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百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百十五
章节：卷之一百十五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百十五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四月／2日(P.190-1)

○丁酉日。派遣户部郎中吴什巴。前往河南赈济饥民。

皇上谕示说。赈济饥民。最为迫切。你当乘驿马速往。会同该巡抚确实查明。务必使饥民得到实惠。那些受灾地方的赋税。也详细查奏请示。酌量减免。不得借端。将未受灾地方的赋税。混入数内。一概奏请。必须严格告诫该司道官员。令他们确实查报。

○天津总兵官刘国

轩。陛辞。

皇上谕示说。台湾地方。阻隔声教。六十余年。你素怀忠诚。值施琅督兵进剿。首先归命。所以特授为总兵官。以示优待眷顾。但天津地方。近在畿辅。与别省不同。你应加意安抚。使兵民相安。盗贼屏迹。且你从闽海来归。并无亲知故旧。当尽职以副朕怀。又谕示说。朕嘉奖你海外倡率归诚。且孤身远来。今当赴任。殊为可念。故于常例之外。赐你白金二百两。表里二十匹。内厩

鞍马一匹。以示异数。

○给予故西安副都统岳鼐巴图鲁。祭葬如例。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四月／14日(P.191-2)

○己酉日。差往福建料理钱粮侍郎苏拜。会同福建督抚提督疏言。台湾地方千余里。应设一府三县。设巡道

一员分辖。应设总兵官一员。副将二员。兵八

千。分为水陆八营。澎湖应设副将一员。兵二千。分为二营。每营各设游守千把等官。从之。

○以翰林院编修王化鹤。为云南乡试正考官。吏部员外郎李云会。为副考官。翰林院编修黄与坚。为贵州乡试正考官。户部郎中毛漪。为副考官。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四月／16日(P.192-1)

○辛亥日。

皇上诣

太皇太后

皇太后宫。问安。

○吏部题。据陕西督抚咨称。原任刑部主事桑阿布。随经略莫洛出征。不知下落。应暂注册。俟其事白再议。得旨。桑阿布于乱军中殉难是实。若注册以俟事情明白。

则何时得明。即著照例议恤。寻部议。桑阿布。

应给与拖沙喇哈番世职。从之。

○九卿等议覆。工部侍郎金世鉴疏言。

皇上德威遐布。海外悉宁。浙江沿海地方。请照山东等处见行之例。听百姓以装载五百石以下船只。往海上贸易捕鱼。预行禀明该地方官。登记名姓。取具保结。给发印票。船头烙号。其出入。令防守海口官员。验明印票。点明人数。至收税之处。交与该道。计货之贵贱。定

税之重轻。按季造册报部。至海口官兵。请于温台二府战船内。各拨二十只。平定台湾。所获哨船。拨八十只。令其分泊。防守巡逻。俱应如所请。从之。

○封镇国公拔喀子阿布兰。为辅国公。

○内大臣正黄旗汉军都统巴泰。以年老乞休。命解任。以内大臣衔。同原品致仕食俸大臣上朝。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五月／10日(P.196-1)

○乙亥日。升参领张俊。为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参领杨文魁。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丙子日。谕九卿詹事科道等。御史卫执蒲。奏请御门听政。或以五日。或以二三日为期。其意盖欲君臣之间。政事余暇。稍得休息也。朕自躬亲庶政。宵旰弗遑。念致治之道。务

在精勤。励始图终。勿宜有间。二十余年以来。

于凡用人行政。事无巨细。罔不殚心筹画。早夜孜孜。有如一日。

郊

庙禋享。必躬执祀事。间有不亲诣之时。皆甚非得已。至于内殿斋居。几微悉谨。左右𥊍御。咸所稔知。在朕未明求衣。辨色视朝。日与大小臣工。率作省成。用熙庶绩。近念尔诸臣奏事劳苦。少展御门晷刻。俾得从容入奏。非图便

安。迩年海宇敉宁。政事渐简。顷复谕部院事务。应得归并者。酌量合奏。期于简要清省。从此民生日康。刑清政肃。部院草奏。当不期省而自省。若必预定三日五日。以为奏事常期。非朕始终励精之意也。

○调前锋统领沙纳哈。为正黄旗护军统领。

○升陕西甘肃总兵官孙思克。为甘肃提督。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五月／18日(P.198-1)

○癸未日。

皇上诣

太皇太后

皇太后宫。问安。

○议政王大臣等。议多罗惠郡

王博翁果诺。庸懦懒惰。祭

地坛时。未曾患病。不行斋戒。应削去王爵。

上命勒德洪。明珠。奏闻

太皇太后。寻勒德洪。明珠。回奏。奉

太皇太后懿旨。博翁果诺。身膺王爵。不尽力事上。彼荷谁之恩而致此。其爵自应削去。

上曰。博翁果诺。著削去王爵。

○议政王大臣等遵旨议覆。广东查看尚之信家产侍郎宜昌阿。及巡抚金儁等。分别定罪。

上曰。宜昌阿。金儁。宋俄托。卓尔图。尚之璋。宁天

祚。王瑜等。俱依拟应斩。王永祚。依拟应绞。俱监候秋后处决。凡差往各处大臣司官。所带笔帖式。必拣择贤能带往。苟不预事。何用选为。既经预事。其大臣司官妄行。岂可不行阻抑。有利则同。有害则于中脱免。非法之平。且各部院私作弊端。皆起自笔帖式。本内伊色。硕多礼。情罪可恶。著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禅塔海。著革职。都统赖塔。征剿云南。著有

劳绩。从宽留都统任。削去加级。罚俸一年。案内应追银两。不必令内务府追取。著交户部。拨充兵饷。余如议。

○台湾总兵官杨文魁陛辞。

上谕曰。台湾远在海隅。新经底定。将弁立功者颇多。俱未简用。因尔系旧人。可以委任。故特简为总兵官。彼处新附兵丁。以及土人黑人。种类不一。向来未沾教化。不知礼义。尔莅任。务期抚辑有方。宜用威者。慑之以威。宜用恩

者。怀之以恩。总在兵民两便。使海外晏安。以

称朕意。至于海洋为利薮。海舶商贩必多。尔须严饬。不得因以为利。致生事端。有负委托。

○直隶巡抚格尔古德。以病乞休。慰留之。

○以原任宁古塔将军阿达哈哈番巴海。为镶蓝旗蒙古都统。

○调山西太原总兵官王用予。为陕西甘肃总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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