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百七十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三百七十二
章节：卷三百七十二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三百七十二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日(P.909-1)

大清仁宗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监修总裁官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　上谕事件处管理工部事务翰林院掌院学士随带加二级寻常加四级臣曹振镛总裁官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加五级臣戴均元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少保内大臣文渊阁提举阁事稽察钦奉　上谕事件处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教习庶吉士总管内务府大臣镶黄旗满洲都统步军统领管理户部三库奉宸苑清漪园等处总理工程处御茶膳房御药房太医院西洋堂事务军功加三级随带加二级寻常加十三级纪录二十一次臣英和经筵讲官太子太保礼部尚书上书房行走武英殿总裁管理国子监事务加六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四次臣汪廷珍等奉

敕修

嘉庆二十五年。庚辰。六月。乙酉朔。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日(P.909-1)

○丙戌。赏

河南抢埽堕没参将卢顺。副将衔。予祭葬世职。如阵亡例。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3日(P.909-1)

○丁亥。谕军机大臣等。张文浩等奏。会勘沁河堤工。请借项修筑一折。豫省河工。北岸倍要于南岸。而沁黄交汇处。近年尤为险要。兹据张文浩等。会勘沁河两岸堤工。及拦黄民埝。卑缺处所甚多。现距大汛为日无几。工限紧迫。止能择要兴修。著照所请。准其借帑修办。工竣后。于怀庆府属各县地粮内。俟前数案摊征完竣之日。接续摊征。分

作五年归款。该河督等即当督率工员。赶紧办理。限于大汛前一律完竣。仍严密稽查。务令修筑坚实。其现在估修各段之外。虽因大汛前不及施工。至大汛经临时。亦应饬令该道厅等。一律周密防护。毋稍疏虞。再黄河南北两岸。分段设立文武工员。专司防汛。其所管境内有工处所。固应慎重保护。即无工处所。亦当一律防范。河形溜势。迁徙无常。历来漫口多在无工之处。皆因汛官平时大意。视

为无关紧要。一经大溜奔趋。遂至措手不及。该河督等当通饬防汛各员弁。随时随地周遍巡查。务保万全。将此谕令知之。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4日(P.909-2)

○戊子。兵部议驳。前任黑龙江将军松宁等奏。请于库贮备用银内。借给兵丁买立马匹。分年扣还一折。得旨。部驳甚是。松宁等原奏本不周妥。黑龙江兵丁现有一万二千八百余名。仅立马四千余匹。不过三分之一。此内孰为应立马者。孰为不应立马者。且借给官银买马。于

饷银内扣还。朕思该兵丁所得饷银。均有定额。今扣去一半。而所立之马。又无马乾。该兵丁自行喂养。力有不支。势必疲瘦倒毙。其饷银仍须坐扣。是马匹未能增多。徒令兵丁先受扣饷之累。又添喂马之费。其事格碍难行。著仍循其旧。无庸办理。

○谕军机大臣等。朕闻近日沙河所。中后所一带。盗风甚炽。居民多于屋上搭盖窝铺瞭望。各备枪械防夜。因本年四月间。突来大盗一伙。用车辆拉载器

械。群盗执持。径入街内。将当铺抢劫一空。是以附近居民均有戒心。该省文武衙门各有报案。著松宁等。即饬查地方官具报后。曾经捕获本案正犯几人。并讯问原报事主。被劫时听闻盗伙有无蒙古语音。抑系民人语音。一面先行覆奏。一面严饬文武官员。不可因循疲玩。务将案内首伙盗犯。迅速缉拿。全行弋获。按律严办。俾宵小敛戢。以肃捕务而安闾阎。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6日(P.910-1)

○庚寅。

上幸静明园。诣

龙神庙拈香。

○贷江苏阜宁。盐城。二县。上年被水灾民耔种口粮。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7日(P.910-2)

○辛卯。谕内阁。朕每次巡幸。随带御宝。俱安庋寝宫。次日启跸之先。始行捧出。交请宝之内阁学士祗领。恭赍前行。各衙门随带行印。该堂官自应亲司收贮。上年兵部行印。因松筠未经存贮帐房。以致中途遗失。嗣后行在各衙门所带印信。俱著在管带印钥之堂官帐房内昼夜存贮。次日

启行时。该衙门官役亲往领取。赍押行走。不准先一日赍赴前营。以昭慎重。违者重处不赦。

○直隶总督方受畴奏。拿获因奸致死一家二命凶犯。审明定拟一折。得旨。此案张公谨冒奸赵韩氏已成。因被识破喊拒。辄将该氏立时殴毙。闻其幼女举姐啼哭。复忆及萧洛焕旧嫌。将举姐掷溺井内。以图陷害。淫恶已极。且在逃年余。始经缉获。张公谨无庸再交部议。著即处斩枭示。

