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三百二十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三百二十一
章节：卷之三百二十一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三百二十一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乾隆十三年闰七月下／16日（第275页第2栏）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二十一。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

敕修

乾隆十三年戊辰。闰七月。戊辰日。

皇上前往畅春园。问

皇太后安。

○到观德殿。

在孝贤皇后梓宫前祭酒。

○

皇上回宫。

○谕。据安宁奏称。江南总河周学健。在孝贤皇后大事二十七日刚满。就已经剃头。他所管辖的文武官弁。也都剃头。其中只有淮徐道定长一人。遵守法度等语。此前福州将军新柱。到京陛见时。曾奏称。他到淮安时。周学健因为已经剃头。怕被发觉。就借查河的名义。避开不相见。

朕当时以为周学健是国家大臣。对于名分攸关的地方。自然必定深知而谨慎遵守。绝没有这等悖谬之事。或许是传闻不确。也未可知。此外又有几个人奏及此事。朕都没有深信。现在安宁所奏如此。是周学健丧心悖逆。不仅自己敢于犯法。并且所属官弁。同时效仿。弃常蔑礼。上下成风。深可骇异。周学健自从为翰林。沐浴朕的深恩。内用为侍郎。外用为督抚。原本不是因为他的才猷经济。高出同辈。不过因为一时难以得人。就凭他偏才小器。弃短

取长。将就任用。稍资驱策罢了。岂料他目无上下之分。竟至如此。朕先前曾降旨传谕各省督抚。未发觉的不必深究。原因微员人数众多。所犯又系重罪。一经查出。不容轻恕。所以姑且从宽免。更想不到封疆大吏。还有像这样的。实在出乎意料之外。所以屡次听到人言。都置之不信。然而假使周学健身负重罪。稍有知识。就应该自行检举。却处之泰然。希图蒙混掩饰。衡量国宪。实在难以逃脱。周学健著大学士高斌。就近拿解来京。交

刑部治罪。此事传闻已久。举朝大臣官员。难道一概没有闻见。却无一人举发。外廷九卿召对还稀少。至于军机大臣等。时常召见。也没有奏闻。他们的意思不过想为他蒙蔽。以救他重谴。试想朕果真是可以蒙蔽的君主吗。现在朕降此旨。他们能封驳执奏吗。现在交部治罪。部臣就是汉人同年相好。还敢以自己的身家首领。为他保全吗。又都察院御史给事中等。平时采听风闻。即使细微不甚确实之事。动辄陈奏。现在以周学健的悖谬。

朕已屡有所闻。却没有见到他们片纸入告。明系他们师生朋党之谊。固结弥缝。牢不可破。所以代为容隐。缄默不言。朝廷设耳目之官。以司纠劾。可以像这样徇隐袒庇吗。即使不全是出于党护周学健。也必定以为举发此事。将恐怕招致物议。人心至此。还可以问吗。

皇考时。因朝臣结党蒙蔽。极力整顿。才得以肃清。现在汉大臣官员等。风气又复如此。扪心自问。能无愧惧吗。不特此也。满洲之托名科目好

名无耻之徒。如尹继善者。身任江南总督。却明知不奏。如果不是瞻顾同年。有心欺隐。则必定以为若奏此事。于自己有不美之名。其心更不可问。著交部严察议奏。随后议。尹继善。徇隐瞻顾。曲法沽名。应照溺职例革职。得旨尹继善著革职。从宽留任。

○又谕曰。江南河道总督员缺。一时不得通晓河务之人。从前嵇曾筠。以大学士兼任河道总督。现在即著大学士高斌暂行管理。

○谕军机大臣等。周学健违制剃

头。现今拿交刑部治罪。他籍隶江西。著巡抚开泰。即将他家产逐一勘明。务必实力严查。勿令寄顿隐匿。开泰系科甲出身。向来以读书人自负。对于师生年谊气习。未免瞻徇。此番若稍有回护袒庇之意。他断不能保其首领。可并传谕开泰知之。

○又谕曰。周学健因违制剃头一事。朕已降旨拿交刑部治罪。江南河督事务。令高斌即就近署理。高斌办理河务有年。修防诸事。尚有所长。若在内阁供职。

宣猷赞化者。非他力所能及。他也必当自知之。但他素与周学健交好。他若先到江南。必授意周学健。令其自行检举。邀恩免罪。今经朕察出。高斌即欲为之护庇。计无所施。周学健任内经手事件。有无未清。著秉公清查。他既深负朕恩。而久任督抚。所有赀财。岂可利其子孙。俱著逐一严查。交那苏图为直隶修理城工之用。高斌受朕深恩。非他人可比。事理轻重。宜自加审度。若仍瞻顾交情。于周学

健之事。办理稍有未协。也不待朕治罪。他抚衷内问。应如何自处呢。或令周学健自尽。不得到京明正典刑者。惟高斌是问。

○户部议准。署江苏巡抚安宁疏称。武进。丹徒。二县。江宁县公费地亩。勘报升科田地等项。二十一顷八十一亩二分零。额内转科田地。七顷九十一亩二分零。共应升增银一百三十四两一钱八分零。米一百十三石九升零。遇闰加编银一两三钱六分零。米三升三合零。请从

乾隆十二年鉴入额奏销。其乾隆十一年以前银米。按年补征。从之。

○兵部等部议准。暂理陕甘二省事务甘肃巡抚黄廷桂疏称。河州镇属洮岷营。拨马步兵二十名。在岷州营属之麻子川驻防。并在洮岷。阶州。二营。轮经制员弁管理。距洮远。不能归营操练。距岷虽近。隔属不便稽查。请将前项兵。改为步战。隶岷州营。于额兵内拨往。至议裁之管理新兵外委把总。应留管防兵。并归岷州营管辖。从之。

○以通政使积德。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四川布政使仓德。为太常寺卿。山东济东道高越。为四川布政使。

○以故云南大理府赵州定西岭土巡检李正枢之子尊闻袭职。

乾隆十三年闰七月下／28日（第293页第2栏）

○庚辰日。

皇上前往畅春园。问

皇太后安。

○到观德殿。

在孝贤皇后梓宫前祭酒。

○

皇上回宫。

○谕。黔省古州松桃等处苗疆。最关紧

要。与云南总督驻扎之地。相去遥远。若有事必须督抚会商。未免迟滞。巡抚爱必达。著加节制通省兵马之衔。以资弹压。该部即遵谕行。

○又谕。据纪山奏称。有泸州士民周其睿等连名具呈。以他们荷蒙皇恩。休养生息。连年丰稔。前岁又叨蠲免条粮。无由报称。他们十乡士民。情愿办米五千石交仓。以资积贮等语。川省连年用兵。一切挽运粮糈。虽宽裕给予价值。未免有资民力。朕心方切轸念。断

无复听其捐输运米的道理。纪山为此奏。其见益鄙。但士民既已争先交纳。若仍令领回。转需运脚。且阻子来乐输之情。著将此项捐办米石。合作银数。抵为下年应完正项钱粮。该部即行文该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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