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八十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一百八十二
章节：卷一百八十二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二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经春秋

《汉书·艺文志》说：古代的帝王，世代设有史官，君主的举动必定记载，所以用来谨慎言行，昭明法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无不如此。周王室衰微后，典籍残缺，仲尼想保存前圣的事业，于是说：“夏礼，我能说；杞国不足以证明；殷礼，我能说；宋国不足以证明。文献不足的缘故。足，则我能证明它。”师古说：《论语》记载孔子的话。徵，成。献，贤。孔子自称能说夏、殷之礼，而杞、宋的君主文章贤材不足以成之，所以我不能成此礼。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所以与左丘明观看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师古说：仍也是因，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不同言。师古说：谓人执所见，各不同。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所以隐其书而不宜，所以免时难。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

《隋书·经籍志》说：遭秦灭学，口说尚存。汉初，有公羊、穀梁、邹氏、夹氏，四家并行。王莽之乱，邹氏无师，夹氏亡。初，齐人胡母子都传《公羊春秋》，授东海嬴公，嬴公授东海孟卿，孟卿授鲁人眭孟，眭孟授东海严彭祖、鲁人颜安乐，故后汉《公羊》有严氏、颜氏之学，与《穀梁》三家并立。汉末，何休又作《公羊解说》。而《左氏》，汉初出于张苍之家，本无传者，至文帝时，梁太傅贾谊为训诂，授赵人贯公。其后，刘歆典校经籍，考而正之，欲立于学，诸儒莫应。至建武中，尚书令韩歆请立而未行。时陈元最明《左传》，又上书讼之。于是乃以魏郡李封为《左氏》博士。后群儒蔽固者数廷争之，及封卒，遂罢。然诸儒传《左氏》者甚众。永平中，能为《左氏》者擢高第，为讲郎。其后贾逵、服虔并为训解，至魏，遂行于世。晋时，杜预又为《经传集解》。《穀梁》范宁注、《公羊》何休注、《左氏》服虔、杜预注，俱立国学。然《公羊》、《穀梁》，但试读文，而不能通其义。后学三传通讲，而《左氏》唯传服义。至隋，杜氏盛行，服义及《公羊》、《穀梁》浸微，今殆无师说。

先公说：论《春秋》者，言夫子感麟而作，作起获麟，而文止于所起。过两年，而夫子梦奠矣。故欧阳公谓此夫子既老而成之书。《春秋纬演孔图》云：孔子修《春秋》，九月而成。卜之得阳豫之卦，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书，以九月而成。

※《汉志》：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省《太公史》四篇。

按班固《七略》无史门，故以古来及秦、汉之史附于《春秋》之末。后世史书渐多，故志艺文者，以史自为一部，难以厕之圣经之后矣。故今析班志《春秋略》内《世本》十五篇，至《汉大年记》五篇入史门，凡削九家，四百一十一篇云。

