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一

道光十四年四月林则徐奏江苏赈灾与琉球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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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道光十四年四月,皇上拈香斋戒,江苏巡抚林则徐奏报赈灾情形,朝廷对赈灾官绅升叙、借贷漕项银并抚恤琉球难民。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留意林则徐奏报中的赈灾方式,以及朝廷对捐修城墙者的升叙、对灾区的借贷和对琉球难民的抚恤。

清实录道光十四年林则徐以工代赈漕项银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一/道光十四年四月/3日(P.789-2)

○戊戌日。

皇上前往

时应宫。

昭显庙。拈香。

○返回宫中。

○江苏巡抚林则徐上奏。

去年灾区较广。经官绅捐钱施粥。收养孩童病丐。并捐修各项工程以工代赈。民情渐有起色。得到旨意。览奏稍慰。

○因捐修江苏常熟。昭文。二县县城城墙。给予前任道员额腾伊等人升叙有差。

○免除直隶乐亭县水冲官地五亩租银。

○借贷江苏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五府州所属灾区缺额漕项银。

○抚恤琉球国遭风难民如例。

○因常雩祭祀

天于

圜丘。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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