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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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清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四历史典籍与正史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四/康熙二十五年正月至二月/正月/29日(P.314-2)
○甲申日。
皇上前往
太皇太后
皇太后宫中。问安
○吏部题奏。按定例。京官六年考察一次。自康熙十八年三月。扣至康熙二十四年三月。已满六年。例应举行考察。去年三月。臣部会同都察院题请。奉有今年著停止。俟来年举行之旨。今康熙二十五年。应行京察。得旨。著候旨行
○江南道御史严鲁榘上疏说。近礼部奉命开馆纂修一统志书。适逢台湾金门。厦门等处。已属内地。设立郡县文武官员。请敕礼部。增入通志之内。又广东添设花山县治。
通志所未载。亦请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议行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四/康熙二十五年正月至二月/二月/29日(P.322-1)
○癸丑日。
皇上御经筵。讲毕。赐大学士。九卿。詹事。及讲官等宴
○吏部议覆。入觐广西按察使黄性震疏言。粤西南宁。太平。庆远。思恩。四府。土司杂处。瘴疠薰蒸。官斯土者。病亡接踵。请敕该督抚。
就近选择熟悉风土。廉能官员。如三年内。果称厥职。照台湾例。即加优升。以示鼓励。应如所请。嗣后此四府所属各官。吏部停止铨选。令该督抚。于品级相当。见任官员内。拣选通判知县以上。具疏保题调补。杂职等官。止令报部注册。照台湾例。论俸升转。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