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二百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二百十七
章节：卷之二百十七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二百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七／乾隆九年五月下／29日(P.800-1)

○丙午日。谕军机大臣等。前因直隶地方缺雨，恐秋禾难以播种，将来民食艰难，藉外省接济，曾

寄信与河南、江南、湖北、湖南、四川督抚，预备米粮，以待直隶需用之时，即便运用。今直隶已得透雨，秋禾俱已广种，收成可望。湖南、四川道路甚远，朕已降旨停其拨运矣。尔等可再寄信询问高斌，令其酌量本地情形，若将来尚需外省之米，伊即就近知会河南、江南、湖北三省，商酌运送以备用。如直隶可以不需，即行奏闻，待朕降旨停止。

○又谕。朕命尚书公讷亲，前往河南等省，原系查验营伍，并

看河道海塘工程。讷亲素性谨慎公正，朕所深知。今奉差委，自然臧臧否否，事事据实陈奏，岂因地方官之趋承与否，遂意为轩轾？今闻江南、浙江、河南数省，预备公馆供应，过于华盛，而江、浙为尤甚。揣摩逢迎，无所不至。讷亲一概却避，并不延留。有司奔走不遑，辄言办理钦差大差，其余公事，半皆停阁。甚且有言讷亲此行，乃朕将来南巡之意。是以

圣祖向曾驻跸胜概，无不整饰，以待讷亲观览。

此语更属荒唐。该督抚等皆朕简用大臣，如是逢迎，是不但不知讷亲之为人，亦并不知朕心矣。为此降旨申饬，俾众知之，以解其惑。

○又谕军机大臣等。朕闻得讷亲奉差在外，江南、浙江、河南等省供应，甚为华盛。讷亲一概却避，即随行官员，亦甚安静。伊素性谨慎，朕所深知。而地方官之糊涂卑鄙若此。朕若不明降谕旨，不但众人不识是非，徒滋浮议，即于讷亲亦甚无益。此朕申饬各督抚之本

意也。可将朕旨钞录，并谕讷亲知之。寻据讷亲奏覆，备陈感悚。得旨：览。并有谓朕欲南巡者，悠悠之口，亦无足怪也。

○大学士鄂尔泰等议奏。川陕总督公庆复奏郭罗克善后各事宜：一、各寨有荒地可垦，而水草可以孳生羊马，责成土酋，分别勤惰，定其赏罚。一、各寨穷番三百一十九户，其中有牛耔无资者，酌量借给。一、打牲立以限期，岁五六月许打牲一次，九月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其打

牲之人，按寨分班，每起多者不得过十名，于驻汛官处挂号给票，定限回巢。一、大兵虽彻，而要口俱应稽查。请岁遣老成千把总，带兵二十名，轮住郭罗克，并派兵十五名，于小阿树、中阿坝、郎惰、鹊个、甲凹五处，安设塘递，以通声息。再于阜和营派千把一员，带兵二十名，于上革赉、写达及霍耳、甘孜分防巡驻。一、越境抢夺，已照盗一赔二，立结在案。但黄河沿游牧蒙古，亦与毗连，并咨明青海副都统，

饬弁至黄河北面，传集阿里克各部头目，令郭罗克土目前往会议，定界立誓，不许偷窃。再西宁属之蒙古城、永豹沙，及邻境与郭罗克有婚姻往来者，均令于防弁请票稽查。一、番民争竞之事，随时剖晰，而开垦畜牧，以及有无远出打牲，责成松潘镇，岁加查察。如土目管束有方，加以奖赏。一、上中下三郭罗克事务，请将输诚悔过、擒贼自效之土目丹增、甲喀蚌、革亚主持办理。又邻寨之阿弥坝土

千户墨丹住，老成向上，亦令互相稽察。均给与土职部颁号纸，子孙世守。至各寨外委土目，均有管束之责，亦请给与顶带，俾知向化之荣。一、土目宗族子侄，若有为匪犯法，而土目知情故纵，一体坐罪。均应如所请。从之。