※《隋志》：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一卷。

※《唐志》：六十六家，一百部，一千一百六十三卷失姓名五家，王元度以下不著余二十三家，四百三卷。

※《宋三朝志》：七十二部，六百五十八卷。

※《宋两朝志》：十七部，一百一十四卷。

※《宋四朝志》：三十六部，三百七十五卷。

※《宋中兴志》：一百二十九家，一百七十四部，二千二百七十一卷。

※《春秋正经》十二卷

鼂氏说：以《左氏》经为本，其与《公》、《穀》不同者，注于下。

※《春秋经》一卷

陈氏说：每事为一行，广德军所刊古监本。晦庵又刻于临漳四经之一。其于《春秋》，独无所论著，惟以《左氏》经文刻之。李焘仁甫又定《春秋古经》一卷。

眉山李氏《古经后序》说：《汉艺文志》有《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隋》、《唐志》同。《古经》十二篇、十一卷者，本《公羊》、《穀梁》二家所传，吴士燮始为之注，《隋氏》载焉，又有贾逵《春秋三家经训古》十二卷，宋《三家经》二卷；《唐志》又有李铉《春秋二传异同》十二卷，李氏《三传异同例》十三卷，冯伉《三传异同》三卷，元和国子监修定《春秋加减》一卷。士燮、贾逵、宋及李、冯、元和诸书今皆不存，独抱遗经者，莫适为正。盖《公羊》得立学官最先，《穀梁》次之，《左氏》最后，故士燮但注二家，不及《左氏》。贾逵既立《左氏》，始通三家。逵、燮并宋以下异同加减文字，悉已亡佚，莫知其举厝何也。隋末唐初，《左》学特盛，二家浸微陆德明《音义》、《隋经籍志》皆云。自杜预集解《左氏》，合经传为一，贞观十六年，孔颖达承诏修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重上《正义》，丘明传学愈益盛矣。而仲尼遗经无复单行，学者或从《杜解》抄出，独存《左氏》，摈落二家。幸陆德明与颖达同时于太学，自著《音义》，兼存二家本书，仍各注《左氏》别字，顾亦无决择德明为国子博士，贞观十七年也。惟贞元末陆淳《纂例》，列三传经文差缪，凡二百四十一條，自言考校從其有義理者，然往往亦言未知孰是，兼恐差繆不止二百四十一條，惜啖、趙集傳，今俱失墜，無從審覆耳《唐志》：陸質集注《春秋》二十卷，又集傳《春秋纂例》十卷，《春秋微旨》二卷，《春秋辯疑》七卷。今存者，惟《纂例》、《微旨》、《辯疑》耳。余患苦此久矣，尝欲即三家所传，纯取遗经，心以为是者，则大书之，仍细书其不然者于其下。数十年间，游走东西，志弗获就。会潼川谢畴元锡来从余游，其治《春秋》极有功，因付以斯事。居三月而书成，旁蒐远引，不一而足，反说以约，厥功弥著。余抚其书喜甚，亟刻板，与学者共之。昔司马迁言《春秋》文成数万，张晏曰《春秋》才万八千字，迁误也。今细数之，更阙一千四百二十八字。数，最易见者，尚尔错误，何况圣人笔削之旨乎！余乡所谓心以为是者，众未必以为是也，亦独纂例考校，从其有义理者云耳。既心以为是，则于证据操舍，必具成说，其说自当别出，兹第刻《春秋》纯经，庶学者相与尽心焉。仍用《汉志》旧名，题曰《春秋古经》，十二公各为一篇，不复分为十一卷，盖卷第于经义初无当也。

按《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耳。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左氏》以为“蔑”，《公》、《穀》以为“昧”，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曰“昧”乎？“筑郿”，《左氏》以为“郿”，《公》、《穀》以为“微”，则不知夫子所书曰“郿”乎？曰“微”乎？“会于厥憗”，《公》、《穀》以为“屈银”，则不知夫子所书曰“厥憗”乎？曰“屈银”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于大义，尚无所关也。至于“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不宁惟是，《公羊》、《穀梁》于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于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于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氏》于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以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杜征南亦以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于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穀》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搀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于三子之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于千载之，上吾未之能信也。

《易》有彖象，本与卦爻为二，而王弼合之；《诗》、《书》有序，本与经文为二，而毛苌孔安国合之；《春秋》有三传，亦本与经文为二，而治三传者合之。先儒务欲存古，于是取其已合者复析之，命之曰古经。然彖象之与卦爻，序之与经，毛、孔、王三公虽以之混为一书，尚未尝以己意增损于其间，苟复析之，即古人之旧矣。独《春秋》一书，三传各以其说与经文参错，而所载之经文又各乖异。盖事同而字异者，“及邾仪父盟于蔑”、“于昧”之类是也；事字俱异者，“尹氏”“君氏”之类是也；元未尝书其事，而以意增入者，“孔子生”、“孔丘卒”是也。然则自三传中所取出之经文，既有乖异，又有增益，遽指以为夫子所修之《春秋》，可乎？然择其差可信者而言之，则《左氏》为优。何也？盖《公羊》、《穀梁》传直以其所作传文搀入正经，不曾别出，而《左氏》则经自经而传自传。又杜元凯《经传集解》序文以为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则是左氏作传之时，经文本自为一书，至元凯始以《左氏传》附之经文各年之后，是《左氏传》中之经文可以言古经矣。然获麟而后引经以至仲尼卒，则分明增入，杜注亦自以为《春秋》本终于获麟，弟子欲记圣师之卒，故采《鲁史记》以续夫子之经，而终于此。然则既续之于获麟之后，宁保其不增益之于获麟之前，如《公》、《穀》所书孔子生之类乎？是亦未可尽信也。

