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九百八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九百八十七
章节：卷之九百八十七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九百八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九百八十七／乾隆四十年七月下／19日（第168-2页）

○甲子日谕令。民间私藏鸟枪，虽然条例有明确禁令，但日久已成了相沿的具文。去年大学士舒赫德奏请查禁鸟枪，本意在于止暴安良，因此准其通行各省。然而也不过是内地如此，若口外蒙古地方，本不应当列入禁止之列。昨日据福隆安具奏，曾降旨将口外查禁鸟枪之事一概停止。如今思量内地鸟枪，也不必查办，即如深山防虎、村庄防盗，民间

制造枪具备用，也不可没有。若一旦一概收禁，则民间顿时失去自卫的凭借，反而多有不便。且地方官奉行，原本也不过有名无实，恐怕办理不善，胥吏借机为奸，需索滋扰，弊端百出。这是想安民却反而扰民，更有什么可取呢？何况去年山东逆犯王伦聚众不法，并未挟有鸟枪，可见小民是否守分，更不在鸟枪的有无。又何必因此施以严厉的禁令呢？所有内地查禁鸟枪之事，一并著令毋庸办理。该部即遵照谕令执行。

○谕令军机大臣等。前据熊

学鹏奏报，峝嶐隘有从安南逃回的厂徒三百余名，已分起解送东省，听候李侍尧审办等语。办理尚好。这些人都是不安本分之人，若仍留在两粤，日久难保他们不再外窜，因此谕令李侍尧，讯明其中如有起意滋事的张德裕、李乔光等要犯，即当从重惩究。若果真是无处觅食的贫民，讯问没有别的原因，即分起发往乌噜木齐等处，令其屯种营生。如有脱逃者，抓获时照发遣新疆人犯脱逃例，即行正法。今又据熊学鹏奏报，小

镇安、百色、归顺州三处，已至一千一百余名之多，因率同署按察使周升桓亲往南宁驻劄督办。所办也好。昨日据李侍尧奏报，以人数众多，长途押解，恐有疏虞，令右江道黄邦宁驰赴镇安查审，摘提要犯解送东省，也属简便之法。今人犯至一千一百余名，较前几乎多出三倍，解赴粤东，自然更不容易。该抚既亲赴该处，且有署臬司、该道在彼就近查审，更觉省力。只是人数愈多，愈不便存留本地，自必须分发乌噜

木齐等处种地，使不致再留后患。但此等匪徒，大都是游手无赖，聚集一处，不可不留心防范。若使他们明知改发新疆，恐怕惮于远涉，别滋事衅，必须以镇静处之，行所无事，切勿稍露张皇。当他们分起押解时，只可说分发邻省安插，以资衣食，使他们心中不生疑。并须派员分起管解，令他们在途中，告以此乃皇上为尔辈筹划生计，使各糊口谋生，安居乐业，实是尔等之福。尔等若不知守法自爱，或于中途乘间脱逃，

无不即时抓获，必照新疆例，立时正法。尔等切勿自取重罪。直待离镇安渐远，不能逃回，方可略露端倪。如此办法，较为妥当。著传谕熊学鹏，务须不动声色，安妥办理，切不可稍近矜张。但须通知沿途经过各督抚，拨兵护送，并知照乌噜木齐都统，俟各犯解到时，分别乌噜木齐各等处，安置种地，勿令聚于一处滋事。将此由五百里发往，传谕李侍尧、熊学鹏知之。熊学鹏摺，并钞寄李侍尧阅看。仍

各将办理情形，即行奏闻。

○又谕令。本日据留京办理王大臣奏到，京师于十七日辰刻得有大雨一阵，随即又时落时止，至十八日巳刻方歇。但天气尚未开霁，现令回子祈晴等语。十七日早，此地虽也密雨半日，而过午即晴。看来京城之雨较大，是否不致过多，与庄稼有无妨碍，著由四百里寄信留京办事王大臣，即速查明，仍由驿覆奏，以慰廑念。寻奏，京城天气已开霁，拟于二十一日停止祈晴。报

闻。

○命内阁学士钱载在尚书房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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