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文献通考》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五十五
章节：卷五十五

## 本章概览

《文献通考》卷五十五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五十五　职官考九

诸卿少卿

夏朝制度设九卿。《记》说：“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也有六卿。殷、周都这样，殷也是九卿。伊尹说：“三公调节阴阳，九卿通晓寒暑。”周朝的九卿，就是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两代的诸卿，虽然名号不同，但官职相沿，与周朝没有差别。说明在《历代官制篇》。汉朝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称为九寺大卿。后汉九卿分属三司，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都归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都归司徒所部，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都归司空所部，多进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随事设员。九卿有病，使者临问，加赐钱布。尚书令陈忠常想褒崇大臣，所以奏建此礼。魏九卿与汉相同，九卿名数也跟汉相同。晋以太常等九卿，即汉九卿，兼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都是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太康四年，增九卿礼秩。元帝以贺循为太常，而散骑常侍照旧。贺循因九卿旧不加官，只拜太常而已。宋、齐及梁初，都因旧制，宋卿尹都是银章青绶，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卫尉则是武官。晋服制，以九卿皆文冠，乃进贤两梁冠，不是旧制。梁武帝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三卿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卿为秋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大舟卿，三卿为冬卿。共十二卿，都置丞及功曹、主簿。后魏又以太常、光禄勋、卫尉称为三卿，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六卿，各有少卿，太和十五年始置少卿，官同大卿。北齐以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晋荀勖说：“九寺可并于尚书。”后魏也有三府九寺，则九卿称寺很久了，然而通异名，不连官号。其官寺连称自北齐开始，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隋九寺与北齐同，自昔三代以上，分置六卿，至周明备。至秦及汉，虽事不师古，犹制度未繁。后汉有三公、九卿，而尚书之任又益重了。魏晋以降，职制日增。后周依《周礼》置六官，而年代短促，人情相习已久，不能革其视听。故隋氏复废六官，多依北齐之制。官职重设，庶务烦滞，加六尚书似周之六卿；又更别立寺、监，则户部与太府分地官司徒职事，礼部与太常分春官宗伯职事，刑部与大理分秋官职事，工部与将作分冬官司空职事。自余百司之任，多类于斯。欲求理要，实在简省。炀帝降光禄以下八寺卿阶品于太常，而少卿各加置二人，始开皇中，诸司署惟典掌受纳。至炀帝，署令为判首，取二卿同判，丞惟知检局。令阙，丞判。唐九寺与北齐同，卿各一人，少卿各二人，丞以下有差。龙朔二年，改九寺之名，凡卿皆加正，若太常卿为奉常正卿，他皆如此。后各复旧。

宋初虽有九卿，皆以为命官之品秩而无职事。元丰正名，始有职掌。中兴初，并省冗职，除太常寺、大理寺不罢外，宗正以太常兼，而卫尉太仆并兵部，太府、司农并户部，光禄、鸿胪并礼部。绍兴复置宗正、太府、司农，余遂废。

太常卿

今太常者，也是唐虞伯夷为秩宗，兼夔典乐之任。周时曰宗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初曰太常，欲令国家盛太常存，故称太常。颜师古曰：“太常者，王之旌也，画日月焉。王者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后改为太，尊大之义也”。惠帝更名奉常。景帝六年，更名太常，惠帝时，叔孙通为奉太常。定宗庙仪法及定汉仪法，皆叔孙通所著论也。王莽改太常卿为秩宗。后汉秩与汉同。每祭祀前，奏其礼仪；及行事，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助祭则平冕七旒。汉旧常以列侯忠敬孝慎者居之，后汉不必侯也。旧制陵县悉属，岁举孝廉，后汉则否。建安中为奉常。魏黄初元年改为太常。魏晋皆银章青绶，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宋齐皆有之。旧用列曹尚书好迁选曹尚书领护。梁视金紫光禄大夫，陈因之。后魏为上卿，兼置小卿官，《周礼》有小宗伯、中大夫二人即其任。北齐曰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丞各一人。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后周建六官，置大宗伯卿一人掌邦礼，以佐皇帝和邦国，是为春官。隋曰太常，与北齐同。炀帝加置少卿二人，唐因之。龙朔二年改太常为奉常，少卿、丞随寺名改。光禄以下诸寺准此，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太常为司礼，神龙初复旧。

卿一人，掌礼仪祭祀，总判寺事。

太常少卿

少卿二人，通判余寺少卿职并同。太常少卿本一员，神龙中加一员。领丞一人，主簿二人，博士四人，太祝二人，奉礼郎、协律郎各二人；斋郎五百五十二人，其余小吏各有差，郊祀、大公庙、大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有令，其郊社及太公庙，两京皆有。

