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6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近思录》
作者：佚名
类别：诸子百家与思想
卷目：卷06
章节：卷06

## 本章概览

本卷为《近思录》第六卷，集中讨论齐家之道。编者先指出克己功夫已成，施行于家庭则家可齐整。正文选录伊川、横渠及程子论孝弟、夫妇、治家、侍亲等说，强调孝弟与性命一贯，治家以刚正端伦为本，并载程珦及侯夫人治家事迹，展示不徇私情、严以律己的齐家实践。

《近思录》卷六汇集程颐、张载等关于齐家、孝弟、夫妇、治家及侍亲的语录，阐明孝弟与性命一贯，家人之道以刚正端伦为本。

## 正文

家道

这一卷讨论齐家。大概克己的功夫已经做到，那么施行到家庭，家庭就可以齐整了。

1、伊川先生说：弟子的职责，是行有余力才学习文献。不修自己的职责而学习，不是为己之学。

2、孟子说：“侍奉双亲像曾子那样就可以了。”未曾认为曾子的孝行有余。因为儿子自身所能做的，都是应当做的。

3、干母之蛊不可贞。儿子对于母亲，应当以柔顺辅导她，使她合于义。不顺从而导致败坏蛊乱，那是儿子的罪过。从容将就顺从，难道没有方法吗？如果伸张自己刚阳之道，突然矫正拂逆，就会伤害恩情，危害很大。又怎么能进入母亲的心呢？在于委屈自己、低下心意，巽顺相承。使她身正事治罢了。刚阳的臣子，侍奉柔弱的君主，道理也相近。

4、蛊卦的九三，以阳爻处刚位而不中，是刚过。所以小有悔恨。然而在巽体不算没有顺从。顺从是侍奉双亲的根本。又居得正位，所以没有大过错。然而有小悔，已经不是善于侍奉双亲了。

5、端正伦理，笃厚恩义，是家人的正道。

6、人处家庭，在骨肉父子之间，大都以情胜礼，以恩夺义。只有刚立的人，才能不以私爱失其正理。所以家人卦大要以刚为善。

7、家人上九爻辞，说治家应当有威严。而夫子又再次告诫说：“应当先严格要求自身。”威严不先在自己身上施行，那么别人就会怨恨而不服。

8、归妹，九二守其幽贞，没有失去夫妇常正之道。世人以轻慢亲昵为常，所以把贞静看作变常。不知道这才是常久之道。

9、世人多慎重选择女婿，却忽视选择媳妇。其实女婿容易看出，媳妇难以了解。所关系甚重。岂可忽视呢？

10、人没有父母，生日应当加倍悲痛。更怎么忍心置酒奏乐来作乐？如果父母俱在就可以。

11、问：行状说，“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不知道孝弟为什么能尽性至命？答：后人便把性命另作一般事说了。性命孝弟，只是一统的事。就孝弟中便可尽性至命。如洒扫应对与尽性至命，也是一统的事。没有本末，没有精粗，却被后来人言性命者，另作一般高远说。所以举孝弟，是就人切近处说的。然而现在不是没有孝弟的人，而不能尽性至命，是由于行之而不知。

12、问：第五伦看自己儿子的病与哥哥儿子的病不同。自认为是私。如何？答：不待安寝与不安寝。只是不起与十起，便是私了。父子之爱本是公。才着些心做，便是私了。又问：看自己儿子与哥哥儿子有分别否？答：圣人立法，说：“兄弟之子犹子也。”是想看作像儿子一样。又问：天性自有轻重。疑若有分别。答：只为今人以私心看了。孔子说：“父子之道，天性也。”这只是就孝上说，所以说父子天性。若君臣兄弟宾主朋友之类，难道不是天性？只为今人小看了，不推其本所由来罢了。自己的儿子与哥哥的儿子所争多少？是同出于父的。只为兄弟异形，所以以兄弟为手足。人多以异形故，亲自己的儿子，异于兄弟的儿子，很不对。又问孔子以公冶长不及南容，故以哥哥的女儿妻南容，以己女妻公冶长。为何？答：这也是以己之私心看圣人。凡人避嫌的，都是内不足。圣人自至公，何更避嫌？凡嫁女各量其才而求配。或哥哥的女儿不甚美，必择其相称者为之配。自己的女儿美，必择其才美者为之配。岂更避嫌耶？若孔子事，或是年不相若，或时有先后，皆不可知。以孔子为避嫌，则大不是。如避嫌事，贤者且不为，何况圣人呢？

13、问：孀妇于理似乎不可取，如何？答：对。凡取以配身。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了。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答：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而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14、病卧于床，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事亲者也不可不知医。

15、程子葬父，使周恭叔主客。客饮酒，恭叔以告先生。先生说：勿陷人于恶。

16、买乳婢多不得已。或不能自乳，必使人。然而食己子而杀人之子，非道。必不得已，用二子乳食三子，足备他虞。或乳母病且死，则不为害，又不为己子杀人之子。但有所费。若不幸致误其子，害孰大焉？

