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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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九百二十三现代白话译文。

清实录卷之九百二十三历史典籍与正史

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下/29日(P.406-2)

○己丑日。举行祫祭,祭祀

太庙。

皇上亲自前往行礼。

○派遣官员祭祀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派遣官员祭祀

孝贤皇后陵。

端慧皇太子园寝。

○派遣官员祭祀

太岁之神。

○谕令军机大臣等。勒尔谨查办蒙古哈布塔海哈拉山等处民人,偷挖金砂、手持器械逞凶一案,办理甚是不妥。此等游手奸民,胆敢纠集众人私自越过蒙古游牧地界,挖金牟利,甚至手持器械逞凶,实属不法,自当严行究治,以警戒

凶顽之徒。此前既已拿获一百余名罪犯,其中岂无为首滋事之人?若严行根究,不难立即得到实情。而该督却以审讯没有逞凶抗拒的罪犯,从轻完结。随后据员外郎巴扬阿又报,有多人潜往,并用锹斧挡回蒙古之事。可见该犯等因地方官未经严究,以致更相效尤。该督既已饬令委派镇道,分路查拿,何致不能捕获一犯?反而以闻拿畏惧、均已散归为词,颟顸了事,尤非情理。着传谕勒尔谨,即将此案现有人犯,严讯手持拿锹斧

逞凶滋事情由。如或正犯在逃,并当查出姓名,严拿务获,究出为首的一二人,从重治罪,使奸民知所畏惧,不得过于姑息,并不得稍存回护,自干咎戾。仍将如何审讯究出确情,据实覆奏。将此饬谕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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