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咸丰二年允建林则徐陕西专祠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b832a8d69eec213a6718700914f19cad/volume-a5daf16ca8a122ae1908ae8f04fab39b/zhws-3561535-1

本章概要

咸丰二年二月癸卯日,内阁依张祥河之奏,准陕西西安、同州、凤翔等处绅民择地捐建原任巡抚林则徐专祠,以表彰其居官慈惠与地方政绩。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留意朝廷批准建祠的理由与程序:由巡抚张祥河上奏,绅民公恳,内阁谕准择地捐建,并点出林则徐在陕西的具体政绩。

林则徐张祥河陕西巡抚专祠咸丰二年

史/编年/清实录/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十四/咸丰二年二月下/22日(P.718-2)

○癸卯日。谕内阁。张祥河

奏。绅民请建原任巡抚专祠一折。林则徐前在陕西巡抚任内。居官慈惠。率属廉明。其筹办抚赈。培植学校。严惩奸宄。诸政迹均于地方有裨。现据该抚奏称。该省西安同州凤翔等属绅民。公恳建立专祠。著准其择地捐建。以表臣绩而顺民情。

○是日。驻跸秋澜行宫。

热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