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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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三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清实录卷三十四历史典籍与正史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四/嘉庆三年九月/2日(P.383-1)

○壬戌日。谕军机大臣等。哈当阿奏报。抓获洋盗审明正法。并因盗首蔡牵远逃未获。请求交部治罪一折。此次洋盗在台湾一带劫掠。哈当阿分派将弁督率官兵。前后抓获盗犯多名。并此前将遇盗畏缩的副将李鉷。据实参奏。办理尚属认真。所有该提督自请治罪之处。著加

恩宽免。魁伦既不能认真督饬水师将弁上紧缉盗。而对于哈当阿参奏李鉷又心存回护。此前已降旨严饬。现在盗首蔡牵等。已逃回内洋。且所余盗船无多。即责成魁伦。缉拿务获。若再致盗首远逃。则二罪并发。恐怕魁伦不能承担此重责。将此谕令知之。

○是日。驻跸南石槽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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