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一百十七
章节：卷一百十七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一百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七／嘉庆八年七月下／30日(P.563-2)

○壬戌日。谕内阁。绵志等人奏报。安南人黎𠇶私自前往涿州探看自己的儿子。请交顺天府照例办理一折。黎𠇶等人本是边境的罪臣。在监中羁押禁闭。嘉庆五年朕特别加恩释放。命在外火器营地方安插。各赏给马甲钱粮。仍派该管官员留心查察。原本就不许他们任意轻易外出。如今黎𠇶。以及李秉道。谎称

告假与黎维祁上坟。经该营章京派护军二人照料。不料黎𠇶等人乘机到卢沟桥一带行走。随即经护军仅将李秉道追回。而黎𠇶已到涿州。经该州查询。才供出。因为听说越南贡使内有自己的儿子黎允倬充当行人。一同赴京。自己特前来迎接探看等情。黎𠇶等在蓝靛厂居住。从何知道黎允倬随越南贡使来京。况且该国使臣于二十五日行抵涿州。黎𠇶即于次日到那里。为什么得到消息如此之快。而且黎𠇶等即使想要出外探看。

也应当禀明该管大臣奏明请旨。等恩准之后。方可前往。竟然并未呈明。就私自潜行。实属不遵管束。除将该营官员另降谕旨分别议处外。所有黎𠇶李秉道二人。著该营及顺天府解交刑部审讯定罪具奏。

○赠已故江苏巡抚岳起。太子少保。按例给予祭葬。

○这个月。署福建布政使裘行简奏报。闽省仓库自乾隆六十年清查以后。有流交无着的款项。分派摊给后任。而接任的官员。认为不是自己任内之事。拖延推卸。至今没有

清款的期限。又海洋船工经费。以及缉匪口粮等项。都取给盐商生息项下。以及本省官员捐廉银两。遇有不敷。则动用司库杂款。先行发给。这就是以官帑垫私捐。又州县应交摊捐各款。一时不能措缴。转而挪动地丁钱粮。先行解送。这就是以正项垫杂款。历年头绪不清。以致司库杂款项下垫用较多。招致部里诘问。州县经征项下丁耗私挪。反而多有悬宕。这是各省所仅有的。臣现在严格核查州县正项。按款批解。不

许与摊捐各款稍有通融。至于司库动用项下。详细谨慎出纳。即船工口粮等项。有可节省。即详明立案。得旨。很对。又奏。闽省风气。民俗强悍民情刁蛮。向来号称难治。然而臣察访乡里小民最畏惧官府势力。也很有良心。官长如果清廉。即听断偶尔有误。也皆心服。以为官长没有得钱。自从贪官辈出。以词讼为取利之源。以械斗为敛财之薮。不但不能养育他们。并且把他们所养育的也夺去。不但不能教化他们。并且把服从教化的也诬陷。而民心才开始离散了。起初怨恨

官。继而仇视官。遂至抗粮械斗之风。日益滋长严重。罪岂在民。实是地方官有以启发的。得旨。平心之论。即从前教匪之事。也是由官逼民反。又奏。闽省近日营伍。略知收敛。然而藩司署中。每日各营投文。除应领正饷外。如修补战船。筹铸炮械。以及赏恤溺海兵丁难眷。与夫兵弁出洋借支粮俸。每日不下二三十件。无怪经费之不敷。臣愚以为止须整饬营规。严防海口。所设战船。仍照从前会哨巡查。使之不敢靠近

岸。居民即可安居。似乎不必责成他们远涉大洋。冲波缉匪。况且听说蔡牵私收商税任意挥霍。与沿海居民久相融洽。即便水师兵丁以及投诚贼匪。也有为蔡牵通信的人。官兵一有举动。他们早闻信远逃。即便有可乘之机。弁兵也未必肯出力前往。因为这匪一被擒获。营中没有别的希冀。不能藉寇糜饷了。以臣私下估计。恐怕蔡牵终究难以就获。得旨。实有此弊。览奏俱悉。一切勉力办理。

大清仁宗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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