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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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二百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日(P.744-1)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查钦奉 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查钦奉 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
敕修
乾隆九年。甲子。夏。四月。戊申朔。享
太庙。遣恒亲王弘晊恭代行礼。
○以始建
先蚕坛告成。议叙总理监修海望等。加级纪录有差。
○兵部议准。原署两广总督广州将军策楞疏称。西义协系新辟苗疆。额兵一千名。内除公费亲丁。实八百六十名。军装器械。无项可动。请于乾隆五六两年支剩余朋银内动支。从之。
○直隶总督高斌奏覆。臣前于正月内。面奏筑城烧砖。仅有益于工匠。无益于贫民者陈奏未能明晰伏思以工代赈最
有
益于贫民者。首惟挑河。次筑堤。次修土城。又次修砖城。盖挑河。无论丁壮老幼男妇。均可赴工抬土。筑堤。有夯硪泼水等工。多须丁壮。城工。则土城雇用夫工为多。砖城。备办灰砖料物。工匠为多。虽所用夫工于穷民亦有益。但未若挑河抬土。民易趋赴。再永定河石景山兴隆庙前。应修石工。挑挖引河。以及南岸修滚水草坝。北岸建滚水草坝。并永定河下口疏浚引河。挑挖淤垫工程。俱现在兴工
办理。得旨。统计现今工程可以稍济穷民几何。若所费不甚过多。河间城工。亦应议修耳。寻奏覆。河间府城。分别拆修补修等工。估需银七万七千四百余两。即于司库正项内先拨银五万两。备办兴工。报可。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2日(P.744-2)
○己酉。谕。京察乃国家考绩大典。现在举行之际。恐各部院堂官。瞻徇情面。有滥列一等者。著大学士于验看过堂时。慎重分别。凡不称一等者。俱行裁去。
○户部议准。四川巡抚纪山疏称。乐至。
盐
亭。南部。威远。乐山。犍为。荣昌。资州。八州县。坍塌盐井一百五十眼。应征课税银七百四十三两零。请自乾隆九年为始。照数豁除。从之。
○兵部议覆。川陕总督公庆复议奏。陕甘二省之河州。西宁。肃州。安西。等处营制。新添改设。不下数十处。或以新立营汛。添设官兵。或以挑备战兵。加添旧额。本非腹地可比。势难一例减裁。应如所请。将延绥镇属之麻地沟。宁条梁。并河州。保安。各营。及甘提标。凉州。
宁夏。西宁。肃州。安西。各标营。新设营汛。续添马步守兵。悉照旧额安设。至中卫营古水井堡。派防长流水等处新兵五十名。现今。征防官兵彻回。既足轮流更换。应将此项新兵。与未汰新兵。一体裁汰。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3日(P.745-1)
○庚戌。谕大学士等。
雩祭之典。所以为百谷祈膏雨也。从前大臣等定议。一应礼仪。悉照恭祀
圜丘之制行。朕思目下畿辅雨泽愆期。此次举
行
雩祭。正望恩迫切之时。非每夏常雩可比。其先期前诣斋宫。及祭毕回銮朕俱御常服。不乘辇。不设卤簿。不作乐。以示虔诚祈祷。为民请命之意。可传谕各衙门知之。
○谕军机大臣等。朕见直隶地方事件。迟延者颇多。即如旗人派往种地一事。已历数年。尚未料理就绪。又如庄头地亩。拨给之后。彼此呈办。至今尚未清楚。此时直隶有赈济备荒等事。高斌虽
专心筹画。未免匆忙。然于一切应办事件。正当留心料理。不得任属员辗转迟延。可寄信传谕申饬。寻奏覆。现在勒限儹办。不敢任听属员。得旨。上紧料理。毋事姑息可也。