※《春秋左氏传》三十卷

刘子骏说：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穀》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其详略不同也。

杜元凯说：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文缓，其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优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趋，七住反，又七俱反。若江海之浸，膏泽之润，涣然冰释，怡然理顺，然后为得也。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诸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然亦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故传不言凡，曲而畅之也。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则传直言其归趣而已，非例也。

陈氏说：自昔相传，以为左丘明撰，其好恶与圣人同者也。而其末记晋智伯反丧于韩、魏，在获麟后二十八年，去孔子没亦二十六年，不应年少后亡如此。又其书称“虞不腊矣”，“见于尝酎”及“秦庶长”，皆战国后制，故或疑非孔子所称左丘明，别自是一人为史官者。其释经义例，虽未尽当理，而具得当时事实，则非二传之比也。

《朱子语录》说：左氏之病，是以成败论是非，而不本于义理之正。尝谓左氏是个猾头熟事，趋炎附势之人。《左氏传》是个博记人做，只是以世俗见识断当世事，皆功利之说。国秀问三传优劣。曰：“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孔子作《春秋》，当时亦须与门人讲说，所以《公》、《穀》、《左氏》得个源流，只是渐渐讹舛。当初若全无传授，如何凿空撰得。

※《石经左氏传》三十卷

鼂氏说：不题所书人姓氏，亦无年月。按文不阙唐讳及国朝讳，而阙“祥”字，当是孟知祥僭位后刊石也。

※《春秋公羊传》十二卷

鼂氏说：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母子都著以竹帛。其后传董仲舒，以《公羊》显于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郑玄说：“《公羊》善于谶。”休之注，引谶为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鼂氏说：皇朝田况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

《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穀》。岂初有之，后散毁邪？

※《春秋穀梁传》十二卷

鼂氏说：应劭《风俗通》称穀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ㄈ，字元始，皆未详也。自孙卿、申公至蔡千秋、江翁，凡五传，至汉宣帝好之，遂盛行于世。

※《石经穀梁传》十二卷

鼂氏说：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按文不阙唐及伪蜀讳，而阙“恒”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朱子语录》：问：“《公》、《穀》如何？”曰：“据他说亦是有那道理，但恐圣人当初无此等意。如孙明复、赵啖、陆淳、胡文定皆说得好，道理皆是如此。但后世因《春秋》去考时，当如此区处。若论圣人当初作《春秋》时，其意不解，有许多说话。”《公羊》、《穀梁》考事甚疏，然理义却精。此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不曾见国史。问：“《公》、《穀传》大概皆同？”曰：“所以林黄中说止是一人。但看文字，疑若非一手者。”或曰：“疑当时皆有所传授，其后门人弟子始笔之于书耳。”曰：“想得皆是齐、鲁间儒，其所著之书，恐有所传授，但皆杂以己意，所以有差舛。其有合道理者，疑是圣人之旧。”

※《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鼂氏说：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敝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于《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缪，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尤甚者至如此。

陈氏说：其述作之意，序文详之矣。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后世以为《左氏》忠臣者也。其敝或弃经而信传，于传则忠矣，如经何？

夹漈郑氏说：杜预解《左氏》，颜师古解《汉书》，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尽之矣。《左氏》未经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杜氏之后，后人不能措一辞。《汉书》未经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颜氏之后，后人不能易其说。纵有措辞易说之者，如朝月晓星，不能有其明也。如此之人，方可以解经，苟为文言多而经旨不见，文言简而经旨有遗，自我说之后，后人复有说者，皆非笺释之手也。传注之学起，惟此二人其殆庶几乎。其故何哉？古人之言，所以难明者，非为书之理意难明也，实为书之事物难明也；非为古人之文言难明也，实为古人之文言有不通于今者之难明也。能明乎《尔雅》之所作，则可以知笺注之所当然；不明乎《尔雅》之所作，则不识笺注之旨归也。善乎二子之通《尔雅》也！颜氏所通者训诂，杜氏所通者星历、地理。当其颜氏之理训诂也，如与古人对谈；当其杜氏之理星历地理也，如羲和之步天，如禹之行水。然亦有所短，杜氏则不识虫鱼鸟兽草木之名，颜氏则不识天文地理。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杜氏为星历地理之言，无不极其致，至于虫鱼鸟兽草木之名，则引《尔雅》以释之。颜氏于训诂之言甚畅，至于天文地理则阔略焉。此为“不知为不知”也。其他纷纷，是何为者，释是何经，明是何学。

