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百三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三百三十四
章节：卷三百三十四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三百三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四／道光二十年五月／10日(P.70-1)

○己亥日。谕内阁。给事中周春祺上奏。外省大员。不应以隔品试用人员署理一折。著吏部议奏。其署湖北臬司之候补道查廷华。署直隶宣化府知府之候补同知师兆熊。署长芦盐运司之运判杨成业。是否违例之处。并著该部查明具奏。寻奏。查廷华系查炳华之误。查炳华。师兆

熊。杨成业等署理各缺。均与例案相符。并无错误。该给事中所请。嗣后不应以隔品人员署理之处。应饬各督抚声明办理。得旨。嗣后凡遇藩臬运司道府出缺时。著该督抚等因地因时。察看情形。先尽递次应署人员署理。不得遽以隔品人员署理。其有一时乏人。亦著将不得不以隔品及试用人员署理之处。据实详细声明。以符定例而昭体制。

○谕军机大臣等。林则徐等奏。洋商捐缴银两。藉供

经费一折。广东查办鸦片。驱逐夷船。亟应筹措经费。现据洋商伍绍荣等呈请。将茶叶一项应得行用银两。捐缴三年。按卯解库听候提用等情。著即准其捐缴。俟年限届满。由该督等核明总数。奏请恩施。此项银两。著免其造册报销。该督等务须撙节动用。核实支销。将此谕知林则徐。怡良。并传谕豫堃知之。

○广西巡抚梁章巨奏。复查保甲完竣。并严禁种买鸦片一折。得旨。谈何易易。若稍不认真。

无非空言塞责。于事何益。勉力为之。

○以翰林院编修杨能格。为广东乡试正考官。山东道御史高人鉴。为副考官。刑部郎中黄恩彤。为广西乡试正考官。主事林扬祖。为副考官。詹事府詹事慧成。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路慎庄。为副考官。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四／道光二十年五月／13日(P.72-1)

○壬寅日。遣官祭

关帝庙。

○大学士军机大臣穆彰阿等议覆两广总督林则徐奏。请将窝贩烟土人犯船货产业。分别给赏拿获之人等语。查新例凡开设窰口烟馆兴贩鸦片本犯。与知情受雇之船户业主。其房屋船只。一律入官。上年筹禁浙省洋烟章程。兵弁拿获商渔船只不过成船

烟土。将船及货一半赏给首获之人。余货分赏同查之人。又海船偷带烟土。舟人行户首告者。亦将船货统给。如货并不在船。系由水手中途偷带者。将货给还原主。船只仍赏首告之人。广东自应一律办理。至所称内地窝贩。亦可例推。请无论在洋在岸。一体照行等语。伏思海口船只。随处皆有员弁稽查。栽赃等弊。尚易觉察。在岸烟土。地方辽阔。穷乡僻壤。稽察难周。恐奸徒觊觎富民。栽烟诬害。不

可不防流弊。所奏应毋庸议。从之。

○以工部左侍郎文蔚。署镶黄旗护军统领。镶白旗蒙古副都统白文治。署正红旗满洲副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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