○黑龙江将军傅森奏。齐齐哈尔。黑龙江。呼伦贝尔等处。官员兵丁。器械理宜整齐。前任将军副都统等。仅于年终保题。并未据实陈奏。今臣既查出。原应照例参奏。但此项缺欠。该地方官并从从前滥行保题之大臣官员。俱有关系。
不得不豫行密奏。或准照例参奏。或交臣整
齐办理之处。恭候命下。得旨。今年仍具本保题。作为汝意。给限一年。赶紧全备。若再查出。即行参奏。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4日(P.746-1)
○辛亥。
上诣畅春园。问
皇太后安。
○诣
大高殿行礼。
○还宫。
○谕。拉林阿勒楚喀地方。新添副都统员缺。曾派巴灵阿矣。今巴灵阿已授为宁古塔将军。所有员缺。著副都统巴尔
品调补。巴尔品即前往拉林阿勒楚喀地方。协同巴灵阿办事。俟开荒盖房诸事完竣后。巴灵阿再赴将军任。
○户部议覆。两广总督兼署巡抚策楞疏称。湖南拨济粤米十万石。原应存贮备用。但船载日久。难免潮蒸。且粤东地土卑湿。不便久贮。自应变通出易。应令该署抚俟运到日。拨各州县。或陆续平粜。或支放兵粮。至所称粜价银两。俟秋成买谷还仓。则有生俊捐谷一项。可以扣抵归𣢾。毋庸
议买。应将粜价解贮司库。报部查核。得旨。依
议速行。
○又议准。云南总督张允随疏称。昆明。嵩明。宜良。罗次。富民。寻甸。宣威。霑益。邱北。弥勒。建水宁州阿迷。嶍峨。镇沅。宝宁。元江。他郎。思茅。宁洱。宾川。永平。腾越。鹤庆。剑川。中甸。姚州。和曲。元谋。大关。镇雄。永善。各府厅州县。请建栖流所房屋七十六间。所需工料。并口粮。药饵。棺木。抬埋。以及资送回籍等项。俱于司库公项银内动支。从之。
○刑部议覆。湖北
按察使石去浮疏称。向来通行事件。各省接准部咨。有落臬并行者。有只行专管衙门者。行司之后。有转移知照者。亦有竟不移会者。于道员府佐。遗漏尤甚。即或得之邸抄。势难全备。以致见闻疏略。率借幕宾之钞白以为引据。应如所奏。嗣后凡有关涉定例之部文。该督抚接到日。一概通行藩臬。到司后专管该司。于行府外。分移各道。到府后。于行州县外。并分移丞倅等官。如此。则大小臣工。娴习
律例。临事不致歧误。至称派拨专书经手。汇
总齐全。入于新旧交盘内。亦应如所奏。倘有疏忽。将该管官照遗漏行文例参处。其典吏照遗失官文书律治罪。从之。
○免广东吴川县。风。旱。两灾额赋有差。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5日(P.747-1)
○壬子。谕。湖南按察使明德。著解任。
○是日起。
上以初举常雩。祀
天于
圜丘。斋戒三日。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7日(P.747-1)
○甲寅。
上诣
南郊斋宫斋宿。
○浙江按察使万国宣奏。府州县向设申明亭。刊教民榜文于内。凡不孝不弟。与一切为恶之人。书姓名于亭。能改则去之。迄今年久。有亭在而板榜未设者。有基存而房屋倾圯者。更有为胥役民人侵占租赁者。良法徒存。劝惩未著。请通行直省。将各属亭基房屋。逐一清查修葺。仍于各里大村巨镇。现在宣讲
圣谕之所。一体设立申明亭。将所奉教民敕谕。
刊刻悬挂。嗣后为恶之人除误犯情罪本轻。及罪在军流以上。千重典者不列外。其余不孝不弟。武断把持窝赌。窝娼。唆讼。逞凶。奸盗一应有心故犯者。于治罪外将姓名恶迹书于亭。五年无过。亲族地邻公保除删。下部议刑部寻覆。旧有申明亭现为胥役民人侵占者。查出交官修葺。至原无申明亭之处。及倾圯仅存基址者。毋庸糜费重建。令各该督抚
即于该地城市通衢。可安木榜之所。酌量办理。不得借端科派。至所请大村巨镇一体立亭之处。无庸议。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8日(P.747-2)
○乙卯。常雩。祀
天于
圜丘。
上亲诣行礼。
○诣畅春园。问
皇太后安。
