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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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三百四十一现代白话译文。

清实录卷三百四十一历史典籍与正史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日(P.180-1)

道光二十年。庚子年。十一月丁亥日初一。諭令內閣。從前

據御史俞東枝、張灝。因兵差過境。恐導致擾累地方。請求嚴加約束各一摺。本日據伊里布奏。定海防堵各兵。現已酌量撤退歸伍。所有經過地方。自應約束嚴明。著此次統兵各員。親自彈壓。嚴申禁令。務令按期出境。不准稍有逗留。也不准額外需索。如有藉端滋事。即行按律嚴懲。並著各督撫將軍提鎮。嚴諭沿途文武員弁。妥為照料。不許假手丁胥。藉口科派。致滋騷擾。以肅紀律而戢閭閻。

○又諭。從前

因本年湖北省各州縣被水民人。紛紛逃往他省。降旨交吳其濬等察訪情形具奏。茲據奏稱。到楚後細訪致水之由。委因夏雨過多。江漢同時並漲。以致隄工潰漫成災。查閱該省奏報原稿監利一縣被淹情形輕重不符。途次復接有武昌等處軍民呈詞。懇請撫卹。現在低窪處所。積水彌望。逃往各省災民。遞回者僅止二百七十餘名等語。該省州縣查報災區。有無疏漏。著該督撫遴委廉幹大員。

覆加覆勘。確實覈辦。至現在遞回流民。及未經逃散人民。著按照戶口。速行賑卹。其未經歸來者。著妥為招徠。一俟回籍。務須隨到隨賑。來春應否尚需接濟。一併豫為籌備。毋任流離失所。

○又諭。吳其濬等奏。訊出委員濫用非刑。奏請革審一摺。湖北署武昌府同知候補知縣楚鏞。奉委審案。輒將督署所置非刑。恣意施用。慘酷已極。楚鏞著革職拏問。交該侍郎等提集董耀雄案內應訊人證。嚴審

確情。按律定擬具奏。

○諭軍機大臣等。伊里布馳奏。𠸄夷起碇赴粵一摺。覽奏已悉。此次夷目懿律等。於十月十九日帶領兵船。請咨赴粵。該大臣將前調防兵。酌量撤退。商漁船隻。照舊開港。均著照所議辦理。惟該夷撤兵已及一半。尚有留住定海之人。該大臣所留各營防兵。按照口岸分駐。仍須加意防守。不得因該夷漸次撤兵。稍形疏懈。至商漁船隻。照常出入。雖據該夷聲明不敢滋擾。仍著嚴

飭海口員弁。認真查察。毋致別滋事端。所遞夷書。已發給琦善閱看。諭令相機辦理矣。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御史曹履泰奏。粵東澳門。傳有舟山夷人私信。請飭確探一摺。如果此信屬實。是該夷於占據定海之後。既無居民同住。又無食物可買。且水土不服。患病甚多。勢必不能久住。惟係貿易私信。未可憑信。著伊里布派員確探。是否有此情形。相機籌辦。原摺原信。均鈔給閱看。將此附

報便諭令知之。

○又諭。伊里布馳奏。夷船業已起碇赴粵一摺。據稱差弁探明。懿律等實於十月十九日早。帶領兵船八隻。起碇由外洋而去。連前所撤六隻。合計在浙久駐之船。所撤已及一半等語。該夷起碇赴粵。係為求通貿易起見。自應將定海兵船。全數撤退。何以仍留兵船一半。在彼占據。著琦善到粵後。向該夷究詰。是何意見。隨時相機妥辦。伊里布摺及照會。鈔給閱看。夷書一件並給閱。遇

便繳還。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欽差大臣協辦大學士兩江總督伊里布奏。審明已革總兵張朝發愎諫喪師。受傷後復不設法守城。輒遁回鎮海乞救。以致城被攻陷。咎無可逭。業已身故。應無庸議。羅建功等雖同時戰敗。但情罪各有不同。請飭部分別定擬。得旨。烏爾恭額押解到京時。著派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訊擬罪。其羅建功。錢炳煥。王萬年。龔配道等罪名。著一併定擬具奏。

○免黑龍

江。墨爾根城。兩處被水屯丁應交糧石。並貸口糧。給房屋修費。展緩黑龍江。墨爾根城。打牲烏拉。齊齊哈爾等處站丁舊欠銀糧。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日(P.182-1)

○戊子。諭內閣。本月十三日致祭

景陵。輪應敬敏行禮。敬敏年近七旬。無庸前往。著改派全齡致祭。嗣後一切祭祀差使。敬敏著免其開列。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3日(P.182-1)

○己丑。

上詣綺春園問

皇太后安。

孝全皇后梓宮至

陵。

皇四子奕詝遙向

泰陵。

泰東陵。

昌陵。恭代行禮。至

陵寢正門。

皇四子奕詝詣

孝穆皇后

孝慎皇后神牌前。恭代行禮。奉安於

饗殿。命皇子奠酒行禮。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均隨行禮。

○遣官告祭

泰陵。

泰東陵。

昌陵。

孝穆皇后

孝慎皇后陵寢。

○遣官告祭

后土之神。

永寧山神。

○諭內閣。訥爾經額奏。署事遊擊稟揭前官那移白樁。牽涉該管總兵一摺。前署泰寧鎮中軍遊擊易州營遊擊喜順。現署中軍遊擊沿河口都司倭什渾。均著解任。交訥爾經額派員遞至易州。聽候欽派大臣會同該署督查辦。泰寧鎮總兵鄂爾端。著一併解任即著折回聽候查詢。易州知州阿達順。吏目杜淩霄。千總郭其昌。差官李得文。俱著聽候傳質。

