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千一百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千一百十七
章节：卷之一千一百十七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十七／乾隆四十五年十月下／20日(P.924-1)

○乙丑日。谕军机大臣等。从前

皇考遇到

圣祖仁皇帝忌辰。都穿青袍青褂。进素膳。遇到

列位仁皇后忌辰。则只穿青褂。不进素膳。因此朕对于

皇考。以及

孝敬宪皇后忌辰。都恭敬谨慎遵行。本年正月二十三日。

孝圣宪皇后忌辰。虽然在二十七个月之外。但刚满三周年。因此仍然穿青袍。青褂。并进素膳。到明年正月二十三日。自然应当恭照

孝敬宪皇后忌辰的例。一体只穿青褂。不进素膳。所谓心无穷而礼不敢过。至每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恭逢

孝圣宪皇后诞辰。也恭照

孝敬宪皇后诞辰的例遵行。着将此旨。一份录交敬事房。一份录交尚书房存记，俾永远遵奉

○又谕曰。杨景素在直隶总督任内有簠簋不饬之事。而他在广东。于沙湾茭塘剧盗凌大頭蓉等一案。并不严密缉拿。以致盗犯肆劫。贻害地方。假使他还活着。必定当明正其罪。今已身故。也不应使他子孙坐拥厚赀。因而降旨于萨载回任后。查明江南有河隄城垣等工程。应需修葺之处。罚令杨景素家属承修。以为贪婪

纵弛者戒。杨景素历任督抚。操守又甚平常。家中所积赀财当不止一二十万。但前降谕旨。系属明发。伊家得信后。不免有隐匿寄顿之事。杨景素家住扬州。若有代为藏匿寄顿。自不出该处商人中。与伊有戚谊交好者。此时萨载尚未即回任。着传谕伊龄阿。即行实力查察。登记档案。并于商人内。严密留心访查。毋令丝毫隐寄倘稍存瞻徇。查办不实致有隐匿别经发觉。惟伊龄阿是问。除仍就近

传知萨载外。将此谕令伊龄阿知之。

○旌表守正捐躯江苏睢宁县民鲍某女。鲍氏。河南淇县民赵贵妻。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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