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九十二

康熙三十八年二月免台湾三县水灾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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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康熙三十八年二月甲寅日,御舟停泊郑家口,并免除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因水灾应缴的康熙三十七年定额赋税。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先留意时间标记“康熙三十八年正月至三月/二月”,再看甲寅日行踪与三县免赋两项内容,二者同属本章记载。

清实录康熙三十八年郑家口台湾凤山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二/康熙三十八年正月至三月/二月/14日(P.1033-2)

○甲寅日。

御舟停泊在郑家口。

○免除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康熙三十七年分因水灾应缴纳的定额赋税,各按不同等次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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