17、先公太中讳珦，字伯温。前后五得任子，以均诸父子孙。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时小官禄薄，克己为义，人以为难。公慈恕而刚断。平居与幼贱处，惟恐有伤其意。至于犯义理，则不假也。左右使令之人，无日不察其饥饱寒燠。娶侯氏。侯夫人事舅姑，以孝谨称。与先公相待如宾客。先公赖其内助，礼敬尤至。而夫人谦顺自牧，虽小事未尝专，必禀而后行。仁恕宽厚，抚爱诸庶，不异己出。从叔幼孤，夫人存视，常均己子。治家有法，不严而整，不喜笞扑奴婢。视小臧获如儿女。诸子或加呵责，必戒之曰：“贵贱虽殊，人则一也。汝如是大时，能为此事否？”先公凡有所怒，必为之宽解。唯诸儿有过，则不掩也。常曰：“子之所以不肖者，由母蔽其过，而父不知也。”夫人男子六人，所存惟二，其爱慈可谓至矣。然于教之之道，不少假也。才数岁，行而或踣。家人走前扶抱，恐其惊啼，夫人未尝不呵责，曰：“汝若安徐宁至踣乎？”饮食常置之坐侧。尝食絮羹，即叱止之曰：“幼求称欲，长当如何？”虽使令辈，不得以恶言骂之。故颐兄弟平生，于饮食衣服无所择，不能恶言骂人，非性然也，教之使然也。与人争忿，虽直不右，曰：“患其不能屈，不患其不能伸。”及稍长，常使从善师友游。虽居贫，或欲延客，则喜而为之具。夫人七八岁时，诵古诗曰：“女子不夜出，夜出秉明烛。”自是日暮则不复出房阁。既长好文，而不为辞章。见世之妇女以文章笔札传于人者，则深以为非。

18、横渠先生曾说：事亲奉祭，岂可使人为之。

19、舜的事亲有不悦者，为父顽母嚣，不近人情。若中人之性，其爱恶若无害理，姑必顺之。亲之故旧，所喜者，当极力招致，以悦其亲。凡于父母宾客之奉，必极力营办，亦不计家之有无。然为养又须使不知其勉强劳苦。苟使见其为而不易，则亦不安矣。

20、《斯干》诗，说“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说兄弟宜相好，不要相学。“犹”，似也。人情大抵患在施之不见报则辍。故恩不能终。不要相学，己施之而已。

21、人“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常深思此言诚是。不从此行，甚隔著事。向前推不去。盖至亲至近，莫甚于此。故须从此始。

22、婢仆始到者，本怀勉勉敬心，若到所提掇更谨，则加谨。慢则弃其本心，便习以性成。故仕者入治朝则德日进，入乱朝则德日退。只观在上者有可学无可学尔。

## 关键人物

- **伊川先生**：理学家；论弟子的职责在于行有余力才学习文献，不修职责而学非为己之学。
- **孟子**：儒家先贤；被引述论侍奉双亲应像曾子那样，而曾子的孝行本属应当，无余。
- **曾子**：孝行典范；被孟子作为侍奉双亲的榜样。
- **第五伦**：历史人物；其看子病的故事被用于讨论公与私之别。
- **孔子**：圣人；被引述论父子天性及嫁女配才，说明圣人不避嫌。
- **公冶长**：孔子弟子；孔子嫁女的对象之一，被论及才与配。
- **南容**：孔子弟子；孔子兄女所嫁之人，被论及才与配。
- **周恭叔**：门人；程子葬父时主客，客饮酒告先生，先生诫勿陷人于恶。
- **先公太中**：程珦，字伯温；程子之父，事迹被载：均任子、嫁孤女、赡亲戚、迎养寡居女兄及其女，慈恕刚断。
- **侯夫人**：程珦之妻；事舅姑孝谨，相待如宾客，治家有法，不严而整，教子有方。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伊川先生论弟子的职责，行有余力才学习文献，不修职责而学非为己之学。；强调为己之学须先修职责。
- **本章中段**：问孀妇是否可再嫁，答以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主张孀妇不可再嫁。
- **本章中段**：程子葬父，使周恭叔主客，客饮酒，恭叔以告先生，先生说：勿陷人于恶。；诫人勿陷人于恶。
- **本章后段**：载先公太中程珦事迹：前后五得任子，以均诸父子孙；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迎养寡居伯母刘氏，又取寡居甥女以归嫁之。；被称克己为义，人以为难。
- **本章后段**：载侯夫人事迹：事舅姑孝谨，与先公相待如宾客，谦顺自牧，治家有法，不严而整，教子有方。；程颐兄弟平生饮食衣服无所择，不能恶言骂人，由教使然。

## 为什么值得读

本卷将齐家与克己功夫相连，指出孝弟与性命是一统之事，治家须刚正端伦、严以律己，并收录程珦及侯夫人治家事迹，为理解理学家庭伦理提供具体依据。

## 标签

- 齐家
- 孝弟
- 夫妇
- 治家
- 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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