※《公羊传诂解》十二卷

陈氏说：汉司空掾任城何休邵公撰。休为太傅陈蕃属，蕃败，坐禁锢，作解诂，覃思不窥门十七年。又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废疾》。党禁解，拜议郎，终谏议大夫。其书多引谶纬，其所谓“黜周王鲁”，“变周文、从殷质”之类，《公羊》皆无明文，盖为其学者相承有此说也。“三科九旨”，详具《疏》中。

※《穀梁传集解》十二卷

鼂氏说：自汉、魏以来，《穀梁》注解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宁皆以为肤浅，于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穀梁》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宁之论最善。

陈氏说：晋豫章太守顺阳范宁武子撰。宁尝谓王、何之罪，深于桀、纣，著论以排之。仕为中书侍郎。其甥王国实惮之，乃相驱扇，因求外补。抵罪，会赦，免。宁以为《春秋》惟《穀梁氏》无善释，故为之注解。其序云升平之末，先君税驾于吴，帅门生故吏、兄弟子侄研讲六籍三传。盖宁父汪为徐、兖二州北伐失利，屏居吴郡时也。汪没之后，始成此书。所集诸家之说，皆记姓名，其称“何休曰”及“郑君释之”者，即所谓《发墨守》、《起废疾》也；称“邵曰”者，宁从弟也；称“泰曰”、“雍曰”、“凯曰”者，其诸子也。汪，范晷之孙，晷在《良史传》。自晷至泰，五世皆显于时，宁父子祖孙同训释经传，行于后世，可谓盛矣。泰之子晔，亦著《后汉书》，以不轨诛死，其家始亡。

※《春秋繁露》十七卷

鼂氏说：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崇文总目》：其书尽八十二篇，义或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问篇第亡舛，无以是正。又即用《玉杯》题篇，疑后人取而附著云。

陈氏说：按《隋》、《唐》及《国史志》，卷皆十七，《崇文总目》凡八十二篇，《馆阁书目》止十卷，萍卿所刻亦财三十七篇。今本乃楼攻媿得潘景宪本，卷篇皆与前志合，然亦非当时本书也。先儒疑辩详矣，其最可疑者，本传载所著书百余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属，今总名曰《繁露》，而《玉杯》、《竹林》则皆其篇名，此决非其本真。况《通典》、《御览》所引，皆今书所无者，尤可疑也。然古书存于世希矣，姑以传疑存之可也。又有写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庄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别为一卷；前本虽八十二篇，而阙文者三，实七十九篇也。

程氏《演繁露》说：右《繁露》十七卷，绍兴间董某所进。臣观其书辞意浅薄，间掇取董仲舒策语杂置其中，辄不相伦比，臣固疑非董氏本书矣。又班固记其说《春秋》凡数十篇，《玉杯》、《繁露》、《清明》、《竹林》各为之名似非一，书今董某进本，通以《繁露》冠书，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他日读《太平寰宇记》及杜佑《通典》，颇见所引《繁露》语言，顾董氏今书无之。《寰宇记》曰：“三皇驱车抵谷口”，《通典》曰：“剑之在左，苍龙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此数语者，不独今书所无，且其体致全不相似，臣然后敢言今书之非本真也。牛享问崔豹：“冕旒以繁露者何？”答曰：“缀玉而下垂，如繁露也。”则繁露也者，古之冕旒似露而垂，是其所从，假以名书也。以杜、乐所引，推想其书，皆句用一物，以发己意，有垂旒凝露之象焉，则“玉杯”，“竹林”同为物，又可想见也。汉、魏间人所为文，名有“连珠”者，其联贯物象，以达己意，略与杜、乐所引同，如曰“物胜权则衡殆，形过镜则影穷”者，是其凡最也。以连珠而方古体，其殆“繁露”之所自出欤？其名其体，皆契合无殊矣。

