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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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四百十八现代白话译文。
乾隆十七年七月上旬/初十日(P.482-1)
○戊辰日。
是孝懿仁皇后的忌辰。派官员祭祀
景陵。
○
皇上到静安庄。
在孝贤皇后梓宫前奠酒。-
○亲临奠祭定安亲王。
○
皇上回宫。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十八/乾隆十七年七月上旬/十五日(P.483-1)
○癸酉日。中元节。派官员祭祀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派官员祭祀
端慧皇太子园寝。
○谕旨。据直隶总督方观承、
提督布兰泰查奏各标营领取喂养八旗官马,其中马兰镇总兵什格、原任泰宁镇总兵马世岱,并不用心督促率领喂养,以致马匹瘦弱误事等语。马世岱已经解任,交旗以参领任用。什格也著解任,来京等候旨意。马世岱、什格都著交部议处,以为不实心办公者的警戒。
○谕军机大臣等。蒋炳奏称,本年六月间,黄水上涨,武陟县班家沟等二十四个村庄,高粱都被水泡,晚秋也都已损坏等语。已谕令妥善抚恤,使能得沾实惠。但所奏此项
地亩,上年列入八九分灾以及七八分灾一句话,很不明晰。上年既然到了八九分灾,为什么不早设法捍御,致使年年被水成灾?既是临河来水之区,为什么一向没有堤岸?著询问顾琮,令其会同详细绘图呈览。不久河东河道总督顾琮、河南巡抚蒋炳奏称:武陟县班家沟等处,贴近沁河、黄河,自上年被水成灾,本年该处人民因修筑小堰御水,而伏汛过大,下游宣泄不及,仍致被淹。查武陟县,黄河绕其南,沁河环其东北,
沇河绕其西,向来并没有堤工,因为四面都是河,而且处在沁河、黄河交会之处,如果建立堤岸,则外滩日渐淤高,一遇沁河、黄河同时上涨,为害更大。况且此处修筑大堤,所保护的不过数十个村庄,而遇到水涨堤根,必须添设埽工,耗费库银甚巨,仍不能保证其久远保护,似乎可以不必添筑。报闻。
○又谕。阿思哈奏办理生息银两一折,所见甚谬。前因该督、抚、提、镇经理不善,拖延日久未能清结,所以令其妥善料理,使赏恤能得沾实惠,原本也可渐次归
足罢了。于是就有误会的总兵丁大业,想要裁减赏恤条款,经巡抚定长驳正奏闻,传旨申饬。不料阿思哈谬误也竟如此。无论增息归本,重利病商,万不可行;就是所称赏恤规条,去掉其过优过滥,话也不得体。赏恤应当有节制,难道不是为了归本起见,就可以任其过优过滥吗?如果有过滥应当裁减之处,何必等到想要归足原本,才行办理呢?前恐各省中有类似丁大业那样错误办理的,已令于奏事之便,传谕各督、抚、提、镇。阿思哈虽未
接到,为什么也如此陈奏?著严行申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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