宋初，太常寺皆以禁林之长主判，《续会要》云：“皆以两制充。”而礼院自有判院、同判院。祥符中，祥瑞繁缛，别建礼仪院，辅臣主判，而知制诰为知院。天禧末罢知院，天圣中省礼仪院。而寺与礼院事，旧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并兼礼仪事。元丰正名，始专其职焉。卿掌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之事，礼之名有五：吉、宾、军、嘉、凶。皆掌其制度仪式。祭祀有大祠，有中祠，有小祠。其牺牲、币玉、酒醛，荐献、器服，名辨其等；掌乐律、乐舞、乐章。凡亲祠及四孟月朝献景灵宫、郊祀告享太庙，掌赞相礼仪升降之节。及朝会、燕享、上寿、封册之仪。若礼乐有损益，及祀典、神祇、爵号与封袭、继嗣之事常考定者，拟上于礼部。凡太医政令，以时颁行。元祐诏太常寺置长贰，余寺、监长贰并互置。中兴并省寺、监，独存太常，又命太常兼宗正。绍兴复。隆兴元年，诏光禄寺并归太常寺兼领。掌社稷及武成王庙诸坛斋官习乐之事。丞一员罢。卿，旧不除人，绍兴二十五年除张扶，执政以为言。遂改宗正，复言之，乃除祭酒。开禧间忽除陈谠，俄亦改秘书监。少卿，元祐初除吕纯礼，御史论门荫得官不可任奉常，于是外补。建炎初，并省冗职，诏太常少卿一员兼宗正少卿。国初，太常少卿、博士、寺丞俱为寄禄官，少卿后来为朝议大夫，博士丞议郎，丞奉议郎。

太常丞

丞，秦置，一人。汉多以博士、议郎为之。后汉凡诸丞皆掌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举庙中非法。皆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职官要录》曰：“晋、宋九卿丞皆进贤一梁冠，介帻，皂衣，铜印黄绶。齐、梁墨绶。历代皆有。韦弘为太常丞，父贤以弘当嗣，太常职掌陵庙，烦剧多过，敕弘自免。及贤疾笃，弘坐庙事系狱。梁旧用员外郎迁尚书郎，天监七年改视尚书郎。陈因之。后魏、北齐亦有之。隋有二人，唐因之，分判寺事，余寺丞职并同。

宋皇祐中，诏特差近上知礼官一员兼丞事。建炎三年，省。绍兴复置。

太常主簿

主簿，汉有之。汉卤簿之制，太常驾四马，主簿前车八乘，魏、晋亦有焉。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陈因之。北齐有功曹、五官主簿二人。历代诸主簿多，说在《列职篇》。唐置二人，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等事，余事主簿并同职。

宋皇祐中，宋祁乞增置一员，句检在寺文书及掌出纳，遂除胡瑗。后省不置。元丰正名，初除王子奇。建炎三年省，绍兴十年复置。

容斋洪氏《随笔》曰：“自元丰官制行，九寺、五监各置主簿，专以掌句考簿书为职，他不得预。绍圣初，韩粹彦为光禄主簿，自言今辄预寺事，非先帝意也，请如元丰诏书。从之。如玉牒修书，主簿不豫，见于王定国《杂录》。予犹及见绍兴中太府寺公状文移，惟卿、丞系衔，后来掌故之吏昧于典章，遂一切与丞等。今百官庶府皆戾官制，非特此一事也。”

太常博士

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以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秦有博士数十人。两汉太常属官皆有博士，掌以《五经》教子弟，则今国子博士是也。说在本篇。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于询度。历代皆有。隋有四人。唐因之。甚为清选，资位与补阙同。掌撰五礼仪注，导引乘舆，赞相祭祀，定诔谥及守祧庙，开闭坎室及祥瑞之事。

宋祥符中置博士二员，后四员。元丰正名，初除何洵直。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于法应谥，考其行状，撰定谥文。有祠事则监视仪物，掌凡赞道之事。中兴省丞、簿，而太常博士如故。绍兴九年，谏议大夫曾统言，祖宗朝太常博士四员，今见一员。诏添置一员。隆兴元年，从王太宝等议，并省博士一员。

太常太祝

太祝，殷官，与太宰等官为六太。周官太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掌六祝之辞，以祈福祥。秦、汉有太祝令、丞，后汉亦曰太祝令、丞。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因之。后周依《周官》。至隋置太祝署，太祝令、丞。炀帝罢署，太祝八人。唐初有七人，后增为九人，开元二十三年减置三人。掌读祝文，出纳神主。

宋太祝、奉礼郎掌奏祭祀，阙则承奏荫京官十六以上未掌事者充。郊社掌坐。斋郎无员数。富韩公之父贫甚，客吕文穆门下。一日，白公曰：“某儿子十许岁，欲令入书院，事廷评、太祝。”李文靖公为相，治第隘甚，或以为公言，曰：“居第当传子孙。此为宰相厅事诚隘，为太祝、奉礼厅事已宽矣。”盖三官，皆宰相子弟初荫之官也。

太常奉礼郎

奉礼郎，汉大鸿胪有理礼郎四十七人。晋理礼郎四人，属大行令。后魏理礼郎四人。北齐有奉礼郎三十人，属鸿胪寺之司仪署。后周有理礼中士、下士各一人。隋有奉礼郎十六人，属太常寺。炀帝减至六人。唐初有理礼郎四员，掌设板位，执仪行事。至永徽二年，以庙讳，改为奉礼郎。开元二十三年，减二员。奉礼本名理礼。国家撰《五代史志》，至永徽七年乃成，于时此官已改，故《隋书》、《百官志》谓北齐及隋时理礼皆为奉礼。奉礼之名虽见于前史，其改始自永徽。

宋奉礼郎品秩见前。掌奉币帛授初献官，大礼则设亲祠板位，大祀掌读册，授搏黍以嘏告，饮福则进爵，酌酒受其虚爵。

太常协律郎

协律郎，汉曰协律都尉，李延年为之。武帝以李延年善新声，故为此官。后汉亦有之。魏杜夔亦为之，魏武平荆州，初得杜夔，知音识旧乐，故为此官。晋改为协律校尉。后魏有协律郎，又有协律中郎。北齐及隋协律郎皆二人。唐因之。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