○幸圆明园。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9日(P.747-2)
○丙辰。谕直隶总督高斌。现在患病。著刘裕铎。王凤翔。驰驿前往医治。刘裕铎看视一二日。商定药方后即回京。留王凤翔
在彼看治。
○户部议准署黑龙江将军布尔
沙疏称。官庄被旱。应补交粗粮四千五百石。细粮二千二十二石。俱请免。从之。
○兵部奏。原任固原州知州史载魁。不应养赡蒙古。另以王相派往请旨。得旨。朕曾降旨令史载魁赴军台效力赎罪者。特为养赡蒙古耳。今兵部谓伊不应养赡蒙古。亦应请旨具奏。乃并不请旨。伊等即定议奏请另派王相。明系瞻徇此次即派史载魁前去。兵部大臣。交部严
察议奏。
○以江南淮扬道徐德裕为湖南按察使。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0日(P.748-1)
○丁巳。户部议覆。升任左都御史管广东巡抚王安国疏称。各属仓贮谷石。分别州县大小。户口繁简。水次远近。将旧贮。及新捐。共谷三百三十五万九千七百六十七石。著为定额。应如所请。至各属节年平粜未买谷石。请俟价平买补。并粜价请免解司。仍贮各州县库。统俟捐谷陆续补足。不必更买。其从前平粜谷价。悉行解贮司库。从之。
○工部议准。河
南巡抚硕色疏请。兴修阳武。封邱荥泽。孟县。
巩县。伊阳。长葛。七县城垣
文庙。以工代赈。所需工料银两。在乾隆八年耗羡银内动支。从之。
○是日。浙江温州凤凰洋大风。所有截留江苏漕粮运闽十万石。沉失五百五十石。督运之苏松水师总兵官胡贵奏报。愿按数捐赔。得旨。汝冒险成全此事。已可嘉矣。岂有复令捐赔沉失米石之理。督抚自有定例。题请豁免也。
○除山西荣河。闻
喜。二县雍正十年十一年分报垦地亩。水冲一百一十二顷有奇科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1日(P.748-2)
○戊午。
上诣畅春园。问
皇太后安。
○大学士鄂尔泰等议覆。升任湖广总督阿尔赛奏称。湖北鼓铸。用金钗厂铜。成色低潮。请不必照京局配用黑铅。应将买备汉口客铜试铸。每百斤。用金钗厂铜三十一斤。汉口铜十九斤。除去黑铅。用白铅四十八斤。点锡二斤等语。查湖北所用铜。本非京局
用滇省汤丹厂净铜可比。若必照加黑铅。恐
钱文黑暗。应如所请。增白铅配铸。仍可杜绝私销。至所称金钗厂铜低潮。配以汉口铜鼓铸。又因客铜无几。不敷应用。请截留滇铜十万斤配铸。即于范毓馪解楚铜内。令先拨运十万斤解京还项。查滇省运京额铜。原未可轻议截留。但本年正月内。户部议奏。范毓馪办运洋铜案内。于乙丑年为始。每年以二十五万斤分运湖北。今事在急需。请截留十万
斤。仍于应解湖北铜内还项。是属有抵之项。不须另行采买。亦应如所请。从之。
○兵部议准。原署两广总督广州将军策楞疏称。提标左右前后四营。惠州协右营。南雄协增城营。新会营。原设橹桨急跳巡哨船四十五只。俱请裁。添设各标协营两橹八桨船三只。所需工料。于水师朋扣银内动支。再各添三板小船四十一只。所需工料。于营中公费银内动支。从之。
○裁河南通许。荥阳。汜水。偃师。西平。
县丞。改设永城。夏邑鹿邑。淮宁。祥符。县丞。从
河南巡抚硕色请也。
○予故致仕总管内务府大臣尚书衔赫奕。祭葬如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2日(P.749-2)
○己未。大学士鄂尔泰等议覆。御史冯元钦奏称。直属甘霖未溥。荒政宜修。请敕直督饬属豫将仓储查明户口。核算贫户若干。大小口若干。据实查造存案。将来易于经理。查直属仓谷。近经奉旨交直督高斌查明预备在案。冯元钦所奏。应无庸议。至所称清查户口。即系编查保
甲之事。并以缉匪除奸。原属地方平日应行者。今若豫筹散赈。似亦有益。应将冯元钦所奏。密交直督高斌阅看。酌量本地情形。应行即转饬所属。清查造册存案。将来或有需赈之处。便可按册给发。得旨允行寻奏覆。上年河间。天津。等属被旱。查灾办赈时。奏明派委道员。督率州县。并派贤能佐杂。逐户稽查大口小口。分别极贫次贫。凡地亩多寡。艺业有无。一一注明造册。于散赈之中。即行编查保