又说：淳熙乙未，予佐达监，馆本有《春秋繁露》，既尝书所见於卷末，而正定其为非古矣。后又因读《太平御览》，凡其部汇列叙古《繁露》语特多，如曰：“禾实於野，粟缺於仓”，皆奇怪非人所意，此可畏也。又曰：“金千土则五谷伤，土千金则五谷不成。”张汤欲以鹜当凫祠祀宗庙，仲舒曰：“鹜非凫，凫非鹜，愚以为不可。”又曰：“以赤统者，帻尚赤。”诸如此类，亦皆附物著理，无凭虚发语者，然后益自信予所正定不谬也。《御览》，太平兴国间编辑，此时《繁露》之书尚存，今遂逸不传，可叹也已。

※《春秋决事比》

《崇文总目》：汉董仲舒撰。丁氏平，黄氏正。初，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武帝数遣廷尉张汤问其得失，於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复平正得失，今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

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於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之说，正心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旨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於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於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汉·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於是见知腹诽之狱兴。《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中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常秩谓孙复所学《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释例》十五卷

鼂氏说：晋杜预注。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偕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陈氏说：唐刘蕡为之序。

《崇文总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肓》九卷

《崇文总目》：汉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贾逵事，因记《左氏》所短，遂颇流布，学者称之。后更删补为定。今每事左方辄附郑康成之学，因引郑说窜寄何书云。书今残逸，第七卷亡。

陈氏说：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今其书多不存，惟范宁《穀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后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篇，今本亦正阙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后为第七卷，当并合。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他本可正。

※《春秋述议传》

《崇文总目》：隋东京太学博士刘炫撰。本四十篇，唐孔颖达《正义》盖据以为说而增损之。今三十九篇亡。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祭酒孔颖达撰。按汉张苍、贾谊、尹咸、郑众、贾逵皆为诂训，然参用《公》、《穀》二家。至晋杜预，专治《左氏》，其后有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据杜说。贞观中，颖达据刘学而损益之，长孙无忌等又复损益，其书乃定。皇朝孔维等奉诏是正。

鼂氏说：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后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余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陈氏说：自晋、宋，传杜学为《义疏》者，沈、苏、刘，沈氏义例粗可，经传极疏。苏氏不体本文，惟攻贾、服。刘炫好规杜失，比诸义疏，犹有可观。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援证浅局，出於近世。或云徐彦撰。皇朝邢昺等奉诏是正。始令太学传授，以备《春秋》三家之旨。

鼂氏說：這部書以何氏的三科九旨為宗旨，根據他的說法：「何氏的意思，三科、九旨，正是一件事罷了。總起來說，叫做三科，分開來說，叫做九旨。以新周故宋，把《春秋》當作新王，這是第一科三旨；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這是第二科六旨；以本國為內而以諸夏為外，以諸夏為內而以夷狄為外，這是第三科九旨。」

陳氏說：《廣川藏書志》說：「世傳是徐彥撰寫，不知是哪一代，想來是在貞元、長慶以後。」

※《春秋穀梁傳疏》十二卷

《崇文總目》：唐朝國子四門助教楊勛撰。本朝邢昺等人奉詔校正，令太學傳授。

※《春秋摘微》四卷

鼂氏說：唐朝盧仝撰。他解釋《經》不用《傳》，但旨意很疏略。韓愈說「《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大概是實錄。祖無擇從金陵得到此書。《崇文總目》沒有收錄。

巽巖李氏說：盧仝治《春秋》，不以《傳》妨害《經》，最為韓愈所稱許。現在看他的書，也未能超越諸子，不知韓愈所稱許的究竟是什麼樣的義理。舊聞盧仝解釋惠公、仲子說「聖辭也」，而此書卻沒有，懷疑也有很多亡逸。

※《春秋集傳》、《纂例》、《辨疑》共十七卷

《崇文總目》：唐朝給事中陸淳纂。起初，陸淳因為三家之傳不同，所以採集好的，參以啖助、趙匡之說，作《集傳春秋》。又本褒貶之意，更作《微旨》，條別三家，用朱墨記其勝否。又摭取三家得失，與經違戾的，以啖、趙之說訂正，作《辯疑》。