○钦差大臣尚书公讷亲奏：清口对岸有滩，即向来开挑陶庄引河处，长六百余丈，宽一二十丈至四十余丈不等。此滩原长八百余丈，宽四十九丈至一百九十五丈。数年以

来，日渐冲刷，视拟挑引河之处，刷卸已逾其界。现在溜趋滩根，滩后积土，有临流者。臣与督、河二臣商将四十余丈之滩嘴，用挑切之法助溜，急为刷去，并积土渐坍，则黄河循岸东趋，远越清口，允合机宜。至运河现在一律深通，惟运口日久抽溜渐顺，进水较多，已与督、河二臣商将运口南坝添建大墩，圆长十七丈，宽三丈三尺，俾清水至此有潆洄之势，以收酌剂之益。再臣自清江浦沿黄河南岸至老

头隄，由苇荡各套抵海口，地名七巨。此处黄河两岸，自三四百丈渐宽至五六里，大溜直趋，朝宗畅顺。其黄水与潮水相接，并无所谓横沙尖沙阻截之势。传言海口只宽八十三丈，又言淤塞亟须疏濬，皆妄也。再查水利案内，新开河六道，疏濬旧河五道，俱与原估相符。惟新开之石洋沟河中段，并会入石洋之廖家沟全河，新濬之百汊河，因两岸沙土虚浮，大雨冲刷，沟槽沙垫，河身自数寸至二尺

余不等。又石洋沟、白塔河、董家沟、秦塘港，俱有潮占蓄。据河臣云，芒稻闸外，亦漾江潮，尚无碍于宣洩。所垫浮沙，水过即可随流冲去；若不过水，转恐日久雨淋沙积，淤垫渐高。得旨：所奏俱悉。

○钦派查办通州粜厂镶白旗汉军都统永兴奏：四路同知驻劄处所设厂平粜，业将通仓所存成色米一万石，粜卖七千七百余石，市价渐减。但通州连得透雨，正在播种之时，必仍须米石接济，庶市价不致

顿长。请仍照府尹蒋炳原奏，发给通仓十成米二千石，在通平粜。得旨：著照所请行，咨部知之。

○命庶吉士张泰开在尚书房行走。

○调四川川北镇总兵邱策普为重庆镇总兵，重庆镇总兵韩应魁为川北镇总兵。

○是月，江苏巡抚陈大受奏：上元县七里洲、江宁县铜井地方新涨洲滩，原无业主，应照例入册升科，即以所刈芦薪变价纳赋，其余为普济、育婴、广仁各堂经费。报闻。

○浙江巡抚常

安奏：臣自到浙以来，频年秋审，无不竭尽愚忱。窃念上司之与属员，虽职有大小，均一牧民之责，是必集思广益，始无遗义。爰于秋审前，檄饬巡道各府州县，先期细行核议，将各案中应拟情实、缓决、可矜并有疑似之处，开具密单。其意见相同者，固可即为定案，以臻画一；其意见偶殊者，亦不防歧出，以俟推求。并令嗣后长远遵行。得旨：是。应如是慎重民命也。

○署湖广总督鄂弥达、湖北巡抚晏斯

盛奏报：荆门州七宝山地方民家产麟。得旨：览。汝甚务此外饰，朕所不取。丰年为瑞，汝岂不知耶？

○晏斯盛奏：近闻畿辅亢旱，据湖督鄂弥达以内阁寄字内开，楚省二麦丰收，预备米石，以待拨用。臣查湖北现有截漕十万石，又有川米及买补添贮常平粜三米，可足二十万石，已经备妥候拨。得旨：览奏俱悉。兹京师已蒙

天赐甘霖，大不似从前气象。其所备米谷，候旨

可耳。

○湖南巡抚蒋溥奏：楚南山泽树木中有青冈栎木等树，均可放饲野蚕，且桑蚕每岁止获利於春，而山蚕可兼收於秋。据道州知州、辰州府同知等报称，已於四月间成茧络丝，州民无不欢忻鼓舞。并将养蚕、收种、缫丝始终载为规条一册，臣即刊刷颁发各属，令其照依领种放养。奏入，报闻。

○湖南岳常澧道新授四川按察使仓德具摺谢恩。得旨：汝因去岁谢济世一案秉公，是以朕嘉悦擢

用。但汝究属守有余而猷不足者，当时常勉力学习。若能推此一事，诸凡皆如此，不顾私情，而惟公事是务，斯善矣。

○河南巡抚硕色奏：东省济、武二府被灾待赈，前准山东巡抚喀尔吉善札商，可否赴豫採买。查豫省麦石节经直隶运买，若再益以东省，则市价必至昂贵。且彰、卫为豫省瘠薄之区，今岁麦收虽稔，势不能供官买数十万石之多，非惟民食有妨，并于官买无益。惟有令祥符等县将本

