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一
道光十四年四月林则徐奏江苏赈灾与琉球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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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道光十四年四月,皇上拈香斋戒,江苏巡抚林则徐奏报赈灾情形,朝廷对赈灾官绅升叙、借贷漕项银并抚恤琉球难民。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留意林则徐奏报中的赈灾方式,以及朝廷对捐修城墙者的升叙、对灾区的借贷和对琉球难民的抚恤。
清实录道光十四年林则徐以工代赈漕项银
史/编年/清实录/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一/道光十四年四月/3日(P.789-2)
○戊戌日。
皇上前往
时应宫。
昭显庙。拈香。
○返回宫中。
○江苏巡抚林则徐上奏。
去年灾区较广。经官绅捐钱施粥。收养孩童病丐。并捐修各项工程以工代赈。民情渐有起色。得到旨意。览奏稍慰。
○因捐修江苏常熟。昭文。二县县城城墙。给予前任道员额腾伊等人升叙有差。
○免除直隶乐亭县水冲官地五亩租银。
○借贷江苏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五府州所属灾区缺额漕项银。
○抚恤琉球国遭风难民如例。
○因常雩祭祀
天于
圜丘。自是日始。斋戒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