○旌表守正捐躯河

南西华县民马成陇妻苏氏。江苏邳州监生韩瑞光婢彩云。

○除热河行宫附近荒地二十六亩有奇额赋。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8日(P.911-1)

○壬辰。谕内阁。前据吴璥等奏。徐州道员缺紧要。请以严烺补授。当经降旨准行。本日吏部奏称。严烺现在回籍守制。服满应归部铨选。吴璥等违例豫请补授。应照例降三级调用等语。严烺服阕。尚在半年以后。现在拟补徐州道。未能到任。其缺仍须委员署理。于防守大汛无益。所有徐州道

员缺。著孙玉庭等。另行拣员奏补。严烺服阕后。该部仍照例铨选。吴璥等违例奏请。本应照部议降调。姑念一时简用乏人。吴璥。那彦宝。黎世序。俱著加恩改为降三级留任。孙玉庭任内本带革职留任。此案著加恩仍改为革职留任。

○又谕。那彦宝奏。审讯已革教谕李训控案。该革员仍戴顶帽。不服审问。当堂挺立。大肆咆哮。现将该革员除去顶帽。锁铐收禁等语。此案自上年八月据程国仁参奏。

当即降旨将李训革职。交该抚审办。乃数月未经审结。已属迟延。又不将该革员摘去顶带。严行管押。任其公然戴顶出入自由。此与未经革职者何异。是该革员之敢于当堂咆哮不服审讯。皆程国仁因循软弱纵之使然。属员既不畏上司。小民复不畏官长。坏法乱纪。端有由开。程国仁岂能复胜侍郎之任。著以六部郎中降补。以为大员不遵法度。市惠沽名者戒。

○又谕。瑺弼奏。审拟谋杀奸夫误

杀继母重犯。援引白鹏鹤旧案。声请减等。所办非是。此案汪聘三。因汪以政与伊继母余氏通奸。欲杀汪以政泄忿。适是夜汪余氏与邻妇闭门闲谈。该犯误认汪以政在房奸宿。谎言火起。余氏开门出看。致被该犯误行砍毙。余氏与邻妇闲谈。同系妇女声音。该犯何遽不能辨识。即或一时忿起误听。当余氏被砍倒地后。其弟汪正增。汪正坎。见母被杀。拉住哭喊。该犯复用刀连将二弟划伤。岂仍得

谓之出于无心。核其情节。与白鹏鹤遥掷土坯。误伤母命者不同。汪聘三著仍按律凌迟处死。汪以政与汪余氏奸淫。酿成逆伦重案。仅拟杖流。不足蔽辜。著即照该抚所拟。改发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又谕。直省京控案件。因部院大臣。各有应办事务。不能常川派往审理。特降旨交该督抚审讯。其派交之督抚。即与钦差无异。自当遵旨亲提审断。本日据都察院奏。安徽民妇陶王氏。呈控伊子被

诬拟抵一案。前经奉旨交姚祖同亲提严审。乃该抚并不遵旨亲讯。仍发原审之府州县覆审。各该员回护前详。抑勒故勘。以致该氏心怀不服。复行来京控诉。姚祖同著交部议处。所有陶王氏控案。著交吴邦庆亲提人证卷宗。秉公严审。按律定拟具奏。吴邦庆即系钦差。如承审官实有勒供串诬情弊。即行严参惩办。原告陶王氏。该部照例解往备质。嗣后凡有特旨交审之案。该督抚不亲提讯断。

仍发原审府州县官审办者。俱照此一例议处。

○以江西布政使韩文绮。为刑部右侍郎。赏右春坊右中允张师诚。四品顶带。为江西布政使。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9日(P.912-2)

○癸巳。旌表守正捐躯直隶滦州民戚伦妻任氏。

○甲午。谕内阁。向来在京发遣官犯。俱于奉旨之日。即时押令起程。乃外省发遣官犯。往往藉交代未清为词。经年累月。任其逗遛。启其刁讦。实属延玩。著通谕直省文武大员。嗣后发遣官犯。于奉到谕旨之日。

即勒令起解。不许片刻停留。如有交代未清事件。该管上司另行核办。其官员革职者。奉旨之日。即行摘去顶带。拿问者。奉旨之日。即令上锁收禁。均照定例遵行。傥有仍前市恩宽纵者。一经查出。即行革职不赦。凛之。

