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九
道光十三年吏部议驳陶澍林则徐违例奏补镇江知府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b832a8d69eec213a6718700914f19cad/volume-644602e568ba3f5e001cd9e907b59266/zhws-3513721-1
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道光十三年六月壬戌日,吏部驳正陶澍等违规奏补镇江府知府,朝廷谕令撤回陈煦并将陶澍、林则徐交部议处,同时记有祭祀、赏恤与旌表等事。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留意吏部所引两条制度依据:镇江府为请旨要缺、按例不准在外奏补;以及陈煦已拟补瑞州府选缺,不得前后那移。同时本章还并列祭祀、赏恤、旌表、修船等事务,可观察实录一日之内所载政务的多样性。
道光十三年吏部陶澍陈煦旌表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九/道光十三年六月下/23日(P.577-1)
○壬戌日。派遣官員祭祀火神廟。
○諭內閣。據吏部奏報。陶澍等人請求以陳煦補授江蘇鎮江府知府。查鎮江府是請旨要缺。按例不准在外奏補。先前出有江西瑞州府選缺。既據該督等扣留。以陳煦擬補。應即照
例具題。今復請補鎮江府知府。前後那移。顯為擇缺起見。請將陳煦撤回等語。所駁甚是。陳煦著即撤回。該督等仍照原題另疏請補瑞州府知府。以符定例。所有陶澍林則徐違例奏請之處。著交部議處。
○予福建出洋淹斃外委謝得高。祭葬卹廕。兵丁王富才等一百三名。受傷額外外委曾旭。徐秀瑩。兵丁王士魁等一百四十名。分別賞卹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陝西清澗縣民惠添德兒妻朱氏。
○修福建出洋遭風戰船。並補沈失軍械。從巡撫魏元烺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