甲之事。是以后来办理加赈。按册而稽。略为
查核。即可照办。至不被灾地方。编查保甲。乃弭盗安民之要务。系现在实力奉行之事。臣谨遵酌各本地情形。加意清查。以备临时需用。奏入。报闻。
○户部议准。川陕总督公庆复疏称。甘。凉。肃。安。四处。派防哈密官兵。应需乾隆九年分盐菜口粮。二万二千八百九十七两。请于哈密。及柳沟卫。库贮盐菜银。并扣收官兵借支银内动支。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3日(P.750-1)
○庚申。谕直隶河
间。天津。深州。等属十六州县。上年被灾较重。今春雨泽愆期。朕恐二麦收成。不能期必。小民东作方兴。已降旨于停赈之后。再加赈四月一个月。以资其力作。目今雨泽稽迟。麦收已经失望。而秋田收获尚早。此际若不格外加恩。恐贫民仍不免于乏食。著再加赈五月一个月。该部即传谕总督高斌。先期筹画。速行办理。寻奏。如此厚泽。不特臣等思虑不及。即河间等属百万灾黎。亦想望不到。
天泽感通。将甘霖普遍矣。得旨。是何言欤。益增
愧耳。又奏。一月赈额。约需米二十三万石。查今春截留漕米十万石。奉天采买粟米八万石。高粱七万余石。古北口外买米。除拨供
陵糈外。余三万石。共二十八万余石。除被灾较轻州县。拨运借粜。及顺德府属储备三万石外。计灾重十六州县。派领现有之米粮。合之一月赈额。尚不敷五万余石。应在豫省彰卫二府。现在运直之十五万石谷内。动用凑赈。
得旨。所奏俱悉。
○大学士鄂尔泰等议覆。兵部侍郎雅尔图奏称。直隶民食。首重高粱粟米。其次则春麦荞麦。今春雨愆期。已失其一。倘再弥月不雨。则高粱粟米。又属难期。荞麦一项。实为至急。请于豫东二省。及奉天地方。采买备贮。万一大秋不能播种。即借给荞麦。于五六两月广种。亦可佐数月民食。查荞麦堪佐民食。播种可以稍迟。倘雨泽稍缓。五六月间尚可种。预备种子。借给民间。自属有济。
但所称豫东购买。东省亦有歉收地方。应请
交与总督高斌。令查明直属有无种子。倘有不敷。则委员于河南。奉天。等处采买。分发存贮。如秋成有望。仍可变价还项。倘秋禾难种。即借给种植。又议。雅尔图奏称。直隶春雨愆期。麦收既失。倘大秋复难播种。民食何赖。请敕直督。早委干员。分往湖广。江西。江南。三省。不拘米麦豆谷。采买四十万石。运至直属。分发收贮。再豫省彰卫二府。水路可通直隶。该
处今岁二麦丰收。亦应委员酌量赴买以凑赈用。查先经直督高斌奏报。通省存仓米谷。及截留之项。共二百一十余万石。今除大名。宣化。雨泽已降外。其余各处。俱须豫筹。恐前项米谷不敷。
皇上念切痌瘝。不惜帑金赒恤。则先事豫防。自应再加购买。但查江南地方民众。所产米谷。只足供本地民食。况歉收后偶遇有秋。亦未必能接济他省。其湖广。江西。二省。距直隶辽
远。现虽据总督阿尔赛奏称。两湖地方。米价
平减。二麦茂盛。巡抚塞楞额奏称。该省麦苗茂盛。米价亦平。而收成分数。尚难豫定。恐委员往购。转致商贾居奇。彼处或有未便。至河南与直隶接壤。彰卫二府。水路可通。如果该处二麦丰登。自当酌量买贮。应请将雅尔图所奏。密交直督高斌。斟酌本地情形。应如何豫筹。并湖广。江西。二省。可否采买之处。详细计议。奏闻办理。谕曰。雅尔图所奏直隶备荒
二折。及大学士等所议奏帖二件。可俱发与高斌阅看。从来办事之道。贵乎得中。凡身在事外。常不察其事之究竟。而先期张大其词。启人心之希冀。固属太过。而身在事中者。或稍观望迟回。以致临时急迫。此又不及之病也。高斌之意。以地方灾尚未形。此时当务镇静。并非视为缓图。朕亦深知之。然麦秋既已失望。万一大田再不能布种。则办理甚为棘手。未雨绸缪之策。所当悉心豫筹者。而高斌
此时。则尚未有成算。可寄信问之。至于委员