○调江西布政使张师诚。为安徽布政使。安徽布政使嵩孚。为江西布政使。

○安徽按察使邹瀚年老。命来京另候简用。调河南按察使德奎。为安徽按察使。赏候补主事琦善。四品顶

带。为河南按察使。

○旌表守正捐躯广东曲江县民傅登科妻吴氏。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0日(P.912-2)

○甲午。谕内阁。向来在京发遣官犯。俱于奉旨之日。即时押令起程。乃外省发遣官犯。往往藉交代未清为词。经年累月。任其逗遛。启其刁讦。实属延玩。著通谕直省文武大员。嗣后发遣官犯。于奉到谕旨之日。

即勒令起解。不许片刻停留。如有交代未清事件。该管上司另行核办。其官员革职者。奉旨之日。即行摘去顶带。拿问者。奉旨之日。即令上锁收禁。均照定例遵行。傥有仍前市恩宽纵者。一经查出。即行革职不赦。凛之。

○调江西布政使张师诚。为安徽布政使。安徽布政使嵩孚。为江西布政使。

○安徽按察使邹瀚年老。命来京另候简用。调河南按察使德奎。为安徽按察使。赏候补主事琦善。四品顶

带。为河南按察使。

○旌表守正捐躯广东曲江县民傅登科妻吴氏。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1日(P.913-1)

○乙未。谕内阁。前据都察院奏。山东革生辛迈迁。遣子控告该州漕书等勒折侵吞。现被冤押闷牢。其闷牢并无窗户。只有一洞可通饮食。溲溺俱在其中。因其事涉酷虐。当经降旨。交钱臻严查究办。兹据钱臻查明。东省并无设立闷牢之事。该抚亲提辛迈迁讯问。据供现在店房居住。并未锁押。因候审日久。心闷如牢。遂编造闷牢

名目具控等语。辛迈迁因候讯日久。乃敢以毫无影响之事。架词耸听。实属刁诈可恶。著钱臻即将本案秉公讯明。仍将该革生捏造闷牢名目。逞刁上控之处。声明加重定拟具奏。至各直省承审控案。理应迅速断结。以期息讼宁民。无如因循疲玩。相习成风。累月经年。不为审理。以致如辛迈迁之候审日久。遂造言诬控。节外生枝。著通谕直省大吏。无论控案大小。均当随到随结。毋许任意拖延。徒

滋羁累。盖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乃听讼之要言能使案无留牍。则无情之词。自不遏而渐息也。

○追封故郡王衔贝勒绵懃。为郡王。命

皇次子智亲王旻宁往奠茶酒。赏银一千两治丧。

○旌表守正捐躯江苏桃源县民李学妻翟氏。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2日(P.913-2)

○丙申。谕内阁。京师为辇毂重地。理宜严肃整齐。使宵小绝迹。近日步军统领衙门。屡报有捕获飞檐走壁。拒捕伤人盗贼之案。于缉捕尚属认真。惟捕获之后。其审讯之责。

全在刑部。必推鞫精详。方能摘奸发伏。俾物无遁情。乃刑部于交审人犯。因循懈怠。漫不经心。祇于就案完案。其盗贼来历踪迹。及本案之外。有无隐匿不法重情。均未能细加究诘著严谕刑部。嗣后凡京城内拿获盗贼匪徒。除本系大兴宛平土著民人外。其由外府州县及各省潜来者。均须逐细盘诘。究明因何来京。作何生理。其平日曾否另有行凶为匪避罪逃匿及听人指使勾串等情。反复研

鞫。务得实在根由。不得仅就本案草率问拟完结。以诘奸宄而肃刑章。

○又谕。长龄奏。审拟扑殴工人。误伤继母重犯。援案声请减等一折。此案张得喜。因工人白冰判子。未与伊继母杨氏烧炕。斥说其非。白冰判子不服顶撞。该犯气忿。顺拾木棒扑殴。不期杨氏伸手拦劝。该犯收手不及。以致误伤杨氏殒命。与白鹏鹤遥掷土坯。误伤母命旧案。情节相等。张得喜著改为斩立决。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3日(P.914-1)

○丁酉。

上幸万寿山。

○己亥。命太常寺卿戴联奎。提督浙江学政。

○调广东阳江镇总兵官云天彪。为江南苏松镇总兵官。以京口协副将雷凤山。为阳江镇总兵官。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5日(P.914-1)