○又諭。瑚松額奏。南山地方緊要。

請令提督前往巡查一摺。陝西漢南一帶地方。山境遼闊。界連川楚。最關緊要胡超現應查閱陝安漢中二鎮營伍。所有漢南一帶地方。著即派胡超前往巡查。

○諭軍機大臣等。祁寯藻等奏。遵查廈門接仗情形一摺。此案既據該尚書等密傳該處鄉民。及未與是役之弁兵。捐資招募之紳士。分別訊問。並據水師提督陳階平呈遞親供均相符合著毋庸議。其另片奏廈門防守情形覽奏已悉。惟本

日據吳文鎔奏報護督日期摺內。有閩洋夷船。尚未全行南駛之語。該尚書等。尚有續查事件。計此時接奉諭旨。當已折回閩省。該處洋面現在有無夷船停泊。自必確有見聞。著查明據實具奏。將此諭令知之。

○以詹事府詹事楊殿邦。充日講起居注官。

○以工部右侍郎松峻。署泰寧鎮總兵官。兼總管內務府大臣。

○蠲緩直隸天津縣被水村莊新舊額賦有差。並賑災民 緩徵陝西榆林。葭。懷遠。

神木。府谷。綏德。清澗。米脂。吳堡。定邊。十州縣被雹被旱村莊新舊額賦。

○緩徵甘肅皋蘭。渭源。金。靖遠。寧遠。安定。會寧。隆德。固原。環。寧夏。寧朔。靈。平羅。崇信。靈臺。鎮遠。十七州縣及花馬池州同。沙泥州判所屬災區新舊額賦。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4日(P.183-2)

○庚寅。

上啟鑾。恭謁

西陵。並臨視

孝全皇后梓宮奉安地宮。

○詣盧溝橋

龍王廟拈香。

孝全皇后梓宮前行饗奠禮。命

皇四子奕詝行禮。

○命戶部尚書隆文馳赴易州。會同署直隸總督訥爾經額查訊案件。

○以故雲南騰越廳屬明光隘派賴寨土把總楊占和子在謂襲職。

○旌表守正被戕河南濟源縣民郝添興養媳李閨女。守正捐軀山東鉅野縣民王窰妻嶭氏。

○免蹕路及

孝全皇后梓宮經過地方錢糧十分之五。

○是

日。駐蹕黃新莊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5日(P.184-1)

○辛卯。禮部議准。山東巡撫托渾布疏報採訪荷澤縣節烈婦蕭李氏等三十二口。請建總坊旌表從之

○蠲緩山西河曲縣被雹村莊額賦有差並緩徵岢嵐州歉收村莊米豆

○是日。駐蹕半壁店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6日(P.184-1)

○壬辰。以

孝全皇后梓宮奉安地宮。先期遣官告祭

天。

地。

太廟。

社稷

○遣官告祭

奉先殿

○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朱樹。麟慶。奏報回空軍船。全數渡黃摺片等件該漕督等。牌行限四百里加緊馬上飛遞字樣。向來此等摺件。俱照例由驛馳遞何以該漕督等不遵照舊章。率用四百里加緊。駭人聽聞。是何意見。著朱樹。麟慶。據實覆奏。將此各諭令知之。尋奏會商定稿後。由麟慶拜發。一時匆忙誤

填。得旨麟慶著交部議處朱樹加恩寬免。

○旌表守正捐軀安徽績溪縣民胡富妻馮氏。

○是日。駐蹕秋瀾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7日(P.184-2)

○癸巳。諭內閣。孟保等奏揀派教習字話喇嘛可否隨同下屆年班堪布赴京一摺所有派定教習唐古特學生喇嘛二名著於二十二年。隨同後藏堪布來京。

○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伊里布奏。查明定海情形並酌擬籌備一摺。覽奏均悉。該夷歷次在浙投遞稟詞。船隻並未近岸。若重

申約束。恐夷眾妄生疑畏。適肇釁端。所見甚是。至所獲夷礮。點放不能及遠。留之無用。俟該夷交還定海後。將前次拏獲夷匪發還時。即將礮一併擲還。據奏現已採有鐵斤。製造大礮。著仍遵前旨。遴委熟悉員弁。監同妥辦。總期堅利適用。毋致有名無實其淮南商人報效銀五十萬兩該大臣奏請撥用自係因軍需緊要。惟裕謙曾否動用。不能遙度。著伊里布就近與裕謙商酌支用仍須覈實辦理。

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又諭。本日據孟保等奏。廓爾喀國王呈遞夷稟等情。並將該國王原稟。及檄諭稿底呈覽。披閱均悉。該國王素與披楞不睦。具稟請旨。其意不過藉圖報復。該大臣惟當諭以大皇帝撫馭外夷。一視同仁蠻觸相爭從未過問爾等各宜戢兵睦鄰。永受天朝恩澤。該大臣等。仍當嚴飭所屬邊界營官。密為防範至所稱聶噶金那。及京屬等處地方。究係何處部落。距何處為近。

著該大臣密行查訪。據實具奏。將此諭令知之。

○賞看守各行宮弁兵半月錢糧。

○是日。駐蹕梁格莊行宮。至丙申皆如之。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8日(P.185-1)

○甲午。

上恭謁

泰陵

泰東陵

昌陵俱未至碑亭即降輿慟哭步入

隆恩門。詣

寶城前行禮。躬奠哀慟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

均隨行禮。

○至

孝穆皇后

孝慎皇后陵寢奠酒。

孝全皇后梓宮奉安。行遷奠禮畢。奉移於

蘆殿。

上親臨奠酒畢。閱視

寶城。

○遣官祭

先醫之神。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9日(P.185-2)

○乙未。

孝全皇后梓宮奉安地宮。

上臨視奠酒畢。命皇子行禮。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均隨行禮。

○臨端順固倫公主園寢賜奠。

○遣官告祭

泰陵。

泰東陵。

昌陵。

○遣官告祭

后土之神。

永寧山神。

○實授松峻泰寧鎮總兵官。兼總管內務府大臣。以禮部左侍郎關聖保。管光

祿寺事。工部左侍郎文蔚。兼署錢法堂事務。

○以兵部右侍郎端華。兼鑲白旗護軍統領。調正紅旗漢軍副都統綿性。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以內閣學士玉明。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0日(P.186-1)

