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七百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七百十四
章节：卷之七百十四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七百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乾隆二十九年七月上旬／十五日(P.971-1)

○乙丑日。中元节。派遣官员祭祀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派遣官员祭祀

孝贤皇后陵。

端慧皇太子园寝

○谕令军机大臣等。扬桑阿

等人奏称。因为素勒坦沙。请求将喀什噶尔的一所果园。还给呢雅斯索丕的妻子。随即行文驳斥等语。所办尚是。但书词稍弱。素勒坦沙。贪鄙无耻。非严加斥责。不能杜绝其侥幸之心。著改撰书稿。交给纳世通。令其晓示素勒坦沙。嗣后伊若妄有请求。务宜严行斥责。不可稍事姑息

○户部议准。漕运总督杨锡绂奏。请裁减拨兑粮船。一。湖北武昌左卫。拨入湖南三帮船四只。由武赴岳。道里既远。而以四船拨入全帮。丁

孤情暌。日益拮据。每当佥选。难得殷富之丁。查湖南船。宽长与江西相等。而每船所装米。较江西尚少二百余石。应将此四船竟行裁汰。其米。即分洒湖南四十八船之内。运费等银。分给加装之船。于帮丁既不无少补。兼可节省修造等费。一。淮安三。大河前。二帮拨运苏属船五只。扬属船四只。查该二帮系长兑淮粮。水次皆在淮北。远派苏扬兑运。丁情不便。应将九船裁汰。所运米。即分洒同次帮船。

每船不过多装三十余石。不致负重。穷丁既免远拨之苦。而加装之船。亦可多得银米。以资用费。均于运务丁情有益。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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