○己亥。命太常寺卿戴联奎。提督浙江学政。

○调广东阳江镇总兵官云天彪。为江南苏松镇总兵官。以京口协副将雷凤山。为阳江镇总兵官。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6日(P.914-1)

○庚子。谕内阁。钱臻等奏。武定府知府王果。审讯生员张锐鍭。与书役刘永利等结讼一案。因该生所控钱粮数目不符。并不详请斥革。辄令穿戴绿衣绿帽。涂面锁项。鸣锣游街。殊属任性乖谬。请旨将王果革职等语。地方官听断讼案。如生员犯

法。有应惩办者。即当详请斥革。按律治以应得之罪。若似此肆意欺陵。辱及学校。设众心不服。成何事体。王果著即革职。暂在省垣羁禁。该抚即亲提张锐鍭一案。秉公审讯。如张锐鍭所犯罪名。在军流以上。王果业经革职。毋庸再议。傥张锐鍭罪不止于军流。抑或竟系无罪。则王果不仅革职。仍应奏明治罪。以示惩儆。

○谕军机大臣等。昨吴璥由山东回京覆命。朕于召见时。询及东省吏治民风。及

控案繁多情形。据奏山东民情。悍而不刁。近日讼狱虽繁。地方官果能听断公明。速审速结。不难转移风气。惟该省所可隐虑者。曹州府属。向为邪教渊薮。伏而未动者尚多。其次则沂州府属。两处匪徒。如掖刀手。金钟罩。虎尾鞭。所在皆有。连岁收成丰稔。现在地方宁谧无事。设遇荒歉之年。不能不思患豫防等语。东省曹沂两府。民情强悍。邪教伏匿。由来已久。是以新设曹州镇以资弹压。但该镇标

额兵仅止七百名。尚不足以壮声威。且所募之兵。多系本地民人。恐投充入伍者。即有匪徒溷迹其中。著钱臻与该总兵体察情形。详慎斟酌。如兵力尚单。或应添设若干名。不妨据实奏明。候旨饬办。其所添之兵。应如何设法挑选。严取保结。勿令邪教匪徒。冒滥应募。密筹妥协。次第办理。此时不可稍事张皇。转使匪徒等心生疑惧。别滋事端。至该二府地方官。务当随时密谕。令其留心访察。平日办

理案件。遇有强悍应除去者除之。愚蒙可化导者化之。使邪慝之风。桀骜之气。逐渐消除。期于弭患未然。尤为至要。将此谕令知之。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8日(P.915-1)

○壬寅。谕内阁。定例追封王等。概不予谥。绵懃系追封郡王。礼部本不应将撰拟碑文。建立碑亭之处。率行具奏。嗣后凡追封王等。该部均无庸请谥立碑。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19日(P.915-1)

○癸卯。

上幸静明园。诣

龙神庙拈香。

○谕内阁。御史岳安奏。八旗放

给兵米。均不免花户从中舞獘。惟镶黄旗汉军领米不经手花户。兵丁可沾实惠等语。八旗每季放给兵米。例应该旗员率同兵丁人等到仓掣廒。自行领出。分给兵丁。原不应任听花户高下其手。致有从中朘削之獘。既据该御史奏称镶黄旗汉军办理妥协。著各旗即查照镶黄旗汉军章程。每放米之期。均到仓掣廒。自行领给。毋令花户染指。以杜獘端。

○又谕。朕风闻庆亲王府内。尚有外谙达二

员。一名硕罗。一名僧克依。皇子始有谙达。庆亲王于乾隆年间封王分府后。尚可设有谙达。迨至嘉庆年间仍有谙达。则于例不符。所有庆亲王府谙达硕罗。僧克依。二名。即行裁汰。并著该管大臣验看该员等。如能当差。即著仍在原充差使上行走。如已年老不能当差。即以原品休致。或竟行革退。具奏。请旨办理。仍著宗人府查明近支王公府内。如尚设有谙达者。俱照此裁汰。永著为令。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0日(P.915-2)

○甲辰。

上御勤政殿听政。

○以内阁学士耆宁。兼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1日(P.916-1)

○乙巳。谕内阁。御史沈学廉奏。稽查化导邪教一折。邪匪传教。其初原在敛钱。迨煽惑既多。徒党勾结。地方官一经捕治。小则拒捕。大则戕官。甚至蔓延滋事。其患皆由于州县官平时漫不加察。或既经访闻。又规避处分。因循不办。以致酿成事端。譬如一人之身。居常慎摄。使元气充足。则疾疹自消。迨邪疠已侵。虽疗以药石。而所伤已多。小