○丙申。

孝全皇后神牌奉安

饗殿。命

皇四子奕詝行禮。

○以總管內務府大臣阿靈阿。為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

○調直

隸宣化鎮總兵官李廷揚。為浙江衢州鎮總兵官。以直隸張家口協副將石生玉。為宣化鎮總兵官。

○以

孝全皇后梓宮奉安地宮禮成。予恭理事務王大臣惠親王綿愉等。並執事各官。議敘有差。

○予直隸辦差之署總督訥爾經額等議敘。兵丁賞賚有差。

○戶部議准。署陝甘總督瑚松額疏報。頭屯。蘆草溝。塔西河。三所墾種地七頃八十畝。照例升科。從之。

○蠲緩江蘇上

元。江寧。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泰興。武進。陽湖。無錫。金匱。江陰。靖江。丹陽。金壇。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崑山。新陽。華亭。奉賢。婁。金山。上海。南匯。青浦。宜興。荊溪。丹徒。溧陽。山陽。阜寧。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臺。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銅山。豐。沛。蕭。碭山。宿遷。睢寧。太倉。鎮洋。海。通。如臯。川沙。海門。六十四廳州縣並蘇州。太倉。鎮海。淮安。大河。揚州。徐州。金山。八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額

賦有差。賑上元。江寧。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泰興。武進。陽湖。無錫。金匱。江陰。靖江。丹陽。金壇。十六縣災民。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1日(P.186-2)

○丁酉。

上回鑾。駐蹕半壁店行宮。

○戊戌。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怡良奏。撤防師船歸營。猝被𠸄夷在洋轟擊。奪去米艇兵丁一摺。覽奏之下。不勝駭異。該夷性原詭譎。惟在天津業經約定前赴粵省。聽候查辦。並有沿海各處。如不開礮。渠亦斷不滋擾等語。且據怡良奏稱。該夷

於天津情形。火輪船已為傳說。是該夷不得諉為不知。何以遽行開礮。琦善此時諒已抵粵。著傳諭該夷。天朝撫馭夷人。從不失信。既已相約戢兵。且專派欽差大臣前往查辦。代為昭雪。何以於撤防兵船。猝加轟擊。如此反覆。是誠何心。著琦善一面詳加詰問。並向該夷要回擄去兵丁船隻。一面嚴飭文武員弁。密加防範。毋許夷船駛入內洋。是為至要。怡良原摺。著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

之。

○是日。駐蹕黃新莊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2日(P.186-2)

○戊戌。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怡良奏。撤防師船歸營。猝被𠸄夷在洋轟擊。奪去米艇兵丁一摺。覽奏之下。不勝駭異。該夷性原詭譎。惟在天津業經約定前赴粵省。聽候查辦。並有沿海各處。如不開礮。渠亦斷不滋擾等語。且據怡良奏稱。該夷

於天津情形。火輪船已為傳說。是該夷不得諉為不知。何以遽行開礮。琦善此時諒已抵粵。著傳諭該夷。天朝撫馭夷人。從不失信。既已相約戢兵。且專派欽差大臣前往查辦。代為昭雪。何以於撤防兵船。猝加轟擊。如此反覆。是誠何心。著琦善一面詳加詰問。並向該夷要回擄去兵丁船隻。一面嚴飭文武員弁。密加防範。毋許夷船駛入內洋。是為至要。怡良原摺。著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

之。

○是日。駐蹕黃新莊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3日(P.187-1)

○己亥。

聖祖仁皇帝忌辰。遣官祭

景陵。

上還圓明園。

○詣綺春園問

皇太后安。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4日(P.187-1)

○庚子。以理藩院尚書賽尚阿。兼署刑部尚書。命都察院左都御史鐵麟。毋庸兼署。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5日(P.187-1)

○辛丑。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伊里布馳奏。揣度夷情一摺。前因𠸄夷起碇赴粵。尚有留住定海之人。降旨令伊里布詰究該夷。是

何竟見。茲據奏稱。犬羊之性。多所猶豫。惟恐兵船全撤。伊等無可挾持。是以仍將一半留住定海。現在留浙夷人。非主持此事之人。未必深知底蘊等語。覽奏均悉。仍著伊里布隨時密探。務得確情。所獲夷目夷婦。著仍遵前旨。俟其將兵船全撤。歸還定海後再行給還。至蘇松礮位。該大臣飭令總兵田松林監同鑄造。著即照議辦理。仍俟伊里布回任之日。逐加試驗。毋任有名無實。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余步雲奏。請留浙江隨同防堵一摺。所請甚是。現在定海夷船。尚未全行撤去。該提督雖無承辦要件。而海口仍須防堵。著俟夷船全撤。定海收復後。與欽差大臣伊里布一同奏明。再回本任。將此諭令知之。

○湖廣總督周天爵奏。違例用刑。自請先行革任。得旨。著俟吳其濬等審明定案後。再降諭旨。又批。嫉惡過嚴。原當若是。例外非刑。有是理孚。自古嚴明之束。未聞創造非刑。即使情真罪當。

已為過舉。若有不白於其間。於心忍乎。於法平乎。所謂猛以濟寬。除惡務盡。並非逞一時之忿。專尚酷毒也。

○賞休致烏里雅蘇台將軍德楞額全俸

○以捐修陝西西鄉縣城垣。予民人王世來等議敘。

○展緩寧古塔。三姓。被旱歉區舊欠銀穀。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6日(P.188-1)