前往河南。奉天。采买之处。亦询问高斌。此时尚可无需。亦不必。如果必需。即行具奏。朕思直隶官员。现有查灾散赈修工等事。难以兼办采买。俟高斌具奏到日。朕降旨令河南巡抚硕色。奉天将军额尔图。委员采办。运送直隶交纳。似更便益。可将此一并询问之。若彼直隶官自能办此。则不必。寻奏覆。直属除大名一府。雨泽沾足。宣化。永平。广平。次之。顺德
又次之。正定府。及赵州。雨尚未足。至顺天。保定。二府。及定州属。二麦歉收。而上年被灾之河间。天津深。冀等属。旱象尤觉可虑。备荒之策。多储为先。今岁河南河北一带。及直隶大名府。俱丰收可期。河南彰卫二府。与大名为水路可通。若委员采买。运贮灾区。实为有益。臣拟先拨司库银十万两。遴员前往。不拘定数。察看市集情形。如可多得。即添银购办。至目下差委办事之员。现足敷用。虽河南邻省。办
运之事。均属办公。究不如就臣所素知之属
员。易于策励。至荞麦种子。所需不至甚多。即河西务等处水路码头地方。粜卖市集尚多。易于购办。届期谨先预备。此时无庸赴河南奉天采买。得旨。知道了。
○户部议覆。江西巡抚塞楞额疏称。江西截漕运送粤东改运湖南酌办事宜。内称自江西至长沙。难免折耗。请每石给与折耗四合。至原请耗米三千石内。应给米四百石外。尚余米二千六百石。即
以凑补春粜。又称。江西耗羡无多。所有运米脚费。请于乾隆八年地丁项内动支。至原议运送岳州交卸。止委正运官一员。盘费一百两。协运官三员。每员六十两。今分送常德。请添派协运官一员。照例给银六十两。均应如所请。从之。
○江西道御史欧堪善奏。今年乡试主考。特命大学士。尚书。保举。复加考试引见。慎重文衡至矣。惟现在保举人员。为数无多。考列一二等者。仅二十一员。除远省先行
典试外。所余更无几员。倘近省士子。有父兄
亲友。在京往来。随便探听。纵本员自爱。而其家人亲戚。或乘此在外宣泄招摇。亦未可知。且京师士子云集。不无揣摩。此项保举人员。于试差外。必与顺天同考官。百计钻营。亦或有之。请敕下此项人员。务宜肃静候旨。慎择交游。凡家人亲戚。俱严为防范。得旨允行。下部知之。
○旌表守正捐躯直隶巨鹿县民王嘉会女。王氏。浙江兰溪县民郑希裴妻。胡氏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4日(P.753-1)
○辛酉。户部议准。长芦盐政伊拉齐。报开石河场盐锅一十四面。每面纳课一两四钱。自乾隆九年为始。照例征收。从之。
○正定镇总兵官范毓䭲。以病乞解任。报允。
○闽浙总督那苏图等奏。请建湖州协安吉营。所辖梅溪。孝丰。递铺三汛派防弁兵营房。从之。
○除广东广州。肇庆。高州。琼州。四府属水冲砂压民屯山田水田三百六顷额赋。
○旌表未婚守志勒聘捐躯之广东琼山县民林学文聘妻。
王氏。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乾隆九年四月上/15日(P.753-1)
○壬戌。谕曰。直隶提督保祝患病。著太
医院派好医官一员。令伊子傅景。带同前往看视。
○吏部议准。两广总督马尔泰疏称。广西罗白土县。梁承烈子梁应乾。应袭父职。因年未及岁。族内又无堪以协理之人。援照迁隆峝以汉员协理之例。请以江州州同张永昭。暂行协理该土县事。以官男祖母李氏护印。从之。
○漕运总督顾琮奏。奉旨截留尾帮漕粮五十万石。贮天津北仓备用。今岁尾帮
系江西。湖广。二省粮石俱系稄米。可以经久。如数有未敷。再行酌拨江。浙等省漕船。得旨。著照所请速行。该部知道。
○天津水师满营都统福昌等奏。赏给兵丁滋生银三万两。陆续将本银交库外。现余银八万九千八百余两。经高斌奏请将钱布油酱等四铺关收。只存典当估衣弓箭染房等铺。皆减为一分五厘息。所存银三万两。交盐运使转交天津殷实商人等。按一分生息。臣等查每年所得利
息。现虽敷用。而添驻兵到时。一切需用既增。
若不另筹滋生之计。必至不能接济。若将现存本银。在此生息。又恐难以获利。请将现有银一万两。仍交盐运使转交天津殷实商人。按一分生息。嗣后再剩银两。即交此处兵民。酌量生息。可以久远有益。奏入。报闻。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