民良莠不齐。安能保无一二邪慝。是在治民之吏。平日宣扬教化。明白晓谕。使愚民不为匪僻所诱。若访有奸民。则当立时拿究。按法惩治。齐之以刑。除一莠民。可安千百良善。化民成俗之要。不外乎此。至该御史奏。发遣教犯到配后。应严行管束。乃侯位南。王柯。案内出口送银之事。皆由内地究出。该管官兵实属疏纵等语。所奏甚是。发遣黑龙江。新疆等处教犯。原责成该将军都统等。分派官兵。严

密稽察。何至匪党私行出口。馈送金银。盈千累百。毫无见闻。嗣后该将军等。务当饬属留心查察。如有内地奸民。潜通信息。往来馈送者。即行报明拿究。若经他处发觉。或究有知情故纵情獘。定将该管官兵严行治罪。决不宽贷。

○谕伊犁将军庆祥。伊犁疆域辽阔。准噶尔部落。久占据其地。因其内乱。降而复叛。戕害大臣。我

皇考承

先志。昭大猷。五年之间。两勋并集。辟二万里之新疆。设官建邑。养民屯田。沙碛化作膏腴。荒服直同腹地。五十余年。安恬生聚。回部永怀

德化。深感

圣恩。朕守治法。曷敢稍易。今授汝巨任。勉矢忠诚。勿作小聪明。须存大见识。驭外夷各部落。宜恩威并用。切忌优柔。训士卒诸营汛。在纪律严明。毋令懈惰。抚黎民如保赤子。察罪犯务尽实心。明刑弼教。除莠安良。宽不至于姑

息。严勿流为残刻。致中和。绥远服。恪守

皇考之鸿规。继汝先父之旧业。钦哉勿忽。汝其勉旃。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2日(P.917-1)

○丙午。谕内阁。瑞龄奏。本月十六日进班直宿。见有群羊。在宫门鹿角以内牧放。当向查问。据称系膳房之羊。由大宫门外西角门赶入。请旨饬禁等语。宫门之前。理应严肃。即膳房羊只。亦不应在彼牧放。著内务府大臣。确查是否果系膳房之羊。抑或藉名影射。据实参奏。再宫门鹿角以内。向来御马在彼

散放。恐其中有冒混阑入者。著上驷院官员。随时查察。如无黄络首者。即行驱逐。朕闻鹿角之上。竟有人坐卧。树林内亦有席地而坐。茶酒聚谈。并有肩挑背负者。自今日始。著该班之内务府大臣。御前乾清门侍卫。随时查访。如有此类。即行锁拿。立刻具奏。并著严谕宫门前直班官兵。禁卫森严。稽查宜密。自今日始。不准滥放行人。官员侍卫及太监方准行走。亦不准带领跟役。该管官员。督令朝夕

巡逻。毋得日久生懈。

○又谕。伯麟等奏。审明求换护道榜文之龙燕海等。分别定拟一折。此案龙燕海等。学习大乘教。已干例禁。复敢进京求换榜文。欲倚恃官为给发。更得传徒敛钱。肆行无忌。该督等拟以枷责。迁徙云南为民。所议过轻。龙燕海。杜一清。袁志礼。三犯。著发往回疆。龙幅海。王道才。二犯。著发往黑龙江。均交该将军大臣等。严加管束。傥该犯等胆敢在配脱逃。获日即行正法。余俱照所

拟完结。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3日(P.917-2)

○丁未。命

皇次子智亲王旻宁祭

火神庙。

○谕内阁。松宁奏。审明已革骁骑校温程。喝令殴毙宗室喜受一案。另行定拟。并附参原审各员一折。此案温程。明知喜受身系宗室。喝令攒殴致毙。瑞麟等将温程拟以流罪。而以共殴之刘二标子拟抵。经刑部议驳。当降旨交松宁另行审拟具奏。兹据松宁奏。将喝令主使之温程。照殴毙宗室律拟以

斩候。听从下手之刘二标子。照为从律拟以杖流。并余犯各罪名。均属允当。俱著照所拟办理。瑞麟年老无能。前错拟罪名。系伊主稿。其咎较重。著交部严加议处。即行来京听候部议。松筠。额特布。会衔具题。俱著交部议处。限五日内具奏。承审之司员。著该部查取职名严加议处。喜受系屡经犯事之人。该管族长绍昌。不严行看管。纵令私出酿命。著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刑部议驳此案甚是。著刑部

