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六十一

道光十四年谕准已故官员入祀名宦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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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道光十四年十二月,朝廷批准一批已故官员分别入祀名宦祠和乡贤祠。

阅读提示

阅读时注意区分入祀名宦祠与乡贤祠的两类名单,以及末尾所列负责奏请的总督、巡抚,可了解清代祠祀制度的一道具体执行记录。

道光十四年名宦祠入祀

史/編年/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一/道光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P.986-1)

○戊申日。給予已故湖北襄陽府知府鄭敦允、雲南學政汪如洋、顧蒓,入祀名宦祠。四川

已故安徽和州州同何飛鳳、舉人鄒楠、直隸元城縣知縣王應𪂇、湖北已故貴州開泰縣知縣張錫穀、江蘇已故通政司右通政任嘉宏、山西冀寧道呂昌際、廩生許重炎、陝西已故山西翼城縣知縣閻亮閣、監生陳九鶴、河南已故山西太谷縣知縣呂崇謐、江南江安糧道李師舒、廣西已故安徽涇縣知縣楊榮光、雲南姚州知州王夢弻、兵部主事李來章,入祀鄉賢祠。聽從總督訥爾經額、鄂山,巡撫伊里布、尹濟源、林

則徐、楊名颺、栗毓美、惠吉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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