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六十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一百六十
章节：卷一百六十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一百六十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嘉庆十一年五月上／十二日（P.72-2）

○己未日。谕军机大臣等。各省沿海地方，洋盗啸聚窜扰，总是由于内地匪徒暗中接济水米，才能得以长久在海上存活。而米尤其是贼船所缺少的。听说蔡牵等不惜重价，向内地民人私买米石，因此奸民趋之若鹜。如果地方文武官员，都能实力奉行，使各口岸一无透漏，那么洋匪等饮食无资，立刻就会坐困，可以不攻而自毙。如果只视为具文，不

能禁止米出洋，只靠水师官兵剿捕，纵然稍有擒歼，仍不能制其死命。就像这次蔡牵等帮船在海上肆意窜扰，节经李长庚等统带舟师围剿，该逆等还能苟延残喘，未必不是由于这个原因。因此弭盗之法，全在查禁口岸接济盗匪米石，比之缉捕尤为紧要。各该督抚屡经训谕，不过以覆奏塞责，间或查办一二案，过时又不免懈怠松弛。如果说沿海地方辽阔，那么凡口岸处所，均有该管营县，果能各顾地界，彼此声息相通，联络侦缉，

奸匪伎俩自无所施，又何虑不能周察呢？总在该督抚饬属共矢实心协同妥办。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玉宁等奏。探闻廓尔喀国王喇特纳巴都尔被戕缘由一摺。该国王以残杀启衅，致被戕害，未据敂关禀报。自不必差人往探。所见甚是。但该国既有此内乱之事，自必具表陈诉。应俟其遣使来告时，谕以尔国远在藩服，极为恭顺，今不幸遭此内变，奏闻大皇帝必深为怜悯。现在罪人已得，尔国

王尚在幼年，惟当谨守国度，安常处顺，以期自固藩篱，永承天朝渥眷。倘该国王竟力不能支，率众来奔，即当于边界地方妥为安置，令其得有栖止以示怀柔。若因内讧构兵，款关求救，则断无因蛮触相争致内地劳师之理。玉宁等即当严行驳斥，仍督饬各卡隘加意防范，勿令该国逃人窜入界内。以靖边圉为要。将此谕令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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