堂官。查明主稿司员姓名具奏。加恩赏加一级。以示鼓励。刑部堂官。俱著加恩宽免罚俸二年。寻议上。得旨。瑞麟前在浙江布政使任内。因年老调京。嗣简放奉天府尹。值朕莅临盛京。伊承办差务。尚为奋勉。擢用盛京刑部侍郎。乃两年以来。瑞麟所办刑名事务。错误甚多。不但此次温程殴毙宗室喜受一案。所拟罪名颠倒舛谬。即如具奏文凌自缢一案。不查取文凌家信。究明原委。又失察笔帖式

相图等。侵分赃罚鹿茸价值。种种昏愦。不胜侍郎之任。著以六部员外郎降补。额特布。于错拟温程罪名。率同画题。亦著以六部员外郎降补。松筠自前岁奏阻朕巡幸盛京。恭谒

祖陵。丧心病狂。乖谬已极。伊从此即福薄灾生。彼时未将伊严谴。降授察哈尔都统。到任后即为所属协领请赏花翎。一味市恩邀誉。现今诸臣。为其所惑者颇多。并有称伊为师者。嗣复简用御前大臣。兵部尚书。又于行在遗

失印信。其在盛京将军任内。中前所。沙河所。盗贼肆行。全无整顿。文凌相图之案。亦漫无觉察。此案复率尔会衔具题。种种辜恩怠职。不能再邀宽贷。投闲置散。实不为过。松筠著以本旗骁骑校降补。

○又谕。昨据瑞龄奏。本月十六日进班直宿。见有羊只在宫门前鹿角以内牧放。称系膳房之羊。请旨饬禁。当交内务府大臣查明。系膳房太监私畜羊只。藉名牧放。除将该太监等治罪外。此系十六日

之事。瑞龄于二十二日始行具奏。交军机大臣询问。据称因患病数日。具奏迟延。自请交部议处等语。瑞龄此奏并无不合。若因具奏稍迟。将伊议处。转似杜其上闻。缄口结舌之恶习。益牢不可破矣。著加恩免其议处。昨因此事降旨。申严门禁。原因宫门禁地。闲杂负贩人等。往来出入。坐卧聚谈。观瞻不肃。必应禁止驱逐。继思各部院朝房。俱在鹿角以内。须人住宿看管。其部院堂司各官。因公来园。

饮食居处。皆在其中。均不能无随从之人。近日各处直班官兵。于门禁一事。非失之太宽。即失之太严。若因有前旨。一概禁阻。亦属窒碍难行。其各朝房内。应留厮役若干名。或给予腰牌。以凭识别。及王公大臣官员。应分别差等。各带跟役若干人。著军机大臣。管理圆明园王大臣。管理圆明园内务府大臣。会同妥议章程具奏。寻议。酌拟每一衙门朝房。酌留看守人役二名。茶役二名。其设有饭房者。

每处酌留厨役四名。水夫六名。不得有逾此数。不及此数者听。令各该处开具花名。由管理圆明园内务府大臣。发给腰牌。如有更换人役。随时报明换给。其内阁住宿供事纸匠。及各衙门书吏。由本衙门给与印票。以凭查验。至王公大臣官员因公来园。跟随厮役。亦应分别等差。定以限制。查王公等所带护卫。本有顶带。准进鹿角以内。应准其照常随从。其各部院衙门大臣官员。一品至三品者。准

带跟役三人。四品至六品者，准带跟役二人。七品以下者，准带跟役一人。如此明定章程，该管官兵亦易于稽考。恭候命下，臣等转行各衙门一体遵照，并饬知直班官兵，认真稽察。如有闲人混入者，立即查拿，禀知管圆明园王大臣究办。傥直班官兵稽查疏懈，该管大臣严参惩处，以儆怠玩。从之。

○又谕。御史佟济奏，请饬刑部稽察犯人亲友出入衙署一摺。所奏甚是。刑部综理讼狱，关防自应周

密。若如该御史所奏，人犯到部，门皂禁卒互为照应，于未经定案以前，任听亲友往来看视，通信串供诸弊，皆由此而起。著刑部严饬提牢司狱等，轮流分往南北两监，严密稽查。凡未经定案人犯，概不准亲属往来通信。其初二十六放入家眷之例，亦系为爰书既定之后而设。未定案之前，亦著饬禁。该部司务仍遵照旧例，在大门内公所办事，不准移入堂后，以便稽查门皂，禁止闲人。其各直省问