○壬寅。諭內閣。御史扎克丹奏。八旗年老休致微員。請籌養贍一摺。據稱八旗王公。及文職五品。武職四品。共放俸銀六十餘萬兩。請於每兩酌留二分。養贍

年老休致人員等語。國家豢養旗人。致優極渥。休致人員。曾有出師勞績者。必分別賞給全俸半俸。以養餘年。若精力就衰以及軍政勒休等官。雖無劣跡。然既經斥退。斷無扣取現任職官俸銀。分給衰庸之理。至另片奏。王公所領俸銀請一律平兌等語。亦屬瑣屑難行。均著毋庸議。

○又諭。御史喬邦憲奏。查辦海口經費。請嚴禁藉端攤派一摺。現在各省防禦兵勇。漸次陸續撤回。所需經費。自應報

銷。但恐不肖州縣。藉軍需為名。攤派閭閻。侵蝕入己。致滋擾累。著沿海各將軍督撫。查明此次經費。應作正開銷者。固應奏明請旨。即由地方官捐辦。或本籍紳士捐輸。亦應妥為經畫。覈實辦理。不得藉詞津貼。抑勒捐資。如所屬州縣。有攤派侵蝕等弊。即著嚴參懲辦。以昭覈實而免擾累。

○又諭。前因多歡奏參。前任阿克蘇辦事大臣壁昌。於撥解餉銀。款目未清。先駮後索。騷擾臺站等情。當降旨交

恩特亨額詳查具奏。茲據該大臣查明。壁昌於庫車解到餉銀。不知有當商所繳生息碎銀在內。疑係各城多留元寶。以致成數不符。是以備文行查。其駮回餉銀。亦祇一千餘兩。尚無騷擾臺站情事。惟不先行咨查。率將銀兩駮回。復又索還。致多往返。究屬不合。多歡奏參各情。措詞亦屬過當。均著交部分別照例議處。庫車回務章京文瑞。派委代收餉銀。率將元寶多扣一錠。雖已補解歸款。究與章

程不合。著一併交部議處。

○調甘肅按察使岳鎮南。為直隸按察使。以服闋按察使程德潤。為甘肅按察使。

○撤陝安。漢中。二鎮派赴巴爾楚克換防兵丁二百名。即以巴爾楚克屯民募補。並裁把總一員。經制外委四員。從葉爾羌參贊大臣恩特亨額等請也。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7日(P.189-1)

○癸卯。

上詣綺春園問

皇太后安。

○御洞明堂。勾到山東。直隸。熱河。情實罪犯。停決山東斬犯四人。絞犯一人。直隸

斬犯二人。絞犯一人。熱河斬犯二人。絞犯二人。餘五十人予勾。

○諭內閣。奉

皇太后懿旨。琳嬪著晉封為琳妃。應行事宜。該衙門按例辦理。其嬪分冊封之禮。著毋庸舉行。

○又諭。御史瑞旹等奏。閘運粟豆。短欠遲延。請嚴定章程一摺。據稱抽查奉天粟米黑豆。均有短少。雖經如數賠補。恐嗣後短少愈甚。請定該經紀虧短罪名。並坐糧廳失察處分。又本年奉天粟豆。運送遲延。請嚴定限期。

以昭慎重等語。俱著戶部妥議章程具奏。尋奏。例載漕糧由閘壩運至大通橋。每百石准掣欠二斗其逾額五斗以上送刑部治罪追賠逾限不完。抄產變抵坐糧廳監督議處等語。應照定例辦理。又道光十三四等年。奏定奉天粟豆。由直隸雇船。於四月內赴牛莊等處裝載。六月內抵天津海口。如有遲逾短少。將運委各員。天津道縣。分別議處勒賠。嗣後請於抵津後限兩箇月赴通。儻遲至南糧收

竣尚未完交者。由倉場侍郎查明指參。從之。

○又諭。文沖奏查出前任道員辦工情形等語前經降旨飭令文沖。牛鑑將前任河南開歸道張坦經手錢糧查明有無冒濫。至今尚未覆奏著文沖牛鑑。仍遵前旨迅速詳查。據實具奏。文沖片暫時留中。

○河東河道總督文沖奏。豫省現估緊要土工。仍懇先借司庫銀兩興辦。得旨。此係從前未有之舉。去歲已有旨諭。不能允准。嗣後亦不准再行奏請。

以烏里雅蘇台將軍祿普母老。調荊州將軍奕湘。為烏里雅蘇台將軍。祿普為荊州將軍。

○添備河南十三廳。山東二廳。防料碎石。從河道總督文沖請也。

○緩徵兩淮丁谿。草堰。伍祐。廟灣。板浦。中正。臨興。七場被淹𪣹蕩鹽池新舊額賦。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8日(P.190-1)

○甲辰。諭內閣。前據訥爾經額奏。遊擊稟訐前官那移白樁。當降旨將鄂丙端。喜順。革職。派隆文會同訥爾經額查明嚴訊。茲據該尚書等勘明訊結。已革總兵鄂爾

端。於

陵寢重地。無端任性那移白樁。並不奏明請旨。輒令喜順查看。致將民田墳冢圈占。迨查知後。復回護處分。並不據實參辦。又令私行那進。種種狂謬。大膽妄為。可惡之至。著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以示懲儆。已革遊擊喜順。奉委查看白樁。並不按照原定章程。擅自那移。侵占民田墳冢。實屬藐法。著發往烏嚕木齊充當苦差。易州直隸州知州阿達順。有守土

之責。該武弁等違例那樁。並不據實稟明直隸總督。輒任該弁等將白樁那移。亦屬昏憒。著革職發往軍臺效力贖罪。貝子載鈞。公溥吉於該總兵那移白樁半年之久。不得諉為不知。既未阻止。又不參奏。均有應得之咎。著交宗人府嚴加議處。所有樁內田地墳冢。著交現任總兵松峻確切查明。諭令各該民人照舊管業。並於來歲春融。逐段丈量後。奏明將各樁安置妥協。仍符舊誌。並於丈量明詳