宋协律郎，朝宴、亲郊则遣官摄事。崇宁后，协律郎隶大晟府。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又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

两京郊社署

两京郊社署。《周官》有典祀，掌以时祭祀。秦、汉有太祝令、丞、属奉常。景帝改为祠祀，武帝更曰庙祀。后汉祠祀属少府。魏、晋有太祝令、丞。宋曰明堂令、丞，掌祀五帝之事。齐有太祝及明堂二令。梁有明堂、太社二令，并属太常。北齐太庙令兼领郊祀、崇虚二丞，郊祀掌五郊群神，崇虚掌五岳、四渎神。后周有司郊上士、中士，司社中士、下士。隋太常寺置郊社署，令、丞各一人。唐因之。掌郊祀、明堂、祠祀、祈祷及茅土、衣冠等事。

宋嘉祐元年，置郊社局令，命石祖元为之。熙宁元年，郊社局令张伯世言，局有郊社名而不主四郊之事，于是始主四郊坛壝之事。按《唐六典》，两京郊社局令各一人，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然则郊社令通管五郊之事。乞自今兼令句当四郊坛壝之事，使得巡视提举。所贵官正其名，郊兆常洁。从之。郊社令掌巡视四郊及社稷之坛壝，掌凡扫除之事。祭社则省牲。渡江初阙，绍兴十九年始除韩彦直为太社令，请给并依五监主簿例。

太乐署

太乐署。《周官》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左传》楚钟建为乐尹，即大司乐也。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后汉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太子乐令。掌伎乐人，凡国祭飨，掌诸奏乐。卢植《礼注》云：“大子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以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顺、身体循礼者为舞人。魏复曰太乐令、丞。晋亦有之。齐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齐太乐及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勋。置主簿，六曹、六品保举。梁、陈因之。后魏置太乐博士。北齐曰太乐令、丞。后周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后改为乐部，有上士、中士。隋有太乐令、丞各一人。唐因之。掌习音乐，乐人簿籍。

宋制，太乐局令一人，丞一人，乐正二人，副使正二人。掌车驾郊祀及御殿、御楼、大祠登歌。徽宗时置大晟府，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次曰太乐令，秩比丞。次曰主簿，曰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又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太乐法物库，以侍从及内省近侍官提举。所典六案，曰太乐，曰鼓吹，曰宴乐，曰法乐，曰知杂，曰掌法。京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太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四年，诏曰：“迺者得隐逸之士于草茅之贱，获英茎之器于受命之邦，适时之宜。以身为度，铸鼎以起律，因律以制器。亲赐乐名曰大晟，府旧乐勿用。”五年二月，因省冗员，并之礼官；九月，复旧。大观四年，以官徒廪给繁厚，省乐令一员、监官二员，吏禄并视太常格。宣和二年，诏以大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并罢。

鼓吹署

鼓吹署，《周礼》有鼓人，掌六鼓四金之音。后汉有承华令，典黄门鼓吹，属少府。晋置鼓吹令、丞，属太常。元帝省太乐并鼓吹，哀帝复省鼓吹而存太乐。梁有鼓吹令、丞，又有清商署。北齐鼓吹令、丞及清商署并属太常。隋有鼓吹、清商二令、丞，至炀帝罢清商署。唐鼓吹署令、丞各一人，所掌颇与太乐同。

宋鼓吹局令一人，丞一人，崇宁后隶大晟府。详见《太乐署》。

太医署

太医署，《周官》有医师上士、下士，掌医之政令。秦、两汉有太医令、丞，亦主医药，属少府，后汉又有医丞，有医工长。魏因之。晋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而属宗正。过江省宗正而属门下省。宋、齐隶侍中，梁、陈因之。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北齐又曰太医令、丞。后周太医下大夫。隋太医署令二人。唐因之，主医药。凡领医、针灸、按摩、咒禁，各有博士。五代时有翰林医官使。

宋制，翰林医官院使、副各二人，并领院事，以尚药奉御充，或有加诸司使者。直院四人，尚药奉御六人，医官、医学祇候无定员。旧制，翰林医官使四人、副使二人、直院七人。尚药奉御七人、医官三十人、医学四十人、祇候医人十二人，其员猥多。宝元二年，始立使副、直院、尚药奉御定员。医官、医学无班位，以服色为差，加同正官至尚药奉御者，或加检校官；其直院，则奉御及同正官皆为之，多自医官特奖而授。掌供奉医药及承诏视疗众疾之事。典二人。徽宗时置翰林院句当官一员，以内侍省押班都知充。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崇宁元年，诏医官有劳转皇城使实及五年已上，方许除遥郡刺史，又七年除遥郡团练，又十年以上方许除遥郡防御使。医官有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旧为军器库使，保和大夫旧为西绫锦使，保安大夫旧为榷易使，翰林良医旧为翰林医官使，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旧为军器库副使，保和郎旧为西绫锦副使，保安郎旧为榷易副使，翰林医正旧为翰林医官副使，翰林医官，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旧诸司使、副有医官使及副使，盖自太医丞、直院转。医官副使叙迁年格一同武官，但为东班使额耳，谓自法酒库以上至皇城使。政和初既易武阶，而医官之名亦遂易焉，凡十有九阶，立和安大夫视榷易使以上，翰林良医视医官使，其和安郎以下视东副使，若医官副使，则以医正易之。《官制旧典》云：“此名皆大臣所撰，无所稽据。《传》曰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今乃以杂流为之，可见当时大臣之不学也”。旧额和安大夫至良医二十员，绍兴二年五员。和安郎至医官元额三十员，绍兴二年四员。医效元额七员，绍兴二员。医痊元额十员，今一员。医愈至祇候、大方脉元额百五十员，绍兴十五员而已。

