》二十卷

容斋洪氏《随笔》说：《蒋魏公逸史》，颖叔所著也。多记当时典章文物。之旧有数百册，兵火间尽失之。其曾孙芾始捃摭遗稿，而成此书，将以奏御，以其副上之太史，且板行之，传之天下后，世既而不果。蒋公在熙宁、元祐、崇宁时，为博闻强识，然阅其论述，颇有可议，恨不及丞相在日与之言。大概辨订官制之讹误也。

※《吕申公掌记》一卷

陈氏说：丞相申国吕公著晦叔撰。在相位所记人材已用、未用名姓，及事当行、巳行条目。

※《元祐荣观集》五卷

陈氏说：左朝奉大夫权太学正汪浃撰。记元祐六年视学本末，并群臣所上诗、赋、颂、表之类。张舜民芸叟为之序。

※《泰陵故事》二十卷

陈氏说：不著名氏。皆叙宣仁临朝九年中制诰、表章、奏议之属。

※《尊尧录》八卷

陈氏说：延平罗从彦仲素撰。从彦师事杨时，而李侗又师从彦，所谓南剑三先生也。从彦当靖康初，以为本朝之祸，起于熙、丰不遵祖宗故实，故采四朝事为此录，又李沆、寇准、王旦、王曾、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司马光、程颢名辅巨儒十人言行附于其后。末有《别录》一卷，专载司马光论王安石、陈峩论蔡京奏疏。欲上之朝，不果。嘉定中，太守刘元济得其书奏之，且为板行。

※《本朝事实》三十卷

陈氏说：右承议郎李伋撰。杂录故事，不成条贯统纪。

※《皇朝治迹统类》七十三卷

陈氏说：眉山彭百川叔融撰。略用袁枢《通鉴本末》条例，为《前集》四十卷，中兴后事为《后集》三十三卷。

※《皇朝事类枢要》二百五十卷

陈氏说：蜀人张和卿編集。为一百五十门。盖举子答策之具也。

※《长乐财赋志》十六卷

陈氏说：知漳州长乐何万一之撰。往在鄞学，访同官薛师雍子然，几案间有书一编，大略述三山一郡财计，而累朝诏令申明沿革甚详。其书虽为一郡设，于天下实关通。问所从得，薛说：“外舅陈止斋修《图经》，欲以为《财赋》一门，后缘卷帙多，不果入。”因借录之。书无标目，以意命之曰《三山财计本末》。及来莆田，谓郑寅子敬道之，郑说：“家有何一之《长乐财赋志》，岂此邪？”复借观之，良是。其间亦微有增损，末又有《安抚司》一卷，并钞录附益为全书。

※《内治圣鉴》二十卷

陈氏说：起居舍人兼嘉王府赞读清江彭龟年子寿撰。取列圣修身齐家教子、训齐宗室、防制外戚宦官{执目}御等事，以绍熙五年表上之。光宗称善，且说：“祖宗家法最善，汉、唐不及也。”

※《高宗圣政草》一卷

陈氏说：陆游在隆兴初奉诏修《高宗圣政》，草创凡例，多出其手。未成而去，私箧不敢留稿。他日追记得此，录之而书其后，凡二十条。

※《高宗孝宗圣政编要》二十卷

陈氏说：《高宗圣政》五十卷，《孝宗圣政》五十卷，乾道、淳熙中所修，皆有御制序。此二帙，书坊钞节，以备举子应用之储也。

※《孝宗圣政》十二卷

陈氏说：亦书坊钞节，比前为稍详。

按：《孝宗圣政》，系陈止斋奉诏拟，御制序言。起初潜至内禅，掇其最，凡得六百四十一条，为五十卷。绍兴三年序。

※《会稽和买事宜》七卷

陈氏说：浙东帅番易洪迈景卢、提举常平三山郑湜补之集。初，承平时，预买令下，守越者无远虑，几一路州县所不受之，数悉受之故越之额特重，以匹计者十四万六千九百，居浙东之半。人户百计规免，皆诡为第五等户，而四等以上户之害日益甚。于是有为亩头均科之说者，帅郑丙少嘉、宪丘崈宗卿、张诏君卿颇主之，由淳熙十一年以后略施行。而议者多以创科五等户为不便，参政李彦颖秀叔、尚书王希吕仲行先后帅越，皆言之，而王画八事尤力。会光庙亦以为贻穷贫之害，户部尚书叶翥叔羽奏乞先减四万四千余匹，止以十万为额，而后均敷。诏从之。仍令侍从集议，皆乞关并诡挟。遂诏迈、湜措置。既毕，以施行次第类成此书，时绍熙元年也。

※《刘忠肃救荒录》五卷

陈氏说：王居仁撰写。淳熙乙未年，枢密刘珙（字共父）任江东帅时救荒的本末经过。嘉定乙亥年，真景元将它刻印于漕司，用以配韩富公的《青社》之编，并将刘公的行状、谥议附在后面。

