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千一百八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千一百八十四
章节：卷之一千一百八十四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八十四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上旬／十五日（P.861-2）

○甲辰日。中元节。派遣官员祭祀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泰东陵。

○派遣官员祭祀

孝贤皇后陵。端慧皇太子园寝。

○谕令军机大臣等。据朱椿奏报。续获混元邪教案犯。搜出宗派牒文审讯一折。内称许明德牒文。系广东翁源县道人汤鼎学所传。朱云华牒文。系广东曲江县道人陈明德所传等语。此案传徒得贿首犯。俱籍隶广东。且牒文复又注明钞自广东罗浮山荣林观。是该处定有倡立邪教之人。及牒文底本。前经巴延三等奏。派委臬司李天培

等。前往查办。现在曾否获犯。着传谕巴延三等。饬令该司等。务将汤鼎学。陈明德。二犯。拿获讯明。传自何人。有无伙党。彻底根究。尽数缉获。严审办理。以示惩创。至粤西现获各犯。即着朱椿严审实情。按律定拟具奏。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寻巴延三等奏覆。访查博罗县罗浮山。止有酥醪。黄龙。白鹤。九天。冲虚。五观。并无荣林观名。各观道士。从不出外云游。续拿获汤鼎学。讯其牒文。向有熟识之

火居道士何书生。托名罗浮山十三代宗派。自熬膏药。往各处摆卖。汤鼎学亦欲摆卖膏药。随拜何书生为师。钞给牒文一张。填写十四代汤鼎学字样。并盖用何书生做道场用的木戳。后至粤西荔浦县。遇乡亲许明德。见其带有道牒。向伊询问。伊将托名罗浮山道士缘由告知。许明德随拜伊为师。转托店主照钞牒文一张。填写十五代许明德字样。今据该犯坚供。实系卖药营生。并非邪教惑众。

但系一面之词。尚须解赴广西归案办理。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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