太卜署

太卜署。殷官太卜为六大。《周官》太卜掌三兆之法。秦、汉有太卜令。后汉并于太史，自后无闻。后魏有卜博士。北齐有太卜局丞。后周有太卜大夫、小卜上士、龟占中士。隋曰太卜令、丞，各一人。唐因之。

宋以太卜隶司天台，然不置专官。

廪牺署

廪牺署，《周礼》有牧人，掌牧六牲，以供祭祀。秦、汉内史、左冯翊廪牺令、丞，并掌牺牲雁鹜，后属大司农。后汉河南尹属官有廪牺丞。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隋皆有之。唐令、丞各一人，掌牺牲、粢盛之事。

汾祠署

汾祠署、齐太公庙署，并有令、丞各一人，唐开元中置。

宋廪牺属光禄寺，有牛羊司、牛羊供应所，掌大中小祀牲牷及太官宴享膳馐之用。监官三人，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充。监栈圈三人，以三班使臣充。

光禄卿

秦有郎中令主郎内诸官，故曰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汉因之。石建为郎中令，奏事，事已下，建省读，惊曰：“书‘马’者与尾而五，今乃不足一，获谴死矣！”其谨慎如此。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应劭曰：“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如淳曰：“勋之言阍也。阍，古主门之官。光禄主官门故也。”张安世为光禄勋。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覆水也？”其隐人过失如此。王莽时，乃改光禄勋为司中。后汉曰光禄勋，所掌同。典三署郎更直执戟宿卫，考其德行而进退之。汉东京三署郎有德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以充之。郊祀之事掌三献。光禄勋居禁中如宋之殿中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两汉自光禄、大中、中散、谏议等大夫，及谒者仆射、羽林郎、郎中、侍郎，五官、武贲、左右等中郎将，奉车、附马二都尉，军、户、骑三将，如淳曰：“主车曰车郎，主户卫曰户郎。”，并属光禄勋。后汉张湛字子孝，拜光禄勋。光武临朝，或有惰容，湛辄陈谏其失。又杜林字伯山，为光禄勋，内供奉宿卫，外总三署，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者，辄见诱进，朝夕满堂，士以此高而慕附。又荀爽为光禄勋，视事三日，册拜司空。建安末，复改光禄勋为郎中令。魏黄初元年，复为光禄勋。东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自魏、晋以后，无复三署郎，而光禄不复居禁中，唯外官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其宫殿门户，至宋文犹属焉。梁除“勋”字，谓之光禄卿。卿旧视列曹尚书，天监中视中庶子，职与汉同。后魏又置少卿。北齐曰光禄寺，置卿、少卿，兼掌诸膳食、帐幕。隋文帝开皇三年，废光禄寺入司农，十二年复置。初有卿及少卿各一人，炀帝加置二少卿，唯取汉代旧名，而其职则别。唐龙朔二年，改光禄寺为司宰寺，咸亨初复旧。光宅元年为司膳，神龙初复旧。

卿一人，掌终献行事；

光禄少卿

少卿二人，领太官、珍馐、良酝、掌醢等四署，署各有令、丞。

光禄丞

丞，汉二人，多以博士、议郎为之。后汉一人，魏、晋因之。铜印黄绶。梁、陈视员外郎，其员外说在《通直散骑常侍郎》中。后魏、北齐并有之。隋有三人。唐置二人。

光禄主簿

主簿，汉置。晋、宋、齐、梁、陈并有之。北齐曰功曹、五官主簿。隋二人，唐因之。

宋光禄寺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古者其属有太官、珍馐、良酝、掌醢四局，令分隶御厨、法酒库。古者祭祀则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为终献，今并以他官摄。本寺但掌供祠祭酒醴、果实、醢醯、菹、薪炭及点馔进胙之事。卿、少卿、丞为寄禄官，卿后来为中奉大夫，少卿朝仪大夫，丞宣义郎。元丰官制行，置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元祐三年，诏长贰互置。政和六年，监察御史王桓等言：“祭祀牲牢之具掌于光禄，而寺官未尝临视，请太祠以长贰，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监视宰割，礼毕颁胙，有故及小祠，听以其属摄。”从之。中兴后废光禄，并入礼部。

太官署

太官署令、丞，于《周官》为膳夫、庖人、外饔中士下士，盖其任也。秦为太官令、丞，属少府，两汉因之。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魏亦属少府。晋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门下省领太官，陈因之。后魏分太官为尚食、中尚食，知御膳，隶门下省；而太官掌百官之馔，属光禄卿。北齐因之。后周有典庖中士、内膳中士。隋如北齐。唐因之，各一人。

