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百三十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百三十一
章节：卷之一百三十一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康熙二十六年八月至十一月／九月／十一日（P.409-1）

○丙戌日。派遣官员祭祀

历代帝王

○派遣官员祭祀城隍之神

○赏赐台湾总兵官王化行貂裘一件、银五百两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康熙二十六年八月至十一月／十月／十七日（P.412-2）

○壬戌日。

皇上谕令大学士王熙等人说：乡试是选拔人才的大典，出题理应详细谨慎。今年乡试的主考官，朕没有全部了解，在开列名单中酌情分别派遣。现在阅览各省所进呈的题名录中，其中题目多有不当。如福建第三场策问台湾事宜一道，对于地方情形事势，丝毫未通晓，却茫然无知地命题，特别荒谬。其余各省，也未必都恰当。你们将各省呈览的题目及题名录，详细加以检阅，若有最荒谬

严重的，察出参奏。于是察看福建、云南、河南三

省，第三场策问命题，词义多有不当，均属荒谬。部议将主考王连瑛等人，分别各降级调用。依从了。

○大学士等人上奏说：前任总河靳辅上疏称高家堰之外，再筑重堤，请求停止丁溪等处工程。奉旨著问巡抚于成龙。今于成龙回复称，挑挖下河，有益于民。若照靳辅的疏修理，则民反受其害。

皇上说：挑浚此河，原本想有益于七州县生民。靳辅疏

称高家堰等处筑堤，以为屯田，可获百余万钱粮。朕从利益民生起见，不是为了钱粮。此挑河关系紧要，著户部尚书佛伦、吏部侍郎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会同江南总督、总漕，确实勘议奏报。

○给予已故原任刑部尚书魏象枢祭葬。谥敏果。

○给予已故散秩大臣萼齐尔，祭葬如例。

○谕令大学士等：今当军政之年，闻直隶各省提镇，敛取兵丁，以为定规，馈送兵部。此等情事，朕不传旨指明，然亟应禁绝。又闻

每年奏销兵马钱粮册，也称定规，敛取兵丁，

馈送该部。此皆勒索于军民者也。其弊亦宜永行禁止。可传谕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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