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五十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一百五十
章节：卷一百五十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一百五十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編年／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嘉慶十年九月／8日(P.1054-1)

○丁巳日。

皇上臨御行殿。勾決湖廣、奉天上年情實罪犯。停決湖廣斬犯九人、絞犯十八人，奉天斬犯四人、

絞犯三人。其餘八十四人准予勾決。

○諭內閣。本日從庫車換回之藍翎侍衛常明，呈遞請安黃摺，殊屬非是。文武大員於宮門具摺請安，各有等級。常明雖曾任巡撫，嗣於革職後賞給藍翎侍衛，派往新疆辦事。今差竣前來行在，祇係侍衛職分，但應於領侍衛內大臣處呈明代奏；或以曾任大員，於道旁碰頭謝恩，尚無不可。乃竟自行具摺，與現任大員一例請安，殊乖體制。常明著傳旨申飭，即令隨從，同

侍衛等當差。至奏事處不加指駮，率行進呈，亦屬錯誤。並著傳諭伊等，嗣後凡奏遞請安摺者，均應遵照定制，按其官階，應行呈遞者始准接收；其越分呈遞者，即行駮回，以辨等差。

○又諭。據鐵保等奏，連次拏獲在洋行劫盜匪，審明辦理一摺。江蘇省水師營員，向於洋面緝捕事宜不甚熟練，亦從無奏及拏獲洋匪之事。今經鐵保等督飭營汛文武實力巡防，連獲蔡廷秀、周文達等行劫二案，可見

事在人為。鐵保、汪志伊等督率有方；署狼山鎮右營遊擊葛洪章、通州知州張桂林、海門同知章廷楓，於緝捕盜匪奮勉出力，俱屬可嘉，均著加恩交部議敘。餘著刑部覈擬具奏。至此時正屆北風當令，盜首蔡牽去江省洋面已遠，但恐閩浙洋面圍捕緊急，或乘閒竄至該省內洋，亦未可定。鐵保等仍當認真督飭巡防，不可稍有疏懈。又據另片奏：民壯教習文生許椿，並侯德、夏文三人技勇出眾，諳

習水師，懇請賞給額外外委頂帶，作為馬兵，令其教習兵丁等語。著照所請，許椿、侯德、夏文准其賞給額外外委頂帶，作為馬兵，俾資教練。其降革千總顧廷章、趙秀、周飛熊，把總徐國升，外委聞升五人，雖據稱於外洋駛風折戧熟悉，但該督等未將伊等從前獲咎緣由詳悉聲敘，未便遽照所請，一體施恩。著先作為馬兵，令其教習兵丁；仍著該督等開具伊等降革事由覆奏，到日再降諭旨。

○諭軍

機大臣等。據成林奏稱：濟嚨呼圖克圖差噶布倫等呈送匿名夷字一張，當經譯看，係代阿旺索巴等三人抱怨前案辦理不公，並言策拔克因奏保敏珠爾、索諾木班珠爾升補噶布倫，又堅巴多布丹，均有餽送金銀之事等語。西藏番情，近日頗形刁健。前因投遞匿名揭帖一案，甫經策拔克、成林查辦懲治，今又即以前案審辦不公，並策拔克得受餽送各情，向成林處投遞匿名字帖，實屬可恨。且

閱譯出原帖內，有『若漢番辦事不妥之時，就要投廓爾喀』之語，竟係悖逆，尤應徹底究辦。著成都副都統文弼，接奉此旨，由驛馳赴西藏，會同成林辦理。如成林業將寫遞字帖之犯訪獲，即可詳細根訊；若尚未訪得，仍當上緊查拏，期於必獲。但文弼、成林亦不可豫存策拔克斷無受賄營私之成見，稍涉瞻徇。如獲犯後，訊明所控屬實，策拔克果有得受敏珠爾等餽送情事，贓據確鑿，即應將策拔克

參奏，革職嚴審。所有駐藏大臣印務，即著文弼暫行接署。儻實係虛誣，或訊有挾嫌傾陷情節，即當將該犯問擬絞決，嚴辦示懲。總在文弼等秉公確訊，定擬具奏，使番民咸知畏服，庶告訐之風可漸就帖息也。將此諭令知之。

○緩徵齊齊哈爾、打牲烏拉、黑龍江三處旗屯驛戶舊借口糧。

○是日，駐蹕沙河所御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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