宋朝隶御厨，句当官五人，以朝官并诸司使副、内侍都知押班充。掌供御之膳馐，及内外饔饩割烹煎和素膳之事。元祐初罢太官令，二年复置。崇宁二年置尚食局，太官令惟掌祠事。

珍馐署

珍馐署令、丞，于《周官》有笾人，掌四笾之实，盖其任也。后汉少府属官有甘丞，主膳具。晋太官令有〈食易〉官、果官吏各二人，自后无闻。北齐肴藏令属光禄寺，后周有肴藏中士、下士。隋如北齐。唐因之。长安中改为珍馐，神龙初复旧。开元初又改之。有令、丞各一人。

宋珍馐署隶御厨，有供备库，太平兴国二年，改为内物料库，有使及副使。掌供尚食及内外膳馐米面、饴蜜、枣豆、百品之料。监官二人，以三班及内侍充。监门一人，以三班充。外物料库，掌给皇城外诸宫院油盐米面之品。监官二人，以三班内侍充。

良酝署

良酝署令、丞，于《周官》有酒正中士、下士，掌酒之政令。后汉汤官丞主酒，属少府。晋有酒丞一人。齐食官局有酒吏。梁曰酒库丞。北齐有清漳令、丞主酒。后周如古周之制。隋曰良酝署，令、丞各一人。唐因之。

宋良酝署属御厨，有内酒坊使。掌造法糯酒、糯酒、常料之三等酒，以供邦国之用。监官三人、监门二人，以三班内侍充。都曲院掌造曲，以给内酒坊之用，及出鬻而收其直。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诸司使副、内侍充。法酒库掌造供御及祠祭，周太祖平河中，得酒工王思善造法曲，因立法酒库置之。凡祭祀，供五齐三酒，以实樽罍。监官二人，以朝臣及三班使臣、内侍充。

掌醢署

掌醢署令、丞，于《周官》有醢人，掌四豆之实。自后无闻。至齐，诸公府有酿食典军二人。后周有掌醢中士、下士。隋曰掌醢署，令、丞各一人。唐因之。

宋属御厨，有油醋库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掌造油醯胾，以供邦国膳馐内外之用。

卫尉卿

卫尉，秦官，掌门卫屯兵，汉因之。《汉旧仪》曰：“卫尉寺在宫内。”胡广云主宫阙之内卫寺，于周垣下为区庐。区庐者，若今之仗宿屋。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又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其职略同，而不常置。颜师古曰：“各随所掌之宫以为官名。”后汉有卫尉卿一人，职与汉同。晋银章青绶，五时朝服，武官，佩水苍玉，掌冶铸，领冶金户五千三百五十，冶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晋江左不置卫尉。宋孝武复置。南齐掌宫城管钥，后汉张衡《西京赋》曰：“卫尉八屯，警夜巡昼。”南齐宫城诸却敌楼上本施鼓，持夜者以应更唱，高帝以鼓多警眠，遂改以铁磬。梁卫尉卿位视侍中，职与汉同。卿每月、丞每旬行宫徼，纠察不法。陈因之。后魏亦有之。北齐为卫尉寺，有卿及少卿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废卫尉寺入太常及尚书省，十三年复置。掌军器、仪仗、帐幕之事，而以监门卫掌宫门屯兵。唐因之。龙朔二年，改卫尉为司卫，咸亨初复旧。光宅元年又改为司卫，神龙初复旧。卿一人、少卿二人，初少卿一人，太极元年加一人，领武库、武器、守宫三署，署各有令。

卫尉丞

丞，秦、汉两代多由博士、议郎担任。后汉设一人，魏、晋都相同。宋孝武帝增置一人。梁也有此官。后魏、北齐都有。隋沿袭。唐设置二人。

卫尉主簿

主簿一人。汉代卫尉驾四马，主簿前车以乘。晋有卫尉主簿二人，宋、齐、梁、陈沿袭。北齐、隋也有二人，唐沿袭。

宋卫尉寺，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任。凡是武库武器，都归内库及军器库，以其他官员及内侍典领，守宫归仪鸾司，本寺没有所掌。卿、少卿、丞都是寄禄官，卿后来为中奉大夫，少卿为奉直大夫，寺丞为宣义郎。元丰官制实行，置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仪卫、兵械、甲胄的政令，少卿为副，丞参领。凡是内外作坊输送交纳兵器，则辨别其名称数目，检验其好坏以归于武库，不合规格的处罚。按时晾晒而封存登记其数。若进呈御用及颁给，则按簿籍支出。每季委派官员检视，年终上计帐于兵部。掌凡帷帐之事，大礼设帷宫，张大大次、小次，陈设卤簿仪仗。长贰昼夜巡警，察其不合礼仪的。押仗官则前期禀差。凡仗卫，供羽仪、节钺、金鼓、棨戟，朝会也如此。宴享宾客，供幕帟、茵席，视其破旧的移交少府、军器监修理。分案四，置吏十。元祐三年，诏长贰互置。所隶属官司十三：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衣甲库，军器弓枪库，军器弩、剑、箭库，掌藏兵仗、器械、甲胄，以备军国之用。仪鸾司，掌供幕帟供帐之事。军器什物库、宣德楼什物库，掌收贮什物，给用时则按簿籍颁发。左右金吾街司、六军仪仗司，掌清道、巡警、排列，奉引仪仗，以肃禁卫。凡仪物按时修饰，选募人兵而校其迁补之事。政和五年，诏金吾卫仗司依格差武冀大夫以上。中兴后废卫尉，并入工部。