地抵补仓粮麦石，暂停採买，俟东省委员到日，速为协同料理。得旨：所办甚妥，嘉悦览之。朕岂不知豫省甫获有收，而官买转致病民？然直、东二省待麦孔亟，实系不得已之举也。

○山东巡抚喀尔吉善奏报：钦差尚书公讷亲由江南不日抵济，有商办事件。臣即拟六月初三日赴济宁一带巡查察看。得旨：近闻江浙所办钦差大差之事，竟成笑话。汝所奏内复似前辙，是以朕不便谕部。虽云公出，朕

岂能代汝明剖心迹於众耶？

○又奏：德州、平原、德平、陵县、德州卫并海、乐、阳、滨、商、沾、利、惠等十三州县卫，既被秋灾，又继夏旱，待赈情急，现已详查增入赈册。但四五月均可无虞，倘再不雨，则灾属仓粮未裕，截漕动用无余，惟有视得雨之迟早有无，随时调剂而已。得旨：随时酌量调剂，甚为得赈恤之宜。然亦不可不存成竹於心，不然事至而为之，有缓不及期者矣。

○又奏：济、武连灾，兵丁食贵，请照

江南直隶之例，于司库内借支饷银一季，于本年冬季为始，作四季扣还。得旨允行，下部知之。

○川陕总督公庆复奏：陕省州县仓粮，例出陈易新。今春民有储蓄，现在麦蚕丰收，是以籴者寥寥。臣在川时，抚臣陈宏谋札商，恐久贮不能出易，致有霉变，令减价出粜。臣以现在二麦可望丰收，固应豫筹减易之计，但应俟麦已登场入囷后，于下半年方可酌办。得旨：老成之见，陈宏谋岂能及此？但知目

前而已。又奏：榆林口鄂尔多斯蒙古地方，今春内地佃民初定章程，牛具出口，先因旱熯，播种为忧。自四月下旬得雨，已获遍种秋苗，贫民与蒙古彼此相安，业照原议办理。得旨：甚好之事，非卿不办。览奏曷胜欣慰。

○又奏覆：已故参革宁夏道阿炳安在庄浪道任内侵冒宁夏城工帑项，已据伊弟纳英阿认赃二万余两。至彼时督抚有无染指之处，现据榆葭道王凝禀称，前奉委承办庄浪满城，实

用工料银十万一百六两九钱零，较原估题报数目节省甚多，曾将总册面禀前抚元展成，乃元展成竟加呵斥，勒令回任，将余银剩料交阿炳安收领，任凭造册报销。苟非袒庇营私，焉肯若此？即查督院奏加匠工食米，盈千累万，阿参道恣其侵扣，岂无访闻？是督抚断无不勾串染指之理。但阿炳安生前奸诡，实不能知。及至被参，所侵银两俱已吐交，其是否自交，或系督抚帮交，在当日毫无凭据。

得旨：所奏俱悉。朕亦不欲穷追。但查郎阿之护庇阿炳安，实非为大臣之所应有。阿炳安欠项若清则已，若有不完，可著落原举之查郎阿代赔耳。

○四川巡抚纪山奏报：贵州大定府属毕节夷民逃入川省永宁县，业俱暂为安顿，并移咨黔省招回，及批饬会同黔员，无分疆界，协力办理情由，逐一奏明矣。兹准贵州督臣咨开，缘王之臣等拖欠苏文玉租谷无还，并冀占田为业，倡首商同猫儿、汪应

贤、马保等率众越境，希图挟制官长。闻现为叙永厅安置所属乾溪地方。自应委员前往，会该厅严审屡次迁徙、逞刁挟制等情，定拟招解等因。臣即饬该厅遵照，毋致滋事。得旨：此等事不可歧分疆界，惟应公平妥办，以公事为先斯可矣。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七

## 标签

- 清实录
- 卷之二百十七
- 历史典籍与正史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b832a8d69eec213a6718700914f19cad/volume-9d5843a37334b9475f46e3cb41e092ff/zhws-5798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