刑衙门，并著刑部行文，一体严禁串供等弊，以慎刑法。

○以故杜尔伯特扎萨克汗齐旺喇布坦子拉玛扎布，袭职。

○以湖北布政使承光，为盛京刑部侍郎；江苏按察使麟祥，为湖北布政使；广西左江道明安泰，为江苏按察使。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4日(P.920-1)

○戊申。谕内阁。本日庆亲王永璘之子绵慜、绵悌、绵性百日释服，诣宫门谢恩。朕召见绵慜等三人，忆及庆亲王，心甚恻然。绵悌年甫十龄，询以清语，俱略能奏对。所肄汉书，

现读至下论语。察其资性，尚为聪颖。著加恩在上书房伴读。该衙门即于编检内，遴选授读之员，带领引见。七月初四日，与绵悌同入上书房。再庆亲王第五女，本日进内谢恩，甚属端庄。朕膝下现无公主，颇觉寂寞。著留于宫内，交

皇后抚养，亦著于是日进内。将来遣嫁时，一切事宜，官为办理，以示朕笃念懿亲至意。

○旌表守正捐躯山东邹县民陈灿妻范氏。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5日(P.920-2)

○

己酉。谕内阁。鸿胪寺奏，本年巡幸热河，经过沿途地方文武各官，请旨于几十里以内接送一摺。此奏竟成具文。嗣后恭谒

东陵、

西陵及巡幸热河，在直隶境内者，俱著毋庸奏请。如遇巡幸，出直隶境外者，该衙门再行奏明请旨。

○又谕。韩克均奏，审明械斗案内正犯刘启运监毙一摺。此案福建已革举人刘启运，系械斗案内正犯，脱逃后不敢回籍，潜

行来京，冒取同乡官印结，赴部投卷，欲行会试。经礼部查出该犯咨革原案，解送刑部，递回闽省归案质审。该抚提集证佐，始得审出实情。所有查出此案之礼部司员，尚属留心。著礼部堂官查明该司员姓名具奏，加恩赏加一级，以示鼓励。礼部堂官，俱著加恩宽免罚俸二年。

○又谕。姚祖同奏，查明同知王仲溎于署开归道任内疏防兰仪漫口，虽经题参，不应复邀保奏一摺。所查甚为明晰。下南

河同知王仲溎，既于护道任内，有疏防漫口之咎，其调赴马营坝后，办理秸料引河，虽经著有微劳，功过仅足相抵。且祥符上汛下汛等处漫口隄工，皆其同知本任所管地方，尤属无可诿卸。是护道任内疏防，虽经照例题参，而本任内缺口多处，未经参办，岂可滥邀保奏。王仲溎著即革去蓝翎，如任内另有议叙之处，一并彻销，暂留下南河同知之任，以观后效。吴璥、那彦宝滥行保奏，著交部察议。

叶观潮、琦善遗漏附参，著交部议处。

○又谕。给事中叶继雯奏，拟绞犯妇情有可原，刑部不应列入秋审情实一摺。所奏甚属非是。此案保杜氏，因伊翁保三雄利资，纵伊与保绪文暨贾生俊先后通奸。该氏恐妒奸生隙，告知伊翁移避，致伊翁被保绪文踢毙。该给事中以保三雄之死，非杜氏意料所及，签商刑部改缓。刑部援引历办服制成案，碍难改缓咨覆。刑名案件，遇有伦纪攸关者，刑部执法

定拟，例应拟实。至情节不同，将来勾决时，其权衡出自上裁。若如该给事中所奏，服制之案，此类甚多，若俱拟缓决，不但有紊成例，朕亦无可免勾之案矣。叶继雯不胜御史之任，著以吏礼兵工四部员外郎补用。

○旌表守正捐躯甘肃张掖县民姚印妻李氏。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6日(P.921-2)

○庚戌。

上幸万寿山。

○谕内阁。据庆溥奏，请将牛羊牧场总管齐巴克多尔济兼管之达哩冈爱牧场，添设总管一摺。察哈尔牛羊牧场总管，向

系兼管达哩冈爱牧场事务，事阅多年，并无遗误。兹据该总管齐巴克多尔济，以达哩冈爱牧场相距较远，办事不便，巡察难周呈报，显系推诿。庆溥即应饬驳，乃遽行奏请添设三品衔总管，甚属冒昧。所奏不准外，庆溥著交部议处。寻议上。得旨：庆溥擅改旧章，率请添设总管大员，实属冒昧。著照部议降一级调用。

○赏候补主事盛泰四品顶带，为奉天府府尹。

○户部议准。陕甘总督长龄疏报，靖

远、伏羌二县，开垦田十一顷六十九亩有奇，照例升科。从之。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7日(P.922-1)

