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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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六百四十五现代白话译文。
清实录卷之六百四十五历史典籍与正史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六百四十五/乾隆二十六年九月下/25日(P.221-1)
○庚申日。
皇上奉
皇太后驻跸避暑山庄。至甲子日皆如之。
○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谕曰。傅景。著前往西藏。更换集福。于明春起程。
○谕军机大臣等。山西省所办本年秋审。九卿从缓决改入情实者。至有六起之多。且其中如诈财害命诬良致
毙挟嫌凶杀纠伙抢夺等案。皆属凶恶不法之徒。无可宽贷。何以概列缓决。于情罪甚未允协。此在他人。尚不应出此。况鄂弼曾为刑部堂官。尤非未谙谳牍者可比。或系初任封疆。会鞫时。仅系草率致误。已不可为训。若意欲博宽厚之名。以致任情开脱。则深负委任。将来恐不能承受朕恩也。鄂弼。著传旨申饬
○吏部等部议覆。直隶总督方观承疏称。滦州地阔政繁。该州耳目难周。旧设州判。与知
州同城。专司河汛。此外并无应管事务。请将该州判。移驻于州南之胡家庄。兼司巡检。并建衙署。颁给滦河管河州判兼胡家庄巡检条记等语。应如所请。从之。
○礼部奏。本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皇太后七旬万寿。时值斋戒期内。请豫行庆贺礼。得旨。著于二十二日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