武库令、丞

武库令、丞，在《周官》中司甲、司弓矢等为下大夫，司戈盾等为中士、下士，大概就是其职责。两汉称武库令，属执金吾。后汉又有考工令、丞，属太仆，主管制造兵器，造成，交付武库令，魏、晋沿袭。晋后属卫尉。宋、齐武库令、丞属尚书库部。梁、陈属卫尉卿。北齐也有。后周如《周官》。隋如北齐。唐沿袭，各一人。天宝六载四月，敕改《仪制令》，庙社门、宫门，每门各二十戟，东宫每门各十八戟，一品门十六戟，嗣王、郡王若上柱国带职事二品、散官光禄大夫以上、镇国大将军以上各同职事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大都护门十四戟，上柱国带职事三品、上护军带职事二品若中都督、上都护门十二戟，国公及上护军带职事三品若下都督、诸州门各十戟，都由官府供给。贞元五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应请列戟官，准《仪制令》，正一品、开府仪同三司、嗣王、郡王并勋官上柱国柱国、等带职事三品以上，并许列戟。准天宝六载四月敕文‘加散官光禄大夫、镇国大将军以上，各同职事品’。近日散、试官便带高阶者众，恐须商量者。伏请准旧制令本文，取带三品以上正员职事为定。”敕旨依从。

武器令、丞

武器署令、丞。隋行台尚书省有武器监令。唐永徽中开始设置各一人。掌祭祀及朝会、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之事。

宋武库、武器都归内库及军器库，以其他官员及内侍典领。军器凡四库，句当官并二人。衣甲、弓枪、弩剑三库，全部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什物库以三班使臣充任。掌禁兵器铠甲、供军什器储备之物，辨其出纳。

守宫署

守宫署，汉有守宫令、丞，掌御用纸笔墨及诸财用并封泥之事，属少府。晋及北齐属光禄勋。北齐守宫令掌张设之事，梁、陈属大匠卿。隋属卫尉寺。唐置令一人，掌诸铺设帐幕、毡褥、床荐、几席之事。广德二年二月敕文：“京兆府诸司诸使幕士丁匠总八万四千五百人数内，宜月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仍令河东、关内诸州府据户口分配，不得偏出京兆府，余八万一千一百一十四人并停。”

宋守宫署归仪鸾司。仪鸾司句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掌奉乘舆亲祠郊庙、朝会、巡幸、宴飨及内庭供帐之事。凡三库，一曰金银器皿、帟幕什物，二曰香烛，三曰毡油、床椅、铁器、杂物。监门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

公车司马令

公车司马令，秦属卫尉，汉沿袭。掌殿司马门，夜巡宫中，天下上章、四方贡献及阙下凡所征召公车者，都总领之。汉张释之为公车令，当时景帝与太子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释之便弹劾其不敬。文帝免冠谢太后，太后诏赦之，然后得入宫。后汉有丞一人。丞选晓讳，掌知非法；尉主阙门兵禁，戒非常。胡广曰：“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设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误出入者。”晋江左以来直称公车令。宋以后属侍中。隋有公车署，置令、丞。唐无。

左右都候

左、右都候。《周礼》司寤氏有夜士，干宝注曰：“今都候之属。”后汉各一人，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宫中诸有诏奏罪，左都候执戟戏车，缚送付诏狱，在宫大小各付所属。见尚书令、仆射、尚书，皆执版拜，见郎对揖。属卫尉。后无。

宗正卿

《周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其亲疏。秦置宗正，掌亲属。汉沿袭，更以叙九族。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五年，又在郡国置宗师，以纠皇室亲族世氏，致教训焉，选有德义者为之。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上书宗伯，请以闻为书付邮亭，令送至宗伯。常以正月赐宗伯帛十匹。王莽并宗伯于秩宗。后汉称宗正，卿一人，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皇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皇族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胡广曰：“宗正又岁一理诸王世谱，差叙秩第。”髡，枯昆切。两汉皆以皇族为之，不以他族。楚元王子郢客、刘辟疆、刘德等迭为此官。又《后汉书》曰：“刘轸字君文，梁孝王之允，为宗正，卒官，遂世掌焉。”魏亦然。晋兼以庶姓。《山公启事》曰：“羊祜忠笃宽厚，然不长理剧，宗正卿缺，不审可转作否？”咸宁三年，又置宗师，以扶风王亮为之，使皇室戚属奉率德义，所有施行，必令诰之。梁王肜亦为宗师。东晋省之，属太常。桓温奏省。宋、齐不置宗正。梁天监七年复置之，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皇族为之。陈沿袭。后魏有宗正卿、少卿。北齐亦然。后周有宗师中大夫掌皇族，定世系，辨昭穆，训以孝悌，属大冢宰。隋如北齐之制。唐龙朔二年，改为司宗，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属，神龙初复旧。