鼂氏說：啖助，字叔佐，閩人。趙匡，字伯循，天水人。《微旨》自為序。公武曾經學《春秋》，閱古今諸儒之說多了，大抵啖、趙以前學者皆專門名家，苟有不通，寧說《經》誤，其失在固陋。啖、趙以後學者喜援《經》擊《傳》，其或未明，則憑私臆決，其失在穿鑿。均之失聖人之旨，而穿鑿之害為甚。啖氏制統例，分別疏通其義，趙氏損益，多所發揮。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陳氏說：起初，潤州丹陽主簿趙郡啖助叔佐明《春秋》，傳洋州刺史河東趙匡伯循，質從助及伯循傳其學。助考三傳，舍短取長，又集前賢注釋，補以己意，作《集傳》、《集注》。又撮其綱，例目為統。助卒，質與其子異繕錄以詣伯循，請損益焉，質隨而纂會之。大歷乙卯歲，書成。質本名淳，避憲宗諱改焉，故其書但題陸淳。助之學，以為《左氏》敘事雖多，解意殊少；《公》、《穀》傳經密於《左氏》。至趙、陸，則直謂《左氏》淺於《公》、《穀》，誣謬實繁。皆孔門後之門人，但《公》、《穀》守經，《左氏》通史，其體異爾。丘明，夫子以前賢人，如史佚、遲任之流。焚書之後，學者見《傳》及《國語》俱題左氏，遂引以為邱明。且《左傳》、《國語》文體不倫，序事多乖，定非一人所為也。蓋左氏廣集諸國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門人見事跡多不入《傳》，或復不同，故各隨國編之，以廣異聞。自古豈止一丘明姓左乎？按漢儒以來，言《春秋》者惟宗三傳，三傳之外，能卓然有見於千載之後者，自啖氏始，不可沒也。《唐志》有質《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辯疑》中大略具矣。又有《微旨》二卷，未見。質，梁陸澄七世孫，仕通顯。黨王叔文，侍順宗東宮，會卒，不及貶。然則其與不通《春秋》之義者，相去無幾耳。

※《春秋加減》一卷

《崇文總目》：唐元和時國子監承詔修定，以此經字文多少不同，故誌其增損，以防差駮。

陳氏說：稱元和十三年國子監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若五經文字之類。此本作小繢冊，財十餘板，前有睿思殿書籍印，末稱臣雩校定。蓋承平時禁中書也，不知何為流落在此。

※《春秋折衷論》三十卷

《崇文總目》：唐陳岳撰。以三家異同三百餘條，參求其長，以通《春秋》之義。

鼂氏說：其書以《左傳》為上，《公羊》為中，《穀梁》為下，比其異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從鍾傳，闢為江西從事。

※《春秋指掌》

《崇文總目》：唐試左武衛兵曹李瑾撰。瑾集諸家之說，為《序義》、《凡例》各一篇；稱孔穎達，《正義》，為五篇；採摭餘條，為《碎玉》一篇；集先儒異同，辯正得失，為三篇；取劉炫《規過》，申證其義，為三篇。大抵專依杜氏之學，以為說云。

巽岩李氏說：其第一卷新編目錄多取杜氏《釋例》及陸氏《纂例》，瑾所自著無幾。而《序義》以下十四卷，但分門抄錄孔穎達《左氏正義》，皆非瑾所自著也。學者第觀《正義》及二《例》，則此書可無。且瑾之意，特欲以備科試應猝之用耳，初不為經設也。其名宜曰《左氏傳指掌》，不當專系《春秋》。本朝王堯臣《崇文總目》及李俶《圖書志》皆以先儒《異同》、《規過》、《序》、《例》等篇為瑾筆削，蓋誤矣。寫本或訛舛，復用《正義》刪修之，乃可讀。惟篇首數序，瑾所自著者，既無參考，亦不敢以意改定，姑仍其誤云。

※《春秋通例》

《崇文總目》：唐陸希聲撰。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旨。

※《春秋圖》

《崇文總目》：唐張傑撰。以《春秋》所載車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繢而表之。

※《春秋指元》

《崇文總目》：唐張傑撰。摘《左氏》傳文，申釋其義。

※《春秋精義》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匯事於上，分抄杜氏、孔穎達言數家之說，參《釋文》。

※《演左氏傳諡族圖》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學《世譜》增廣之，貫穿系序，差無遺略。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

《崇文總目》：偽蜀馮繼元撰。以《春秋》官諡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鼂氏說：左氏所書人，不但稱其名，或字，或號，或爵、謚，多互見，學者苦之。繼元皆取以繫之名下云。