細繪圖。錄存冊檔。以備稽查而昭慎重。尋宗人府議。載鈞。溥吉。俱革爵。得旨。著加恩各改為罰俸五年。

○以緝捕出力。予兵馬司吏目陶林森議敘。

○以攻擊番舶出力。賞福建守備楊靖江花翎。同知顧教忠等。升敘加銜有差。

○除江蘇儀徵縣坍沒蘆草地十一頃六十五畝有奇課銀。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19日(P.190-2)

○乙巳。

上御洞明堂。勾到朝審情實罪犯。停決斬犯二人。絞犯二人。餘十人予勾。

○諭軍機大臣等。

本日據劉韻珂奏。探訪定海夷情一摺。覽奏均悉。已降旨飭令琦善。伊里布。體察情形妥辦。並將原摺鈔給琦善。伊里布。閱看矣。劉韻珂著俟武闈事竣。並將各案清釐即赴鎮海。再行詳細確查該夷現在情形。會同伊里布妥為籌辦。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本日據劉韻珂奏。探訪定海夷情一摺。覽奏均悉。已諭令劉韻珂於武闈事竣。馳赴鎮海。會同伊里布確查情形籌辦矣夷情詭譎。早在意中。該

撫所稱修築礮臺開通河道等情。如果在定約赴粵靜候查辦以後。是其無意退還定海。或故為此伎倆。以圖挾制已可概見况夷船既已赴粵。何以十月下旬尚有六隻在象山洋面遊奕著琦善即將各情詰問該夷。因何若此反覆。劉韻珂奏稱未便以渠探問之詞為據。著伊里布再行詳細確查定海情形。究竟若何。並著一面密咨琦善。一面據實具奏。劉韻珂原摺。著鈔給琦善。伊里布閱看。將此

各諭令知之。

○又諭。有人奏湖南澧州直隸州知州登銓。剝民縱子。眾怨沸騰。鎮筸鎮兵情驕悍。亟宜控制各一摺。牧令為親民之官。豈容貪黷朘民縱子漁利致令民生日蹙。物議喧騰。至兵丁驕悍。尤當設法控制。弭患未然。著吳其濬等於湖北查辦事竣後。就近先赴湖南。密查該州登銓被參款跡如果屬實。立即從嚴參辦。以儆官邪。並將鎮筸鎮兵丁驕悍情形是否兇橫玩法。應如何整飭調撥。

不令疑忌之處。一併確查具奏。原摺著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貴州巡撫賀長齡奏。現在勸導民苗。廣種桑棉。兼教紡織。得旨。所辦甚好。

○裁貴州長寨廳土把總缺。從巡撫賀長齡請也。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0日(P.191-2)

○丙午。

上詣

安佑宮行禮。

○諭內閣。裕誠等奏。侍衛處保送漢軍遊擊人員。俱難入選。請照例將員缺扣留。歸於下月銓補。著照所議辦理。嗣後各衙

門保送人員。務當認真選擇。毋得濫竽充數。並著派出揀選之大臣。會同該部秉公考驗。如所保之員。俱難入選。即著照此辦理。毋稍遷就。

○又諭。德春等奏。奉天省米豆潮溼。不堪收貯。請買補勒限運交一摺。本年奉天省起運米豆。潮溼過多。所有直隸委員主簿韓鉞。巡檢胡力田。把總尹光彩。奉天委員主事英敏。巡檢李燮。典史劉枚。均著摘去頂帶。仍著落天津道縣。暨直隸奉天委員。將駮回米

豆。照數買補。勒限於明春河流開凍。東糧未到之先。運通交納。儻有遲延短少及潮溼情弊。即著嚴參懲辦。

○又谕。德春等人奏报。帮船亏欠粮石。请求援引成案借款买补一折。江西赣州帮应交纳易州截拨的米石。运抵天津。被风漂淌。所有该帮尾欠米八百六十七石。著准其援照成案。在天津道库酌借银二千六百两。发给具领。赶紧买米交纳。并著漕运总督。江西巡抚。责成该粮道。按各该丁名下照数追还。随

同来年重运。解津归款。毋任拖欠。所有该帮领运千总杨家骏。总运同知史麟善。不能及早筹补。均属办理迟延。著交部分别议处。

○以四川峨边夷匪窥扰。即行击退。予出力千总卓秉乾等人拔补。降疏防游击汤茂岭为守备。

○礼部议准。江苏巡抚裕谦疏报。采访江浦县贞节妇女魏苏氏等六百九十九口。陕西巡抚富呢扬阿疏报。岐山扶风等县节妇王吕氏等六十九口。各请建总坊旌表。从之。

○贷成都驻防修理官署兵房俸饷银。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1日(P.192-2)

○丁未。

上诣

大高殿。

寿皇殿。行礼。

○奉

皇太后还宫。

○命正红旗汉军都统奕山。工部尚书廖鸿荃。在紫禁城内骑马。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2日(P.192-2)

○戊申。

上诣

皇太后宫问安。

○谕内阁。乌尔恭额以封疆大

吏。责在守土。前因𠸄夷断绝贸易。朕早料其必于海疆要隘。肆行滋扰。屡经降旨饬令各督抚严加防范。勿任觊觎。乃乌尔恭额不能先事筹画。以致定海仓猝失守。复调度无方。一筹莫展。似此昏愦无能。罪无可逭。现据军机大臣会同刑部遵旨议罪。拟将该革员发往新疆充当苦差。尚不足以示惩儆。乌尔恭额著改为绞监候。归入明年朝审情实。已革署游击罗建功。护游击钱炳焕。王万年。业经

罪坐主将。照原拟发往新疆充当苦差。已革署守备龚配道。业经革职。应毋庸议。

○又谕。吴文镕奏。琉球国遣使来闽。吁请照旧间年进贡一折。向来琉球国间岁一贡。上年降旨改为四年遣使朝贡一次。原所以体恤外藩。兹据该抚奏。该国王遣使来闽。请照旧间年进贡。情辞极为真挚。著如所请行。所有该陪臣子弟四名。准其随同贡使北上。入监读书。

