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千九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千九十四
章节：卷之一千九十四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千九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上旬／十五日（第682-1页）

○乙未日。冬至。在

天坛

圜丘祭祀

天。皇上亲自前往行礼。命各位皇子前往

配位分别献祭。每年以此为例。

○派遣官员祭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泰东陵。

○派遣官员祭

孝贤皇后陵。

端慧皇太子园寝。

○谕旨。据郝硕参奏。江西抚州府知府李嵩，在乐安县民人黄璋八被勒身死一案中，该县米锦，置正凶黄瘦生于不问，反而将无辜的杨新仔拟绞。该府既不根据招供审正，等到署理臬司批饬亲自提审，仅委派委员会审。及至审出同谋致死的确实情由，通详更正，又不将该县揭参。请旨将李嵩交部严加议处等语。李嵩先前

在徽州府知府任内，因失察降调，后来经加恩复用作知府，却在此等关系罪名出入的命案上任意袒护拖延，非寻常玩忽可比。若仅予严处，尚觉过轻。李嵩，著革职。所有本案谋命的正凶黄瘦生等，及出入人罪的该县米锦，著该抚速即提集犯证，严审确情，分别定拟具奏。

○军机大臣议覆。四川成都将军特成额等奏，再筹新疆驻兵事宜。一，新疆旧驻兵四千名，屯田四年，边境安恬，请撤回一千名，余兵

在儹拉分设二营。一，美诺营，驻总兵、游击、守备各一，千总、把总、外委十四员，兵八百名。一，底木达营，驻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六员，兵六百名。又在促浸分设三营。一，阿尔古营，驻游击、守备各一，千总、把总、外委十一员，兵七百名。一，噶喇依营，驻都司一，千总、把总、外委七员，兵六百名。一，茹寨营，驻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六员，兵三百名。各处汛塘，就近于各营拨兵分驻。五营均归美诺总兵管辖。将弁果能奋勉出力，董劝有方，三年

以应升之缺奏补。一，派驻将弁，于内地简僻营分，裁缺改补。请将泰宁、叙马二营游击，裁归新疆。泰宁营改设都司，以永定营都司改补；泰宁守备改永定营；叙马营改设都司，以维州协右营都司改补；叙马守备改维州协右营。至新疆应设都司一，裁嘉顺营都司改补；应设守备四，查四镇右营原系游击，均有中军守备，后游击改都司，中军守备未裁，即以此四缺改补。以上游击、都司、守备，俱改为题调缺。

其千总、把总、外委四十四员，于腹地各营内，量其差防繁简，酌裁移设。至两金川，旧系松潘镇管辖，今驻美诺，所属内地营伍，仍每年巡查一次。内地各本营原扣养廉、公费、名粮，并裁充新疆经费。一，屯防兵，查按内地各营情形，均匀摊减，汛广差繁者减半核裁。口外跬步皆山，马不得力，应定为马一步九，足资差操。裁兵之饷，解新疆供支；马乾节省补经费。杂谷屯练二百名，除八户愿留屯外，余各有原籍产

业，一并撤回。一，屯防兵应令长驻，以省换班各费。以二兵合种地一分，自耕自食，免其交官。所有例给口粮，明岁秋收可停。其额饷内米折一项，照阜和协兵十两八钱例给。镇、将、备、弁盐粮，与兵丁一体停支。惟文官员役、喇嘛人等，每年需口粮千石，现在仓贮尚充。屯练降番所余地亩，广招屯种，陆续升科，足资接济。一，新疆西路，由桃关出口，自大邑坪至巴朗拉，共十五塘，系瓦寺土司境，无田可种，不便

与长驻兵一例办理。请拨松潘镇、维州协所属各营兵安设。其南路，自打箭炉以外的三道桥至章谷，共十五塘，系明正土司境，请拨阜和协兵安设。应得盐粮及换班分例仍旧。均应按所请施行。再今冬正届换班期，饬于现驻兵内，将愿携眷及单身愿留者留驻。其内地应拨一千名，亦尽愿携眷及单身长驻兵拨往，如不敷，随时募补，抽换足额。依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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