巽巖李氏說：昔丘明傳《春秋》，於列國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稱，多者或至四五，始學者蓋病其紛錯難記。繼元集其同者，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莊堇，秦右大夫詹，據《傳》未始有「父」字，而繼元輒增之，所見異本；若子韓晢者，蓋齊頃公孫，《世族譜》與《傳》同，而繼元獨以為韓子晢，與楚、鄭二公孫黑共篇，蓋誤也。

陳氏說：《左傳》所載君臣名氏字謚互見錯出，故為此圖以一之。周一，魯二，齊三，晉四，楚五，鄭六，衛七，秦八，宋九，陳十，蔡十一，曹十二，吳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許十九，雜小國二十。

※《左氏傳引帖新義》

《崇文總目》：偽蜀進士蹇遵品撰。擬唐禮部試進士帖經舊式，覈經具對。

※《春秋纂例》

《崇文總目》：偽唐人姜虔嗣撰。以《春秋·左氏》、《公》、《穀》三家之傳學者鈔集之文。

※《帝王歷紀譜》三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諸侯，子孫散於他國，孔子修《春秋》而譜其世系。上採帝王歷紀而條次之，蓋學《春秋》所錄今本題云荀卿撰者，非也。

鼂氏說：題曰秦相荀卿撰。載周末列國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脈圖》。頗多疏略，決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嘗相秦，豈世別有一荀卿耶？

巽岩李氏說：其載帝王歷紀殊少，序諸侯卿大夫之世頗詳，而《崇文總目》止名《帝王歷紀譜》，今從之。舊題云秦相荀卿撰。荀卿未嘗相秦，其繆妄立見，蓋田野陋儒依託以欺末學耳。故筆削最無義例，前後抵牾，不可遍舉。而所著族系，又與《世本》不同，質之司馬遷、杜預，亦復差異，不知撰者果證據何書也。其血脈間有強附橫入灼然非類者，要當&#xe1d?正之，顧不敢輕改，姑仍其舊，使學者自擇焉。篇首尾雜引《左氏傳》中語，事既殘缺不屬，字畫訛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讀。參考《左氏傳》，略加是正，十僅得四五雲。其他政如棼絲結髮，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論》

《崇文總目》：皇朝秘書監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經旨。

※《春秋龜鑒》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述《春秋》周及諸侯世次，齊、魯大國公子、公孫。初不詳備，其後傳寫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備討閱。

※《春秋世譜》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黃帝至周見於春秋諸國世系，傳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書目，《春秋大夫世族譜》十三卷，顧啟期撰。而杜預《釋例》自有《世族譜》一卷。今書與《釋例》所載不同，而本或題云杜預撰者，非也，疑此乃啟期所撰云。

鼂氏說：不著撰人名氏。譜《左氏》諸國君臣世系，獨秦無世臣。

※《春秋宗族名謚譜》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略採《春秋》三傳諸國公卿大夫姓名諡號。

※《春秋二十國年表》一卷

陳氏說：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魯、蔡、曹、衛、滕、晉、鄭、齊、秦、楚、宋、杞、陳、吳、邾、莒、薛、小邾。按《館閣書目》有《年表》二卷，元豐中楊彥齡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國，仍總記蠻夷戎狄之事。又按董氏《藏書志》，《年表》無撰人，自周至吳、越凡十國又有附庸諸國，別為表，凡征伐、朝覲、會同皆書。今此表止記即位及卒，皆非二家書也。

※《春秋集傳》十五卷

《崇文總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學者自私其家學，而是非多異，失聖人之意，乃集三傳之說，刪為一書。又見《秘書目》有先儒《春秋》之學頗多，因啟求之，得董仲舒等十餘家。沿自以先儒猶為未盡者，復以己意箋之。

鼂氏說：集三傳解經之文。沿字聖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斷事。此書仁宗朝嘗奏御，詔直昭文館。後官至天章閣待制。

※《春秋經社》六卷

鼂氏說：皇朝孫覺撰。其學亦出於啖、趙，凡四十餘門。論議頗嚴。

陳氏說：覺從胡安定游，門弟子以千數，別其老成者為經社。覺年最少，儼然居其間，眾皆相服。此殆其時所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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