○引见各衙门保送御史人员。得旨。孙起端。

陈起诗。唐惇培。韩椿。黄宗汉。徐嘉瑞。朱应元。俱著记名以御史用。

○浙江巡抚刘韵珂奏。遵查温台两府栽种罂粟情形。得旨。废弛已久。言之深堪愤恨。若再不振作。岂不有负委任。勉之。

○以阿克苏屯田丰收。予员弁议叙。赏兵丁一月盐菜银。

○修湖北公安。监利。二县老隄。以工代赈。并修江陵县虎渡汛隄。从总督周天爵等请也。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3日(P.193-2)

○己酉。谕内阁。梁章钜奏。鸦片限期届满。恳请展限一折。上年颁发

新定章程。酌予一年六箇月限。为期不为不宽。并因限期届满。屡经申谕内外大臣。认真办理。原期薄海苍生早除锢习。使下有畏法自新之民。上有刑措不用之治。京外文武大小衙门。果能合力同心。严查究办。何患不尽绝根株。即谓各省道里远近不同。自应以奉到部文之日。分别起限。遵照新例。一体惩办。本日据梁章钜奏罪名愈重。藏匿愈深。查拏愈严趋避愈巧。恳请饬部分别展限。朕令出

惟行。断不为莠言所惑。所请著不准行。如果地方官敢存姑息之心。仍蹈养奸之习。或规避处分。隐匿玩纵。一经发觉。朕惟执法从事。决不宽贷。懔之。

○又谕。梁章钜奏。拏获鸦片烟案人犯众多请照现在广东江西一体办理等语。嗣后审办鸦片烟案内。问拟遣军流人犯。著一面由臬司具详。该抚核明咨部。一面将各州县监禁人犯。先行请咨解本配。以免拥挤。

○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海防事宜。称

有安南轧船最利等语。广西近接安南。有无此项船只。是否足资海防。内地可以仿照制造之处。著梁章钜查明具奏。将此附摺便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侍讲春熙。充日讲起居注官。

○以贵州铜仁协副将王志元。为江南徐州镇总失官。

○予故乌珠穆沁辅国公济克济特扎布祭如例。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4日(P.194-1)

○庚戌。

上诣

火神庙。

宣仁庙。

凝和庙。拈香。

○谕内阁。鸿胪寺少卿张秉德奏。本年九月中旬。钱宝琛覆奏贩烟奸商。称无匪徒滋事。旋于九月下旬。奏拏获烟犯。究出纠众结会。贩土售卖各情。前后不符。著钱宝琛明白回奏。又据奏。钱宝琛以湖口县知县朱建溪。调补庐陵县知县。该员先经裕谦参奏惰销盐引。降旨摘去顶带。该抚奏调知县。自应与该署督札商。而属员惰销怠玩。该

抚又岂毫无闻见。著裕谦。钱宝琛。各自具摺明白回奏。

○又谕。前据牛鉴奏。访获烟犯胡玉。供有分发四川未入流之林荣。捐职府经历之林丹。在豫吸食兴贩。现在丁忧回籍等情。当降旨交该督抚严拏归案。兹据吴文镕奏称。拏获犯属。讯明林荣等先期进京呈报起复。前赴四川候补等语。著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严拏该犯等务获。并著福建河南四川各督抚。一体查缉务获。归案究办。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5日(P.194-2)

辛亥。

上诣

寿康宫前殿行礼。后殿问

皇太后安。

○谕内阁。向来都察院衙门。遇有呈控应奏事件。该堂官将递呈之人。饬令司坊官看押。一面将原呈钞录呈览。本日据铁麟等奏称。僧人丹必在该衙门呈控邪教命案等情。语多不解。僧人亦查传无踪等语。既称关涉邪教命案。何以不将原呈录奏。若将该

僧人看押。尚可讯取确供。今既任其逃逸。复无呈词。凭何究办。殊属不合。著即责成铁麟等饬知五城一体严拏递呈僧人丹必。务获具奏。

○命守护

西陵贝子载钧。回京穿孝。辅国公溥吉。佩带承办事务衙门印钥。

○拨盛京义州城兵一百二名。锦州等十城兵五十二名。驻金州城。添设兴京。开原。辽阳。广宁。及铁岭等十路。法库等十六边门。鸟枪九百八十杆。并修内外各

城鸟枪。从将军耆英等请也。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6日(P.195-2)

○壬子。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海龄奏。查看沿江要隘一摺。江苏吴淞。狼山。福山。各隘口现俱有官兵严密防守。据称圌山为京口门户。凡自南往北之船。必由此处经过。自应加意巡察。著即严饬该副将李澄等。认真稽查。所设礮位。不时操演。务令致远有准。临时方为得力。至所辖兵丁。亦当随时训练。悉成劲旅。毋得有名无实。日久视为具文。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

人奏。浙江诸暨县浮收地丁。书役作弊。百姓按照旧规。每两加耗三钱二分。概不肯收。故意令其违限。往乡勒索。每银一两。折钱二千五六百文。又有夫马饭食等项规价。小户往往因欠银二三钱。完钱至千余文。本年六月。县令公出。书役门丁。私用官印发票。横行骚扰。又有雷签火签迅签飞签等名目。民不聊生。历经上控。并向尚书祁寯藻等呈诉。该尚书等移咨该抚究办该抚仍批回本府查究

等语。州县征收钱粮。岂容纵令门丁胥役。任意勒索。且上控之案。批回本府查究。难保无瞻徇情弊。著刘韵珂亲提人证。并查取该县征收钱粮串簿。核实比较。如果有浮征勒索重情。即著据实参办。毋得稍存回护。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据伊里布奏历探夷情一摺。又另片密陈。览奏均悉。𠸄夷诡谲异常。朝夕反覆。早在意计之中。朕前此准令琦善赴粤查办盖欲因势利导。示以羁縻。及早戢