○辛亥。谕内阁。钱臻奏，请暂设局员审理控案一摺。东省控案繁多，巡抚亲提审讯，亦不能无帮同问供之员。著准其暂设专局，将京控各案，由该抚亲提人证到省，督同局员秉公审讯。即令臬司童槐总司局务。所派局员，祇准于候补道府丞倅州县中遴委，不得调用现任人员，致荒本务。

○又谕。各省京控案件，由都察院察阅案情，分别

奏咨。其事之是非曲直，未经质审，原不能据一面之词，遽行判断。嗣后各衙门接收呈词，除寻常微细案件，由该衙门自行咨交督抚办理外，其有案关重大，应行具奏者，但将本案原委，摘叙明晰，奏闻请旨，不得遽加断语，抑扬其词，致外省有所迁就，以启畸重畸轻之弊。

○又谕。前据方受畴奏，李长幅等冒充仪亲王府护卫，捏造谕帖，赴河间县求免派差等情一案。当将原奏令军机大臣交仪亲

王阅看。旋据仪亲王将李长幅拿获，奏交刑部审讯。据李长幅供称，伊女系贝勒绵志之妾。伊冒充护卫，赴河间县诈求免差，绵志实不知情。事后逃回，向绵志恳求庇护，经绵志斥言不能相救等语。除本案俟人犯解齐，由刑部审明，另行定拟具奏外，宗室王公等纳妾，向俱于该管包衣庄头家挑选。绵志私买民人之女为妾，事前并未禀知仪亲王，直至生子后，始行禀明，已属不合。李长幅因在绵

志处往来，辄敢冒写仪亲王谕帖，擅戴翎顶，假冒职官，回籍诈骗。及逃走回京，向绵志恳请，绵志又不即时回明仪亲王究办，迁延多日。经朕将方受畴原奏令仪亲王阅看，仪亲王始知有此事。绵志种种错谬，实属咎无可辞。绵志著革去郡王职衔，仍留贝勒，革退镶蓝旗汉军都统、署正红旗汉军都统，并拔去花翎，仍罚贝勒俸四年，作八年扣缴，以示惩儆。其宗室王公等，有买民人之女为妾者，已

往不究，此后概行禁止。如有违者，应作何惩处之处，著宗人府定议具奏。寻议：嗣后亲王至奉恩辅国公，有私买民女为妾者，一经查出，即行革爵。再包衣参领佐领，本有稽察包衣人丁户口之责。该员等应随时稽察，如王公内生有子女，并请封侧福晋、侧夫人、侧室等事，均责成该员等，将所生子女之生母，其母家旗分佐领姓氏三代，开写清册，钤用关防图记，限三日内呈报臣衙门办理。傥王公

有私买民女为妾，及生有子女，捏报包衣女子所生等事，该员等豫行查出呈报者免议。如未查出，或竟附和捏报，一经发觉，即将该员等照例交部严加议处。从之。

○谕军机大臣等。御史鲁垂绅奏，请查办江西销盐分数一摺。据称盐道胡稷性耽安逸，并不认真缉私，间至各府巡查，并未亲历要隘，确勘透私情弊，以致枭徒肆出，私贩日多。又建昌、抚州一带，水贩歇业，概食闽私。该道所过城乡村市

集，明知并无官盐，亦不细加访察，招募水贩，私贩充斥，官引滞销。该道连年详报畅销，恐有虚捏通融牵算等语。著孙玉庭、延丰，即将该盐道胡稷连年所报畅销，是否引课相符，有无通融虚捏情弊，详晰确查，据实具奏。如该道于缉私督销诸务，因循怠惰，并不认真办理，不胜盐道之任，即行据实参奏，毋稍瞻徇。

○以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晋昌，兼镶蓝旗汉军都统。

○贷热河被水官兵修理房屋

银。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8日(P.924-1)

○壬子。

上诣

时应宫、

昭显庙拈香。

○还宫。

○旌表守正被戕江苏邳州民段文知女段氏。

○以孟秋时享

太庙，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嘉庆二十五年六月／29日(P.924-1)

○癸丑。命翰林院检讨戚人镜，在上书房行走。

○甲寅。转礼部右侍郎那清安，为左侍郎。以大理寺卿和桂，为礼部右侍郎。

○以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崇禄，

为正白旗蒙古都统。调正白旗蒙古都统穆克登额为正白旗汉军都统，正白旗汉军都统富兰为察哈尔都统。降察哈尔都统庆溥为正黄旗蒙古副都统。

大清仁宗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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