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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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三百五十三现代白话译文。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五十三/道光二十一年六月/15日(P.371-2)
○丁酉日。諭令內閣。祁𡎴等人奏報。請求將辦理糧臺的藩司飭令回省。並將各局酌量分別撤留等話。粵省的夷船。現已退出虎門。軍務漸定。江西藩司本任。事務殷繁。趙炳言著即飭令回省辦事。
○又諭。前據御史陳岱霖奏。廣東夷匪滋事。鎮遠礮臺九千斤大礮炸裂。傷斃守兵五百餘名。餘兵走散等話。當有旨諭令祁𡎴等查奏。茲據查明本年二月。鎮遠礮臺。並無礮位炸
裂。惟威遠礮臺。因與夷匪接仗。連次轟擊。曾炸裂八千斤大礮二位。並非九千斤。炸傷記委鍾朝安等二名。礮兵陳榮升等四名。並未斃命。亦無五百名之多。防臺各兵。亦非因礮炸走散。且查當時原防及添防弁兵。計共三百二十七員名。另有壯勇九十一名。亦不敷五百名之數。該御史所奏。應毋庸議。
○諭軍機大臣等。據祁𡎴奏。籌辦機宜等話。現在夷船退出虎門。近省河道。自應設法整理。各處
礮臺必應趕緊修築。並撫卹難民。招徠遷徙。立於不敗之地。以俟其可乘之隙。所見甚是。其香港地方係屬中國土地。斷不准因琦善有准給寄居之說。任其陰圖盤踞。至漢奸通夷助逆。最為可恨。惟操之過蹙。轉恐逼令出洋。所奏亦非無見。前已有旨令奕山。齊慎。祁𡎴。怡良。會商妥籌。祁𡎴。怡良。係該省督撫。尤屬責無旁貸。其如何收復香港。如何解散漢奸。務須和衷商辦。斟酌萬全。以副委任。將此
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兩廣總督祁𡎴等奏。遵查正月初三日。琦善在蓮花城會晤義律一次十九日。又在蛇頭灣會晤一次。止鮑鵬在船傳話。隨往員弁。概不與聞。琦善諭令鮑鵬雇覓鄉勇文稿。稱為職員。所捐何職。無案可稽。鮑亞聰因販賣煙土。經林則徐訪拏未獲是否即係鮑鵬。應由刑部向鮑鵬究訊。報聞。
○戶部議准。福建巡撫吳文鎔疏報。古田。福安。龍巖等州縣開墾田一頃十一畝有奇。
照例升科。從之。
○修直隸大沽南北岸礮臺及土壩等工。從總督訥爾經額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