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三百三十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三百三十二
章节：卷之三百三十二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三百三十二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乾隆十四年正月上旬／7日（第546页第1段）

○丙辰日。

世祖章皇帝忌辰。派遣官员祭祀

孝陵。

○

皇上到静安庄。

在孝贤皇后梓宫前奠酒。

○谕令。先前因四川省粮运浩繁，需要官员经理，曾派出云南、贵州、湖广、河南等省道府同知等三十余员，令他们前往差委。但各该员都有本任应办事务，不便缺员。著吏部于

应用道府司员，及候补候选道府同知内，速行拣选，带领引见，候朕酌量，分发各该省委用。

○又谕令。经略大学士傅恒奏报：小金川土舍良尔吉，泄露军机，蔑视兄长奸淫嫂子，罪恶满盈，已于十二月十一日，在军门枭首示众。土妇阿扣，于二十二日，在美诺正法，枭首传示。汉奸王秋，拿赴卡撒，俟审明处以极刑。他的两个儿子也俱即日伏法等语。先前据张广泗，力言良尔吉、王秋不可轻动，恐致滋事。且在拿问时，向鄂实称：

侍卫此行，我只谓来办良尔吉之事，此事断不可办。如欲杀良尔吉、阿扣、王秋，非先杀总督不能。张广泗之始终庇护良尔吉等如此。即军前诸人，皆明知其罪，而疑畏不敢先发。今经略大学士傅恒，甫至军营，即不动声色，取两年逋寇，如槛豚圈豕，以快人心而警番众，非谋猷明断，识力坚定，曷克臻此。即此已当优叙。但经略大学士傅恒，于从前议叙之旨，现在具摺恳辞。若此案仍交部议叙，无以

善全冲挹之美。且前因出口步行，勤劳过甚，所赐双眼孔雀翎，想接到时，亦必谦让未戴。今即以为经略大学士此番酬庸之典，如仍执意谦让，是乃不遵朕旨。达勒当阿、舒赫德，亦必力劝方是。至王秋以王者师、王者宾，名其二子，此即与邪逆夏如春等无异。汉奸心怀不轨，造言生事，大率类是。各省督抚，平日必当留心。凡涉此等名目，即系叵测之徒，即应严行查察究处，不可视为泛常。著通行传

谕知之。

○谕令军机大臣等。据经略大学士奏称：成都至卡撒军营，官员兵丁夫马，支给口粮草料，并无印票，但凭片纸，任意冒领，逾额重复，管粮官亦藉此混开。即如臣至成都，自行发价雇长夫六十余名，而该站有开至数百名者，冒领浮开，全无觉察。已咨明该署抚班第，饬司行查。嗣后大兵到时，官兵应领口粮草料，俱于成都给与印票，各粮台验票给领等语。官兵支领口粮草料，自有定额，管理

粮台官员，自应按数支给，岂可任其浮开冒领。兆惠、班第，皆承办粮务之员，一切粮台事宜，是其专责，乃不立定章程，一任属员浮开滋弊，种种草率。著传旨严行申饬。如再漫不经心，仍蹈前弊，朕惟于班第、兆惠是问。

○又谕曰。经略大学士傅恒所奏，办理良尔吉、阿扣等一事，不动声色，使奸党即日伏法，殊足为快。此数人皆贼酋心腹，今既翦除，彼必胆落，而群贼咸知震慴，诚为荡寇先声。但伊等

究系内地所派领兵助剿之人，就缚尚易，然亦几经筹画，加意戒严，始得执而戮之。未可因此而轻视莎罗奔、郎卡。圣人云：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军营一切防范，务宜严密持重。若谓此即擒灭贼酋之左券，朕实未敢自许也。经略大学士所奏，俟四月底奏到，请旨班师，此言非是。以程站计之，奏摺往来，定须匝月。如四月底具奏，则军营奉到谕旨，已是五月之杪。经略大学士还朝，当在六月以后。各路

满汉官兵，陆续回营，近者在六七月，远者在八九月。其间劳费，岂可计算。目下满兵甫经抵营，自无遽行遣回之理。如四月初，果能围困贼巢，成功虽非旦夕可毕，而既已有可指望，即延至四月底、五月初，尚不为过。不然，或得一二阵连胜，俾贼酋穷蹙乞命，即可因势纳降，尚不失为识时务之俊杰。否则日引月长，帑项何能为继。户部每年所入，及从前动拨军饷，经略大学士素所深悉。今部帑动拨

既多，外省不敷协济，已动及留备，不得已而开捐，为一切权宜之计。筹办至此，具有苦心。而经略大学士所奏，台站添派绿旗兵丁侍卫官弁等，拴喂马匹，刍粮供亿实属浩穰。即使成功迅速，而奏凯言还，诸路官兵，陆续退彻，马匹陆续回营，途次支应，不减去时，有限之储蓄，何以供无穷之耗费。此四月初旬之谕，朕辗转思之，计诚无易于此，再亦无可游移。况川省连年困于徵发，民力实已劳惫不

支。现据班第奏：泸州道署前，有印信硃标告示一张，皆大逆不道之言等语。此等奸棍，藉端摇惑，在他省如夏如春等类，亦所常有。虽旋即伏法，不足为害，而地方究宜安静。川省军兴旁午，民苦劳役，奸民易于煽动，内地深为可虞。经略大学士傅恒躬履其境，必已洞悉情形。看来去年此番办理，竟是错误。朕今实悔之。只因办理至此，势难中止，不得不趁此兵力，以侥幸万一成功。然亦所谓饰非文

过之举耳。若去岁秋冬之间，但将讷亲、张广泗二人治罪，以万人授岳钟琪，驻守打箭炉，不作此番调遣，内地小民，尚可早为宁息，亦不至费今日如许筹虑矣。内地民力，亟宜顾恤，不可不思患豫防。又班滚一事，屡谕不必办理，盖系已结之案，即金川事竣，亦无庸置问。若一经查办，至速亦须旬日，所费又将不赀，何必增此葛藤。况前此傅尔丹奏：罗于朝，与革松结商通俄木丁，诱致班滚，在彼时或

万一可望。今见良尔吉伏法，彼亦具有知觉，岂敢复以身试，其必不能诱致可知。罗于朝之罪，尚不至于军法从事。伊系内地将弁，仍应遵旨拿解来京，交部定议，以结尘案。朕于此事，西顾悬注，日夕焦劳。此次于亥时接到经略大学士奏摺，办理已过三鼓。良以经略大学士勤劳于外，朕中宵高枕，心实有所不忍耳。可传谕经略大学士，并舒赫德，知之。

乾隆十四年正月上旬／13日（第554页第2段）

○壬戌日。

皇上到静安庄。

在孝贤皇后梓宫前奠酒。

○

皇上还宫。

○陕甘总督尹继善议奏：署甘肃巡抚瑚宝奏调营兵，所关草乾银，已留本营，无现银携带，请先在各台站支领，俟回营按扣。其银每日止三五分不等。陕省歉收，即将草乾

酌中定数，亦多不敷。概于季饷扣除，未免拮据。应将不敷之数，作正报销。凯旋兵口食，虽应自备，但远道当差，本年食物又贵，请每日酌给四分。均应如所请。又查各台站，看守帐房兵，一体应差，可否照给口食。得旨：亦著一体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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