宗正少卿

卿一人，少卿二人。起初，少卿一人，太极元年，加置一人，掌皇族、外戚簿籍及邑司名帐，领崇元署及诸陵、太庙。开元二十五年制，宗正等寺官属，皆以皇族为之。

宋宗正寺，判寺事二人，以宗姓两制以上充任，缺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宗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大宗正司知司事二人，以皇亲团练、观察使以上充任。掌敦睦皇族，教导宗子，受其陈请辩讼之事，及纠过失而达之朝廷。景祐三年始置司，以皇兄宁江军节度使濮王知大宗正事，皇侄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守节同知大宗正事。修玉牒官无定员。掌修皇帝玉牒，序宗派，纪族属，岁撰宗子名以进。旧隶宗正寺。景祐中，言者以玉牒与国史相通，后以史官兼。又有睦亲、广亲宅都大管句三人，以内侍充任。元丰六年，诏宗正寺长、贰不专用国姓，大概自有大宗正司以统皇族。中兴后，卿一人，不常置；少卿一人，以太常兼。三年，复置少卿一员。嘉定九年，诏以宗学改隶宗正寺，自此寺官又参预考校之事。大宗正司知及同知官各一人，丞二人。官属有记室一人。熙宁三年，始以异姓朝臣二员知丞事，置局于睦亲、广亲宅。是年，省管句睦亲、广亲及提举郡、县主等宅官，以其事归宗正。崇宁三年，置南外宗正司在南京，西外宗正司在西京，各置敦宗院。中兴后，以位高属尊者为判大宗正事，其知及同知如旧制，以宗室团练以上有德望者充任。又置知大宗正丞一员，以文人充任，掌纠合宗室而检防之，训饬之。凡南班宗室磨勘、迁转、袭封、请给，核其当否；嫁娶房奁、分析财产，酌厚薄多寡而订其议。凡宗室除合该赐名外，皆大宗正定名而后报宗正寺。其余迁授官资、支给钱米，考核以诏予夺。其不率教者，以法拘之，岁久知悔，则除其过名。分按六，署吏十有二。又有南外宗正司、西外宗正司以处宗室之在外者。各仍旧制，设厚宗院，皆设知宗，仍以所在通判职官兼丞、簿，其纠合、检防、训饬如大宗正司。西、南外两司缺知宗，间令大宗正司选择保明而后授之。又各置教授以课其行艺。初，建炎南幸，先徙宗室于江、淮，于是大宗正司移江宁，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其后屡徙，后西外止于福，南外止于泉；又有绍兴府宗正司，大概初随其所寓而分管辖之。乾道七年，曾想移绍兴府宗正司于蜀，不果，后归并行在。嘉定间，用臣僚言，乞凡除授知宗，须择老成更练之人。诏知宗、宗丞照百司例，每日入局所，以示增重宗盟之意。

玉牒所，淳化六年始设局置官，仿唐制。诏以《皇宋玉牒》为名，建玉牒殿宇新寺。大中祥符九年，以知制诰刘筠、夏竦为修玉牒官，自后置一员或二员。朱胜非《秀水闲居录》：“本朝国书严奉宝藏，未有如玉牒者用金花红罗标黄金轴。至神宗朝，以轴大难于披阅，诏为黄金梵夹，又以黄金为匣，锁钥皆金也。进呈毕，安奉于宗正寺玉牒殿，士大夫罕有知其制度者。予顷在朝廷，因宗正丞谢汲自本寺事论及玉牒，问宰执诸公制度，赵元鼎曰：‘不过刻如玉册耳。’予曰：‘国家宗支之蕃，自古无之。每朝为一牒，宗室官称名行，女与其夫皆录之，以玉刊，不其难乎？’”又《中兴系年录》注：每朝为一牒，乃载人主系序及历年行事，如帝纪而差详，其后附以皇后事迹，亲王、宗室子女则有《宗蕃庆系录》、《仙源类谱》、《仙源积庆图》三书详焉，非同为牒也。玉牒则奉安于玉牒殿，类谱则安于属籍堂。胜非亦少误。景祐元年，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申请，诏以编修院厅西阁子充修纂玉牒之所。李淑言：“前修玉牒官冯允亦是兼编修会要，盖缘国史、玉牒事节须要照会，所以只就编修院修纂。”熙宁三年，玉牒于三班院置局，后徙编修院。皇帝玉牒十年一进，修玉牒官并以学士典领。自元丰行官制，分隶宗正寺官。六年，诏：“宗正寺修玉牒，照用日历所文字，并指定所书事，令本所节录。”元符二年，宗正寺丞陈觉民乞将先帝玉牒内圣政，令本寺修玉牒官抄写，封送国史院。从之。绍兴十二年袭旧制始建，以宰臣一人提举。修玉牒官一人，以侍从兼，凡宗正卿、少而下悉与修纂。二十九年，诏玉牒所并入宗正寺，更不置修玉牒官、检讨官，以本寺少卿及丞同领编修事；诏玉牒所宰臣提举依旧，修书官一员同宗正卿、丞，修纂更不置检讨官。绍兴三十二年，诏尚书左仆射陈康伯提举编修玉牒。后或以参知政事、签书枢密院事兼权提举。乾道元年，钱端礼以参政兼权，蒋芾以签枢兼权，见《玉牒所题名记》。故事，玉牒以首相领之，自后相府有缺则以首参兼领，仍带“权”字。淳熙十五年，王丞相淮去位，周益公以右揆兼领；时敕令所才罢，而首参仲至无兼局，益公乃奏乞以仲至权提举玉牒。宰相在位而执政权领宝训玉历，自此始也。