兵原系为斯民谋久安长治之策。该夷贪狠性成。蹂躏地方挟定海以求澳门。稍不如意。便生觊觎。澳门定海均为海疆要区。安可听其贸易此朕深虑熟筹。早有定见者也现在琦善想已到粤。如该夷听受训谕则退还定海。无俟劳师。实为上策。傥意不遵约束。种种逞刁。则琦善必据实奏闻。另筹办法。统俟粤省奏到。再示机宜。各路调兵。现已陆续归伍。而本地营兵。为数不少。分隘散布。巡察防堵。

全在加意整饬。毋稍疏虞。该大臣片奏铸礮六十余位。正可于闲时操演有准。以期得力。傥粤省查办不能妥协。或该夷意主寻衅。其势万不能已。彼时应调何处弁兵。著伊里布一面檄调。一面奏闻。该大臣尤当先事绸缪。计出万全。是为至要。傥筹办疏懈。将来有误机宜。朕惟伊里布是问。恐不能当此重咎也。本日祁寯藻等陈奏摺。著钞给阅看。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据祁寯藻黄

爵滋奏。洋面夷船停泊情形。据查泉州之大坠山一带。尤为夷船往来最熟之地。烟贩甚多。禁令虽严。总未绝迹。该尚书等十月间在泉州厦门等处。询知夷船往来。踪迹靡定。自厦门滋扰之后。提督巡道。折回防守。不能专力泉州要隘。以致夷船任意游奕等语。现在琦善赴粤查办。尚未奏报情形。该夷诡诈多端。情殊叵测。著吴文镕督饬将弁。认真巡防各口。毋得稍形松懈。是为至要。将此谕令知

之。

○又谕。本日据伊里布。祁寯藻。黄爵滋奏。探明夷情各一摺。该夷既称赴粤听候查办。自应将定海退还。全行起碇南返。何以各船仍在浙省游奕。且闻其筑城添礮。凌虐居民。是该夷面为恭顺性实贪残。著琦善诘问该夷。究竟是何意见。傥仍骄恣逞刁。其势万难就抚。务即迅速先行奏闻。一面加意羁縻。仍遵前旨办理伊里布等各摺片。著钞给阅看。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

○以贝子绵清。署

镶黄旗护军统领。

○予遇难不屈浙江定海县知县姚怀祥。典史全福。祭葬世职

○赏顺天等省乡试年老诸生余会来等八十一名。举人副榜有差

○赈恤浙江定海县内渡难民。

上以冬至祀

天于

圜丘。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7日(P.197-1)

○癸丑。除甘肃山丹县沙压地八顷四十八亩有奇额赋。

○甲寅。

上诣

南郊斋宫斋宿。

○谕内阁。吴其濬等奏。审明委员非刑毙命。及总督信用属员。滥刑滋扰各情一摺。此案已革候补知县楚镛。在督署审案。擅用非刑。酷讯毙命。并因委办盐卡。违例株连刑责。并将系杆人犯。任意叠杖。拖毙多命。惨酷已极。楚镛著先在省城枷号两箇月。满日发往乌噜木齐充当苦差。湖广总督周天爵创造非刑。信任楚镛在署审案。并派总

管盐卡。于应归地方官审办之件。违例专委讯办。以致恣行威福。拖毙多命。并将匪犯亲自掐伤两目成瞽。种种妄为。现经钦差侍郎逐款讯出。该督以一品大员。辄逞一时之忿。专尚酷毒。实属负恩任性。周天爵著即革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其该督署内伺候扛抬夫头。永行禁革。所置非刑。即著尽行销毁。并严禁问刑衙门效尤私设。

○又谕。孟保等奏。请将委办夷务自行转回之噶布伦。达尔汉

堪布等。摘革顶翎名号一摺。噶布伦丹珍策旺等。系二品番目办事之人。禀报两呼图克图滋事。并不等候批示。辄即私行转回。实属有乖体制。其达尔汉堪布罗桑称勒朗结。随同该噶布伦转回。亦有不合。所有噶布伦丹珍策旺顶带花翎。著先行摘去。罗桑称勒朗结之达尔汉堪布名号。亦著一并革去。仍令迅办完结。由该大臣查明是否奋勉。抑仍疲玩。分别请旨办理。

○河东河道总督文冲奏。

校阅河标官兵。得旨。一切修防。固属紧要。而四营之操练。断不可废弛。务当勤加练习。以收实效。勉之。

○乌噜木齐都统惠吉奏。遵查俄罗斯逃逸夷人。劝谕归国。得旨。如入本境。妥为料理。切不可另滋事端。

○以湖南巡抚裕泰。为湖广总督。未到任前。以钦差户部左侍郎吴其濬。暂署。以湖南布政使王藻。护巡抚。

○濬山东运河。从河道总督文冲等请也。

○以伊犁铜斤不敷。暂停宝伊局鼓铸。从将

军布彦泰请也。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8日(P.197-1)

○甲寅。

上诣

南郊斋宫斋宿。

○谕内阁。吴其濬等奏。审明委员非刑毙命。及总督信用属员。滥刑滋扰各情一摺。此案已革候补知县楚镛。在督署审案。擅用非刑。酷讯毙命。并因委办盐卡。违例株连刑责。并将系杆人犯。任意叠杖。拖毙多命。惨酷已极。楚镛著先在省城枷号两箇月。满日发往乌噜木齐充当苦差。湖广总督周天爵创造非刑。信任楚镛在署审案。并派总