※《西汉会要》七十卷，《东汉会要》四十卷

陈氏说：武学博士清江人徐天麟（字仲祥）撰写。他将二史所记载的汉家制度典章，散见于纪、传、表、志中的内容，仿照唐以来会要的体例，分门编纂，其用力可谓勤勉了。他说范晔的《志》稿被谢俨用蜡覆在车上，刘昭根据范晔的遗绪注释并补充它。既然说“蜡以覆车”，哪里还能有遗绪？大概是未考察刘昭所著，实际是司马绍统的《续汉书志》。仲祥，乙丑年进士，世代有史学。他的伯父梦莘（字商老）著《北盟会编》，父亲得之（字思叔）作《左氏》、《国纪》，兄长筠（字孟坚）作《汉官考》，都流行于世。

※《汉制丛录》三十三卷

陈氏说：袁梦麟（字应祥）撰写。将二《汉》所记载的典故，分门别类，共二十五门。

※《平阳会》四卷

陈氏说：通直郎、知平阳县汪季良（字子驷）撰写。平阳号称难治，为浙东“三阳”之冠。季良治理有声誉。于是以一县的财计，从两税以下分为二十一篇，终于岁会，旁通沿革，本末大略完备了。又作《外篇》五条，如砧基副本、催科检放及书手除科敷之类，认为这是财用所从出之处。季良，是端明应辰的孙子，佳士且能吏。得年不永，士论惜之。

※《唐昌记》二卷

陈氏说：知昌化县赵希克家撰写。

※《钱谱》十卷

鼂氏说：右梁顾烜曾撰《钱谱》一卷，唐张台也有《钱录》两卷，皇朝绍圣年间，孝美因两人所纂舛错，增广成十卷，分为八品云。

※《货泉录》一卷

鼂氏说：右皇朝陶岳撰写。记五代诸侯擅改钱币的缘由，幽州、岭南、福建、湖南、江南五国。

※《续钱谱》十卷

鼂氏说：右皇朝董逌撰写。董逌的祖父曾得古钱一百，令董逌考次其文字谱之，以前世帝王世次为序。且说梁顾烜、唐封演的《谱》，浸污蔽固，不可用。他的《谱》自太昊、葛天氏至尧、舜、夏、商，皆有钱币，其穿凿诞妄至此。

※《泉志》十五卷

陈氏说：洪遵（字景伯）撰写。记历代钱宝。

※《浸铜要略》一卷

陈氏说：张甲撰写。称德兴草泽绍圣元年序，大概是胆水浸铁成铜的开始。张甲，是参政子公的祖父。

※《冶金录》一卷

陈氏说：泉司吏所作。

※《郑夹漈通志略》

莆田郑樵（字渔仲）撰写。淳熙年间经进。自序大略说：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于志。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也。不比纪、传，纪以年包事，传以事系年，儒学之士皆能为之。惟有志难，其次莫如表。所以范晔、陈寿之徒能为纪、传，而不敢作表、志。志之大原，起于《尔雅》。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余史并承班固，谓之志。皆详于浮言，略于事实，不足以尽《尔雅》之意。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曰《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焜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曰《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罚略》、《食货略》，凡前五略，虽本诸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

按：郑氏此书，名之曰《通志》，其该括甚大。卷首序论讥诋前人，高自称许，盖自以为无复遗憾矣。然夷考其书，则《氏族》、《六书》、《七音》等略，考订详明，议论精到，所谓出臣焜臆，非诸儒所得闻者，诚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则失之太简，如古人器服之制度至详，今止樽罍一二，而谓之《器服略》可乎？若《礼》及《职官》、《选举》、《刑罚》、《食货》五者，则古今经制甚繁，沿革不一，故杜岐公《通典》之书五者居十之八。然杜公生贞元间，故其所记述止于唐天宝。今《通志》既自为一书，则天宝而后，宋中兴以前，皆合陆续铨次，如班固《汉书》续《史记》武帝以后可也。今《通志》此五略，天宝以前则尽写《通典》全文，略无增损，天宝以后则竟不复陆续。又以《通典》细注称为己意，附其旁，而亦无所发明《通志》此五略中所称“臣按”云云，低一字写者，皆《通典》细注耳。疏略如此，乃自谓“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不亦诬乎！夹漈讥司马子长全用旧文，间以里俗，采摭未备，笔削不遑。又讥班孟坚全无学识，专事剽窃，自高祖至武帝七世，尽窃迁书，不以为惭。至其所自为书，则不堪检点如此，然则著述岂易言哉！

又按：此书刊本元无卷数，止是逐略分为一二耳。《中兴四朝艺文志》别史类载《通志》二百卷，其后叙述云：中兴初，郑樵采历代史及他书，自三皇迄隋，为书曰《通志》，仿迁、固为记、传，而改表为谱，志为略。则其为书似是节钞删正历代之正史，如高峻之《小史》、苏子由之《古史》，而非此二十略之书也。但二十略序文后言：于纪传，即其旧文从而损益，制诰书疏，寘之别录。《唐书》、《五代史》，本朝大臣所修，非微臣敢议，故纪、传及隋。若礼乐刑政，务存因革，故引而至唐云。则亦略言其作书之意。岂彼二百卷者自为一书，亦名之曰《通志》，而于此序附言其意邪？或并二十略共为一书邪？当俟续考。

右故事。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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