宗正丞

丞、汉也用皇族。后汉一人。刘茂字子卫，为宗正丞。历代皆有之。隋有二人。唐沿袭。

宋初为寄禄官，后改为奉议郎。元丰正官名，诏宗正寺除长贰外，自今后更不专差国姓，以杨畏、赵君锡为之。建炎三年罢，绍兴五年复置。

宗正主簿

主簿，梁置。陈、北齐、隋皆有。唐沿袭，置一人。

宋天禧时，以卫尉丞兼。元丰正名，初除杨完。建炎三年罢，绍兴十年复置。

崇元署

崇元署。令，一人。起初，后魏天兴二年置仙人博士，掌煮炼百药。北齐置昭元等寺，掌诸佛教，有大统一人，都维那三人，兼置功曹、主簿等员，以管诸州县沙门之法。后周置司寂上士、中士，掌法门之政；又置司元中士、下士，掌道门之政。隋初置崇元署令、丞，至炀帝改郡县佛寺为道场，置道场监一人；改观为元坛，监一人。唐复置崇元署，初又每寺观各置监一人，属鸿胪，贞观中省。开元中，以崇元署隶宗正寺。掌观及道士女冠簿籍、斋醮之事。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元学博士一人，学生百人。隋以署隶鸿胪，又有道场、元坛。唐置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有监一人。贞观中，废寺观监。上元二年，置漆园监，寻废。开元二十五年，置崇元学于元元皇帝庙。天宝元年，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每祠享，以学生代斋郎。二载，改崇元学曰崇贤馆，博士曰学士，助教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二人，以宰相为之，领两京元元宫及道院，改天下崇元学为通道学，博士曰道德博士，未几而罢。宝应、永泰间，学生存者无几。大历三年，复增至百人。初，天下僧、尼、道士、女冠皆隶鸿胪寺，武后延载元年，以僧、尼隶祠部。开元二十四年，道士、女冠隶宗正寺。天宝二载，以道士隶司封。贞元四年，崇元馆罢大学士，后复置左右衔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总僧、尼之籍及功役。元和二年，以道士、女官隶左右衔功德使。会昌二年，以僧、尼隶主客，太清宫置元元馆，亦有学士，至六年废，而僧、尼复隶两衔功德使。

宋自真宗兴崇道教，置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使，以宰相为之，副使、判官、都监及集禧观、醴泉观、东西太一宫提举，则以两省、两制、丞、郎及防御、诸司使副为之。掌奉斋醮之事。又有译经润文使，亦以宰相为之。熙宁以后，增置祠禄之官，以尊老优贤，而时相欲以宫观之禄处不奉行新法之人，遂无限员，亦无职事，而释老之事则如历代，领之祠部郎官，又属鸿胪寺。至徽宗时，以道教改隶秘书省，置道阶自六字先生至额外鉴义，品秩比视中大夫至将仕郎，凡二十六等。又置道学，升贡及三岁大比法同科举，应天下神霄玉清万寿宫、天庆观知及副知，将来有闻，并以学校登科人充，其余宫观亦依此令。礼部署名籍差注如吏部法。以蔡攸通行提举道录院。中兴后，道释教门事仍归祠部。

按：崇元署一官，唐创之。以司道教而必属之宗正司者，盖唐以老氏为始祖，则崇其教者，亦以为尊祖宗之事也。杜氏《通典》所载，凡唐所创之官而前代所无者，则必叙其所掌之事，以通之于前代。如崇元一官前代无之，然兴崇二教而为之建立官司，则非始于唐也，故必叙后魏所置仙人博士，北齐所置昭元寺之类。以先之愚，又尝欲以宋所创之官而通之于唐。如崇元署，宋虽无其官，然亦尝兴崇道教，为之置立官司，张惶而推奖之矣，故以真、徽两庙所置玉清、景灵宫使副及都提举道录院等事附见焉。然唐则专主以一官，而其品秩稍卑，宋虽不专置官，而常以宰相贵官兼之。但天宝间所置崇元馆大学士二人，以宰相为之，则又景灵、玉清宫使、译经使所取法也。

诸陵署

诸陵园寝官，汉置，属太常。长陵令，秩二千石，为高祖陵，故尊其秩。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史记》曰司马相如为孝文园令。后汉每陵园令各一人，掌按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校长主戒盗贼。晋、宋皆称令。而梁初为监，后也改为令。梁以下皆有之。唐每陵令、丞各一人，初属太常；开元二十五年，并属宗正寺。

宋以宗正寺知丞事掌奉宗庙诸陵荐享之事。

太庙令

诸庙寝园令、长、丞，汉置。《宋志》曰汉西京曰长，东京曰令。晋有太庙令。宋太庙令领斋郎二十四人。齐、梁以下皆有。后魏有太常斋郎。《汉书》曰田千秋为高庙寝郎。旧属太常。唐开元二十五年二月敕：“宗庙所奉，尊敬之极，因以名署，情所未安。宜令礼官详择所宜奏闻。”至五月，太常少卿韦縚奏曰：“谨详经典，兼寻令式，宗庙享荐，皆主奉常，别置署司，事非稽古。其太庙署请废省，本司专奉其事。”许之。二十五年敕：“宗正设官，实司属籍。而陵寝崇敬，宗庙惟严，割隶太常，殊乖本系奉先之旨，深所未妥。自今以后，诸庙署并隶宗正寺。”

宋以宗正寺知丞事掌奉宗庙诸陵荐享之事。室长、斋郎无常数，庙直官一人。太庙、后庙、宫闱令三人，以入内内侍充。元丰后，太庙令属宗正寺，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品秩与大社、籍田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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