管盐卡。于应归地方官审办之件。违例专委讯办。以致恣行威福。拖毙多命。并将匪犯亲自掐伤两目成瞽。种种妄为。现经钦差侍郎逐款讯出。该督以一品大员。辄逞一时之忿。专尚酷毒。实属负恩任性。周天爵著即革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其该督署内伺候扛抬夫头。永行禁革。所置非刑。即著尽行销毁。并严禁问刑衙门效尤私设。

○又谕。孟保等奏。请将委办夷务自行转回之噶布伦。达尔汉

堪布等。摘革顶翎名号一摺。噶布伦丹珍策旺等。系二品番目办事之人。禀报两呼图克图滋事。并不等候批示。辄即私行转回。实属有乖体制。其达尔汉堪布罗桑称勒朗结。随同该噶布伦转回。亦有不合。所有噶布伦丹珍策旺顶带花翎。著先行摘去。罗桑称勒朗结之达尔汉堪布名号。亦著一并革去。仍令迅办完结。由该大臣查明是否奋勉。抑仍疲玩。分别请旨办理。

○河东河道总督文冲奏。

校阅河标官兵。得旨。一切修防。固属紧要。而四营之操练。断不可废弛。务当勤加练习。以收实效。勉之。

○乌噜木齐都统惠吉奏。遵查俄罗斯逃逸夷人。劝谕归国。得旨。如入本境。妥为料理。切不可另滋事端。

○以湖南巡抚裕泰。为湖广总督。未到任前。以钦差户部左侍郎吴其濬。暂署。以湖南布政使王藻。护巡抚。

○濬山东运河。从河道总督文冲等请也。

○以伊犁铜斤不敷。暂停宝伊局鼓铸。从将

军布彦泰请也。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29日(P.198-2)

○乙卯。冬至。祀

天于

圜丘。

上亲诣行礼。

○遣官祭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泰东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

孝穆皇后

孝慎皇后

孝全皇后陵寝。

○遣官祭

端慧皇太子园寝。

○停次日朝贺。

○诣

皇太后宫问安。

○诣

关帝庙拈香。

○谕内阁。前因都察院奏称。僧人丹必控告邪教人命等情。既无原呈。又任令僧人逃逸。当经降旨。著铁麟等饬知五城查拏。兹已数日之久。未据弋获。该僧人所控。关系邪教人命重情。虚实必应分别究办。著铁麟等严饬五城司坊。上紧查拏务获。毋令日久远飏。

○谕军机大臣等。御史万超奏。风

闻直隶州县指差苛派。纵役需索一摺。直隶省办理差务。自有旧章。若如所奏。蠲免钱粮。未能实惠及民。而指差苛派之条。倍加繁重。甚非剔弊安民之道。著讷尔经额按照摺内所称各款。详细查明。如不肖州县果有各项情弊。即行据实参奏。毋稍姑容。原摺著钞给阅看。再昨据都察院奏。僧人丹必在该衙门控称宁晋县北丁村。有民人张老正等学习邪教。并将丹必之弟殴伤身死。该僧人赴赵

州具控不为审理等语现在丹必已查传无踪。著该督饬属严拏。并查明张老正等。是否果有诱人习教情事。分别办理具奏。都察院摺。亦著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察哈尔所属洗马岭王盖素喇等处马厂。俱有游民私行垦种数百顷。将来漏交租赋。而游民日聚日众。恐生事端请饬查察。其有妨于游牧者。概行禁止即或无碍于游牧。已经垦种成熟地亩。亦应勘丈招佃升科。勿

任久漏租税等语。著敬接奉此旨。毋许泄漏。俟壁昌到任后。轻骑减从。前赴各处详细查明。有无游民私行开垦。果否有妨游牧。务将该处情形。据实具奏。将此谕令知之。寻奏。洗马岭并无王盖素喇等地名。惟查土木路迤西二十余里。与察哈尔正黄旗游牧毗连。有王盖素喇。系该处王公马厂名目。内有公奕兴马厂。被家奴私垦三百余顷。无妨游牧。除俟各犯全获讯拟外。请交户部询明奕兴。

如愿报垦。再行勘丈升课。下部议。寻议。察哈尔游牧厂地。例禁开垦。未便准行。请饬直隶总督。察哈尔都统。将游民一概驱逐。毋任再有私种。从之。

○以钦差户部左侍郎吴其濬。为湖南巡抚。调吏部左侍郎许乃普。为户部左侍郎。转吏部右侍郎潘锡恩。为左侍郎。调刑部左侍郎王植。为吏部右侍郎。转刑部右侍郎黄爵滋。为左侍郎。实授周之琦刑部右侍郎。

○赏八旗兵丁一月钱粮。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30日(P.200-1)

○丙辰。谕内

阁。都察院堂官于僧人丹必。呈控邪教命案重情。不将原呈录奏。又任令该僧逃逸。办理殊属不合。叠经降旨。著铁麟等严饬五城司坊查拏。尚未弋获。兹据该堂官奏请议处。实属咎有应得。铁麟。沈岐。续龄。隆勋。帅承瀚。祝庆蕃。均著交部议处。

○谕军机大臣等。寄谕钦差大臣署两广总督琦善。钦差大臣两江总督伊里布。盛京将军耆英。署直隶总督讷尔经额。署两江总督裕谦。山东巡抚托浑布。

署闽浙总督吴文镕。浙江巡抚刘韵珂。广东巡抚怡良。御史蔡家玕奏。筹制𠸄夷事宜一摺。该夷目等现往广东。听候查办。尚属恭顺。毋庸遽议剿击。所有该御史筹议各条。著暂为存记。傥将来事有变更。再行体察情形。如各条内有可采择之处。酌量妥为办理。原摺著钞给阅看。将此各谕令知之。

○停阅八旗。内务府三旗。冰技。仍给半赏。

○贷江宁八旗。及江南督协各营。驻劄灾区兵丁饷银。

大清宣宗效天符运立中体正至文圣武智勇仁慈俭勤孝敏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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